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法學雜誌第315期 📌企業併購法第27條關於股權申報與表決權限制/周振鋒(政治大法學院副教授)
2020年6月30日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常會,公司派援引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第15項,主張市場派股東未依法申報而刪除其表決權,使公司派支持之董事候選人全數當選。此舉引來主管機關、輿論大力撻伐,也使外界開始注意到企業併購法有前揭規定之存在。周振鋒老師本文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第15項為中心,探討此些規範的目的、適用、認定以及合理性等議題,最終再提出立法建議。作為相關經營權爭奪之法制參考。
✏關鍵詞:企業併購法第27條、股份收購、經營權爭奪、股權申報、表決權限制
✏摘要:
2020年6月30日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常會,公司派援引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第15項,主張市場派股東未依法申報而刪除其表決權,使公司派支持之董事候選人全數當選。此舉引來主管機關、輿論大力撻伐,也使外界開始注意到企業併購法有前揭規定之存在。本文即擬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第15項為中心,探討此些規範的目的、適用、認定以及合理性等議題,最終再提出立法建議。結論上,本文建議將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第15項刪除。
✏試讀
🟧企併法第27條第14項、第15項適用問題探討:立法背景與目的
企併法在2015年修正時,於第27條增訂第10項至第15項系列規定,主要目的在於規範併購前公司大股東之資訊揭露,使外界及早得知該股東之持股具併購目的。本條第10項規定,為併購目的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0%以下之股份者,得以不公開方式先行單獨或與他人共同為之,依此規定收購公司得秘密收購股份而不對外公開。但依本條第14項,為併購目的,依本法規定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之股份者,應於取得後10日內,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及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應行申報之事項。倘收購公司持有公開發行之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之股份時,收購公司即有申報義務;違反申報義務時,本條第15項復規定,違反前項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
🟧依企併法第27條第14項申報義務啟動條件為何?
企併法第27條第14項、第15項雖已增訂數年,但此些規範如何適用一直沒受到太多關注與討論。由於企併法第27條第14項之申報義務與證交法第43條之1之申報義務啟動條件「幾乎」相同,且行政實務上依前開兩規定申報時使用同一套申報表格,因而,若非申報者主觀上已有明確併購目的,通常皆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申報。由企併法第27條第14項文義可知,僅有股東「為併購目的」持有股份時始有該項之申報義務;否則,單純持有公開發行公司10%股份時依證交法規定申報即可。但此主觀目的除股東主動對外表示者外,倘其僅單純購買並持有大量股份之外觀時,應如何認定該股東係「為併購目的」而持有股份?
🗒全文請見:企業併購法第27條關於股權申報與表決權限制/周振鋒,月旦法學雜誌第315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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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呼籲投審會駁回蝦皮增資申請
禁止蝦皮電子支付業務
莫讓台灣成為圍堵中國最大破口】
投審會審查蝦皮增資的最後期限就是8月13日,今年5月10日嘉瑜在立法院質詢時,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回覆,已有掌握蝦皮狀況,要確保台灣個資問題,注意產業面被傾銷問題,以及蝦皮創辦人李小冬的國籍問題,陸委會與投審會會嚴格把關。
投審會副執秘呂貞慧則指出,會以蝦皮資安、金流等作為審查重點,金管會也審查公司設備是否設於台灣。
言猶在耳,但3個月過去,投審會至今仍未做出決定,嘉瑜也必須再次呼籲投審會8/13期限前駁回蝦皮5億元增資申請,禁止蝦皮電子支付業務,莫讓台灣成為圍堵中國最大破口!
中資規避法令、遶道進入台灣例子比比皆是,包括偽裝成港資、星資,用人頭冒名等各種掩耳盜鈴方式堂而皇之以假外資真中資入侵台灣!
淘寶台灣就是一個例子,眾所皆知淘寶台灣是中資,經濟部投審會當初卻仍無視爭議核准淘寶台灣以1美元資本的英商克雷達來台投資,甚至阿里巴巴對英商克雷達持股也未達30%,但面對諸多爭議,經濟部投審會在將近一年後也以阿里巴巴對英商克雷達有實質控制能力為由,認定淘寶台灣為中資,必須限期退出台灣!
繼要求愛奇藝、騰訊、淘寶台灣退出台灣之後,蝦皮能夠例外嗎?尤其中共近年來對大數據與個資的控制程度大幅升級,習近平更頻頻以國安為由對互聯網巨頭動手,就是為了掌控大數據,從騰訊、阿里巴巴到滴滴出行,只要涉及網路、個資、大數據監控,中國絕對不會放手,何況是中國長期虎視眈眈的台灣。
🔆蝦皮支付涉及中資借殼來台,為指標性案件,若投審會無法防堵中資,不僅是資安問題,更是國安問題!
國內最大電商平台蝦皮準備增資進軍電子支付業務,其增資與電子業務最後審查期限將於8月13日到期,嘉瑜呼籲投審會應嚴格審查蝦皮支付其「背後資金來源」,並審查母公司與中國騰訊之實質業務範圍!
嘉瑜於2018年松菸文創空間出租爭議時,就呼籲應該對蝦皮背後資金來源進行審查。蝦皮支付由新加坡商「SeaMoney (Payment) TW Private Limited」100%持股,其最上層母公司為於紐約掛牌上市的冬海集團,其創辦人李小冬為中國人轉籍新加坡的中國富商,而冬海集團背後大股東為英屬開曼群島商騰訊控股有限公司。
❗️審查中資來台投資的三個要點
🔸股權認定採取「分層認定」
🔸對於中國黨政軍投資應限制
🔸實質控制權
於2017年紐約上市前的股權結構中可發現,中國騰訊對於冬海集團的持股高於30%。其弔詭的是,在經濟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修正後,蝦皮主動撤回電子支付增資申請,重新補件後,中國騰訊持股比例下降為22.9%,很明顯蝦皮僅是為了規避法規而做出股權轉移大玩數字遊戲,藉以躲避分層認定的審查。
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和」與「台灣公民陣線」也指出,李小冬與中國騰訊之關係密切,在李小冬創辦之冬海集團2021年財報上可發現,李小冬與中國騰訊以持有之普通股份計算,合計有61.1%的表決權力,中國騰訊並給予李小冬「不可撤銷代理權」,對此,難道投審會還認為中國騰訊對蝦皮支付沒有實質控制權嗎?
中國騰訊與共產黨之關係難以區分,中共對於網路巨頭的控制早已經不是秘密,再針對中國黨政軍投資之認定上,投審會是否有深入之研究?中共近年來對大數據與個資的控制程度大幅升級,阿里巴巴與騰訊都遭到中共國安部門所接管,在與騰訊關係密切的蝦皮難道能幸運逃過不受到監控嗎?若蝦皮支付闖關成功,恐逐步掌握國人個人資料、消費紀錄、物流紀錄與更多敏感性金融資料等情資,並讓國人的敏感性個資暴露在極大的風險當中。
⭐️嘉瑜呼籲投審會,股權分層認定未超過三成並非絕對依據,須嚴格查明數字遊戲。另外對於蝦皮支付母公司創辦人李小冬是否有雙重國籍並非關鍵,重點在於其與中國騰訊之間實質業控制程度! 別讓中資透過各種包裝滲透台灣才是關鍵!若投審會放行蝦皮增資及電支業務,無疑作實外界質疑「當美國加大力道圍堵中國,慢慢地就會發現,最大破口可能就在台灣。」
👉新聞相關連結
2021.08.02中共被指透過騰訊和蝦皮滲透台灣金流、物流和個資
https://reurl.cc/DgkbYE
2021.05.10蝦皮涉陸資?投審會、陸委會 :嚴格把關
https://reurl.cc/vqO36A
2021.04.01挑戰心中資條款 蝦皮二度叩關
https://reurl.cc/vqOdWa
2021.05.10投審會尚未准增資 蝦皮向金管會申請展延至8/13
https://reurl.cc/dGk2nD
2018.05.02中資蝦皮進駐松菸文創 高嘉瑜轟北市府扶植中資產業
https://reurl.cc/nodlvl
2021.06.18蝦皮增資案不斷叩關,中國絕不放棄電子支付的影響力
https://reurl.cc/gWynrN
👉質詢相關連結
2021.05.10嘉瑜質詢投審會、陸委會蝦皮支付中資審查
https://reurl.cc/lRroyd
2020.05.20嘉瑜質詢經濟部淘寶台灣
https://reurl.cc/7rQ94y
👉嘉瑜先前臉書貼文
https://reurl.cc/eElOLR
https://reurl.cc/EnlRjA
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月旦法學雜誌 第315期(2021,8)
當代商業社會之運作,傳統之獨資與合夥規模較小,而多半以公司之型態而為運作: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之型態,參與股東眾多,股權行使在各類不同決議型態亦顯複雜。復以,在臺灣之商業經營中,對於中國大陸資金之投入,一直採取審慎之態度。因此,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臺灣相關公司法制交錯適用時,此等疑難雜症,則需要精確的法律詮釋與商業經營之思量。有鑑於此,本期特別邀請到黃銘傑教授針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所取得之股份的權利行使、王志誠教授以陸資相關投資規範、周振鋒教授則對企業併購法股權申報與表決權限制等議題,提出精闢的詮釋與省思。
在新興法學議題部分,最高法院鄭傑夫法官就訴訟費用之裁判與確定訴訟費用額、李念祖律師、李劍非律師與廖崇崴律師就釋字第791號解釋關於性別身分與平等契約議題、徐胤承教授就禁止提出保留之國際條約國內法化實踐、翁武耀教授以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綜合計徵制度檢視與完善等議題,皆有精彩的理論評判與實務思考。而從本期開始新的國際私法新趨勢專題講座系列,則有賴淳良律師對於跨國同性婚姻的憲法保障議題,提出嶄新的思考面向。
新近實務見解上,許恒達教授以背信罪的財產損害為主題精選了新近的裁判,張桐銳教授則就勞工保險申報制度相關北高行之見解提出評析。最後,在比較法制部分,由德國柏林洪堡大學法學院Greco教授針對機器人法官之可能,提出相關法官責任與權力之嶄新思考,謹此也感謝鍾宏彬博士後研究學者之信實翻譯。
📕本期內容
【本月企劃】股東權行使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之法律性質及定位──以違反其規定取得之股份權利效力為中心/黃銘傑
🎯股東權限制之法理基礎及類型──兼評兩岸關係條例之定位、性質及陸資投資規範/王志誠
🎯企業併購法第27條關於股權申報與表決權限制規範疑義之探討/周振鋒
【法學論述】
✒訴訟費用之裁判與確定訴訟費用額──兼評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5之修正/鄭傑夫
✒評釋字第791號解釋──從性別身分到平等契約?/李念祖、李劍非、廖崇崴
✒論禁止提出保留之國際條約國內法化實踐暨其相關爭點──以我國《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及《聯合國保護水下文化遺產公約》為例/徐胤承
✒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綜合計徵制度檢視與完善──以納稅人基本權利保護為視角/翁武耀
【專題講座】
🔸國際私法新趨勢之一
跨國同性婚姻的憲法保障/賴淳良
【實務選評】
ℹ刑法裁判精選──簡評背信罪財產損害之近期實務動向/許恒達
【判解評析】
🔸再論勞工保險申報制度──兼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54號判決/張桐銳
【判解評析】
🔸沒有法官責任的法官權力:為什麼不許有機器人法官/Luis Greco 著、鍾宏彬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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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 #股東會 #全額交割股
各節重點:
00:00 前情提要
01:54 股東會上半場
03:31 公司派大獲全勝
04:53 公司派的說法
07:05 打入全額交割股
08:35 本案的各方觀點
10:21 我們的觀點
11:36 提問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范范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新聞稿- 金管會說明有關大同公司本(6/30)日股東常會,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而有影響股東權之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bit.ly/2BX1aZW
→ 有關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371)109年度股東常會乙事:https://bit.ly/2BnDnCy
→ 投保中心- 有關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371)109年度股東常會所涉相關爭議事:https://bit.ly/3eX8m6Q
→ 證交所公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371)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事宜:https://bit.ly/2YS2QNc
→ 最新》大同股東會結果出爐 市場派席次掛0 公司派9席董事全拿:https://bit.ly/38j4bQl
→ 投保中心:違法中資由政府認定 大同不能刪表決權:https://bit.ly/2BX1KqA
→ 大同公司派遭打臉!金管會怒斥:3家市場派2018年已依法申報:https://bit.ly/38mdChV
→ 證交所:大同最差情況 將無限期全額交割:https://bit.ly/2YSisk0
→ 大同公司派九席董事全拿惹議 公司發布最新聲明:https://bit.ly/3ipnHiu
→ 出動黑衣人、荒謬玩「法」 黃國昌市場派全輸,大同林家誰管得了:https://bit.ly/31BItWv
→ 史上第一次!大同被列全額交割股,因「重訊說明會未能釐清疑點」:https://bit.ly/3ik7ScZ
→ 被打為全額交割股,到底會怎樣?為什麼大同公司派全勝,股價卻跌停鎖死?:https://bit.ly/3ioPvDF
→ 金管會要查!大同股東會在衝突中落幕,市場派下一步如何反制?:https://bit.ly/3eRJQ7f
→ 大同市場派投票權遭刪 經部:可依法30日內訴請撤銷決議:https://bit.ly/2BUZ9gT
→ 大同股東會亂象》市場派表決權全遭刪、林郭文艷和股東間隔十排黑衣人:https://bit.ly/2VBEo0u
→ 大同股東會爭議》賴中強提證據:市場派勾「無併購目的」大同被列處置股票股價不樂觀:https://bit.ly/3ih0lfb
→ 大同股東會》林郭封殺市場派投票權公司派大勝 黃國昌獨董飛了:https://bit.ly/2VD7A7o
→ 大同股東會》市場派全數落敗 王光祥痛批:大同公司無法無天:https://bit.ly/2YPggJW
→ 大同公司派9:0完封市場派!黃國昌:台灣資本市場既黑暗又可恥的一頁:https://bit.ly/2C1iiNT
→ 大同股東會剔除市場派投票權 金管會:影響股東權益:https://bit.ly/3eVSaD0
→ 大同股東會周二登場 小股東提早18小時卡位監督:https://bit.ly/2VDaY1U
→ 防大同公司派出招 市場派股東漏夜排隊創紀錄:https://bit.ly/3gfVAAH
→ 「大同公司派已經開始硬幹了!」300名黑衣人包圍小股東:https://bit.ly/2D2eTz7
→ 500黑衣人大同股東會「管秩序」 股東:大哥告別式嗎?:https://bit.ly/38muzJ5
→ 大同改選結果 兩招可翻盤:https://bit.ly/3ilbo75
→ 大同公司的股東會現場,彷彿是台灣公司治理的告別式:https://bit.ly/2BW7tgb
→ 反中資戰友成對手 黃國昌、賴中強過招:https://bit.ly/3gjI5ji
→ 八家外資保銀全挨告!遭大同提告外資:台灣不歡迎我們嗎?:https://bit.ly/2NL4R7H
→ 大同爭議不斷…林郭文艷恐無寧日:https://bit.ly/38i6L9e
→ 大同股東會爭議 學者觀點:主管機關大動作 射不中核心:https://bit.ly/2VH3Jq2
→ 全額交割股錢途無量?─風險停看聽:https://bit.ly/3eSVmyV
→ 台灣股票交割制度是什麼?(投資新手必讀):https://bit.ly/31zSljg
→ 大同董事改選爭議 高院判2017年董事會「自始無效」:https://bit.ly/2ButCCs
→ 新新聞》經營權鬥法:搶經營權十大奇招解析:https://bit.ly/2BmK9sh
→ 大同走過百年歷史 林家在爭議中暫保經營權:https://bit.ly/2Zsfp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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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東表決權 在 辛三人為代表人並出席股東會,但其表決權應共同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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