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803號解釋出爐:既有法律並不違憲,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兩年內因應實際需求修改管理辦法】
大法官於今(7日)下午針對原住民狩獵權,作成釋字803號解釋,審判長、司法院長許宗力強調,為了在原住民文化與生態保護之間保持平衡,本次解釋採「中度審查標準」(要求目的須追求重要政府利益,手段與目的須具有實質關聯性),針對原住民狩獵的法律規定,分散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槍砲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中,大致上都並未違憲,明確需修正的是管理辦法。
■既有法律管制不變,原民狩獵仍只能使用自製獵槍並事前申請
此案源於2015年底,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人Talum Suqluman(漢名王光祿),因使用不符合法規之獵槍以及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被判刑3年6個月定讞,即將執行前,最高檢察署為其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於2017年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創下最高法院首次提出釋憲案的首例。 2021年初,大法官宣布與其他兩案合併受理,並於3月9日舉行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正式從憲法高度正視原住民狩獵行為與現行法律制度的扞格與矛盾。
目前制度上對原住民狩獵行為主要的限制,一是只能使用「自製獵槍」(槍砲條例第20條第1項),大法官主張符合法律明確性,並不違憲;第二是狩獵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野保法第21條之1第2項),除此之外無其他方式得以確保狩獵的數量並保護人身安全,符合比例原則,也不違憲。
■因應實際需求,修正技術性細節與管理辦法
在維持既有的法律框架下,本次解釋涉及技術層面的管理辦法,以及原住民可進行狩獵活動的條件,有稍微修正與放寬。
由內政部警政署函示的《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中,對於「自製獵槍」的規格定義過於粗糙,無法保障生命權與文化權,因此大法官要求主管機關限期兩年內修正。
原本僅能因傳統文化、祭儀才能狩獵的規定(野保法第21條之1第1項),大法官認為因爲飲食需求的「非營利自用」,也應包含在整體的原住民傳統文化內,但獵捕的對象不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除非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的程度。
而管理辦法中關於「非定期性」狩獵需求,亦即因生命祭儀(婚喪喜慶)或個人性的狩獵行為,需要在5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由於缺乏彈性,不符合原住民實際的日常生活,即日起廢除此項規定。其中需載明獵物數量與種類的規定,也因干預原住民狩獵的文化傳統(獵物是祖先與自然的賞賜,事先說好要打哪些觸犯禁忌),不再適用。
■王皇玉:上位階法律不違憲,生態保護仍佔優先性
長期關注原住民狩獵與現行法律制度矛盾處的台大法律系教授王皇玉認為,此次釋憲結果是在上位階法律並不違憲的情況下,要求修改下位階管制條例,她曾於2017年王光祿案於最高法院開庭時擔任鑑定人。
「仍然一直糾結在『自製獵槍』的概念,問題是族人根本沒有打造自製獵槍的傳統。但不管如何,要求用安全的槍枝狩獵,是目前大法官底線,但目前的解釋仍沒講清楚,行政機關兩年內要怎麼修正自製獵槍的定義,需再觀察。」王皇玉表示。
王皇玉過往曾於論文《建構以原住民為主體的狩獵規範:兼評王光祿之非常上訴案》中清楚闡釋,自製獵槍是在1983年《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訂立後,全面禁止民間自用槍制的情況下,原住民族不得已「被發明」的傳統,相較清朝、日治時期,原住民藉由戰爭與貿易取得當時的高性能「制式獵槍」,中華民國政府允許原住民持有的獵槍,是數百年來最落後且因不穩定有極大風險的「最爛」獵槍。
但整體而言,王皇玉仍肯認大法官因應原住民狩獵的實際需求,而要求行政機關修正管理辦法,以及將飲食與生活需求,包含進整體的狩獵文化,「過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中,即有關於『非營利』的自用需求,但野保法僅限傳統文化跟祭儀才能狩獵,像王光祿因為母親要吃山肉而打獵,沒有掛在文化的名目下就不可打獵,這說不過去,因此在《野保法》底下放寬非營利自用,值得肯定。但保育類還是不能獵捕,由此來看此一釋憲,生態保護仍佔有優先性。」王皇玉表示。
■戴興盛:大法官並未體會原民所遭受壓迫,自治之路渺茫
「大法官解釋採取同時尊重、並衡平考慮原住民族文化權與環境權的立場,形式上來說四平八穩。但最大的問題是,大法官對於實質議題的理解與詮釋是錯誤的、偏離現實的。偏誤一是,它將文化權與環境權理解為對立競爭的關係,但事實上,在良好的對多元文化尊重的環境中與適當的制度設計下,兩者基本上是具相輔相成關係的,然而今天的大法官解釋文,將使得台灣社會加深這兩價值間對立的印象。」東華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戴興盛表示。
戴興盛所帶領的團隊自2017年起,與太魯閣族部落協力推動部落狩獵自主管理,嘗試在國家制度規範與原住民文化中,找出平衡之道,長期在第一線參與並觀察當代原住民的狩獵實踐。
戴興盛強調,目前在台灣真正遭到威脅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而非野生動物之生存,在第一線現場見到的是,原住民族文化權與人權備受壓迫,而野生動物數量激增至嚴重威脅鄉村與部落農作物之程度。他認為野生動物稀少之處,主要是因為人為開發導致之棲地破壞,以保育野生動物之由而大力限制文化權,是錯誤歸因。
「此次釋憲案,顯現大法官會議、以及大法官會議後面代表的漢人社會與國家體制,並未真正體會原住民族文化權、社會權所遭壓迫與流失之痛,這對更全面的自治進程更是一大打擊。本來往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以及更廣泛自治之路已經非常艱困且緩慢,在這次釋憲案之後,除非大規模的原住民族運動再起,改變整個社會與國家體制環境,否則原住民族自治之路將更為渺茫。」戴興盛說。
(文/張子午;攝影/鄭宇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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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快訊】陳菊正式被提名監察院長 遺留2缺待補
總統今(22)提名監察院第6屆委員及院長名單,並在今日送交立法院。提名委員平均年齡為62.2歲,女性比例達44%。
#監察院 #ControlYuan
監察院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表示,監察院工作要超越黨派,立法院通過提名後,她會依據民主進步黨的黨員規定辦理,辭去所有政黨職務和退黨,並不參與政黨活動。
#完整名單
監察院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前副總統陳建仁,依序說明被提名人名單,包含總統府原轉會委員鴻義章、現任監委田秋堇、婦女團體紀惠容、現任監委王幼玲、前立委王榮璋、現任監委高涌誠、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前教育部次長范巽綠、前台北市副市長陳景峻、現任監委趙永清、前立委葉宜津、現任監委蔡崇義、最高檢察署檢察官郭文東、衛福部政次蘇麗瓊、審計部副審計長王麗珍、中山大學教授林文程、世新大學教授賴鼎銘、律師林國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副主委施錦芳、醫師蕭自佑、前立委賴振昌、律師張菊芳、醫師林郁容、現任監委林盛豐、東華大學原民院長浦忠成、現任監委王美玉。
#國家人權委員會 #當然委員
陳建仁也表示,經立法院同意後,鴻義章、田秋堇、紀惠容、王幼玲、王榮璋、高涌誠、葉大華等人權專長委員,將會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當然委員。
#副院長爭議
針對副院長提名爭議,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表示,監察院院長和副院長提名是總統職權,提名前臺東縣長黃健庭是為了超越黨派,之後會再次提名相關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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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生聲援原民傳統領域】
原住民運動人士在凱道紮營抗議已逾一個月,東華大學學住民民族學院族群學生會今(31日)也至總統府前聲援傳統領域劃分問題。他們認為20日召開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無時值影響力,會議結論僅供立法院參考,簡直就是「空轉會」。學生呼籲原轉會副召集人、東華原民院院長浦忠成和族人們站在同一陣線,切勿便宜行事、消極應對。
東華生此次將原民院的石頭攜至凱道,希望各校學生都能關心傳統領域的問題。阿美族人、東華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碩士生Kulas也邀請大家,將自己校內的石頭寫上校名或社團名稱,並帶來或寄到凱道,讓苦守總統府前的夥伴們知道大家都站在同一陣線,沒有人是局外人。東華族文系學生林詩庭表示,自己身邊還有很多原民同學對此議題並不了解,今天到場聲援是為了引起更多社會關注。
「希望有一天我們的苦難會結束,希望有一天我們可以真正有尊嚴地活在這個島上。」原住民歌手巴奈泣訴,請求所有臺灣人在傳統領域的議題上不要對立、不要相互仇恨,而要互相幫忙,就如同原住民祖先的智慧一樣。
圖、文/黃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