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說加速二期呢
這是一個每當看到日昇有其他作品發表甚至是LL又有新作時都可以在留言區發現的發言
那麼可能性具體原因為何呢,就讓我用比較專業(自己說)角度來分析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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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先了解一部動畫前,首要就是要先看委員會是如何構成的
●《加速世界》委員會
日本華納家庭娛樂(BD、DVD發行、音樂)
ASCII Media Works(出版社)
萬代南夢宮遊戲(電子遊戲)
日昇動畫(動畫制作)
GENCO(制作統籌)
今天之所以會沒有二期,通常來講就是委員會之間有異音,具體來說是怎樣呢
我們先從BD與輕小說銷量來看吧
(2012春) 8,749 加速世界
(2012夏) 35,879 刀劍神域 (後續累積卷均銷量超過4萬5千枚)
(2014夏) 19,312 刀劍神域 II
(2018秋) 12,222 刀劍神域 Alicization
在當年動畫帶動輕小說銷量最爆炸的一年裡,《加速世界》年銷103萬3906本,刀劍神域則狂砍276萬4454本,小說約是百萬本差距,而BD也是近乎4倍差距,尤其那個年代可沒有所謂健全的海外播放權販售的營利模式,自然而然《加速世界》的動畫算不上大成功。
站在出版社立場來講,有動畫=有帶動小說銷量,當時ASCII Media Works製作名字掛的是三木一馬,身為電擊文庫編輯的三木,為公司帶來更多收益自然是樂見其成的,故會想繼續做動畫二期我認為鐵定是有想要的。
只是在數字面前,刀劍就連時隔6年的愛麗絲篇都能賣贏,你說加速這商業價值放到現在,不敢想像。
再來我們看萬代&日昇,兩者皆隸屬萬代南夢宮集團底下的企業,一個看得是遊戲價值,一個側重的是動畫銷量&周邊&制作費分潤。
當年PS3出了包括《加速世界 -銀翼的覺醒-》《加速世界 -加速的頂點-》,分別掛的是Stage:01、Stage:02,但在這之後就沒見Stage:03,感覺上就是個反應不如預期後無繼續推出。
之後在PS4,與刀劍聯名推出了《加速世界VS刀劍神域 千年的黃昏》,以及2017年推出的手機遊戲《加速世界:超頻終點》,結果在2018年2月20日就結束營運,一年左右的時間就透露出遊戲發展價值之低落,只能給萬代臉上寫個慘字。
日昇呢,看看與Lantis x 電擊G's magazine合作的多媒體動畫《Love Live!》有多賣
(2013冬) 35,130 LoveLive!
(2014春) 82,119 LoveLive!第二期
(2016夏) 66,745 LoveLive!Sunshine!!
就算時隔個三年的Sunshine都還是幾乎海放8,749的加速世界,更別說LL劇場版19萬張的銷量,敢問這樣的數字放在眼前,作為一個商人怎麼有可能會去做一個不太可能超越一期銷量的《加速世界》二期呢?
你可能會問,「那不是換動畫公司就好了嗎?」,答案要是「是」的前提至少得滿足「有動畫公司願意當委員會成員出資金」以及「出版社願意將作品交給日昇之外的操刀」
魔禁三作為插隊的動畫產品,活脫脫就像是為了電擊文庫例行的秋之祭典而誕生的「交差了事」之作,說好聽點叫三木一馬本身作為編輯的發話權還是很大,認為要給魔禁一個有始有終,說難聽點叫「粉絲這麼愛喊~那我給你啊,好不好我就不管了」
如果加速哪天真的冒出二期,要嘛是三木(出版社)對於品質的一種妥協,決定找日昇之外的做,然後在祭典活動上發表給讀者發發糖,要嘛一定就是萬代集團整個頭都撞到。
結論:LL三期&鋼彈系列倒下之前,或是日昇頭撞到又改回去做他人出版社的接案,否則加速二期是不用多想。
P.S. 出資最大的華納我就不是很懂他們是否會繼續出資就是w 不過照地下城的案例來講,應該是有發行就有會想參與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Restya瑞斯提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5大最優質動畫公司排行 第二集:https://youtu.be/J1b4QQRO-G0 版權問題重新上傳 訂閱我的頻道對我來說就是最大的支持! 關注我的社群: ▶Fb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restya2016/ ▶bilibili: https://...
日 昇 加速世界 在 盧斯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盧斯達:香港法治一直都是 Dead Body,現在我們需要戒戀屍癖和獵屍隊】
近日有兩單法庭判決令刷新下限。律政司早前控告區諾軒「用大聲公拍打警察盾牌」,大聲公聲響驚恐了警察,兼令其耳膜受傷。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區襲警罪成。
革命初期,有藍絲持刀桶傷張貼標語的三個年輕人,其中前《信報》女記者肺中刀,生命一度垂危。刀手審訊判入獄幾年,法官繼而在大放厥辭認同刀手求情內容,是社會運動導致生計銳減,情緒失控之下犯案;不知為何就下了判斷:社會運動令被告搞到滿身鮮血、是「奄奄一息的受害者」,更讚賞斬人犯案「事後認罪」乃「情操高尚」,所以減刑。
當年不同意「公民抗命」ㅤ問題即在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現況,不禁想起「佔中」醞釀那幾年,各路英雄對用武、反抗、坐低集體被捕,從來沒有達成共識。旺角且戰且退給清了場,金鐘大台則最終實踐自願被補。雨傘期間,有些人連戴口罩蒙面都無法接受,是「有膽做無膽認」,道德批判抗爭者沒有「政治承擔」。
到 2016 年旺角魚蛋革命爆發,黃台仰梁天琦武力抗警受千夫所指。一直以來,香港人恐共反共,很想政治改革,卻又同時極端擁抱共產黨控制的法庭,擁抱「守法主義」。兩班人的分別,只是一班人把法律當一回事,分不開犯法和犯罪,連其他人犯法都要譴責;一班人不當一回事,但後者並沒有失去道德,他們被控「暴動」,沒有打死人,沒有財物受損,翌晚夜市繼續歌舞昇平。法律是暴力,被抓到逃不了是正常,但其他港人也花容失色,覺得他們犯了彌天大罪,口誅筆伐,只反映香港人當年仍然是「建制派」,以法庭之是非,為自己是非。
後來李倩宜、黃台仰和李東昇默然流亡,社運界政界冷嘲熱諷,揭露他們行蹤有之,批評他們不敢面對審訊有之,同樣是鬧他們沒有「守法」承擔。最後梁天琦去受審,就是有承擔的表現,大家對他逐漸改觀。
我自然樂見黃絲不再加害梁天琦,但問題是很多人支持天琦,都不知道在支持甚麼。梁天琦那次是殉道,並不是「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而是明知政權會針對他、煮死他,他一定會負上不成比例的罪責,一定坐冤獄;而黃台仰他們流亡,亦絕非「不負責任」,而是早就知道法庭不會給他公義。等於去文明國家的酷刑聲請難民,不是呃飲呃食,而是在母國得不到公平審訊,一審就必定入罪兼死刑,那當然要走,不走是英雄,想犧牲而感召世界,走亦卻是人之常情。
香港法官對習近平「全面管治權」心領神會,自然不會有負於國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純粹由非民選特首任命,這個人又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是用來選出法官和裁判官,包括上面說斬人藍絲「情操高尚」的法官。「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有兩個當然委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然後律政司又是,而另外七名委員又是特首委任。喂成個司法機構上層都是特首的人,那作出這種判詞又是甚麼新聞?
現在真面目露出水面,大聲公可以襲警入罪、法官可以公然讚揚藍絲斬人,遊戲規則政權玩哂,當初以群眾壓力和道德勒索來叫人「負責任」,才是不負責任。
講承擔負責,都要承擔負責的遊戲規則公平。當年社會大眾不辯真假好醜,儼然想法庭幫手教仔,規訓年輕人不可再用暴力擾亂既有政治抗爭秩序,還要梁天琦道歉。今日我們會要求抗爭者道歉嗎?我們向他們道歉就有份。抗爭者根本沒做錯。
再說前一點,14 年那時抗爭者蒙面和動武、打了就跑,亦非不承擔,而是早就知道神的國不在地上,公義也鮮有在法庭現身。最後「公民抗命」不被接受為判罪準則或減刑條件,社會賢達坐了監可能更精彩,但工人階級年輕人手停口停,打從當初就覺得坐下來等被捕上庭辯論,去彰顯政權不堪,是「傻的嗎」,你真不能怪他們,他們只是比有頭有面那一群更了解真相。有險可守?獨立司法制度?當然很獨立,但全部人都是特首任命。很獨立地判你大聲公襲警,效果一樣。
司法機構對全面管治權心領神會
發表「藍絲刀手情操高尚論」的法官,因為政治局勢而同情一個疑似殺人犯;但在四年前打理旺角事件被告的案件,同情心就突然收起來,當時在判詞駁回求情,表示:「法庭絕對不會加入這種政治討論,暴動就是破壞社會安寧,政治信念更不會構成減刑理由」;藍絲刀手,卻就正正因為時勢論加上政治信念而有得減刑。
我的疑惑:不管是一國兩制,還是司法制度,兩者的各種問題不會突然最近幾年才陰霾乍現:《基本法》解釋權在中國手上、法官是由特首委任,體制一向如此,但為甚麼我們總是聽到只要有獨立司法制度,就有險可守?是不是很多人一直明白真相,卻瞞著我們這些屁民甚至國際社會?如果業界中人自己都知道法治從來沒有,卻秘不發喪,不管是自己消極隱瞞,還是死馬當活馬騎,反正法律界和立法會都需要這條死馬,不然選民還會投他去守護法治嗎?那就是他們的暗黑兵法。
大家知道一國兩制反正不是玩真,卻是一齣戲演給世界看,幫中國全球戰略維穩。那麼不斷強調香港有英式法治傳統、獨立司法制度。香港實際上卻經常沒有司法公義,國際社會收到的訊息卻是覺得有,這種隱惡揚善、兩面瞞的資訊差,是否有很多計算在裡面?
國際線到今天,很多外國政要都沒聽過梁天琦的名字,可能是國際線沒有特別提他;不是梁天琦有那麼特別一定要提,而是他那案例就證明香港已經無合理司法,藍絲斬人判 4 年,梁天琦掟垃圾桶和襲警就判 6 年。判法完全根據北京政治需要,只要一涉及政治,就毫無保障被告可言。世界要了解香港不只沒民主,而且司法制度都在迫害人。
區的案件,就是疑點利益完全沒有歸於被告。警察自稱大聲公傷害他聽力,卻根本無法證明大聲公和耳朵狀況「有因果關係」。習近平講過香港要三權合一,現在已經成真。警察抓、律政司控告、法庭判囚,三方極少互相制衡。全面管治權,司法機構一定要落水。以前有抗爭者燒法庭,律師界照樣反對,但他們客觀上需要選擇,站在司法制度(政權)一方,還是人民一方?
法治的基礎是主權
公民社會的當然構成,會是今次北京的重要整肅對象。對北京來說,一直以來香港依港英時代模型運行,令「全面管治權」無法伸展,令香港屢屢出現政治意外。反送中也是一個中國不想浪費的 crisis,用以推動「真正回歸」。
改造工程會來得很急,以戰爭邏輯推行。特首、高官、公務員,全都要由愛國者主體擔任、傳媒老師大學要審查、法庭要有政法委、判案不能損害全面管治權、法官人選當然也要愛國、紀律團隊就自己被收編了;對一般人,就是《國安法》甚至《緊急法》籠罩全港。在這個破局時刻,法律界要了解,自己只能幫被告輸少啲,無可能「守護法治」。
你不會說新疆也有法庭,就代表新疆有險可守。香港始終會走向新疆西藏式「黨政法建設」。擁有監督權的中聯辦,是香港市黨委書記;如此司法制度頭上就有了政法委,司法制度的本身其實是法官後面的共產黨;至於議會,自從三連炮打郭榮鏗,儼然新例已立:如果 35+ 議員入去敢膽否決政府議案,就告你「違反誓言、告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議會人大化。
法治已死,但不代表律師沒用;議會已死,亦不代表議員沒用。中國的法庭是共產黨開的,而「香港是中國自古以來一部份」。你可以扭盡六壬幫受害者脫身、減少傷害,但即使成功亦只是僥倖,法庭法官的委任方式,權力來源就是國家和共產黨,是共產黨開的法庭,那你又能守護法治呢?
不應(亦無法)守護法治,你應該守護香港人。中國統治下香港法治已經懸空了、無統了,將來有可能恢復,但不是今天。當然有人會繼續在法律制度寸土必爭,但無可否認空間會越劃越小。香港人當年想法庭主持公道,今日法治成為怪獸,香港人是守護不了法治的,新的講法是,法律界義務是阻礙「香港法治」暢順吃人,要有曾經崇拜愛戀它的專業人士,做這具 dead body 的獵屍隊。
不知道這點會否令一些大狀或法治信仰者陷入存在危機,但法治和公義,從來都不是憑空運作。要讓法律體制公義地運行,你需要政治權力、需要武力、需要主權,否則法律寫得再好,都是任由外人詮釋來迫害你。所以恰恰是社會賢達最恐懼最認定香港永難擁有的法外之物,才是法治的基礎。
美國建國先賢不少是律師,但他們通過很多其他身份做事,相信他們理解這個政治學的基本順序,才會參與美國獨立。
膽搏膽ㅤ繼續「奪權」選舉
那麼兩辦炮打郭,是打美國、打泛民,也打整條 35+ 路線議會攬炒路線。其實抽離而言,都是膽搏膽。對我方對壞情況是,不管 35+ 與否,中國由得它,任它停擺,那停擺責任就在非建制議員,那香港人亦使不出力。
中國要清走議會裡的「非愛國者」,就是 DQ 35+,整個議會廢掉,民間就不需要再辯論甚麼議會有冇用、選功能組別是否合乎政治道德,就成為美國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處理香港事務的放血口;不用泛民再去說甚麼「一國兩制殘而不廢,吊緊鹽水」,就是已經終結,英國美國就無法再逃避事態。即使一時三刻未及反應,第一波就要香港自己頂,等西方決定做事時,香港自然成為干預藉口,然後中國就會用反恐法和緊急狀態反制,繼而掃除英美勢力在港資產和政治利益,與西方全方位火拼。
議會被廢之後,事情可望水落石出,中西雙方都會加速行動。DQ35+ 之後,整個議會都由中共代理人控制,會火速通過國家安全法,背後思維就是直球對決,中美雙方都想開戰,所以最終還是會拿香港來說事,最終我們都逃避不了。
要促成此局,選舉還是假選舉當真選舉,繼續熱烈參加,「可能 35+」惡夢疑幻疑真,令中共首先出手炸爛議會,還議會佔領者「取消功能組別」夙願,黃絲再次團結抗爭。香港人整體沒有損失,因為這裡早就一國一制,不如加速世界體系和中國大決戰。問題是在香港戰線,香港人打算做甚麼、站那一邊、犧牲到哪個程度,好等之後如果有大審判,香港人能站在有利位置,參與勢力劃分和分享賠償?
日 昇 加速世界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盧斯達:香港法治一直都是 Dead Body,現在我們需要戒戀屍癖和獵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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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初期,有藍絲持刀桶傷張貼標語的三個年輕人,其中前《信報》女記者肺中刀,生命一度垂危。刀手審訊判入獄幾年,法官繼而在大放厥辭認同刀手求情內容,是社會運動導致生計銳減,情緒失控之下犯案;不知為何就下了判斷:社會運動令被告搞到滿身鮮血、是「奄奄一息的受害者」,更讚賞斬人犯案「事後認罪」乃「情操高尚」,所以減刑。
當年不同意「公民抗命」ㅤ問題即在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現況,不禁想起「佔中」醞釀那幾年,各路英雄對用武、反抗、坐低集體被捕,從來沒有達成共識。旺角且戰且退給清了場,金鐘大台則最終實踐自願被補。雨傘期間,有些人連戴口罩蒙面都無法接受,是「有膽做無膽認」,道德批判抗爭者沒有「政治承擔」。
到 2016 年旺角魚蛋革命爆發,黃台仰梁天琦武力抗警受千夫所指。一直以來,香港人恐共反共,很想政治改革,卻又同時極端擁抱共產黨控制的法庭,擁抱「守法主義」。兩班人的分別,只是一班人把法律當一回事,分不開犯法和犯罪,連其他人犯法都要譴責;一班人不當一回事,但後者並沒有失去道德,他們被控「暴動」,沒有打死人,沒有財物受損,翌晚夜市繼續歌舞昇平。法律是暴力,被抓到逃不了是正常,但其他港人也花容失色,覺得他們犯了彌天大罪,口誅筆伐,只反映香港人當年仍然是「建制派」,以法庭之是非,為自己是非。
後來李倩宜、黃台仰和李東昇默然流亡,社運界政界冷嘲熱諷,揭露他們行蹤有之,批評他們不敢面對審訊有之,同樣是鬧他們沒有「守法」承擔。最後梁天琦去受審,就是有承擔的表現,大家對他逐漸改觀。
我自然樂見黃絲不再加害梁天琦,但問題是很多人支持天琦,都不知道在支持甚麼。梁天琦那次是殉道,並不是「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而是明知政權會針對他、煮死他,他一定會負上不成比例的罪責,一定坐冤獄;而黃台仰他們流亡,亦絕非「不負責任」,而是早就知道法庭不會給他公義。等於去文明國家的酷刑聲請難民,不是呃飲呃食,而是在母國得不到公平審訊,一審就必定入罪兼死刑,那當然要走,不走是英雄,想犧牲而感召世界,走亦卻是人之常情。
香港法官對習近平「全面管治權」心領神會,自然不會有負於國家。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純粹由非民選特首任命,這個人又是「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當然成員。「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是用來選出法官和裁判官,包括上面說斬人藍絲「情操高尚」的法官。「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有兩個當然委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然後律政司又是,而另外七名委員又是特首委任。喂成個司法機構上層都是特首的人,那作出這種判詞又是甚麼新聞?
現在真面目露出水面,大聲公可以襲警入罪、法官可以公然讚揚藍絲斬人,遊戲規則政權玩哂,當初以群眾壓力和道德勒索來叫人「負責任」,才是不負責任。
講承擔負責,都要承擔負責的遊戲規則公平。當年社會大眾不辯真假好醜,儼然想法庭幫手教仔,規訓年輕人不可再用暴力擾亂既有政治抗爭秩序,還要梁天琦道歉。今日我們會要求抗爭者道歉嗎?我們向他們道歉就有份。抗爭者根本沒做錯。
再說前一點,14 年那時抗爭者蒙面和動武、打了就跑,亦非不承擔,而是早就知道神的國不在地上,公義也鮮有在法庭現身。最後「公民抗命」不被接受為判罪準則或減刑條件,社會賢達坐了監可能更精彩,但工人階級年輕人手停口停,打從當初就覺得坐下來等被捕上庭辯論,去彰顯政權不堪,是「傻的嗎」,你真不能怪他們,他們只是比有頭有面那一群更了解真相。有險可守?獨立司法制度?當然很獨立,但全部人都是特首任命。很獨立地判你大聲公襲警,效果一樣。
司法機構對全面管治權心領神會
發表「藍絲刀手情操高尚論」的法官,因為政治局勢而同情一個疑似殺人犯;但在四年前打理旺角事件被告的案件,同情心就突然收起來,當時在判詞駁回求情,表示:「法庭絕對不會加入這種政治討論,暴動就是破壞社會安寧,政治信念更不會構成減刑理由」;藍絲刀手,卻就正正因為時勢論加上政治信念而有得減刑。
我的疑惑:不管是一國兩制,還是司法制度,兩者的各種問題不會突然最近幾年才陰霾乍現:《基本法》解釋權在中國手上、法官是由特首委任,體制一向如此,但為甚麼我們總是聽到只要有獨立司法制度,就有險可守?是不是很多人一直明白真相,卻瞞著我們這些屁民甚至國際社會?如果業界中人自己都知道法治從來沒有,卻秘不發喪,不管是自己消極隱瞞,還是死馬當活馬騎,反正法律界和立法會都需要這條死馬,不然選民還會投他去守護法治嗎?那就是他們的暗黑兵法。
大家知道一國兩制反正不是玩真,卻是一齣戲演給世界看,幫中國全球戰略維穩。那麼不斷強調香港有英式法治傳統、獨立司法制度。香港實際上卻經常沒有司法公義,國際社會收到的訊息卻是覺得有,這種隱惡揚善、兩面瞞的資訊差,是否有很多計算在裡面?
國際線到今天,很多外國政要都沒聽過梁天琦的名字,可能是國際線沒有特別提他;不是梁天琦有那麼特別一定要提,而是他那案例就證明香港已經無合理司法,藍絲斬人判 4 年,梁天琦掟垃圾桶和襲警就判 6 年。判法完全根據北京政治需要,只要一涉及政治,就毫無保障被告可言。世界要了解香港不只沒民主,而且司法制度都在迫害人。
區的案件,就是疑點利益完全沒有歸於被告。警察自稱大聲公傷害他聽力,卻根本無法證明大聲公和耳朵狀況「有因果關係」。習近平講過香港要三權合一,現在已經成真。警察抓、律政司控告、法庭判囚,三方極少互相制衡。全面管治權,司法機構一定要落水。以前有抗爭者燒法庭,律師界照樣反對,但他們客觀上需要選擇,站在司法制度(政權)一方,還是人民一方?
法治的基礎是主權
公民社會的當然構成,會是今次北京的重要整肅對象。對北京來說,一直以來香港依港英時代模型運行,令「全面管治權」無法伸展,令香港屢屢出現政治意外。反送中也是一個中國不想浪費的 crisis,用以推動「真正回歸」。
改造工程會來得很急,以戰爭邏輯推行。特首、高官、公務員,全都要由愛國者主體擔任、傳媒老師大學要審查、法庭要有政法委、判案不能損害全面管治權、法官人選當然也要愛國、紀律團隊就自己被收編了;對一般人,就是《國安法》甚至《緊急法》籠罩全港。在這個破局時刻,法律界要了解,自己只能幫被告輸少啲,無可能「守護法治」。
你不會說新疆也有法庭,就代表新疆有險可守。香港始終會走向新疆西藏式「黨政法建設」。擁有監督權的中聯辦,是香港市黨委書記;如此司法制度頭上就有了政法委,司法制度的本身其實是法官後面的共產黨;至於議會,自從三連炮打郭榮鏗,儼然新例已立:如果 35+ 議員入去敢膽否決政府議案,就告你「違反誓言、告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議會人大化。
法治已死,但不代表律師沒用;議會已死,亦不代表議員沒用。中國的法庭是共產黨開的,而「香港是中國自古以來一部份」。你可以扭盡六壬幫受害者脫身、減少傷害,但即使成功亦只是僥倖,法庭法官的委任方式,權力來源就是國家和共產黨,是共產黨開的法庭,那你又能守護法治呢?
不應(亦無法)守護法治,你應該守護香港人。中國統治下香港法治已經懸空了、無統了,將來有可能恢復,但不是今天。當然有人會繼續在法律制度寸土必爭,但無可否認空間會越劃越小。香港人當年想法庭主持公道,今日法治成為怪獸,香港人是守護不了法治的,新的講法是,法律界義務是阻礙「香港法治」暢順吃人,要有曾經崇拜愛戀它的專業人士,做這具 dead body 的獵屍隊。
不知道這點會否令一些大狀或法治信仰者陷入存在危機,但法治和公義,從來都不是憑空運作。要讓法律體制公義地運行,你需要政治權力、需要武力、需要主權,否則法律寫得再好,都是任由外人詮釋來迫害你。所以恰恰是社會賢達最恐懼最認定香港永難擁有的法外之物,才是法治的基礎。
美國建國先賢不少是律師,但他們通過很多其他身份做事,相信他們理解這個政治學的基本順序,才會參與美國獨立。
膽搏膽ㅤ繼續「奪權」選舉
那麼兩辦炮打郭,是打美國、打泛民,也打整條 35+ 路線議會攬炒路線。其實抽離而言,都是膽搏膽。對我方對壞情況是,不管 35+ 與否,中國由得它,任它停擺,那停擺責任就在非建制議員,那香港人亦使不出力。
中國要清走議會裡的「非愛國者」,就是 DQ 35+,整個議會廢掉,民間就不需要再辯論甚麼議會有冇用、選功能組別是否合乎政治道德,就成為美國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處理香港事務的放血口;不用泛民再去說甚麼「一國兩制殘而不廢,吊緊鹽水」,就是已經終結,英國美國就無法再逃避事態。即使一時三刻未及反應,第一波就要香港自己頂,等西方決定做事時,香港自然成為干預藉口,然後中國就會用反恐法和緊急狀態反制,繼而掃除英美勢力在港資產和政治利益,與西方全方位火拼。
議會被廢之後,事情可望水落石出,中西雙方都會加速行動。DQ35+ 之後,整個議會都由中共代理人控制,會火速通過國家安全法,背後思維就是直球對決,中美雙方都想開戰,所以最終還是會拿香港來說事,最終我們都逃避不了。
要促成此局,選舉還是假選舉當真選舉,繼續熱烈參加,「可能 35+」惡夢疑幻疑真,令中共首先出手炸爛議會,還議會佔領者「取消功能組別」夙願,黃絲再次團結抗爭。香港人整體沒有損失,因為這裡早就一國一制,不如加速世界體系和中國大決戰。問題是在香港戰線,香港人打算做甚麼、站那一邊、犧牲到哪個程度,好等之後如果有大審判,香港人能站在有利位置,參與勢力劃分和分享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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