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漁業合法、防止強迫勞動
防疫漏洞下的漁獲外交
陳珮瑜/綠色和平遠洋漁業專案主任(台北市)
高雄市府海洋局成立關懷小組,天天登船查訪;但海上作業的漁船卻面臨管理漏洞。圖/高市府海洋局提供
全球防疫,影響工業捕撈在內的經濟活動體,陸續出現空氣品質提升、海水更澄澈等環境獲改善的報導。針對海洋資源,聯合國糧農組織觀測到,疫情期間,部分非、亞及歐洲漁業活動下降,因此開始討論疫情是否能讓全球面臨過度捕撈的魚群得以休養生息。
但事情可能沒那麼單純,疫情降低部分地區捕撈活動,但許多防疫措施鬆綁了漁業管理法規,例如暫停海上觀察員計畫。各國與區域漁業管理組織紛紛暫停觀察員計畫,讓漁船回到無人在船上監管的情況下作業。針對底拖網、圍網這樣大小通吃的破壞性漁法,以及海上轉載頻繁的延繩釣,為了監控作業,許多沿岸國及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原本均要求漁船須配置漁業觀察員,但為避免觀察員把病毒帶上船,加拿大、美國、南太平洋論壇漁業局,甚至管理全球最大鮪魚漁場的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都撤回觀察員,回歸仰賴漁船配置「漁船監控系統」及「漁撈日誌」,檢視漁船位置及漁撈狀況,但兩者都易受人為操控,可能導致非法漁業行為增加。
其次,針對疫情,一些重要的國際遠洋漁港,如巴布亞紐幾內亞、馬紹爾群島及模里西斯等國,紛紛宣布關閉漁港,或限制外國船隻進入。由於海上執法資源有限,RFMOs原則上要求漁船應盡量在港口將漁獲轉到運搬船上。現在港口關閉,以及漁船為避免回港增加接觸病毒風險,可能選擇在海上轉載,根據綠色和平經驗,海上轉載往往伴隨非法漁業,基於海上監管不足,漁船利用海上轉載,將非法漁獲與其他船隻的合法漁獲混在一起進入市場,躲避港口專人監督卸魚。
此外,當漁船進行海上轉載,將延長漁船海上作業時間,可能惡化船上強迫勞動問題,倘若漁工受到不當對待,不但無處可逃、無人可訴,更要長時間忍受,無異惡化人權危機。更令人擔憂的是,疫情將使招聘漁工變得困難,漁工也可能因為疫情滯留,不得不續約。鬆懈的管理法規,讓非法漁業及海上強迫勞動問題,更可能在疫情期間竄起。
在疫情當下,當台灣輸出口罩時,也該確保待在家中防疫的民眾吃下去的每口漁獲都是合法且正義的。政府以及大型水產企業,面對國際鬆綁的漁業管理法律,應該嚴格把關,確保海上轉載只在最嚴格監控下進行。針對海上轉載可能惡化的人權危機,政府除廢除境外聘僱制度,提升外籍漁工勞權外,更應限制疫情期間海上作業時間,建立緊急申訴管道。除了口罩外交,我們更可以做安心漁獲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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