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27,434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9~110/09/14
資格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
3.嫻熟電腦文書操作,每分鐘打字速度30個字以上者。
工作項目:
協辦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填妥報名表(請至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列印,或向人事室索取),並備妥自傳、切結書、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無則免)、身分證正反面、退伍證明(無則免)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所附證件影本均應具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錄事)」字樣,並於110年9月14日前逕以掛號郵遞寄至屏東市棒球路11號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所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僱用期限:自僱用日起至出缺原因消滅之前1日為止(本職缺為請假職缺,預計 110年9月27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採中文打字測驗及面試,未附電腦中文輸入速度證明者(最近三年內),需加考電腦中文輸入;面試成績佔總成績100%,日期另行通知。
5.錄取人員名單於甄試後三日內公布於本署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6.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有報名方面問題,請於上班時間洽聯絡電話:08-7535211轉5323曾小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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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官職等:其他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03~110/10/31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之駕駛、技工及工友,並經原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需具備職業大客車執照。
工作項目:
載送本署長官出差、相驗、勘驗及臨時交辦等公務車駕駛工作。
工作地址:
屏東市棒球路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dzf88@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人:杜國賓 先生
連絡電話:公司:08-7535211分機5358、手機:0905121196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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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掌聲落幕,聊聊體育基層的現實困境】
東京奧運結束也一陣子,台灣取得前所未有佳績,除了高興恭喜外,發現到賽事期間,最熱衷轉發賽事大概就是政治人物、公眾人物了,反倒以前體育圈好友(射箭、田徑、棒球…等等),大家就冷冷看著比賽,沒過多討論與轉發,是被生活打拼追的無心關注?還是對體育圈心灰意冷?這可能各有各的故事。
如果你因為奧運熱血沸騰,也想希望孩子投身體育,那身為過來人的我,還是會奉勸你「除非孩子天賦極佳,或有足夠金援支撐他做任何轉行,不然我不建議將體育成為自身專長,因為體育專項投入是非常消耗時間、金錢,甚至是身體健康(運動傷害或老年後遺症)」。
上述是站在個人面來分析,大環境還請看我娓娓道來。
#會練體育的孩子的原生家庭?
這裡不敢以偏概全,但以我自身經歷來看,會來練體育的孩子家庭狀況與課業通常不會太好,也因為原生家庭無法有效監督、關心孩子狀況,自然就會衍生些問題(上課睡覺、愛玩、鬧事、翹課、嗆老師…)
原生家庭可能因單親、父母沒盡到扶養義務、隔代教養、忙於生計打拼…等等,以致孩子心理或行為上產生偏差,畢竟孩子也是會察言觀色認為「為什麼別人的家庭都正常溫暖?我就要接受如此不公平待遇?」
隨便舉個例子,以前在台東讀體育高中的時候,老師問「那個XXX怎麼沒來?你跟他同部落(指著某同學),知道他在哪裡嗎?」
某同學「唉唷老師,他們家又在醉了拉~~」(全班大笑)
對於當時剛到東部的我來說,既覺得好笑也荒唐,怎麼會有人把酒醉當作請假理由?而且父母也跟著醉?當然有的是繳不起學費、買不起運動器材,需要老師、教練來協助,這裡就不提學長學弟霸凌、性侵各種奇葩事情,單就教育環境來看,各項「專隊」很難有安分守己、乖乖向學風氣。
相反的,「練體育」對這些本身原生家庭就有狀況的孩子來說,算是找到一個歸屬感、成就感、避風港,最起碼花時間跟精力於體育項目上,不會去外面為非作歹(勒索、賣毒、當小弟太妹、砍人),如果有專心投入練習,大多數還能考上國立大學(體大、師大),甚至成為國手為台灣爭光,所以練體育到底是好是壞?要看原生家庭及孩子狀況而定。
#練體育的困境
選手時期,最擔心就是器材經費、比賽經費(不包含營養津貼),我不確定現今體育基層狀況如何,但當時器材壞掉,或是要去外縣市比賽,教練、校長傷透腦筋外,就是原生家庭不健全的我們,難以啟齒跟家裡開口拿錢。
或許有人會問「國家或地方政府沒有經費嗎?」
換個角度想,同樣經費拿去辦活動,給社團協會吃喝玩樂,馬上就有曝光還可以轉換成選票,把經費丟給「未知數」的小選手,以機率來說,大概就跟把錢拿去打水飄的概念差不多。
此時沒成名的你,政府給的經費當然是錙銖必較,如果順利得名,馬上就會有「XX之光」嘉勉過來,大家開始關心你是否吃得飽睡的暖,這處境大概就是「雪中無人送炭,錦上瘋狂添花,人情世故走一遭」
相比讀書或學習技職專長,練體育只追求那「前三名」,最主要是因為讀書的知識、技職專業,能實際轉換到生活、職場上,練體育除非是部分項目、職業賽事項目,不然大多還是朝體育老師、教練為目標(近期健身夯,可能也包含健身教練),面臨少子化狀況,體育老師與教練職缺只減不增,反倒你學個修車、修電腦、廚藝技能,不求大富大貴,但肯定不會餓死沒頭路。(像我射箭就很難轉換跑道)
#那我們到底能做什麼?
看似抱怨、看似指出問題,打了這麼多要如何改善體育基層狀況?我想最簡單方式,還是從關心「預算經費」開始,試想一個奧運奪牌選手誕生,是需要多少基層努力、犧牲才能訓練換來,或許我們能冷血的說「這是他們的選擇」。
但如果有更多經費挹注在基層體育上,是不是這些小選手就能多一杯牛奶、多一個麵包,不再用破破爛爛的器材訓練,去更多縣市歷練來增廣見聞,他們有更多可能性,甚至改變自己的原生家庭達到社會階級翻轉。
前幾篇我有提到新竹縣楊縣長對「體育經費」錙銖必較(但奧運期間又蹭選手風光),年底就是各縣市審核、編列明年度預算,我也會聯合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緊盯體育預算的編列,不敢奢望「大幅加碼」,但能變多一點點,我想對基層教練、學弟學妹都是好事,也希望大家留意自家議員及縣市首長,到底是喊喊而已,還是真的落實「XX元年」目標。
#照片是想當年
#現在拉不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