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候補2員(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30~110/08/0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系所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4.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報名甄試,需檢附服務單位報告書。
5.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現(曾)從事醫務社會工作者。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規劃與執行器官勸募及宣導相關業務。
2.執行各臨床科別個案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3.籌辦團體方案與進行醫務社會工作之調查與研究。
4.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
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市左營區813大中一路38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sjyang@vghks.gov.tw
聯絡方式:
1.下載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填妥「職缺外補甄試報名表」。
2.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楊淑貞社工師(信箱:sjyang@vghks.gov.tw)。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巿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社會工作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
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履歷表、自傳(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簽名及蓋章)。
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家長為榮民身份證明文件。
b.身心障礙證書影本。
c.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所屬服務單位報告書。
甄選方式:筆試70%(專業知識)、口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考試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
考試地點:高雄榮總醫療大樓一樓社會工作室。
錄取公告:甄試後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薪 資:約33,000-36,700元(以實際績效增減)
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如被代理人申請提前復職時,則自被代理人復職之日起終止)
聯 絡 人:楊淑貞社工師聯絡資訊:07-3422121轉77008 傳真號碼:07-3468023
備 註:提醒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考,並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不負保管責 任。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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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市榮民服務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13~110/07/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
2.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3.曾具任職於服務機構經驗者尤佳。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協辦總務、行政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80144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二路52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vsdksc0195@mail5.vac.gov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有意願至本處服務者,請於110年7月19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處人事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參加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
2.應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任職經歷證明影本(離職或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
(5)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3.甄選方式: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擾通知參加面談甄選,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送)。
4.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17日或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5.薪資待遇:約僱5等1級280薪點,月薪新臺幣34,916元整。
6.通信報名地址:80144高雄市前金區自強二號52號;
聯絡電話:07-2729533#304;
聯絡人:人事管理員 莊志鴻先生。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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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員、候補2員(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7/01~110/07/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系所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3.具備中華民國國籍。
4.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報名甄試,需檢附服務單位報告書。
5.具前述各項資格條件如甄試總成績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錄用:
(1)現(曾)從事醫務社會工作者。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規劃與執行器官勸募及宣導相關業務。
2.執行各臨床科別個案之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3.籌辦團體方案與進行醫務社會工作之調查與研究。
4.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
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市左營區813大中一路3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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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sjyang@vghks.gov.tw
聯絡方式:
1.下載報名表: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並填妥「職缺外補甄試報名表」。
2.寄送報名表:
(1)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楊淑貞社工師(信箱:sjyang@vghks.gov.tw)。
(2)報名表紙本連同以下檢附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高雄巿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高雄榮民總醫院社會工作室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
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
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檢附資料如下:
履歷表、自傳(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請至本院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並請
簽名及蓋章)。
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 榮民或家長為榮民身份證明文件。
b. 身心障礙證書影本。
c. 本院現職醫務契約同仁(含研究助理)所屬服務單位報告書。
甄選方式:
筆試:70%(專業知識)
口試:30%(儀態、言辭、才識、綜合能力)。
考試日期: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
考試地點:高雄榮總醫療大樓一樓社會工作室。
薪 資:約33,000-36,700元(以實際績效增減)
錄取公告:甄試後二週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聯 絡 人:楊淑貞 社工師
聯絡資訊:07-3422121轉77008
傳真號碼:07-3468023
備 註:
1.工作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如被代理人申請提前復職時,則自被代理人復職之日起終止)。
2.提醒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考,並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不負保管責任。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