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妳真的太傻了,妳值得更好,妳可以過得更好,別浪費生命在錯的人身上,看了很心疼。
身為民眾榜様的公眾人物對感情不専一,
值得被譴責的吧?
以実力派創作歌手出道卻侵占他人著作,
總該出来面對吧?
侵占著作和欺騙感情的人不該軽易被原諒,
所以還是決定用敘事的方法来説来龍去脈。
首先,先強調「夜市達人」這張専輯中,
看你一眼和I want to be free兩首歌詞,
分別是我寫的、以及我和當事人合寫的。
10月1日我在台北夜店有DJ演出,
當天邀請了一些藝人好朋友來共襄盛舉,
其中包括當事人創作歌手張先生。
當時的我,對於他感情狀態的了解,
就如一般大眾所知道的一樣,
和女藝人前女友有點爭執地分開後,
便跟女神小模夏小姐交往。
為了避嫌、不想讓他(前)女友擔心他来夜店,
我也大方邀請,請他帯夏小姐一同前来。
但他説他不會帯她,他會自己一個人来。
演出結束後,我和其他朋友約在茶街,
他説他今天有開車,可以載我過去。
我問他,怎麼今天還是沒有帯女友来?
他説,她劈腿。快一個月沒聯絡了。
他説,如果有女友怎麼可能還来夜店。
茶街到了,我向他道謝載我一程,
隔天我下台中,台中還有一場演出;
再隔天下午的飛机,我就回東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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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星期後,我主動敲他FB訊息,
関心女友後來有再向他聯絡道歉嗎?
他説:沒有,她都沒再聯絡我了。
我説:但她FB為什麼po的你們好像還在一起一様?
他説:真的嗎?可能她不想讓外面的人知道。
他説他那天聴完我放歌後,
回家得到満多EDM的創作霊感,
所以我們開始談起専輯的事情。
他會把新歌的demo都寄給我,
要我給他一些音楽上的建議。
有天他說他詞窮,歌詞寫不出來,
我跟他要了曲,我說我可以填填看;
他說他喜歓我寫看你一眼的歌詞,
他可以花銭向我購買版権;
而I want to be free則是一起想的,
所以作詞者會掛兩個人的名字。
往後幾天因為討論詞曲的東西,
所以毎天都通電話1、2小時。
常常閒聊到太陽出来我要上班才掛,
就算沒有講話、也要聴我睡覚呼吸聲,
那時候,曖昧逐漸開始。
10月13日,他問我跨年要幹嘛?
我説,會留在東京,沒計畫。
他説,他想去迪士尼、想去滑雪,
不然跨年来日本找我玩好了。
我沒有特別拒絕,
因為基本上台湾朋友来東京,
我幾乎都會排出時間陪大家的。
毎天都會跟我報告隔天行程,
漸漸開始試探性的以男友自居,
寄来email信箱的主旨還會打上:
「我是你男朋友」這様的字語。
稱呼我也變成baby、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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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録音室事件】
某天他説,他要去録音室録新歌,
晩上可能沒有辦法講電話、要我先睡。
我問,有其他人陪你一起録音嗎?
他説,有呀。経紀人和一個攝影師。
我不疑有他,那晩就先去睡了。
隔天起床看到他(前)女友夏小姐的FB,
po了一張昨晩在録音室裡的照片,
還寫了一堆満満的愛心字眼:
「等待才是最累的,辛苦了♡♡♡」
「我能體會你毎次等我工作有多累了。」
我立刻擷圖問男方,他説:這是哪裡呀?
我説:你前女友昨晩去陪你録音?
他説:沒有阿,我不知道她po的是哪裡。
我説:這麼巧她認識這麼多歌手朋友?
他説:就真的只有経紀人和攝影師。
嗯,我沒進過台湾的録音室,
那我想我暫時先相信他吧?
隔天張先生粉絲専頁po了MV幕後花絮,
等等!那個擺設…那個録音室………
幕後花絮裡的録音室跟小模小姐po的,
用膝蓋看都知道是同一間録音室。
接着他開始瘋狂打電話来要道歉,
他説,他不該說謊欺騙我,
他説,他怕講了実話我會生氣,
他説,這張専輯小模前女友有出一些銭,
所以工作上他們還是會碰到面,
但是他們真的沒有在聯絡了。
如果是工作夥伴身份見面,
我不懂這有什麼好隱瞞的?
他説絶対不會再有第二次,
他説拜託我再給他一次机會。
看在第一次吵架、還在摸索彼此的想法,
我笨笨地原諒再給他一次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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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照事件】
録音室事件一週後,某個星期三,
(前)女友夏小姐又po出了兩人的合照,
是女生躲在男生身後的舊合照,
文章內容是這樣打的:
「終於要出新専輯了,」
「不然我毎天都聴一様的歌。」
看到這篇po文我真的不知道該相信誰。
不是說女生劈腿了嗎?
不是分開了嗎?
為什麼還會出現合照?
為什麼女生還継続po合照?
當然這次我也是直接發飆不用説,
張先生又解釋那是女生自己po的,
跟他無関、他什麼都不知道。
我要張先生立刻去跟夏小姐講清楚,
講明他們已経明確結束,並擷圖給我。
否則這次是絶対不會再原諒他。
稍晩,張先生給我看簡訊的擷圖:
「請不要在臉書po我們的東西了,」
「我女友不太開心。謝謝。」
簡訊那一頭的人回了:嗯。
我無法確認對方是否是小模小姐,
但隨後我再也看不見小模小姐的FB。
I mean 那一刻起我就被她封鎖了。
既然被封鎖了,那應該是她本人吧?
當時我是這麼想的,結果又再一次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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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事件】
由於越來越接近新専輯的發行日,
陸続有電台、節目的媒體宣傳;
他開心的跟我說11月28日中國時報,
娛楽版,會有一整面他的専訪。
因為在日本買不到中國時報,
所以我一早起就搜尋網路新聞,
満心期待替他高興有専訪版面。
結果我查到的是………
「目前與網拍模特兒女友夏○感情穩定」
到底???
不是説女生劈腿了嗎?
不是説只有工作場合見到嗎?
不是已経傳簡訊跟女生講清楚了嗎?
然後我在我的私人臉書po了這様的文章:
「今天一早看到中國時報差點氣到吐血,」
「昨晩才剛通過電話説要來東京的男友,」
「居然和小模在穩定交往中???」
這篇文章po上去幾個小時以後,
手機當然響起來自台北張先生的來電。
「妳現在立刻把妳剛才那篇po文刪掉,」
「妳臉書上面這麼多藝人朋友,」
「被別人看到怎麼辦?」
我説,報紙說你們穩定交往。怎麼回事?
他説,我只有跟記者說甜甜的事情,
其他感情的事情我什麼都沒有說。
我説,所以你不用跟記者講清楚嗎?
他説,人家要寫什麼我管不了!
我:為什麼要刪?我的問題嗎?
張:可以不要在發専輯前出這些問題嗎?
我:你不請記者修改報導,我不會刪。
張:如果出了問題,我會很後悔認識妳。
我:修改不了的話,就請記者撤文。
張:記 者 寫 什 麼 是 人 家 的 言論自由!
最後我們達成交換條件,
我可以暫時撤下我的po文,
一天之內記者也必須撤文。
好的,一天過去了,兩天過去了,
一個星期過去了,半個月過去了。
您看看,報導還是熱騰騰在這呢!
・連結在這裡→http://goo.gl/xXsmde
関於記者的言論自由,
我詢問了其他藝人朋友,
他們表示:發稿前會先給藝人看過,
記者如果亂寫內容藝人是可以提告的。
噢,原來騙我只是個小路人不懂,
有沒有前輩藝人直接打臉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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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事件】
兩個星期前的某個星期四,
張先生告訴我他要去録國光幫幫忙。
隔天我又在夏小姐粉絲専頁,
看到她也去録國光幫幫忙。
我:你們一起録影?又沒跟我説?
張:不同集喔。而且我當天才知道有她。
我:你當我沒録過節目?前一天沒有Re?
張:製作單位發誰,我沒辦法控制。
OK反正我對張先生信任度剩不到30%,
要擺爛就擺爛,等正式撥出便知道。
11月31日我下班一開手機網路,
被台湾的好姐妹LINE訊息塞爆:
「今天張峰奇那集要撥了,但是…」
「妳知道張峰奇和夏○一起上節目嗎?」
我不知道原来出過家的人,
敢講這麼多這麼多謊言。
佛祖都不會懲罰他嗎?
讓我最火大的不是這個。
我相信主持人康哥、孫鵬哥,
就跟大家一樣都認為張夏在交往,
所以在節目上問張夏的問題,
在主持専業上並沒有失誤。
康哥:妳拍性感照片,張峰奇不會生氣嗎?
孫鵬哥:峰奇有這麼正的女友。
可是張先生卻完全沒有去做否認的動作,
我甚至懷疑夏小姐是不是跟本被蒙在鼓裡?
是不是從頭到尾他們兩人就沒有分開過?
・連結在這裡→http://goo.gl/53CpVI
在節目上継続談笑風聲,之後再用一句:
「我也沒承認跟夏交往吧?」來搪塞我。
套一句藝人好朋友講的話:
對方又不是蔡依林,做這様的效果有意義嗎?
到這個時候,我才徹底99%被打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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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沒有信任可言。
10月說一月(1/15-1/20)要来東京找我,
到現在今年都快要過完了,
机票飯店都還沒有訂。
好幾個失蹤的夜晩,
手机打三四通都找不到人,
隔天就發現LINE有被封鎖過的證據。
(部份幾句訊息不會顯示「已讀」。)
好幾個失蹤的夜晩,
他人究竟在哪裡,跟誰在一起,
之後再跟我掰,説昨天好累好早睡喔。
既然撇開兒女私情了的話,
話題轉回専輯作詞的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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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張先生打電話給我,
說數位平台急着要作詞作曲的人名,
但是因為我不屬於任何工作室,
人又不在台湾、無法進行授権,
所以數位平台作詞人都要先寫他。
他説,実體專輯會寫妳的名字,
但是數位平台會寫我的名字。
到今天為止,専輯發行四週了,
張先生也絲毫沒有提起這件事。
説也奇怪,之前LINE回超快的張先生,
自從被問到専輯版権的事情以後,
開始変成一天回不到一兩句的速度。
一開始推說経紀人阿凱去日本玩,
要等経紀人回台湾才能處理。
接著推説唱片公司説不好處理,
後來又推説要等 滾石移動 回覆。
於是我自己問了在KKBOX工作的朋友,
什麼不能授権、不能更正作詞人,
這些都是子虛烏有的事情。
因為實體專輯作詞是我的名字沒錯,
所以KKBOX也有幫我正名的理由,
在朋友的協助下已経正名。
但是其他音楽數位平台呢?
iTunes呢?my music呢?
滾石移動登記的版権呢?
我向張先生轉告KKBOX朋友的話,
我説,當初你是在騙我不懂嗎?
張先生暴怒的跟我説,
是滾石移動跟他説的。
「我”拉拔”妳,妳居然過河拆橋。」
「祝福妳可以跟更大牌的人合作。」
評評理,什麼叫作過河拆橋?
我的歌詞,我要求寫我的名字有什麼不對?
為了専輯截稿暫時先寫上張先生的名字,
但現在卻要不回来我的著作和我的権利。
明明沒有簽約、沒有授権。
用個比喻吧!我生的嬰兒就這様被抱走了。
「夜市達人」這張専輯,不是全創作専輯,
裡面有一成是我的創作。是我的創作。
好,這一等,又兩週過去了。
距離我打這篇文章的這一刻,
張先生已経六天沒開我FB和LINE訊息了。
滾石移動回覆會需要等到兩週?
你們認為真的是滾石移動沒回覆嗎?
還是有其他原因呢?還是有人在逃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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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的事情原本真的打算就算了,
但是太多圈內好友要我站出來,
希望不要再讓這種人為所欲為。
我不是藝人,我沒有什麼好炒作的。
我只是一個新手歌詞創作者,
我想拿回我應該有的権利。
抱歉文長了。
謝謝一直支持我的朋友,
還有謝謝你們下載我寫的歌,
雖然它現在還沒有被正名。
「夜市達人」這張専輯的看你一眼、
I want to be free,歌詞是我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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