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置業了 - 我們的愛情故事3
年初,錄影了在桃園看樓的影片:
https://youtu.be/pHqTU5ZCiZA
就在,年中,我們就置業了。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難以預料,買房是不是錯誤的決定。選擇的,算是桃園每坪單價最貴的大樓。只是,隨著年紀漸長、有了孩子,彷彿「成家」會有種更安定的感覺。
如果,大家現正才認識我,都肯定以為台灣老公收入不錯,方選擇嫁給他。其實不是,嫁給他的時候。他只是台灣普通上班族,大概和新聞報導引述台灣薪水一樣。那時,還要欺騙父母他的收入,才有辦法嫁來。青春呀,真是戀愛大過天。
在婚後,終於發現現實殘酷。於是開始為生活奔波。記得某天,深夜下班,晚上11點才回到桃園車站,他騎著摩托車接我回家,經過這幢大樓在打地基,外面圍著廣告板。我説:「如果將來可以住這裡就好了。」他說:「這個建商應該很貴,不知買不買得起呢。」我們並沒有特別把這番話記在心。為了生存,已經夠辛苦。兩個人亦試過,想要更好的未來,快要變成陌生。直到現在,仍不敢置信,我們那隨便說説的「夢」成真了。
分享完感性的話。來一點理智的分析。一直以來,很多人問我台灣買房的事。不如説説為什麼最後選擇這個物業:
1.城市人拼命找綠洲,鄉𥚃人想往城市跑。
這是移民之後的心𥚃話。台灣要買近山近海,新北有淡水等⋯⋯週遭設備未發展、偏遠地區的地方,價格就平易近人得多。不過,趁有點力氣,還是喜歡住在城市。除了應有盡有,隨時感受熱鬧氣氛。
2.購買地點,附近就有新光三越等等百貨公司。有一點,住在香港銅鑼灣的感覺。(做人要有想像力,哈哈)
3.走路5-10分鐘,就是客運總站。客運,40-50能直達台北;火車,25-36分鐘能達台北;未來更有2條捷運路線開通;免費接駁車到高鐵。如果你在香港住屯門、元朗、天水圍都是這樣到九龍、港島上班。這𥚃有了捷運之後,要到台北就沒有更加難度。
4.購買的總價,在附近,有另外一個建商,可以買大十坪,連兩個大露台和車位。但我們認為有良心信譽的建商,令人居住安心。特別台灣,有地震問題。一説建商名字,只要是內行人(例如設計師、家具店、建材公司、銀行職員工等)都會向我們分享,這個建商施工手法,都是按照法規,質感保證。他們會説:「雖然價格相對昂貴,但值得。」
5.說到城市,誰不想買台北!但台北要靠近百貨公司,每坪單價至少是桃園3倍吧。總價在台北市,只能買到中古屋(樓齡15-30 年以上的二手樓)或較小的房子。之前常常在想,生活空間要像香港那麼小。為什麼要在台灣買房?😂 加上我們暫時不用到台北上班,所以台北就不在考量範圍。
當初購買,唯一猶豫的地方是,這裡是市中心,環境相對複雜、鄰近幼稚園選擇比較少。就像有個香港人移民來桃園的人,就跟我表示,他不喜歡我們購買這區。
也許,住在桃園,很多人認為有更好的選擇。不過以我們看過的,室內格局、室外風景、大樓管理設施等。然後真心喜歡,總價能夠負擔,暫時就只有這𥚃。我覺得,除非好有錢,否則只能隨著個人喜好去選擇所愛的房子。每一個人的眼光、預算、考慮的重點都不一樣,沒有必要去批評别人,亦無須比較誰好誰壞。
還有提醒,台灣租房子,是比供款便宜一半有多。一般家庭式住宅,不要過度奢望買樓收租可以賺錢,實際有的業主,收租也要補貼一半供款。同時,不要以香港收入看台灣置業很簡單,基本上,除了空間較大,差別不大。你要來台灣工作和生活,就必須以台灣的收入計算。
照片是收屋時拍的,
繼續為生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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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追蹤【監察院糾正環保署 籲台塑為造假向社會道歉 儘速制定《環境檢測法》】
《報導者》2018年7月揭露台塑集團申報空汙數據「系統性造假」後(http://bit.ly/2Asq6Hn),監察委員開始進行調查,今天早上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報告指出,環保署早在2010年就發現台塑華亞汽電空汙數據造假,卻遲遲沒有修改管制方法,導致其他類似造假情況難以成案,消極怠慢不作為,對環保署提出糾正。
監委趙永清、王美玉、田秋堇在《報導者》報導刊出後,於同年10月開始列案調查,期間要求環保署進行4次簡報、諮詢相關學者專家、詢問環保署長張子敬等業務人員,並實際到雲林台塑六輕、台塑華亞汽電及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履勘。調查一年後,今日上午10時於監察院召開記者會發布調查報告。
■企業龍頭卻帶頭造假 監委籲台塑向社會道歉
趙永清主持說明,台塑企業是台灣企業龍頭,多年來轄下3家事業計4座工廠卻陸續發生連續監測系統CEMS(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空汙數據造假,危害人民健康。全集團至今卻僅有14人被判刑、判罰1120萬,追繳的空污費也僅有13.5億元(台塑石化一案10億元尚未確定),跟台塑每年數千億元獲利相比微不足道,他強調「全台灣有300多支煙囪列管(裝設CEMS),台塑就佔了50幾支……台塑應該因為造假惡行,對台灣社會公開道歉。」
趙永清指出,環保署在2010年發現台塑華亞汽電CEMS空汙數據造假遭判刑後,竟延遲8年多才修正相關管制規定,消極怠慢,因此對環保署提出糾正。此外,趙永清也補充,近15年地方政府因追繳空汙費遭業者提起之8件行政訴訟,就有5件遭到管轄法院撤銷,敗訴率高達6成,凸顯現行規定有檢討必要,環保署也應積極檢討。
■發現台塑造假後拖延8年 環保署遲至今年才修法
田秋堇表示,監委今年2月去環保署環境檢驗所聽取簡報時才發現不對勁,桃園環保局早就已經發現台塑集團華亞汽電CEMS數據造假問題,但CEMS規定竟然拖了8年多都沒有修訂。田秋堇批評,因環保署沒有立即修改法規讓數據的保存時間延長,才讓當時幫華亞汽電設計CEMS軟體的聯宙公司刪掉其他廠很多數據,造成其他很多案件都不能起訴,「法規保存期限只有10天,業者理所當然可以不提供」。田更批評,「環保署說他們開很多會,安裝連線等公聽會,但數據保存期限跟技術問題一點關係都沒有……修法不需要等到廠商同意……我們發現這事情很生氣!」
監委開始調查後,環保署才趕緊在今年4月修正發布「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將CEMS相關數據保存期限從原本10日、30日、2年,統一調整為6年。同時新增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ta Acquisition and Handling System)封存與查核比對機制、監測設施與連線設施異動提報程序、管制措施納入行政罰項目。
■監察院籲制定《環境檢測法》專法
王美玉補充指出,當時因為桃園環保局同仁鍥而不捨追查才能發現CEMS數據造假,需要給予相當大的肯定。一般百姓納稅資料就要保存7年,涉及人民健康的空汙監測資料沒理由10天就蓋過去,現在各種雲端保存技術便利,業者更無藉口拖延,監察院會持續監督環保署。
除了產生汙染的工廠被調查外,檢測工廠汙染程度的環境檢測業也是此次調查報告的重點之一。田秋堇指出,環境檢測業應該要提供準確的檢測數據,但現在卻有「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監察院除了建議環保署應儘速建立第三方公正認證機制並制定《環境檢測法》專法外,也希望環保署針對協助台塑集團造假的軟體公司的財產利益範圍內追繳不法利得,達到警示嚇阻效果,以提升環境檢測數據的公信力。(文、攝影/林雨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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