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漫畫基地舉辦的講座 「創作者的該與不該——創作與侵權一線之隔」對於著作權有做詳細的案例解釋,而這一篇司法院文章對於 #合理使用 之判斷基準也很詳盡,推薦大家了解觀看!
#創作路上的眉眉角角
#練畫技之外也長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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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節錄重點(一) 原則上須取得授權
二次創作算不算侵害著作權?其實著作權法中並沒有二次創作這個用語,而二次創作一般來說涉及對他人著作的「重製」或「改作」,這些都是著作財產權人的專有權利,所以原則上還是必須 #先取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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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節錄重點(二) 熟悉合理使用的4大判斷基準
「是否構成合理使用,其實最終還是要回到個案判斷,沒辦法說怎樣就一定可以、怎樣一定不行。不過,在熟悉了這些 #判斷基準 後,大家在創作時,也可以把這些重要的觀念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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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節錄重點(三) 明示出處
「合理使用,雖然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但還有著作人格權的部分,因此,合理使用他人著作,還是要記得 #明示出處 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防軍事設施影響地方禁限建以及噪音問題,進而衍生地方稅收短收問題,應積極與主計總處會商國家補償措施,並提出處理進度時程。 部長:已與主計總處反映意見,目前尚未有確切結論。 ▶募兵制暫行條例相關辦法制定,有關志願役退除軍人法人團體優先承包國防部勞務採購,本席認為限定資格及優先承包權,涉及違反WTO規...
明示出處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國防軍事設施影響地方禁限建以及噪音問題,進而衍生地方稅收短收問題,應積極與主計總處會商國家補償措施,並提出處理進度時程。
部長:已與主計總處反映意見,目前尚未有確切結論。
▶募兵制暫行條例相關辦法制定,有關志願役退除軍人法人團體優先承包國防部勞務採購,本席認為限定資格及優先承包權,涉及違反WTO規範下公平競爭,尤其資格之限定,恐衍生利益分配不均、私相授受之弊。同時,要如何確保勞務發包可以替國家省錢又保障退伍軍人就業權益?以退輔會為例,常以只擁有轄下瓦斯公司部分經營權為推拖之詞,無視國會要求控制天然氣價格。同理未來國防勞務採售辦法如何約束勞務承包對象?尤其營區事務保密責任之規範縝密,單憑個案採購文件的約束力恐不足,且國會亦無法有效監督。
國防採購司代理主任:草案版本有八條文,近期預告後送行政院。發包會按照政府採購法辦理,有關後續處理方式條文內都有明定。而招標資格與條件,會在招標文件中明示,草案只有原則規範,招標細節會依個案處理。
部長:承諾11/30發布以前送立法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