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應該是在某個卡通台,播放了個至今我都不知道名字是啥的動畫。我見到日本昭和時期一個平靜的日子,突然間市中心發生爆炸。無盡的光芒襲向市民,我見著某個女童被白光吞噬,眼球掉出來後,整個人瞬間蒸發。年紀尚小的我,難以接受如此衝擊的畫面,便向父親詢問這是甚麼,父親告訴我說這是二戰原子彈爆炸。
那是我對原子彈最早的印象,畫面此生難忘。後來我才知道那畫面應該是出自《赤足小子》中的原爆畫面。這動畫如果放在今天播,大概也不能播放那段原子彈爆炸的那幕戲。雖然如今的我知道原爆下的人體根本不會發生這些恐怖變化,但對我而言,這些恐怖的畫面卻真切表現了原子彈的情緒張力。
(動畫畫面,慎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Uf4Q6ZigLY
我對原子彈或核彈的下一個印象,出自小學時的國產遊戲《大富翁4》。當別人在地格上興建房子時,你可以用飛彈將其炸毀,但土地產權的所有人依舊是不變。不過如果是選擇使用核彈轟炸,不但房屋會被摧毀,就連土地的所有權狀都會消失,該土地會變成無持有人的狀態。當時的我對這些設計相當不瞭解,只知道是因為核彈比較強,所以才有這些效果。
約莫是高中物理課,老師開始講述鈾235的基本知識原理後,我才懵懵懂懂的透過那複雜的數學,理解這東西何以能有這麼大的威力,但卻也僅僅是在武器價值上理解這東西的意義。後來隨著對政治和歷史的涉獵,我慢慢理解核武器的重大戰略意義,以及它無可取代的震攝意涵,甚至才慢慢體會甚麼叫做「冷戰」。
二戰時期,主持原子彈《曼哈頓計畫》的奧本海默,之所以投入原子彈研究,有相當原因是希望能透過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出現,讓戰爭快速結束,藉以拯救更多的人類。但在納粹敗退後,原子彈首次被用於廣島時,他深刻表示後悔這項研究的成果。
核彈相比於尋常炸彈,意義確實不同。柏林雖在二戰中被幾乎摧毀殆盡,但德國人用歷史記憶重新建立起都市,過去的歷史意涵和精神似乎仍在。但廣島長崎被原子彈炸過以後,幾乎是夷平了整座城市的痕跡,在歷史上留下似乎永遠無法抹去的痕跡。即便真按照原址重建的紀念碑或建築,也都無法被賦予原子彈轟炸前相同的意義。
最近因為沉迷《文明帝國VI》,幾個同樣在玩的朋友便詢問我對於遊戲中核武器的看法。我表達了相當程度的反感,我僅僅在遊戲中使用過寥寥數次的核武器,只因為每次轟炸下去時,都市人口的驟減以及對區域的毀壞,讓我總在螢幕面前無法想像。我無法想像一座都市的建築、人民和歷史記憶,被核武器徹底夷平的畫面。
換言之,我認為核武器之所以換來了和平,有相當理由是這武器不只在物理意義上能徹底摧毀敵人,更能在精神意義上將敵對文明徹底抹去。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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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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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乾著急,不如預先做財務安排,才能保障子女的生活。
有網友提到,有一個媽媽放心不下女兒,女兒會亂花錢,女兒的兒子(孫子)已經成年了,希望孫子照顧他的媽媽。
這個外婆(媽媽)因為染病過世了,她的保險金由法定繼承人(她唯一的女兒)取得,遺產也由這個女兒全部繼承。
周圍長輩很擔心這個女兒亂花錢,所以勸她把銀行存摺、房屋權狀交給孫子保管,沒想到,這個女兒竟然把銀行的帳戶重新更換印鑑,另外土地權狀雖然名字是孫子的,但是正本權狀在女兒那邊,不知道該怎麼辦?
照著法律辦就是了!
土地權狀是孫子的,就算權狀被別人拿去,也沒有辦法過戶,這點不用擔心被這個女兒賣掉土地。如果需要把權狀拿回來,就寫存證信函,或提民事返還權狀的訴訟就可以了。 

比較令人擔心的是,這個會亂花錢的女兒變更她自己的銀行帳戶印鑑,並沒有違法,長輩或親戚朋友在法律上,無法阻止花用自己財產。
我們只能替他禱告,遺產不會太快被花光!
既然我們早知道這個女兒拿到遺產會亂花,為什麼我們不願意預先做安排呢?
其實只要把保險的受益人做更改,例如指定受益人為孫子,並且立遺囑給孫子繼承大部分財產,其餘財產用信託的方式,逐月支付生活費,這樣不是很好嗎?
像是梅艷芳,他就擔心他的媽媽亂花遺產,設立遺囑信託,讓他媽媽可以安穩地度過餘生。
既然要愛,那就多費點心吧!
#遺囑
#遺產
#心安傳財富
# 恩典來守護
#信託
#梅艷芳
權狀在別人那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權狀在別人那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91229中視 求有還要求好賣 關鍵要挑好地段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2qKs84tDdpc
根據房仲業者統計,買房之後平均7~15年會換屋,住過的房子要鍍金變得搶手值錢,買之前有幾個關鍵點要把握。不只要考慮要自己住,還要想別人會不會買。
主播/蕭惠文、攝影/黃逸帆、林正堅 採訪報導……↓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將來我買這個房子之後它好不好賣?如果說它的格局太特殊,還是它有甚麼不可抗性的、很明顯的缺點的話,那其實還是建議不要買。」
有捷運、鄰近學區,照理說,買房可以加分,但是如果離捷運超過5分鐘路程大家就會有疑慮,而距離學校走路2~3分鐘就能到也會扣分。
住商/徐佳馨:「學區比較好、小孩就學方便,可是學校所謂的吵雜的聲音也許會干擾到日常的生活。」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都是離捷運站走路至少10分鐘以上的房子會比較難賣。」
政府公共工程建設,對房市也有加分,但必須確定不是“只聞樓梯響”,而是已經施工中。
住商/徐佳馨:「有一個基礎建設的雛型,比如說捷運站的站體出現的時候,再來去做購置,那相對而言會比較安全。」
另外,住家附近未來有百貨商場,也可以加分,可是如果還停留在紙上作業階段,或是未來人潮不如預期,商場關門大吉,房子要轉手就有難度。
主播/蕭惠文:「錢不多,但是買房子的坪數也不能太小,至少要超過15坪銀行才比較好貸款,當然如果資金允許的話買2~3房的房子,未來比較容易轉手。」
房子的空間格局很重要,坪數15坪以上好貸款,可是要注意,小坪數有沒有含車位。
住商/徐佳馨:「套房型、捷運共構,附了車位不一定好賣,因為對於買方來說的話,他其實就是靠大眾運輸通行,所以他不需要這樣的車位的產品。」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權狀可能至少17、8坪以上的房子,那自己住起來也舒適、貸款最高首購甚至可以到85成,你在買房子的時候,盡量手頭上的現金最好準備3成以上、至少3成,這樣最保險。」
小坪數的房子,衛浴最好還是有對外窗,前後陽台有窗,也可以讓空氣對流,未來轉手比較容易,如果選社區住宅,建議戶數在100~150戶,自己喜歡的房子也希望別人會愛,把握住環境交通便利、格局方正、幾個關鍵,要轉手就不難。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2/blog-post_31.html
權狀在別人那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61127東森 房客沒繳房租 疑遭「別人」斷水電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WiL6c32OS-k
自己的房客突然被斷水斷電,潘姓房東很生氣,住在裡面的房客更是無奈萬分。
記者賴正鎧、林加發採訪報導……↓
被斷水電的高姓房客:「那時候我就想,乾脆死死算了,什麼都沒有,我在這邊幹嘛。」
轉水龍頭,滴下幾滴水,整個房子黑漆漆一片,房子怎麼突然被斷水、斷電,原來是房子還有另外一個房東。
潘姓房東只擁有1/3的產權,另外2/3是何姓男子所有,而潘姓房東把自己所有的部分,以每個月5000元租給別人,但是兩間的水電費是共用的,平常房客會付水電費給何姓男子。
結果房客在7月的時候摔斷了腿,沒有工作,沒繳房租水電,潘姓房東沒有催繳,但何姓男子卻因此遭控斷水斷電。
潘姓房東:「我要來給他收房租時,他說他沒錢,我也沒給他收,我就跟他講說,趕快把身體弄好來,房客因為沒有工作,然後他就四個月沒有繳水電費一千塊給他,他就把房客斷水電了。」
我們實際聯絡了何姓男子,截稿前沒有回應,一間房子,兩個產權,房客聽了霧煞煞?錢到底該給誰?這樣的情形其實可以事先避免。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可以請房東出示他的權狀,那我們從權狀上就可以看得出來,所有權人到底是一個、兩個甚或是很多個,但如果房東不願意出示權狀的話,你還是有這個擔心跟疑慮,其實我們可以自己去地政機關花錢去調所謂的『二類謄本』。」
從這個範例就可以看清楚,謄本內的權利範圍可以看到,屋主只有持1/2的權利,表示擁有產權的人不只一位。
條款百百條,租屋前最好花點時間了解房子的產權歸屬,就可以避免糾紛。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87000932
權狀在別人那 在 所有權狀被取走,房屋就會被偷賣掉嗎?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只要有正本,其他的都不是問題,尤其是正本落入放高利貸的手上,那就完了。 1. 引言; 留言. ... <看更多>
權狀在別人那 在 權狀在別人那2022-在Mobile01/PTT/Yahoo上的房地產討論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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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狀在別人那 在 [其他] 土地權狀交給別人,有風險嗎? -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家裡有農地借給親戚耕種,親戚有時候會辦理休耕,會來跟我們拿權狀去辦。
問題:
請問權狀如果交給別人,會有風險嗎?
比如被別人拿去貸款啥的?
或是去借高利貸?
或是被偷偷變更?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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