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進口車RAV4漏水災情四起
和泰擺爛事蹟再添一樁】
⚠️於交通委員會提出臨時提案 要求交通部就和泰汽車近期瑕疵案積極處理
9月底嘉瑜召開TOYOTA油電車煞車失靈案記者會,至今已過了兩個多月,車主們卻還沒有等到任何協助或改善措施,而和泰汽車雖然曾在11月初行文給車安中心,承諾會提供車主「服務活動」,但就如同先前無人聽聞過的「善意保固專案」,此次服務活動的實施日期和相關細節也遲遲沒有下文,嘉瑜認為,除了和泰汽車刻意擺爛之外,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也明顯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
如今TOYOTA油電車煞車失靈案的車主還未獲得妥善補償,又爆出TOYOTA RAV4的2019、2020、2021年式車款有設計瑕疵,導致出現車體滲水、漏水情形,車主們從10月中開始在網路上集結、成立自救會,同時也向交通部遞交陳情書,一樣不見交通部主動介入調查!和泰汽車也繼續擺爛!嘉瑜除了在11月25日至交通委員會提出質詢,今日也獲得陳歐珀召委、林俊憲委員以及許智傑委員協助連署,在交通委員會成功提出臨時提案,希望加強對交通部處理此兩件車輛瑕疵案的監督力道,盡快讓瑕疵車輛免費回廠檢修、並且更換瑕疵、故障零件,以保護車主們及用路人的行車安全。以下為11月25日嘉瑜於交通委員會質詢內容:
⚠️持續追蹤:TOYOTA油電車煞車故障案至今未公告服務活動訊息
11月25日嘉瑜至交通委員會質詢,當時就TOYOTA油電車煞車故障案後續處理情形,請交通部要求和泰汽車在一周內公告服務活動,並且不得限制車主資格,當時王國材次長也允諾會請交通部路政司及車安中心辦理,但一周過去了,和泰汽車依舊沒有任何動作,今日備詢的路政司陳司長答覆,目前已經請車安中心行文和泰汽車辦理,嘉瑜希望交通部能履行承諾,督促和泰汽車盡速公布服務活動的實施辦法。
⚠️百萬進口名車漏水災情四起,網諷「潮到出水」
除了和泰尚未妥善處理的油電車煞車故障問題,近期TOYOTA RAV4也傳出漏水災情,導致車主雨天不敢開車出門、車子髒了也不敢洗。而相關車型從上市以來,在國內已經銷售了57,631台,雖然交通部目前尚未清查受影響車主數量,但就嘉瑜所接獲的陳情件數:自救會A在10月17日到25日短短一周內,就有173名車主回報車輛漏水情形;自救會B則是有277名車主回報車輛漏水。
根據和泰汽車在10月30日針對RAV4漏水事件的說明,稱只有RAV4 2019、2020年式車頂架車型出現漏水情形,明顯就是在避重就輕,以過往一貫的態度,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嘉瑜手上掌握了上百名車主提供的車型與車內漏水圖片,受影響範圍遍及2019、2020、2021年式,而且無論是有無車頂架的車型,都出現了漏水情形,從嘉瑜手邊有的數百名車主名單,到網路上有上千名成員的RAV4自救會,顯示這起事件絕對不是和泰汽車所說的「零星個案」!
⚠️汽車市場市佔第一,售後服務品質落漆
和泰汽車長期以來在台灣汽車市場市佔第一,但服務態度是否也是市場第一?TOYOTA車輛瑕疵事件近期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和泰汽車卻對消費者、車主置之不理,大車廠鴨霸的態度一覽無遺,而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要如何幫車主討回公道呢?嘉瑜希望此次RAV4漏水車事件,交通部與車安中心不要再重蹈覆轍,拿和泰汽車的調查報告來蓋章認證,把車安中心變成和泰汽車的保證中心!
⚠️漏水導致零件生鏽恐危及行車安全,和泰應實施召回改正
和泰汽車在12月2日針對RAV4漏水車發布不召回聲明,理由是目前沒有任何因為車輛漏水產生安全瑕疵的案例,但明明已經有車主在網路上指證車輛因為漏水導致零件生鏽,甚至可能導致安全氣囊在緊急時刻無法作動,而車體內遍布的各種電子式主被動安全配備,長期處在水氣潮濕的狀態下,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這起瑕疵案表面上只是車頂漏水,但實際上對於行車安全一定會造成影響!
如果我國檸檬車法案早日通過,以此次RAV4漏水車的情形,早就合乎幫車主更換新車的條件,但因為檸檬車法案遲遲沒有通過,和泰汽車才得以擺爛不積極處理,嘉瑜請交通部務必保護車主權益,要求和泰汽車盡快實施召回改正,為受害車主更換瑕疵或因漏水造成故障的零件。
👉20201203質詢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hplleqfiNM4
「檸檬車法案2020」的推薦目錄: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情報] 新草案:檸檬車送修2次或4次就能換新車- 看板car 的評價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高嘉瑜- 【檸檬車法案拖一年! 車主權益還要等多久 ...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台灣檸檬車法案沒進展交車天數、行駛里程數各要 ...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檸檬車法案」延宕一年無進度瑕疵車主求助立委-民視新聞 的評價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檸檬車條款-推薦/討論/評價在PTT、Dcard、IG整理一次看|2022 ... 的評價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檸檬車條款-推薦/討論/評價在PTT、Dcard、IG整理一次看|2022 ... 的評價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還有人在關心檸檬車法案嗎??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檸檬車法案2020 在 台版「微」檸檬車法案通過修不好直接退款換車? 車主權益 ... 的評價
檸檬車法案2020 在 高嘉瑜- 【檸檬車法案拖一年! 車主權益還要等多久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檸檬車法案 拖一年! 車主權益還要等多久?】 ⚠️什麼是檸檬車法? 嘉瑜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我國應盡速比照美國「汽車瑕疵擔保」的特殊 ... ... <看更多>
檸檬車法案2020 在 台灣檸檬車法案沒進展交車天數、行駛里程數各要 ...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民視快新聞】立委高嘉瑜今(1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保障國內車主權益的" 檸檬車法案 ",原本2019年7月要上路,如今延宕一年,依舊沒有新進度, ... ... <看更多>
檸檬車法案2020 在 [情報] 新草案:檸檬車送修2次或4次就能換新車-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2017年8月,一位PTT熱心鄉民sabreur發起連署檸檬車法案,
當時政府單位回應說會提出改善方案,現在有了最新進展,
經濟部的新版定型化契約將參考美國法規,正式納入檸檬車條款,
此外還新增
2. 購車訂金不能超過總價的10%
3. 購車契約享有三天審閱期
而且車廠要負責舉證真的有給消費者三天審閱期。
(圖) 當年PTT鄉民sabreur「一星期車王」發起網路連署檸檬車法案
◇檸檬車條款的內容
在購入滿180天或行駛12000公里後,
如果車輛一再發生相同故障瑕疵,送回原廠維修四次都修不好,
或是車輛無法正常使用日數累積達30天,
消費者就能要求
1. 更換同款新車
2. 更換等值新車
3. 解除契約(退錢)
◇重大汽車安全瑕疵條款
如果發生火燒車,一次就能換新車或解約。
而以下5種重大汽車安全瑕疵,則只要送回原廠兩次修不好就能換新車或解除契約。
1. 行駛或換檔時,車輛暴衝。
2. 行駛時,煞車失靈。
3. 行駛時,突然熄火故障。
4. 行駛時,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
5. 其他重大瑕疵,有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 (玻璃變速箱?)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回廠維修或待料,無法使用車輛的這段期間,
車廠如有提供代步車,那就不會計入車輛無法使用累積30天的範圍。
== 心得 ==
檸檬車條款即將成真,
飲水思源,po文是為了向車板的無名英雄們致敬,
感謝當年提案的鄉民sabreur「一星期車王」,以及其他熱心參與連署的PTT鄉民們,
他們實在有夠讚。(大拇指)
當年的PTT英雄榜,[連署] 臺灣檸檬法案連署需要幫忙 (2017/08/05)
https://www.ptt.cc/bbs/car/M.1501866335.A.CBF.html
== 新聞報導 ==
獨家》檸檬車終於掰了 新版定型化契約正式納入換新條款
https://is.gd/pis4Cl
2019-07-01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不少民眾存錢辛苦買車,卻買到履修不好的「車王」、「檸檬車」,經濟部預告新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參考美國法令正式納入檸檬車換新條款。民眾購車在交付後180日後、或駕駛1萬2千公里之後,若因相同瑕疵在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修4次以上仍無法回復正常,或累積無法使用達30天以上,就可請求更換同型、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
上一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在1998年公布,距今已經20年,經濟部進行大翻修,並正式預告。除納入「檸檬車條款」外,也更新可更換、解約的重大瑕疵內容、3天審約期,以及收取定金上限原則上不得超過總價10%。
其中外界最關注的檸檬車條款,經濟部參照美國紐約及加州等地立法規定,在預告中正式納入。
草案規定新車交付180日以上,或行駛不少於1萬2千公里以內(兩條件以先到者為準),若因相同瑕疵於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經4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或因機能瑕疵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累積無法使用日數達30日以者,消費者得請求更換同型或等值新車、或解除契約。
不過累積無法使用日數30天的計算,並不包括以下兩期間,即第1消費者未依通知取車之期間 、第2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回廠維修期間。
不過經濟部也提醒,車輛「機能瑕疵」必須以該車輛本身能達到的程度為主,如該車輛本質上即不具備該品質者,例如雙方約定安裝之車內影音設備本來就無法達到音效環繞功能,就不得以欠缺環繞之功能或其他主觀性感受,來主張有機能瑕疵。
而業者「缺料、待料」 之期間,也可選擇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但該期間就不計入30日之維修累計日數內,消費者也應注意。
除了檸檬車條款外,本次也新增審約期至少3天;消費者攜回審閱之日期為何,業者應負舉證責任。另外第3條也規定,定金除特別約定外,不得超過總價10%。經濟部說明,若是限量車、訂製車或選配車之情形,因為是替消費者量身打造,故實務上業者多會與消費者約定高於車價10%之定金,此為雙方約定;但雙方未有特別約定的例外情形下,定金不超過價金總額10%。
而本次也更新重大瑕疵更換新車條款,若於行駛時,突然起火燃燒,或以下情況維修超過2次而未修復,包括「1.於排檔時或行駛時 ,發生暴衝」、「2.於行駛時,煞車失靈」、「3.於行駛時,突然熄火故障」、「4.於行駛時,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5.其他重大瑕疵,有 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
而以上條件也均需滿足新車交付180日以上,或行駛不少於1萬2千公里以內(兩條件以先到者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51.140.1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61966625.A.859.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