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不但沒什麼不能公開講,而且 #還會改編收錄進這部小說裡。
大家期待嗎XDD
【土檢日誌】後記--一個記者要求檢察官「回電」的故事
剛剛幾個朋友跟我講到某八卦報的某位記者。
既然我已經離職了,這件往事也沒什麼不能講的,既然要講,乾脆就在這裡公開講好了。
去年10月某日我結束公假回辦公室,聽同事說 #某報社老大打電話到檢察官辦公室我的分機指定要找我,我請公假,同事代接。該社長還指定要我「#回電」。
#我當然是沒有回電!
開什麼玩笑,要是留下一個檢察官主動打電話給記者的「來電紀錄截圖」還得了。
拜託,當時因為一件案件得罪了不少人,有多少人虎視眈眈要挑我的毛病?我怎麼可能蠢到做這種瓜田李下的傻事?
聽同事說該報記者又打給我1-2次,恰好那幾天庭期很滿又有一個專案,他打來的時間我都在開庭。
接著那個八卦報就在完全沒有知會我的情況下,拿我的一篇臉書文章內容大作文章寫了一篇報導,寫就算了,#還超譯 整個離題。
基本上轉貼別人的公開臉書,似乎在網路禮儀上沒什麼不可以。但是記者拿別人的臉書來寫新聞,這種報新聞的方式會不會有點輕鬆?
當然,這是禮貌與尊重的問題,就算了。
我覺得奇怪的是 #記者為什麼會有我的分機?這件事情我覺得無法「算了」。
我在去年10月23日本組與檢察長的「檢察長有約」時間向老闆報告此事,並大肆抱怨。
沒想到在我抱怨完畢後,老闆竟然說:「是我給OOO報社長妳的分機的,我讓他自己與妳談。」
接著還說,與那位社長交手要「注意」,因為那位社長會找檢察高層「談」案件(PS.似乎還不是單純問案情而已喔ㄎㄎ)。
既然知道這樣,還把檢察官的分機提供給這種記者(而且沒有先照會過檢察官),到底有沒有要保護自己底下的檢察官的觀念?
X北地檢署果然是一間非常有制度泱泱大檢。
不過那篇報導(難得)沒有罵檢察官,反而說我那篇文章「被某法官轉發」、寫得好。不過被這樣的記者誇獎,說實在話,我覺得不是什麼正面的事情。所以 #去年有一陣子我覺得頭抬不起來。
不過想到我很尊敬的一位學長,竟然說這款記者「很會看人」、「懂他」,不禁覺得難過。
看到某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跟風讚許這種靠著「第四權」在司法界橫著走的人「會看人」,就覺得這段往事應該被公開。
不但應該被公開,還要改編收錄進我正在寫的小說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裡。
啊對了! #我絕對不會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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