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貼自作者臉書 @Hsin-Yin Wu :
粉專收到了台灣某中學學生活動來訊,負責過濾來訊的編輯收信後轉過來給我,他說和中學法普教育與「正義」思辨有關,叫我親自回訊。
我仔細看了來訊內容,主旨是希望我透過遠距和高中生演講社會議題,第一次來訊的提問略以:
「談談您對程序正義的看法,多聞「先談程序正義,再談實質正義」,在實務上曾有所耕耘的您對此是否曾抱持著質疑的態度?前幾年曾引發一陣討論的日劇《王牌大律師》(Legal High)當中,主角時常為了勝訴不擇手段及「勝者即是正義」的價值觀在您看來又是如何?」
這個提問我有點不太理解,所以對於活動(演講)的主題也不清楚(我也懷疑其所理解的Legal High為了戲劇效果所喊出的一些台詞是否有誤解,這部戲劇雖然喊出「勝者即正義」,但整部戲劇的脈絡真的是要質疑正當法律程序?此外,其是否也誤解了所謂「程序正義」的概念?)
如果他是想要質疑「先談程序正義,再談實質正義」,那麼,也許應該去找台灣的一些保守團體、正義團體,找我似乎是牛頭不對馬嘴?
但是中學生本有其彈性思維的空間,於是我回訊請其說明活動主旨與目的、受眾,希望其弄清楚活動目的。
他們回覆的活動主題是:
「望能讓同學們對於一直以來幾乎不容質疑的程序正義提出小小反思,比較對象是一齣電視劇的律師(古美門),相較於剛踏出律師界滿滿熱誠的律師,他似乎看透了人性,也因此在劇中飾演著一個不在意正義卻無比正義的角色。當然,這齣電視劇不可能每個人都看過,最希望您加以講述的是在您的檢察官生涯內常分享到的舞弊、不符程序。有人說不遵守程序正義而得來正義,就像是用破壞理想的方式來實現理想,您的看法又如何呢?」
我感到非常震驚。
Legal High畢竟是戲劇,有其戲劇化的要求,所有些劇情和法庭展演誇張了,但背後要表達的,似乎並非如其所理解?
又或者其實是,看這部戲的一些學生誤解了程序正義的意涵?
台灣的程序正義長期以來被民粹踐踏,應該沒有「不容質疑」這回事,反而是 #應該讓中學生重新思考為何程序正義重要,而不是帶著中學生「不在意正義卻無比正義」!?
如果他要的是這個,那找我無疑是緣木求魚,
這就像是找個台灣人權支持者去中共黨中央會議宣揚國族家利益,牛頭不對馬嘴。
我在我那本《#扭曲的正義》中固然對於台灣目前實務現象有所批判,然而,我要強調的,恰恰是程序正義的重要性。正義之所以扭曲,是因為有人踐踏了程序正義。所以我認為,或許其看了這本書的書名,卻對於這本書的主軸理解錯誤?
不過我覺得不能怪中學生對於「程序正義」概念的陌生,我認為這恰恰 #凸顯的是上一代人教育的錯誤--讓我們距離白色恐怖、那個沒有程序正義可言的年代的歷史記憶越來越遙遠,對於中世紀的歷史獵巫、酷刑的野蠻問題可能也生疏,
所以對於戲劇的一些誇大效果當真,又對於戲劇本身內涵有所誤解。
也不再深究程序正義的來源以及脈絡,也不去問其所理解的「無比正義」到底是什麼?
看戲劇的人,其實像是居於上帝的位子,因為戲劇劇本告訴你事實是什麼,所以你知道結論是什麼。
但現實中, #我們每個人都是當局者,除了上帝以外,有誰拿得到劇本?如果我們不知道劇本內容,我們不照著程序正義去探索真相,卻主張什麼叫做「無比正義」--那麼也許我們自命為上帝。
如果本身的主旨已經偏離,那麼我也很難在別人預設的主旨去談自己的想法。但我總覺得還是可以盡我所能的努力溝通。
以下是我的回覆:
「那恐怕很抱歉,日劇終究只是日劇,為了迎合大眾的戲劇化產物,我也沒辦法和學生介紹日劇。
程序正義在台灣也從來沒有「不容質疑」,而是經常被踐踏,如果要提出反思的話,反而是要問大家,所謂「無比正義的角色」到底是什麼?你又怎麼知道什麼是正義?我想你恐怕對我的著作論述內容有所誤解,我沒有要對程序正義提出反思,我是要對人們自以為是神而居於自以為正義的淺碟思維,甚至淪於民粹,而任意踐踏程序正義的現象(例如集體霸凌判決無罪的法官和精神鑑定報告的醫師)提出反思。
所以恐怕你們要想一下你們要的是什麼?
如果你們是想要透過迎合(特別是東方思維)群眾口味的戲劇來討論正義的話,恐怕我不會是合適的人選。或許你們可以找影評或劇評家,他們對於戲劇的研究更專業。
如果你們想要跳脫戲劇,回到現實世界來思考「什麼是正義」這個問題(例如之前北一女公民科特色課程邀請的演講主題: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3490664 ),那麼找我才有意義。
謝謝!」
舊文重貼:
※獻給高中生的「正義課」:選擇法律這條路前,該思考什麼?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626/3490664
------
- 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30頁,聯經出版:https://bit.ly/3q3vNjP
《刑事訴訟法》所描繪的檢察官圖像,是像下述這樣的:「檢察官是『法律守門員』(Gesetzeswächter),是以起訴門檻進行刑事程序控管,工作貫穿偵查、公訴到執行的整體刑事訴訟程序,是實踐程序正義、追求實體正義過程中的靈魂角色。」
檢察官起訴門檻 在 江啟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馬總統,辛苦了。
蔡政府執政日思夜想的不是「為國家謀發展」、也不是「為人民謀幸福」,就只想著追殺國民黨。
馬總統今天又去開庭了。
這次是為了事隔15年的三中交易案(中廣、中影、中視),當時廣電法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馬總統為符合法律要求,數次要求合法處理。
檢察官卻稱「違反廣電法頂多罰款而已」,馬總統遵守法律,卻仍被司法追殺,這樣的起訴就是意圖明顯的「政治追殺」
現在民進黨的一黨獨大,壟斷了司法、染指了監察院,甚至連獨立機關-中選會都要安排「家己人」。
2016年國民黨一失去國會多數,立刻用多數暴力通過「黨產條例」、「促轉條例」,當年國民黨的立委席次連1/3聲請釋憲的門檻都不夠,為了自救還必須依靠友黨的委員協助連署,才能開啟釋憲程序。
蔡政府執政至今不只讓國民黨忙著跑法院,連清廉自持的馬總統都要背上300件的官司。
國民黨面對惡劣的環境沒有退縮的理由,因為我們知道如果連我們都倒下,台灣再也沒有公平正義、再也聽不見真實的民意,只剩民進黨的黨意。
不信公義喚不回,不信真理盡成灰!
馬總統,辛苦了!
中華民國,加油!
檢察官起訴門檻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刑事訴訟法》所描繪的檢察官圖像,是像下述這樣的:「檢察官是『法律守門員』(Gesetzeswächter),是以起訴門檻進行刑事程序控管,工作貫穿偵查、公訴到執行的整體刑事訴訟程序,是實踐程序正義、追求實體正義過程中的靈魂角色。」過去幾年,「升官」從來不在我的生涯規畫內,因此我根本沒有必要討好體系中的「長官」、也懶得力求鎂光燈案件吸引行政系統裡「掌權官員」的目光。我唯一的目標,就只是在實務上實踐檢察官的理論,負起檢察官該負的責任。
然而,事實證明,這件最基本與最應該做的事,實踐起來卻是困難重重。」
- 吳忻穎,《#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第30-31頁,聯經出版:https://bit.ly/38JfG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