關於族群機關別的預算問題,有個背景還是不得不說。
這兩天議會進行的預算審查來到原民會與客委會。當然,因為提交預算書時,臺南市政府還是「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架構,所以預算自然還是以「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架構編列。更精確的講,即便《臺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已經修改,但在中央正式核備下來之前,還是得按原來的架構編列。
只是,對於議員同仁們質疑而提出「臺南原住民人數比客家人數少,為何客家預算比原住民少」的問題,Ingay覺得,恐怕對這個「族群」的命題有太多誤會。
先講結論,Ingay認為就預算內容與金額來說,臺南的客家單位(目前的民委會客家科、日後的客委會)確實有更豐富的必要,這是毫無疑問的。
這個預算,就算扣除掉其中原住民因特定法規而給予的社會福利性經費外,許多議員先進對兩會(或以「錯誤統稱」分類的原、客)預算,以「人數」來比較,其實是一個很不對襯的命題。原因在於「原住民」與「客家」的身份認定完全是兩回事,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從未注意到的問題癥結(先說明,這邊主牽涉的是「法定原住民身份」,所以尚未復名的平埔族親請原諒,以下行文裡「原住民」的指涉群不在其中)。
根據《客家基本法》第二條一項一款:「#客家人: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從目前對客家的「法定義」可以注意到「開放性認同主義」的設定。在「血緣」上也許還有外顯的判斷基準,比方日治時期各類戶口、人口調查記錄,在種族別欄位註記以「廣」者,但要注意條文裡並未針對親緣與從姓做限定。而條文中寫定的「淵源」二字,更是極端開放狀態。最重要的是,採取了「自我認同」的寬鬆條件。
而談到 #原住民 身份,必須先回到《原住民族身分法》。在這部法規中,原住民身分受到極端嚴格的規定:
首先,根據《原住民族身分法》規定。所謂「原住民」已經被限定分類成兩種:「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而根據第2條規定,要「被認定」為原住民者,必須是在日治時期的《戶口調查簿》裡的種族欄位就已經明確登記(生/熟)者,或者是被登記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希望看到這裡的人,能去翻翻這個原住民族身分法,也許會更瞭解Ingay為什麼特意強調「被規定」的意思。法條請參考: https://tinyurl.com/y32w8245 )。
這還沒完,在《原住民族身分法》的規定下,並不是直系尊長是原住民、晚輩就一定是原住民,這還有「從姓」的問題。如果父親非原住民、母親為原住民,孩子沒有跟著母親姓的話,也「沒有」原住民身分。這個延伸線上,就會發生「原住民阿媽生不出原住民孫子」的荒謬問題(請參 https://tinyurl.com/y39kozxe )。並且,最關鍵處在於,就算符合上述的條件,還必須完成最重要的關卡:在戶政機關完成申請登記,也就是記錄在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白紙黑字的載明「原住民」,才會有原住民身分。且,如果一旦變更身分,就不能再回復(有點像《美人魚》的故事吧?!從內容到寓意都很近似)。
從以上法規的限制,就可以知道要拿「原住民」與「客家」的「人數」來比較,會有多不可思議。亦即,原住民人數可以透過戶政機關的統計來確定,但客家人數呢?
當然還是要講,就Ingay個人立場來說,並不認為要對「客家」做嚴格的法律限制,相反的,是希望被嚴格限制的「原住民」認定,該要鬆綁了。至少,不必刻意律定「從姓」限制,而多增加「自我認同」的成分。正如同研議中對「平埔族群」的採列,同時採納父或母系的血緣與認同主義。
所以,在預算審查時,同事先進以「客家人數」與「原住民人數」為立論基礎,進而「計算」預算份額,這個算式顯然就有相當容疑的空間了。
另一個影響預算份額的問題,事實上也同樣發生在臺南的原住民族群身上,那就是「地區」問題。有同事提問,為何中央客委會的經費臺南無從申請?
這是因為客委會的經費裡有極大量是著重在「#客庄」,也就是《客家基本法》第4條規定的「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根據條文,所謂「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是指「客家人口達1/3以上之鄉/鎮/市/區」,目前被指定者包含11縣市70個區(參 https://tinyurl.com/yys2jdeb ),很遺憾的,臺南並不在其中(其實這條規定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客家人口達1/3」這個部分:正如前述,關於「客家人」的「認定」並非採戶政登記而是自我認定,所以所謂人口達1/3這個條件,恐怕又陷入另一個循環論證)。
在原住民方面,中央原民會的經費也極大量的集中在「#原鄉」,也就是法律用詞的「原住民族地區」,目前被指定的包含12縣市55個鄉鎮區(參 https://tinyurl.com/y2qeoos2 ),很遺憾的,臺南也不在其中。(這邊也同時請大家注意,如果西拉雅族正式復名,對這個「原鄉」的認定又會有什麼影響,也請大家想想唷!)
Ingay要再次強調,這篇貼文並不是要從法規角度去阻絕不同族群別的預算可能,相反的,應該可以理解為什麼包含Ingay在內的原住民運動者的主張之一,就是把身分認定/審定這個法律枷鎖給解開。
身為原住民議員,我們自然堅持聲揚且主張族人的法定權益;同時身為臺南市議員,我們當然也要保守在臺南這塊土地上共存共榮、不同群體的權益。
可,千萬別因為誤會、誤導,或者對於現實法制的認識不足,而錯紮稻草人猛打,那絕對不會是公平、也絕對不會是正義。
#很多數字其實不是數字
#臺南好原住民才會好
#臺南好客家族群也才會好
#這個給自己在現在工作上的提醒不是只有字面上的意義
#真的請大家共同思考
「日治時期戶口名簿申請」的推薦目錄:
日治時期戶口名簿申請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小編手殘把po文時間弄錯了,再重發一次(吊起來打10大板)
#高雄好過夜系列
誰說鳳山沒戲院?最早的戲院─鳳山座(下集)
文│ #鳳山李雨蓁
大家還記得高雄好過夜系列曾經介紹到高雄鳳山最早戲院(鳳山座)的故事(上集)嗎?(上集:https://takaogooday.org/20180415/)
這幾天最令高雄人震驚的消息,莫過於A+1無預警宣布全面歇業了!嗚嗚嗚~不過這個跟今天要來補上的鳳山座(下集)有甚麼關係?其實,A+1鳳山店的所在位置,前身就是鳳山座整修後的(新)鳳山座的所在地啊!等等,在上集不是說當時鳳山座是在現今第一銀行的位置嗎?怎麼現在又說是在對面的A+1呢?今天的下集就要來解開這個謎題啦~
👉「鳳山劇場」、「鳳山戲院」傻傻分不清
上集的結尾,我們說到在1931年9月12日的日日新報中報導了「鳳山劇場新建」的好消息,大觀商事株式會社收購了鳳山座,決定重建後並跟政府申請許可,在入春時收購附近四百多坪的空地,進行基礎建設,共花費了二萬多元,從此更名為「鳳山劇場」,是一設備相對齊全的大劇場,這個新劇場與過去鳳山座的位置有甚麼不同?又位在哪?是否與鳳山人印象中早期的「鳳山戲院」是同一個?就是本文探討的重點。
在昭和六年(1931年)11月30日的日日新報提及,鳳山劇場的位置最後由各投資者選定在「屠場前廣地」,經過幾次的招標,最後由增田組得標,總花費一萬七千多元,這篇報導提供重要的訊息,證明鳳山座已由現今第一銀行的位置,移到屠場前廣場,那麼,這個「屠場」又位在哪呢?
在1924年10月15日的台灣日日新報指出,去年(1923年)9月時,在屠宰業者的發起下,在鳳山屠宰場內建設了全台第一座獸魂碑,碑高2間(約等於3.6公尺),在每年農曆8月16日時會舉行盛大祭典。在FB社團《日治台灣風貌(2014.04.16設)-昔の日本台湾の素顏》,由陳俊哲釋出的照片可看到,除了獸魂碑外,前方還另外建造了一圓形噴水池,同時在討論串中出現了地籍圖及登記資料。
資料顯示,鳳山信用購買組合於大正13年(1924年) 7月7日,出資購買大老衙229番地,興建及經營屠宰場,即現今大約立志街102號的位置,從地籍圖中可以看到229號番地暫地之廣,約770坪,而位在鳳山新城南側的內濠溝以北,所屠宰的污水,流入內濠溝,再流入鳳山溪。
在《臺灣地名辭書(卷五)高雄縣(第二冊 上)》中記載:『日本時代明治末年,日人在現在中山路與立德街之間設立宰豬場,台人俗稱「豬灶」。』也證實了這塊229番地,用途確實是設置了屠場,直到1982年,豬灶才遷移到北門里經武路,屠宰場遷出,留下「豬灶」這樣的地名。
若根據日日新報導中「屠場前廣地」來推測,鳳山劇場的位置大約是落在「建二二七-八番地」,正是現在A+1所在的位置,這也和老一輩鳳山人口中的「鳳山戲院」位置相吻合,#鳳山創新前進基地曾PO出鳳山戲院的老照片,對照昭和12年(1937年)3月1日發行的刊物插畫,以〈春の山めぐり〉為題的創作中,繪製了岡山、旗山和鳳山的景點,而「鳳山劇場」的插畫樣式與「鳳山戲院」老照片的建築樣式相似度極高,可以認定鳳山戲院就是日本時期的鳳山劇場。
鳳山劇場的興建最終於1932年6月23日落成,落成報導記載於6月21日的日日新漢文版當中,落成當天除了舉辦落成儀式,並在儀式後演出「內地劇」,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之下,這裡的內地劇指的便是日本劇,道出台灣人處於被殖民狀態的悲情歷史,而這也是鳳山劇場最後在日日新報的身影。
👉戰後鳳山戲院的命運
1939年二戰爆發,日本戰敗後,中國緊接著發生國共戰爭,國民黨戰敗來台,台灣的命運隨著戰爭局勢,從日本殖民時代轉變為國民政府殖民統治時代,鳳山劇場的功能,也從戲劇演出轉變為黨國反共宣導的場所。
政權轉移後的第一篇報導出現在1952年聯合報,標題為「烏順宜抵高縣演講共匪暴行」,內容指出當日上午十時,烏順宜在鳳山戲院公開演講「共匪暴行」,聽眾擠滿於會場,就可恨可仇的共匪暴行揭露無遺,聽眾均極感奮。
同年2月26日「高雄縣歡迎新疆歌舞團」勞軍活動;3月8日「全省各地婦女界昨日歡慶三八節」,大會由婦聯分會理事長洪辛永春主持;4月7日舉行高雄縣各級學校反共抗俄話劇比賽大會;4月16日慶祝勞動節,嘉高等縣決定辦法,會後舉行反共大遊行,推派工人代表簽訂反共抗俄救國公約及敬軍公約…等等。
一直到1967年10月31日的報導,活動舉辦仍著重於黨國的反共宣示,上午九時,高雄縣各界慶祝總統華誕大會,今日上午九時在縣鳳中大禮堂舉行,會中并將通過討毛救國運動宣言,會後舉行各項祝壽康樂表演及大遊行。
出現在歷史報章的最後一篇報導,是1970年鳳山戲院重新整修並申請《鳳山戲院股份有限公司》,爾後便再沒有消息,由於留存的史料實在太少,鳳山戲院究竟是何時走入歷史的,或許還需要更努力查證,但可以確定的是,A+1的前身─大統百貨鳳山店於1989年開幕,至此,鳳山劇院的故事算是畫下了句點。
🧠🧠🧠「撰寫歷史是擺脫過去的一種方式。」——歌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對於生在鳳山的筆者來說,在這次好過夜的探索中雖有所突破,但仍感到惋惜,由於過去對史料及地方史的不重視,讓我們在追尋家鄉過去的模樣時困難重重,鳳山座的一生見證了鳳山從日本殖民時期到黨國殖民時期,名稱也隨著改建與政權更替,從「鳳山座」至「鳳山劇場」至「鳳山戲院」,每個時期使用的功能也隨著統治者的治理而有明顯不同,當我們不夠認識自己的過去,不了解自己的歷史,我們便無法定位現在的自己,即使需要很多時間更努力追尋,但為了擺脫過去走向一個更好的將來,好過夜會繼續努力追尋每一個高雄故事。
【後記】在筆者拿著鳳山戲院老照片詢問爸爸時,才得知筆者的阿祖 ( 阿嬤的爸爸 ) 是當年鳳山戲院的電影放映師,名為白維松,在戶口名簿上的職業別為「人事服務」,更曾經在下班後與同公司的技工在戲院2樓喝酒後跌落,摔斷了腿,若不是開始搜尋「鳳山座」的身世,筆者大概一生都不會有機會知道,原來我的家族和鳳山戲院有如此深的淵源吧!
下集好讀板:https://takaogooday.org/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