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作選篇(之44)
血月的警示
(今晚7時,將會出現「超級血月」,「月全食」適逢「全年最大滿月」,呈暗紅色,面積亦較正常大14%。上次血月出現在2018年,我在那一年2月5日寫過一文,現略作改動,予以轉刊。)
2018年1月31日晚上,天空出現一個月內兩次滿月的超級「藍月亮」、月全食,以及在地球的大氣層散射下月亮轉為血紅色的現象。香港不少人相互轉發所拍到的血月。北京傳出月亮轉色而致驚人大紅的連環景觀。
從古書中,可以看到血月的一些警示。
《聖經》「啟示錄」第6章12節:「我又見啟六印時、地大震、日黑如褐、月變爲血」。這是對世界末日從第一印至第六印的啟示:地大震,白日變黑,月現血紅色。是末日降臨的最後徵兆。
此前出現超級藍血月全食是距今155年前的1866年3月31日。清代詩人李慈銘步出屋門,仰望夜空,見「月赤如血」,於是他在日記中抄錄了《南齊書·五行志》中一段文字:「明帝永泰元年四月癸亥,月蝕,色赤如血」,三日後大司馬王敬則舉兵造反。時維西元498年5月18日。
李慈銘抄錄《南齊書》後數十年,1900年庚子年,發生了義和團仇洋排外的清代「文革」——庚子之亂。這一年,學者戴愚庵見月出,「其大十倍於平常,其色初黃於橙,繼紅於血」。詩人黃曾源在一首《庚子前紀事》詩中,寫下:「遙空如血月無光,指點神燈起北方」。他在自注中指紅燈是義和團人造的神跡,並說「如血月」那一天是「四月十七夜」,即1900年5月15日。
西元前西漢的易學大師京房(前77—前37年)在《周易妖占》中從《易經》演釋血月的徵兆:「月變色……赤為爭與兵」;「赤氣覆月,如血光,大旱,人民飢千里」。意指血月帶來兵災和旱災。
在陰陽五行中,月是與太陽相對的「太陰」,屬水。而赤日炎炎似火燒,赤屬火。當夜涼如水的月亮顯出赤色時,也就是水火相剋,乃爭鬥之象,因此血月成為爭與兵的預兆。
在西漢京房之後幾乎所有關於血月徵兆的解釋,都離不開戰亂與乾旱。《隋書·天文志》:「若於夜則月赤,將旱且風」;唐《開元占經》總括歷代五行占驗,關於血月的記述全部與戰爭相關。元末編纂《宋史》,在《天文志》「月變色」一條,寫道:「(月)赤,兵、旱」。
神秘學雖未有充實的科學根據,但倘若累累應驗,就不能不引起警惕。古代將天象與人事緊密的聯繫,稱為「天人感應」,即上天藉天象和災異,對帝王(及絕對權力)作警示或認可。帝王在災變的警示下,往往會下「罪己詔」。
現代專制政權是不畏天的,故不會下「罪己詔」。諸葛亮罵死王朗的句子,亦與時政契合:「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肺之輩,滾滾當道,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特大的血月,或警示冥冥之中,自有定數。
總括來說,在中西文化中,血月都是不祥的徵兆。血月的警示並非針對所有社會,但有類似腐朽的社會,就要留意由權爭而導致血光的災變了。
朽木為官禽獸食祿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不是兩公約最重之罪,而且有教化之可能
「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讓我來仔細描述一下這個個案的犯罪實況。犯罪者是夫妻檔林春雄(31歲)和黃曉雲(27歲) 陳哲儒(26歲) 古志強(22歲) 何文軒(19歲) 11歲謝姓少女 9歲曾姓少女。
2015年5月20號,這一夥人把未成年並且有輕度心智缺陷的十四歲邱姓少女從網咖中押走,把她載到附近的大同國小毆打。五名成年人用安全帽、竹棍痛毆未成年少女,並且他們還要求兩名九歲、十一歲的女童徒手痛毆受害者。但是因為被人發現喝止,所以只好把十四歲邱姓少女載到附近河濱公園竹林大橋繼續痛毆。
他們繼續用拳頭,用腳踹、用石頭痛毆受害者約三十分鐘。其中兩名連十五歲都未滿的幼童,也被五名成年人要求用石頭重砸受害者邱姓未成年少女的頭部和身體。
然後人渣之一的陳哲儒喊出了法官認為沒有殺人犯意的一句話:【「給妳兩條路走,一條是打死妳,一條是讓我們上妳!」】
接著,根據蘋果日報2017年3月21號的報導:【邱女為活命而遭林男等人淫虐,林男大喊:「上!」叫黃女把2少女帶開,還羞辱邱女「爽不爽?」、「誰的比較大」等語,並於事畢後,用腳踹踢邱女腹部。】
然後未成年的邱女在被繼續痛毆之後倒地撞到頭導致昏迷,最後死亡。(請注意:法官非常在乎這一點,他們認為邱女受盡凌虐性侵之後沒有立即被打死所以這一群人不是殺人,是一直打一直打一直打最後對方不小心死掉的傷害致死)
然後眾人一哄而散去唱歌喝酒,過了幾個小時之後,他們才發現未成年的邱女死亡,於是買了汽油放了一把火燒掉她的屍體。
在我的臉書上有認識受害者的網友留言:【看到這新聞心都很痛....邱妹妹有智能障礙,當初我不知道他"生病"了也跟他講話講到差點吵起來
知道妹妹的狀況後就可以體諒他,其實邱妹妹很可愛,跟我妹妹很能聊
這件事情發生後家人沒講我還不知到受害的就是邱妹妹....
不懂為什麼這些人會這麼慘忍】
很遺憾的是因為這件事情涉及強姦未成年少女並殺害,所以沒辦法在網路上查到判決書,我無法告訴你邱小妹妹到底被打到如何遍體鱗傷。
我沒辦法想像十四歲的邱小妹妹,在經過長時間凌虐,渾身傷痕,受盡凌辱,拼命求饒卻依舊沒辦法在這些人渣之下苟活。最後一擊讓她當場昏迷時,她內心到底在想甚麼?是終於解脫了?還是為什麼要莫名受到這些人渣凌虐?或者是世界上究竟有沒有正義?
但我從兩年前看到這則新聞之後,是真的想也想不到,這夥虐殺輪暴未成年少女的人渣,不但被視為沒有反社會人格,有教化可能,而且還越判越輕,不但沒有死刑,而且還從無期徒刑一路減輕到28年、25年、20年,連30年都不到啊!
根據蘋果日報的同一篇報導:【一審指林男5人手段兇殘、惡性重大,但台大醫院鑑定認為5人雖智力中低、易衝動欠控制,並無反社會人格,未達難以教化程度,依殺人、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5人均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後,高院認定5人動機是教訓邱女而非殺人,將殺人罪部分改依傷害致死罪論處,檢方雖請求改判死刑,但因傷害致死罪最重僅判無期徒刑,高院今將林、陳2名主謀依傷害致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各判處無期徒刑,黃女因參與程度較輕,改判20年徒刑,何男有搭救邱女的行動、古男到案完整供出案情,各被酌減改判25年與28年,可上訴。】
你知道嗎?我不明白的是,法官的常識和人生經驗到底出了甚麼問題,會覺得這五名惡煞拿著石頭、安全帽、竹棍、拳打腳踢,痛毆,強姦,威脅之後並沒有殺人犯意?
是這五個人渣教育失敗,不知道這樣打會死人?還是法官本身銅筋鐵骨,覺得自己被這五名惡少兩名未成年女童拿石頭、安全帽、竹棍、拳打腳踢,痛毆之後也完全不會有生命的危險,只是簡單的被教訓?這位法官是從小筋骨精奇,練金鐘罩鐵布衫長大,這些無止盡的凌虐跟痛毆都只是小小的傷害而已?
甚至最先提議強姦跟下手最重的何文軒回到犯罪現場查看狀況,就被當作有搭救邱女的行動,你他媽的覺得何文軒是醫龍還是怪醫黑傑克,又強暴又把人往死裡打,結果回犯罪現場是為了搭救?被虐殺成這樣,朝田龍太郎都救不活了,你覺得何文軒回去是為了搭救?其他人在強暴未成年邱女的時候何文軒是在抓寶可夢還是在打怪物彈珠?怎麼沒搭救?
而且同樣跟著性侵殺害未成年少女的古志強,只因為到案之後完整供出案情,所以就不用無期徒刑,改判28年有期徒刑,他沒有自首ㄟ!古志強只是說出案情,就不用無期徒刑了,法官是覺得自己是華盛頓的爸爸嗎?手上拿著斧頭的華盛頓因為誠實所以一定要原諒他不可以重判?法官到底哪裡有問題?是要告訴大家凌虐殺人強暴未成年少女之後誠實的重要性嗎?這位法官,要不要出道寫一本童書告訴大家誠實的重要性呢?
而黃曉雲跟著一起擄走未成年的邱女,一起跟著痛毆凌虐對方,然後跟大家飲酒作樂,放著邱女躺在橋下等死,跟著一起毀屍滅跡,進了警局還嘻嘻哈哈跟警察要菸抽,毫無悔意高興得很,結果你告訴我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黃曉雲到了高院就變得參與程度較低所以只有二十年,高院的法官是怎麼樣,眼睛上長了電子顯微鏡,可以看到地院看不到的參與程度較低?出來解釋一下嘛!客委會主委都可以站在路上當法官判斷警察盤查違法濫權了(雖然後來被自己老闆和法務部長打臉),高院法官應該可以做得比他更好啊?
台灣現在的問題已經不是甚麼有沒有判死刑、狗屁司改或是甚麼司法遠離人心了,而是他媽的在台灣妳敢殺人強姦逞兇鬥狠就是寶貝,打個噴嚏法官都會替你找理由說悔過之氣外溢,說個實話就他媽的變成華盛頓可以減刑,臺大醫院看了看強暴輪姦殺害未成年少女事後還唱歌炫耀都叫沒有反社會人格了,那到底甚麼叫做反社會人格?我他媽的已經想不出比這五人還要人渣的人了,在台灣到底甚麼人可以判重刑啊?
你知道這五個人渣在檢警調查的時候,只供稱是跟未成年的邱姓少女【玩】嗎?只是不巧她死掉了啊!
你知道林春雄第一時間被捕從警局出來的時候,還有十幾名小學生在門口大喊老大!老大!老大!嗎?你知道林春雄這次聽到宣判之後還覺得沒有判死刑不夠,他還覺得判太重要上訴嗎?我他媽的要是那些小學生也覺得很厲害,林春雄把法院玩弄股掌之間,虐殺輪姦未成年少女也不會被判死刑,這些小學生當然崇拜他啊!搞不好他們現在還在看我這篇文章咧!
最後引述三國演義諸葛亮罵死王朗的一段劇情,不知道是不是作者曾經穿越到台灣,藉由諸葛孔明之口描述台灣的現況啊!【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邱墟,蒼生塗炭。】
啊不過在台灣這些人被罵了還是照樣領超過100%的退休金,不會像王朗一樣羞恥心爆炸啦。
這是我2017年寫的文章,沒想到可以一直一直拿出來用,沒想到林春雄又被改判無期徒刑。
朽木為官禽獸食祿 在 作者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回歸祖國」,在古代叫「舉國稱藩」,讀讀中史就知道,削藩就是每個回歸者的下場。
中央實力比你雄厚,兵又比你多,只需安插一個犯上作亂的罪名,就可以出兵征討,收回你的自治權。
藩主的敵人不單是中央政府,還有那些賣藩求榮之輩,好些藩主為求自保,最後將藩雙手奉上。
建興元年,劉備新喪,魏主曹丕立即命外交特派員華歆、王朗、陳群、許芝、諸葛璋修書諸葛亮,看看武侯怎麼回覆:
「夫據道討淫,不在眾寡。及至孟德,以其譎勝之力,舉數十萬之師,救張郃於陽平,勢窮慮悔,僅能自脫,辱其鋒銳之眾,遂喪漢中之地,深知神器不可妄獲,旋還未至,感毒而死。子桓淫逸,繼之以篡。縱使二三子多逞蘇張詭靡之說,奉進驩兜滔天之辭,欲以誣毀唐帝,諷解禹稷,所謂徒喪文藻煩勞翰墨者矣。夫大人君子之所不為也。又軍誡曰:『萬人必死,橫行天下。』昔軒轅氏整卒數萬,制四方,定海內,況以數十萬之眾,據正道而臨有罪,可得干擬者哉!」
孔明不肯舉國稱藩,有三個重點:
1. 據道討淫,不在眾寡,以少勝多的例子比比皆是。
2. 就是你們這些士大夫誣毀唐帝,諷解禹稷,才會讓曹魏篡漢成功。(還記得梁美芬的大舜治水嗎?)
3. 據正道而臨有罪,豈容你干擬。
羅貫中將這個環節改編成諸葛亮罵死王朗,是有感國家腐敗不只因為上有無道之君,尤甚者是下有這些諂媚之臣。香港的議會、行政會議以至上流社會,亦坐滿了無數個王朗。《演義》的王朗這樣勸降:
「我太祖武皇帝,掃清六合,席捲八荒;萬姓傾心,四方迎德:非以權勢取之,實天命所歸也。世祖文帝,神聖文武,以膺大統,應天合人,法堯禪舜,處中國以治萬邦,豈非天心人意乎?今公蘊大才,報大器,欲自比於管樂,何乃強欲逆天理,背人情而行事耶?豈不聞古人云:『順天者昌,逆天者亡。』今我大魏帶甲百萬,良將千員。諒腐草之螢光,怎及天心之皓月?公可倒戈卸甲,以禮來降,不失封侯之位。國安民樂,豈不美哉!」
這番話是不是很似曾相識呢?完全是所有建制擁護者的心聲。羅貫中罵得比諸葛亮更狠:
「昔日桓靈之世,漢統陵替,宦官釀禍;國亂歲凶,四方擾攘。黃巾之後,董卓、傕汜等接踵而起,遷劫漢帝,殘暴生靈。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
殿陛之間,禽獸食祿;
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道,
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以致社稷丘墟,蒼生塗炭。吾素知汝所行:世居海之濱,初舉孝廉入仕;理合匡君輔國,安漢興劉;何期反助逆賊,同謀篡位!罪惡深重,天地不容!天下之人,願食汝肉!今幸天意不絕炎漢,昭烈皇帝繼統西川。吾今奉嗣君之旨,興師討賊。
汝既為諂諛之臣,只可潛身縮首,苟圖衣食;
安敢在行伍之前,妄稱天數耶?
皓首匹夫!蒼髯老賊!汝即日將歸於九泉之下,何面目見二十四帝乎!二臣賊子,你枉活七十有六,一生未立寸功,只會搖唇鼓舌!助曹為虐!一條斷脊之犬,還敢在我軍陣前狺狺狂吠,我從未見過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大家放心,禮義廉面皮夠厚,不會像王朗噴血身亡,但大家不妨偷師,罵法愈是文雅,賣港賊和賣台賊愈難招架。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