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屈一指的高階主管教練馬歇葛史密斯的客戶大多是財星500大企業的執行長,包括福特汽車執行長、世界銀行總裁等,他曾經指導過200位CEO。而葛史密斯的收費方式很特別:唯有他的客戶實質有產生進步,否則他分文不取。
所謂的「進步」,指的是他的客戶必須達成正向、可被衡量的行為改變。他提供教練指導的方式是:在客戶接受葛史密斯的指導前,葛史密斯會先與這位客戶工作或業務上的重要關係人(包括客戶的上司、同僚、部屬甚至重要客戶,通常有16位以上)進行面談,了解這位客戶目前的狀態(以及做成書面的紀錄),並且判斷自己是否要接這份委託。
當接下這份委託之後,葛史密斯會用12~18 個月的時間指導他的客戶,待完成之後,再請當初訪談的16 位以上的重要關係人提供評估,確定這位客戶的確有實質的進步,葛史密斯才會收費。換言之,葛史密斯必須先投入時間與精神工作12~18 個月,但有可能無法收到報酬。
據葛史密斯說,他之所以會用這樣的方式收費,是因為大約50年前的一項經驗,影響他看待「工作的價值」的心態。這個故事在《UP學-2 真正成功的人時常魔勁在身》書裡有提到。
那是在他14 歲的時候,因為家裡的屋頂漏水很嚴重,因此葛史密斯的父親比爾請了一位工匠丹尼斯默德來修繕,並且要葛史密斯幫忙。葛史密斯原本是老大不情願地隨便做,但默德先生不但沒有因此生氣,還很有耐性的把葛史密斯馬虎的工作成果好好修正,漸漸的也讓葛史密斯從不情願轉變成積極投入幫忙。
當工作完成之後,默德開了帳單給葛史密斯的父親比爾:「你不必急著付款,先看看我這屋頂修得怎麼樣,確定不會漏水什麼的,你再付錢給我就好。如果覺得我做得不怎麼樣,你就不必付我錢了。」比爾爬上屋頂好好地驗收成果,確定屋頂修得很好,馬上支付款項,默德也馬上發給馬歇這段期間「幫忙」的工資,結束了這次服務。
葛史密斯認為,之所以默德先生會以這種有風險的方式收費,是因為自己對於自己的工作品質與成果有極高的信心,也相信客戶能夠判別與認同。這個經驗也深深影響葛史密斯,讓他在日後從事主管教練工作時,用這樣的方式收費。
葛史密斯覺得是近50年前他的第一位老闆默德先生,建立了自己對工作的正確態度。他認為默德先生的境界甚至比較高:因為默德先生手頭並不寬裕,他的經濟狀態需要每一筆收入,但仍然堅持以高工作品質讓客戶滿意再付款,忠於自己也忠於客戶。
#老查隨意讀
書面驗收主驗人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機場X光機問題就是飛安國安問題 採購驗收不能得過且過】
(更新:增加航警局書面說明,請看留言)
大家還記不記得2014年的X光機採購弊案?
當年航警局的承辦人員,因為受到中國清華同方威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經理的桃色關係和收受賄賂,讓與解放軍關係密切的同方威視,可以用不合格的X光機得標,並獲得強力護航驗收。直到一位民眾的貓躲藏在行李箱,被誤認是鴨賞放行到韓國後,全案才曝光。
除了是中國廠商的產品之外,在法院的判決中,也認定X光機驗收後仍持續出現儀器畫面顏色不正常、影像切割、不同步、黑屏(黑螢幕)等瑕疵情形。航警局甚至在驗收未通過的時候,就先啟用X光機,置國境安全於不顧。
正是因為X光機涉及飛航安全和國境安全,當我接獲現在正在驗收階段的「109年度各機場雙涉源手提行李X光檢查儀15部汰換案」,有驗收不確實、已經發現的問題沒有載明缺失的檢舉時,也更加重視。
在「抽驗」驗收的過程中,航警局只發現三個問題:
1⃣ 感應不良:金屬門腳踝感應不良。
2⃣ 顯示異常:爆藥級毒品自動鎖定顯示顏色異常。
3⃣ 油水分辨:塑膠、玻璃瓶裝之水與汽、柴油呈色差異不明顯。
❗ 然而,實際上有更多的問題出現,但竟然沒有被列入:
1⃣ 鎖框異常:仿爆裂物及仿毒品,會因為放置與角度不同,影響鎖框準確度。
對於這項問題,廠商主張要以其認定的「最佳角度」放置才算。不過旅客放行李還有放到最佳角度的嗎?
2⃣ 未載明液體辨識最小單位:採購規格書只約定要辨識700毫升以下的液體,但並沒有載明最小單位。
3⃣ 顯示畫面異常:包括物品通過卻無畫面,或正、側射源螢幕顯示畫面完全不是同一件行李。
4⃣ 穿透力不足:無法穿透測試箱的金屬片。
5⃣ 清晰度不足:無法辨識測試箱中厚薄不同之金屬片。此外,所有有機物(包括非液體與液體),外型輪廓融在一起,無法快速辨識出行李內有無液體(例如汽柴油)。
6⃣ 嬰兒車檢查:X光機口徑無法讓部分較大的手持嬰兒車通過,無法有效檢測毒品。
7⃣ 螢幕畫面錯誤:同一件行李被切割成好幾個畫面,以及螢幕變成黑白畫面。
8⃣ 未驗即用:驗收程序尚未完成就投入使用。
這裡的每一個問題,都足以造成X光機安檢的漏洞。然而,明天即將進行的複驗程序,只會針對抽驗時被列入不合格的項目進行檢驗。
飛安國安不能得過且過。務必針對已經發現並反映的問題,依據採購法令及契約妥善處理。該不合格的項目就要不合格,該請廠商補正複驗的就要補正複驗,不該通過的就不能通過。
也請警政署和工程會,務必善盡監督責任,維護納稅人的血汗錢和飛航與國家安全。
書面驗收主驗人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很多網友說
民法不是規定口頭也可以成立合約?
為什麼鍾明軒這個事情沒有成立合約?
嗯這個要看情況而定,
像日常生活中的交易,
比如到7-11買東西,
你拿了飲料結帳,店員幫你掃描一下,
連「講話」都不用,就成立買賣合約了,
這個買賣合約的必要的點,
什麼物品?多少錢?都很特定,
你要買的就是你拿的物品,價錢也很明確,
那當然可以成立合約。
可是商業合作案件,就不是這樣,
一般都會有書面合約,
如果沒有,一旦有糾紛,
上法院的話,主張合約成立的人,
就要證明「合約關係存在」,
法院也會針對「雙方對於必要之點有沒有達成共識」
作審查,通常是會比較嚴格審查的,
那主張合約成立的人,就會比較辛苦。
以配音這種事情來說,
通常會約定這些事情:
1.勞務提供方式,
配音員怎麼提供勞務?
什麼時候完成工作?
電影公司怎麼審查、驗收?
都需要明確規定。
每個人聲線不一樣,
正式錄之前通常會有試錄音,
看看你是不是適合這個角色,
就算通過了,公司決定就是你了,
那你提供的服務是否ok?
也是公司要確認的。
2. 報酬多少?怎麼給錢?
如果試了很多次,公司還不滿意,
那就有換人的可能,
碰到這種情況時,
你前面提供了服務,報酬要怎麼算?
也是要規定清楚的。
3.著作財產權歸誰?
影音作品一定會約定這個,
說你的配音結果屬於電影公司,
以後他們怎麼賣電影,跟你沒關係,
不然以後發生糾紛,電影公司會很麻煩。
4.配音員要不要配合宣傳?
如果找網紅(素人配音員)合作,
通常是看上對方人氣,
那就會要求網紅要配合宣傳活動,
那宣傳活動要配合幾場?車馬費怎麼算?
也要約定清楚。
5.保密協議,
電影宣傳是一系列行銷活動,
是一個團隊活動,
在什麼時候要做什麼事情,
有它的步調,
那公司就不會希望在他們沒預期的情況下,
被網紅洩露出去,
所以會有保密協議的約定。
以上是配音員工作通常會碰到的,
1-3點我認為是必要的點,
這不是公司說要不要來配音,你說好,
就有辦法成立合約的。
書面驗收主驗人 在 Re: 【請益】 關於採購驗收問題(主驗人僅採書面驗收) - 公職板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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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驗收主驗人 在 [請益] 關於採購驗收問題(主驗人僅採書面驗收)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大家好,想請教一件關於採購的驗收問題,我是監辦單位。
這件採購案驗收地點不在台灣本島,施工時間+交通時間要花13天。
業務單位在會同廠商前往該地施工之前,先口頭詢問2個監辦單位及1個協辦單位
是否一同前往,
若監辦單位願意一同前往,業務單位的計畫是監工+驗收一併執行。
但監辦單位皆認為13天太長,會影響工作,故皆口頭回應不去,協辦當然也不去。
因此業務單位便與廠商一同前往該地,執行施工與監工,就沒有驗收。
出發前,採購單位有跟業務單位說,若業務單位要將整個案子改採書面驗收,
應另外簽准,或變更契約。
但該業務單位主管(即主驗人)堅持不簽,之後只在某一份不正式的驗收文件上寫了
一句話,
大意是 "因XX地點交通不便,耗時十餘日,故在本局XX會議室採書面驗收"。
核章僅止於這位業務單位主管。
9月中,業務單位與廠商從該地回來後(主驗人並未前往),
通知監辦單位10月中驗收地點在局內,採書面驗收,請監辦單位參加。
2個監辦單位皆前往,廠商用照片以及書面資料數據報告此次施工內容。
大家都在驗收紀錄上簽了名。
(這裡必須說,我們監辦單位也有疏失,此時書面驗收的程序有誤但也沒立即指出。)
之後10月底到了核銷的流程,陳核到會計主任的時候,
主任指出這個程序明顯不符合採購法。
主驗人為何未前往該地驗收,而自行決定整個案子採書面驗收,並且沒有任何簽准流程。
因此上禮拜五我依照指示先打電話跟業務單位承辦人溝通,
目前較快速的補救流程是補簽,請他跟主管報告。
但承辦人報告主驗人後,主驗人依舊堅持不簽。
因此我又打了通電話給這位主驗人,目的是要說明此筆費用10月份無法付款,
要等流程完備後才能核銷。
主驗人用十分堅定的口氣問我:"採購法哪一條規定要實地驗收?這幾個字在哪裡?"
"主驗人有權自己決定驗收方式!"
"採購法哪裡又有寫到如果要採書面驗收的話要簽准?"
"反正我不管,你們就放著啊,錢不付我無所謂啊!"
當下雖然傻眼但我只回應"我瞭解了,謝謝。"就結束通話。
後來查了採購法第90條:
機關依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下列工程、財物採購之驗收,得由
承辦採購單位備具書面憑證採書面驗收,免辦理現場查驗:
一、公用事業依一定費率所供應之財物。
二、即買即用或自供應至使用之期間甚為短暫,現場查驗有困難者。
三、小額採購。
四、分批或部分驗收,其驗收金額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
五、經政府機關或公正第三人查驗,並有相關品質或數量之證明文書者。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雖然我只有拿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但依照我的理解,以及我請教了幾位同事的結果,對於第90條應該是指
除了這六個情形以外,其他情形都要採實地驗收吧?!
有例外情形就是要簽准吧?!
另外對於主驗人可以選擇驗收方式這個問題,應該不是指實地或書面的這兩種選擇,
而是全部或部分驗收這類的選擇吧?!
麻煩大家解惑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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