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我家養的十五歲的狗死了。照看牠因為老衰而死去的模樣,我內在創作欲望的小小細胞,也發生了些微的變化。湧起了好想畫這隻狗的生與死的心情。」
日本國寶級漫畫家谷口治郎,在《先養狗,然後……養了貓》這本書裡,講他畫第一篇〈養狗〉的背景。
谷口治郎相當愛狗,筆下經常出現以「狗」為主角的作品。〈養狗〉就是透過日記般的筆法,敘述主角夫妻照顧年近15歲的愛犬「湯姆」,終老臨走前最後一年的過程。
在這篇作品裡,谷口治郎帶出高齡寵物的長照課題,細膩摹寫飼主心境轉折,從悉心呵護、焦慮不耐到痛心放手,樸實的圖文灌注了強烈的情感。實際速寫愛犬的臨終模樣,更是令人鼻酸。即使距1991年發表至今已近30年,作品中緻密的描寫、滿溢的情感,仍令人感動不已。
書裡第二篇是〈然後……,養了貓〉。記錄愛犬湯姆死後,夫妻因緣際會接收了一隻被棄養的奇怪波斯貓「小破布」。
不同於第一篇散發出濃濃的哀傷,此篇以詼諧的調性細數在小破布身上觀察到的趣味,如:像海獺一樣仰睡、屁股毛沾到大號、走路滑倒……等等,讓有養貓經驗的人都能會心一笑。乍看之下,似乎是這對夫妻拯救了貓咪,但貓咪的出現,卻也救贖了因愛犬離世而深陷在哀傷裡的夫妻,使他們重獲新生。
「寵物們如果不把自己的生命交付給我們,也許就會活不下去。所以,牠們會原諒我們的任性。然後,靜靜地顯現出那些,我們早已遺忘的純粹。那或許是微不足道的事物,我們的心卻因此變得柔軟。」谷口治郎這麼寫。
此外,書裡的〈庭院風景〉與〈三人時光〉,則講述了「離別」與「相遇」。透過人與人、人與動物、動物與動物之間,彼此陪伴而得到的歡樂與治癒,賦予「家人」新的定義。
谷口治郎說:「這部作品是讓我打開狹窄的漫畫表現的代表性作品,也成為我開展新領域的確實線索。」
這個版本是谷口治郎去世後的紀念新版,全書重新製版,原始彩稿全部四色印刷。除了四篇〈養狗〉的系列漫畫之外,特別收錄一篇以二戰軍犬為題材的時代劇漫畫〈百年系譜〉,以及谷口治郎親自撰寫的兩篇文章——包含全文超過一萬六千字的長篇散文〈Sasuke和治郎〉,還有原版單行本的後記〈回想〉——在畫格之外,透過誠懇的文字,還原漫畫家本人養狗養貓的真實歷程。
在一個疫情即小解封的星期六的晚上讀這本書,很有感觸。
愛狗愛貓的朋友,請不要錯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一件襯衫:你揮灑的城市日常風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把「流浪狗中途之家」開在台北市中心! 這對夫妻因為愛貓愛狗,一起經營了一份事業,在台北最熱鬧的市中心,台北車站旁的老房子內,開了一間「流浪動物之家」! 他們讓領養人進來用餐,在用餐過程中,和貓狗互動,當你和牠們認識了,確定相處起來愉快,你才可以把牠領養走,大大降低領養後棄養的機率! 收容中心通常...
棄養寵物定義 在 張秉鈞。最認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基隆市七堵撞死輾狗事件後續狀況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去年發生的七堵碾死狗狗的事件?一名男子開車來回輾壓一隻躺在馬路上的黑狗兩次,並在停車察看時用腳踢狗,因不堪負荷,狗狗經此一撞最終逝世。當時,因熱心網友分享至臉書社團,讓秉鈞能第一時間跟進。在飼主立即報案後,基隆市警方追查車主到案說明,並通報基隆動保所積極介入調查。
最終,地檢署因無確切證據證實被告虐狗,而判定不起訴。「施虐者」依照動保法已違反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開罰行政罰鍰15000元;「毛孩飼主」依據動保法,因未能保護好毛小孩們的生命安全,不小心使他們身體受傷、死亡等,而處新臺幣15000元。
對此判決結果秉鈞非常遺憾。在台灣法律,毛小孩是屬於「動產」而非「生命」。因此,許多無辜生命斷送,施虐者們逍遙法外… 秉鈞認為法律需重新定義毛小孩在法律上是屬於「生命」,才能真正保護動物能夠免於遭受到違法侵害;15000元的罰鍰或許對傷害無辜生命的人來說,只是一筆罰則;但對於將毛小孩視如己出的毛爸媽們來說,毛小孩的離開卻是永遠無法抹滅的傷痕。
秉鈞期許日後能儘速修法依照過失情節處罰,對於特定行為應視為重大過失而予以提高刑責,讓受到危害的毛孩們,能早日得到法律上真正的公平正義。更希望愛護寵物的市民朋友,能提供寶貴的意見與我共同推動 #基隆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讓基隆市成為友善的動保城市。
#寵物發言人 #領養不棄養愛護毛小孩
#秉承服務 #鈞現風華 #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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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寵物定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評 聯合報【總統獨「樂樂」/上】明星犬退役現身總統官邸 蔡英文遭質疑特權認與
【總統獨「樂樂」/下】消防署默默修改搜救犬領養規定 立委:拍蔡英文馬屁?
『蔡英文總統領養搜救犬「樂樂」,曝光後雖畫面一片溫馨,但由於領養搜救犬十分搶手,也遭質疑是否有「特權收養」之嫌。從消防署官網發現,去年底樂樂屆退,消防署並未循往例公告徵求民眾領養。原來,去年底,消防署就偷偷修改內規,將「對推廣搜救犬形象有助益之人士」列為優先申請領養對象,且不需公告。國民黨立委魯明哲質疑,對照蔡總統收養樂樂的時間點,有高度為蔡總統「開綠燈」量身打造「樂樂條款」之嫌。』(撰文記者:李光儀、周佑政)
我先肯定聯合報關心「導盲犬」與「搜救犬」的收養議題,畢竟國人領養風氣並不盛行,但藉由總統收養貓狗的報導,讓大家清楚收養導盲犬與流浪犬的困境。
但這則報導明顯犯了幾個邏輯謬誤與常識錯誤。
首先,這篇報導能成立的話,是預設了一個「導盲犬為明星犬,屬於珍貴高等且搶手」,而相對於「流浪狗為輕賤多病沒人要」,總統領養前者,而非後者,是因為相關單位拍馬屁或給特權方便。此篇報導定義同樣是拉布拉多犬,但只要成為「導盲犬」牠們就變得高貴於被棄養的拉布拉多犬,所以才能推論出導盲犬大家搶著要領養的結果。當然,這種推論是以錯誤的認知為前提,得出背離事實的結果。
首先,我要問聯合報記者「狗的生命有貴賤之分嗎?」如果沒有,那總統領養「導盲犬」為何不是愛心善舉?如果導盲犬不需要被領養,今天協會就不需要推廣領養「導盲犬」與「救難犬」,更不會有相關領養法規的限制。
再來,該篇報導記者犯了倒果為因的邏輯錯誤。台北市議員呱吉2020、08、20曾在臉書發文,因為五月曾發生消防署送養搜救犬「hope」結果發生領養人將其鏈在屋外狗籠,造成適應不良進而逃脫,企圖跑回原服務單位。因當時規定領養人要有庭院空間的門檻,導致105人申請只有1人符合資格,於是台北市議會修改規定,放寬標準,才能篩選出更適合救難犬的領養家庭。
這就是該聯合報報導稱「導盲犬很多人領養」是不把話清楚的敘述方式,更精確的說法就如同呱吉的發文,「很多人領養但都不符合資格,唯一符合規定的,卻把狗鏈在屋外鐵籠,造成狗兒焦慮不適應逃脫。」
聯合報該報導針對這樣的修法卻解讀成是為了「拍總統馬屁?」與「特權收養明星犬」,扭曲成是法規彷彿是為總統而改變的。但真相是,法規為了這些導盲犬與救難犬的權益而修正的,因為狗狗很敏感,牠們只會認為主人不要牠了,朝夕相處的人忽然消失不見,而牠卻被鏈在一個陌生的環境,只要光想就知道導盲犬或救難犬會有多恐懼跟焦慮。所以,人類得為牠們做的事情,就是篩選出能陪牠們善終的主人。
但「善終」需要一定程度的經濟門檻,這也是該報導內容傳遞一種偏離事實的暗示——導盲犬是明星犬,難怪總統搶著要領養,而不去領養(同品種)流浪犬。
導盲犬因為要滿足人類工具性的需要,牠從出生那刻,就被人類以特定目的在訓練與飼養。人的權力滲透導盲犬的肉體與心靈(稱精神、靈魂、心智都可以),這樣被規訓過的導盲犬,不論是哪一種品種,牠們就是跟同種或不同種類的狗不一樣。
聯合報記者預設了這樣的人類的權力滲透,對狗來說是種「祝福」,而對領養者的好處是可以「使用」這些狗為前提,才能論證出蔡英文得到了這些好處,也才能批評為特權與拍馬屁。
但這種報導內容明顯用直覺方式評論專業的導盲犬訓練及送養制度,協會或相關單位要送養的導盲犬、救難犬皆為退休的高齡狗,牠們因為協助人類而帶著各種職業傷害。譬如導盲犬,因為長期背負重物,幾乎都有髖關節的問題,有養狗的都知道那些營養品的售價不菲,更別提還要復健治療與陪伴時間。
導盲犬精神與肉體上的職業傷害,以及為了滿足人類目的而訓練出來的習慣,譬如聽到命令牠們才能喝水、吃飯等。都不會因為牠們退役了,就會「瞬間」消失,讓導盲犬立刻變成我家那種只會耍廢、可愛跟搗蛋的寵物犬。
這樣去掉狗身上人類權力滲透痕跡的過程,讓牠們恢復成一般狗狗的習性,同樣需要人類的耐心與陪伴。所以我才說聯合報預設了錯誤的前提,報導中所謂的「明星」,對導盲犬而言其實是服務人類換來傷痕累累的代價。換句話說,這也是為何送養導盲犬需要「門檻」,以及「導盲犬」為何送養不易的根本原因。該報導記者不斷強調「很多人要」的論點是完全禁不起事實考驗。
因為那些要的人,未必清楚領養導盲犬得付出什麼代價,或許就跟寫該篇報導的記者一樣的認知——領養「導盲犬」等於養了一條會技能的明星犬,等於自己擁有了特權。
但法規的存在就是要提醒這些人,領養導盲犬得花費更高昂的「代價」或是「成本」來照顧牠們,牠們對人類貢獻良多,晚年讓牠們快樂地活出自己的狗性,不要再為主人活了。也由於我們一般大眾及這樣品質的報導,對於導盲犬跟救難犬有太過美好的想像,才增加相關協會執行上的難度——如果如聯合報所言,「大家搶著要」,那何必捐錢給協會?協會又何必辛苦募款及推廣。
聯合報記者訪問「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並引述了秘書長何宗勳的說法,變成「流浪犬」與「導盲犬」的貴賤之分。但該協會後來發聲明稿表示「採訪過程他從頭到尾都沒質疑總統特權領養,但是標題(指聯合報)會讓人錯誤聯想。」並補充媒體沒有報導的部分「他在關懷生命協會擔任執行長時,協會曾跟蕭美琴委員反映國軍退役犬問題,後來國防部為此還制定退役領養辦法。我全程都有參與。同時,工作犬最適合的退休方式,就是在機關安老,畢竟牠們一生都在機關生活,但是機關可能有它的困難,所以幫退役犬覓得好家人是重要。」
我自己的想法,不論是「導盲犬」或「流浪犬」,牠們都是生命也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但不幸的是人類未必都是狗的朋友。不管你(妳)是領養什麼狗狗貓貓,都是有愛心的人,都值得大家的尊敬與肯定,因為照顧毛小孩確實不容易,要真的愛才能顧得好。讀到這裡, 想幫忙導盲犬的惠光導盲犬學校可以捐款或是參加牠們對外的活動,聽聽真的在第一線服務的志工怎麼為導盲犬發聲,這樣的對話及閱讀比較能深度全面了解導盲犬的一生。將來,才不會相信媒體的報導,而誤以為自己領養導盲犬是搞特權、像是佔了誰的便宜一樣。
至於該報導作者李光儀先生在自己的個人臉書,分享報導與總統的臉書回應時,用「不要臉」辱罵他所報導的對象。這樣的言行有沒有違反新聞倫理,社會及媒體圈不難公評。
最後,我會象徵意義捐1450給導盲犬協會,也歡迎各位愛狗愛貓的1450共襄盛舉,台灣很可愛,值得我們多愛一點。
🐶捐款支持惠光導盲犬🐶 https://reurl.cc/Xen95a
蔡英文 Tsai Ing-wen 我們1450支持愛貓狗的辣台妹❤️🌈🌶️
棄養寵物定義 在 一件襯衫:你揮灑的城市日常風景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把「流浪狗中途之家」開在台北市中心!
這對夫妻因為愛貓愛狗,一起經營了一份事業,在台北最熱鬧的市中心,台北車站旁的老房子內,開了一間「流浪動物之家」! 他們讓領養人進來用餐,在用餐過程中,和貓狗互動,當你和牠們認識了,確定相處起來愉快,你才可以把牠領養走,大大降低領養後棄養的機率!
收容中心通常在偏遠山區,但人是講求方便的,一般人想養寵物,會就近選擇寵物店。「人人都知道要領養代替購買,但實際執行卻總有難度」於是他們開始了創業的想法!他們的信念就是「不靠捐款,只靠自己!」,想要照顧流浪動物,不需要被動等待別人施予援助,靠自己最實在、最長久,他們把用餐客人付的餐費,用來持續救助流浪動物! 他們花了 3 年,總共救了 220 隻流浪貓狗,幫牠們找到了叫做「家」的幸福。
「找到一份你熱愛的事情,
然後用盡全力,一輩子為它付出!」
創業的人,都有一份理想,一份未來美好藍圖的規劃,接著一步一步,踏實的實踐它。 創業,最厲害的不是誰賺了最多錢,而是在經營事業的同時,給予社會附加價值,讓自己的創業,對台灣有意義!「成功的定義」並不是比較誰賺的錢比較多,而是你在人生中是否滿足了自己的理想,而他們的理想就是「過著被貓狗包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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