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分之一|ep8 在街頭拚命衝撞的時代】
大家可能不知道,我曾經被抓進派出所關了整夜,我太太還是最後一個知道的人。今天要來跟大家聊聊我在街頭奔走的那段歲月。
以前還在唸書的時候,有一個同學都會拉著我去馬偕醫院,我們去不是為了看病,而是去找洪奇昌醫師聊台灣的民主、聊臺灣的未來,這不但點燃我對公共事務的熱忱,更開啟了我的黨外運動之路。
那個時代還沒解嚴,搞街頭運動不只是在頭上綁大布條,還要抱著極大的決心,做好從容就獄的打算!一點也不誇張,因為當時不像現在有《集會遊行法》保障,只要10幾個人上街,就有幾百個警察全程包圍緊盯,而且他想抓你就抓你。所以我們每次行動前一定都要先寫好「交代書」,跟家裡交代清楚,如果當天被帶走沒有回家,要如何應對其他親友?要怎麼處理小孩的問題?若有欠錢要怎樣還人家?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我們跑去土城聲援從海外回來被抓走的許信良,我不過是跟夥伴上台演講,講完下台後就被警察暴力驅離。那時候警察不敢在記者面前打人,於是特地把我們拖到廂型車後,接著就是5位警察「高規格伺候」,2人從前面抓我、3人從背後打我,我當時被打到身後整片瘀青,然後就被抓走了,後來竟然還被反告打警察、丟石頭。(但被打的明明是我啊!)
更離奇的是,我就這樣被抓進派出所關了整個晚上,但因當時通訊不方便,我太太完完全全不知情,還跟平常一樣睡覺、上班。一直到隔天下班後,阿姨打電話到家裡來問「阿清吼郎抓去了哩災某?(台語)」,我太太才知道原來我被抓走了。說到這邊也必須感謝我太太,一直都放手支持我去搞這麼危險的黨外運動,所以參加抗爭時只要有時間就會馬上聯絡報平安,讓家人放心。
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幸運,能夠經歷那段「最危險也最美好的時代」,親眼見證臺灣從威權走向民主,親身參與臺灣民主運動最艱辛的年代。
正因為明白民主自由得來不易,踏入政治以來我一直兢兢業業,無論是在哪個位子,我都不曾忘記當初走上街頭的初衷,後來的野百合學運、成立臺灣第一家自主工會,我無役不與,領導國營事業、擔任民意代表,也都時刻以民為念,勇於改革,這才對得起當年的自己,以及為臺灣犧牲奉獻的所有前輩。
註:許信良、洪奇昌皆為民主運動前輩,建立臺灣民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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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賀一航對年,1954年7月31日-2019年6月3日。
《花甲男孩 /賀一航》
台北光啟社攝影棚,《美食應援團》的錄影現場,賀一航、米可白、郭彥均若干藝人對著一碗鴨賞麵線擠眉弄眼,做足饑渴表情。當然,假使綜藝節目只讓藝人乖乖吃完麵線,發表評論就太無趣了。主持人庹宗康拿出一枚巨大道具骰子,上頭寫「吃光光」、「吃一口」,「戴帽子吃」,「只吃蔥薑蒜」等不同獎懲,藝人天職就是讓自己出糗,而沒經驗的女藝人擲一次,兩次,擲無數次都是「吃光光」。節目卡住了,女藝人嬌噌討厭擲不到,賀一航索性走向,前奪過骰子,直接把骰子翻到「戴帽子吃」碰一聲往地上一擺,一張老臉戴上幼稚園小朋友小黃帽,稀哩呼嚕吃起來,六十一歲的他是其中最老辣的薑蒜。
昔日秀場天王混在一堆通告咖上節目玩遊戲顯得有些心酸。他近日為宣傳公視和衛視新戲《長不大的爸爸》勤跑通告,出道三十餘年,首度擔綱男主角,片名對照他前幾年吸毒、欠稅被羈押等社會新聞,不免顯得諷刺。問他接演王小棣新戲是否力圖轉型?他給出一個很白目的回答:「製作單位打電話給我,我還不知道王小棣是誰,被找出去開會時還東張西望,看哪個男的叫做王小弟。後來上網資料才知道,哎喔,她居然是王昇的女兒,還製作這麼多戲。」
大港開唱飆髒話
王小棣說賀一航有天生語言的魅力和壞壞的孩子氣,正是這個角色所需。王小棣口中形容賀一航特質也是他今年大港開唱受邀閃靈樂團表演的理由,髒話垃圾話黃色笑話齊發,比任何一個搖滾明星更搖滾。他說:「年輕人,不要和他們假仙,台下罵幹你娘,你就幹回去,幹一次五百,不戴套子加五百。 」他把受訪當主持,逗得我們哈哈大笑,但他童年卻看不出有任何吃這一行飯的跡象。
本名曾新民的他台東出生,父親是流亡學生,四九年來台,擔任代書。因替人作保,欠了一百萬債務,一輩子都在還債。他家境不好,常常搬家。為減輕家中經濟壓力,國小畢業就去念軍校。父親要求嚴謹,每天要他們毛筆抄《古文觀止》,在士校八年,他一天一封家書,開頭必然是「父親大人膝下」,然後再報告一天瑣事。
一九七七年,退伍之後舉家搬到台北,他和張菲、檢場結識,在酒家吹那卡西,看見張菲姐姐費貞綾當藝人收入不錯,便報考台視歌唱比賽,模仿余天得了名次。他在台北歌廳駐唱,得空就躲在幕後看主持人鬥嘴,偷師主持技巧。輾轉赴高雄藍寶石歌廳表演,被延攬當報幕主持人,偶然一次機會幫康弘代班,和豬哥亮搭檔,主持歌廳秀,拍錄影帶,人生舞台在七彩燈光變幻中揭開豪華的第二幕。
黑道盯場練口才
年輕時候長得俊俏,神似日本明星西城秀樹,唱歌也很好聽,但他樂於當諧星,說當諧星台下觀眾笑聲的回饋最直接,也最有成就感。當年秀場多為黑道包檔,他在台上主持,兄弟們就站在幕後監看,台上笑話第一個、第二個、講到第三個還是很無聊,兄弟們便罵:「幹拎娘,不好笑,這句上一檔講過了。」他全神貫注,看到奶講奶,看到腿講腿,因為不讓兄弟們發笑,就等著他哭了。口才靈敏反應快則是天生好辯,凡事都要找理由、找藉口。一回騎摩托車載張菲,他鑽小巷子,張菲緊張兮兮地說「單行道逆向了。」他轉頭正色說道:「我知道,我不怕。」油門一催飆得更快了。
舞台上,豬哥亮和他,一個台語,一個國語,一主一副,他恆常扮演挨罵受氣的小弟,但偶有小聰明,會頂嘴和反擊,弄得大哥啼笑皆非。他和豬哥亮互動是這樣,日後和余天合作也是這樣,舞台上,他甘於當綠葉,是永遠的老二。台上如此,台下也是如此,「我很狗腿很巴結啦,某某大姊口渴,馬上衝出去買飲料,豬大哥清清喉嚨,知道遞上喉糖。目色(眼神)很好。剛出道,第一次受邀到余天家打牌,那時候一天賺一萬多塊,可一晚上輸好幾十萬,但走出來輕飄飄的,很高興,因為可以輸錢給大哥,代表我被認同了。」
何時覺得自己紅了?一九九二年,豬哥亮出走三立,投奔八大楊登魁麾下,他和余天組金牌五虎將錄點唱秀,節目大紅。一天早上接到電話,金主請他到工地秀講句話唱首歌,他賴床不想去,隨口開價三十萬現金酬勞,誰知金主竟然也答應。他說不管走到哪裡,都有人熱情跟他打招呼,覺得自己是個咖了。BENZ 280、BMW635,那時候最貴的車是那一款,就開那款。他講一講不忘虧豬哥亮,說一次載豬哥亮去買凱迪拉克,領了幾百萬現金放後車廂,整輛車都「翹孤輪」。我們叫他不要鬧了,講正經的。他一臉正色說:「後車箱堆滿錢,車子底盤沉甸甸往下壓,那感覺就是走紅的感覺吧。」
錢來得太快太輕易,也就失去了價值,賭桌一晚輸贏幾百萬,或者一期六合彩千萬財富化為烏有,就只是數字。賭對秀場藝人而言,與其說是追求財富,倒不如說是追求刺激。豬哥亮是這樣,他也是這樣。節目停了,會有新的節目再開,錢賭光了,會有新的進帳,自然有人會幫忙解決。他說自己捅簍子,就會躲起來,「跑路其實是一種撒嬌,躲個幾個禮拜,自然會有電視台老闆打電話來問還差多少,幫忙把金額補上。」
凡事愛頂嘴,找藉口,他竟也發明了一套欠錢哲學:「第一種,借錢後你會找不到我,但我在和你見面之後,我一定會把錢幫你準備好。第二種,借錢後天天和你膩在一起,讓你覺煩到說『好啦,好啦,你欠我沒關係,你趕緊去打拼。』第三種,你跟他保持聯絡,隨時讓他知道你在幹嘛,不要失蹤。一皮天下無難事,欠錢欠到大家認為你這個少年仔不錯。」
二○○○年左右,他節目一個一個停,賭債高築,自己躲了八個月,老闆不再出面,「有一天,你發現自己借不到錢,就會知道自己不行了。」 谷底之後是更深的谷底,深淵後是更黑暗的深淵,他不敢找比較正常的朋友,開始接觸比較壞的朋友,後來的事就是影劇版寫的那樣,吸毒、召妓……沉淪,到底了,「接觸這種東西,其實就是一個環境、一個朋友的誘惑,一步一步陷進去,這些朋友給你安慰,全世界也只有這個朋友會安慰你,等到發現事情不對勁,也回不了頭了。」
他黑暗中看到的光亮是女朋友Judy。二○一○年八月,他因欠稅八百多萬,管收在土城看守所七十四天,扣除星期六、日無法會面,Judy天天帶他喜歡吃的菜報到,風雨無阻。「一次下雨天看到她的背影,小小的個頭,那畫面至今怎麼樣都洗不掉。我哭了,那時候在心裡發誓,我出去一定要好好對待她,我不能再跌倒了。」他十月被釋放,兩人十一月就結婚。這是他第二次婚姻。二十三歲,他因女友懷孕兩人倉促結婚,卻因對方新婚期來了月經說搞錯了,又火速離婚。照相館打電話要他去拿婚紗照,他說:「離婚啦,不用拿了。」
問Judy哪裡來的勇氣嫁給賀一航,她靦腆笑著說他人很善良。兒子曾治豪剛參加《超級星光大道》出道,但那幾年被父親的負面新聞波及,連帶喪失許多演藝機會,他說:「自己也不能怎樣,爸爸出了這樣的事,只能把兒子的角色先撇一邊,以朋友的姿態陪伴在他身邊。」
出事後他一段時間找不到工作,只能悔改信耶穌,接教會活動,因為如此,他在我們面前講話都有一種見證福音的平安喜樂。他講自己現在有工作,不用求人,把握當下生活,遍地燦爛陽光。但面對陽光,背後就拖著長長的陰影。他二〇一一年年底被檢測出大腸癌第三期,開刀後不做化療選擇逃避。有保險嗎?他搖搖頭。兒子曾治豪執意闖星河,但他覺得天分不夠,又恨自己不能像豬哥亮那樣替女兒打造舞台。年過花甲,面對惱人的現實,只能像小男孩一樣的逃避,話題一轉講個笑話:「欸,有一次自己回家逮到兒子看A片,他看到我進來還歪過頭裝睡,我看到他那裏還翹翹的,往他後腦杓一拍,你怎麼在看這種東西?!停頓幾秒,我說來,爸爸陪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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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是ㄧ件好麻煩的事](二)
ㄧ年前的四月三十號禮拜五,我收到了來自好姐妹去夜店的訊息邀約。
原先我是興趣缺缺的,但當我下樓,看見餐桌上媽媽幫我收的信件時,我找到了去夜店喝個爛醉的理由。
在我這個年紀,收到紅色炸彈是家常便飯。基於一個「多沾喜氣多福氣」的概念,只要我有空、排得到假、換得到班,我都會去參加婚禮。不是有個說法是說在婚禮上遇見的緣份都是正緣嗎!
好啦我承認我還是很想走向婚姻這條不歸路,才會如此心浮氣躁。
但若收到的是前男友的喜帖呢?
人在迷惘的時候,除了會去求神問卜,還喜歡從酒精中尋求解答。
「今晚不醉不歸。」我回覆好姐妹道。
由於好姐妹家住在遙遠的淡水,要進一趟台北市區,就等同於是一個古代書生要進京趕考的距離。所以她通常會先來我家和我一起梳妝打扮,再一起搭計程車出去。
好姐妹才一進我家門,我就把喜帖拿給她,說:「妳看。」
「Good,這很值得爛醉一場。等下一進夜店就先買五杯tequila shot。」好姐妹一看完就拍拍我的肩頭道。
雖然已經和前男友分手了半年,早已沒有糾結、沒有不甘心、沒有癡心妄想。但曾經陪伴過自己最親密的每個情人,就算在分手後沒有變成仇人,也會變成最強勁的敵人,競爭著得到幸福的速度與密度。
因為人永遠太看得起自己,所以失戀後我們總要說:「我很好,是他不值得、是他的損失。」
其實這世上沒有誰比誰好,每個人都有可愛之處亦有可恨之處。ㄧ切比較級,皆是騙自己「比較好」的手段而已。
我曾經花費了兩年青春爛漫的美好歲月在這個男人身上,為的就是換取一張印著我和他的名字的喜帖。
喜帖我是收到了,但上面印著的,卻是他和另外一個人的名字。
我並不難過,可是難堪。
進入夜店後,五杯tequila shot還無法放倒我這個老江湖。和好姐妹在吧台邊乾完了滿滿一整盤的shot,我們進入了舞池去搖晃身體,尋求一個有緣人在看見我拙劣的舞姿之後,還能請我個一醉方休。
所幸上天對我還不算太壞,出外晃蕩了一陣,我和好姐妹的進帳不錯,騙了三個傻子喝到了七杯酒。
我總會帶那些與我搭訕的男人去找我熟識的bartender買酒,然後把鈔票折成小小的一塊塞在bartender的掌間。每個bartender會有自己可以請客人喝酒的扣打,他會用這個扣打來請我及幫我買酒的男人喝酒,而我替他收來的買酒錢,自然就變作他個人獨享的小費。
這就是我在台北市的夜店還算能吃得開的原因。反正花的又不是我的錢,大家互利共生活在這個蠶食鯨吞的花花世界。蠶食的是酒,鯨吞的是身體與靈魂。
其實這晚我在剛進夜店沒多久,就發現了一個令我頗有興趣的男人。
他穿著白色襯衫,袖口捲成七分長,站在舞池正前方的包廂前抽菸,一副漠視人間的入定老僧狀。
玩家。我心想。
能這樣淡定望著池中物而不隨著春心蕩漾的,通常都是識途老馬。
這點引起了我的玩心,更想將他ㄧ舉拿下。
我向好姐妹眼神示意,朝白襯衫男的方向移去,在他附近稍稍搔首弄姿了ㄧ陣,但只能輕微。如果在無人起鬨的狀態下直接飆出locking、popping,那就是只會遭人側目白眼的行為,而且很丟臉。
況且我也不會。
此時好姐妹再假裝遭人推擠,ㄧ個踉蹌推倒了我;我再不小心ㄧ個踉蹌,向後跌入白襯衫男的懷中。
他用沒拿菸的那隻手撐起了我,再馬上丟掉尚未抽完的菸頭,兩手一起扶上來。
「沒事吧?」他說。
我抿起嘴,假意羞澀的搖搖頭,露出如紫薇般不食人間煙火的無辜眼神,只敢望住他一眼,就垂下眼簾,好像今晚是自己的初夜。
「要進來喝一杯嗎?」他扶正我後又說。
「好啊。」我輕輕點了點頭,就讓他拉著我的手進入身後他的包廂內。
成功達陣。我心想。
不過他禮貌地和我喝了兩杯之後,就被他身旁的鶯鶯燕燕們拉去划拳了。
我和好姐妹繼續堅持著在他包廂內跟他的其他男性友人們交際聊天。聊了一陣發現這個男人似乎有點搶手,難成我囊中物,就摸摸鼻子假裝尿遁,離開了他的包廂。
雖然有點可惜,但也不至於為此神傷。畢竟還有什麼事會比收到前男友的喜帖更可怕的呢?
我和好姐妹進入廁所補妝,重新整理自己,準備再戰ㄧ回。走出廁所,還看到有個女的直接醉倒在廁所門口,被安管抬走。
然後我的記憶就到此為止了。
第二天一早,當我睜開眼睛看見我房間的天花板,我知道我又虛擲了人生幾個時辰。不過這種事情常有,就像兩歲前的記憶我也通通沒有一樣,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但當我再一轉頭,發現床旁地板上的白色襯衫和我的夜店戰袍揪結在一起後,我就知道事情大條了!
我雖然很常喝個爛醉,但還從來沒有過一夜情的經驗。現在身邊多了一個光著膀子的陌生男子在呼呼大睡,其慌張程度比睡過頭沒考到期末考還嚴重。
幸好他身下的駝色卡其褲還在,而我雖然早脫下了原本的衣服,但身上還換上了睡衣。看到此,我稍稍的放心了一點。
可衣服還是有可能是在做完後才穿回去的!
我馬上翻找包包,抓起手機,就躡手躡腳地衝進廁所去打給好姐妹。
電話打了第五通,好姐妹終於接了。
「妳在哪裡?妳為什麼沒有跟我回家?妳知道昨天那個白襯衫現在躺在我床上嗎!」說著我竟透出了一絲興奮之情,畢竟昨晚我也曾有一刻心心念念著要擄獲這個男子。
「我有問妳要不要跟我回家啊,是妳自己說一夜情也沒關係,我才自己坐計程車回淡水的。很貴耶,幫我出三百。」好姐妹說完還打了個大哈欠。
「幹,我有說這種話?」一時之間突然覺得自己是個淫娃。
「怎麼樣?他老二大嗎?妳昨晚有高潮嗎?」好姐妹饒富趣味地問。
「我什麼都不記得啦!我只記得昨天晚上我們上完廁所出來,看見一個女的在廁所門口昏倒被安管抬走,然後就通通失憶了。」我回。
「馬上檢查下體!如果沒有撕裂傷表示妳是自願的,沒被強暴;如果有流血破皮那表示妳被硬上,趕快報警。」好姐妹話鋒一變,嚴肅地說。
我依言乖乖解下褲子,坐在馬桶上查看了一下。發覺我不痛,也沒什麼特別的感覺,所以應該是不用上警局。
「我覺得好像沒事,而且我有穿衣服,他也沒脫褲子,所以應該還好吧。」
「Good,沒被強暴就沒什麼好擔心的。我睡啦掰!」好姐妹急著掛上電話。
「等一下啦!啊昨天後來到底發生什麼事?我們不都離開他的包廂了嗎?為什麼又遇到了?妳有喝醉嗎?」我則更著急著問。
「還好啦我沒怎麼醉,還有意識自己坐車回家。只是我line裡多了一個叫sky的計程車司機,早上傳訊息來問我還好嗎,讓我覺得很驚恐。」好姐妹回道。
「怎麼會驚恐?小黃司機還關心妳耶,這表示人間處處有溫情,值得表揚啊!」
「幹,這年頭還有人叫sky嗎?鄭伊健的極速都幾年前的電影了?我看見他的大頭貼圖像,根本不覺得是sky,是let me die!讓我死了吧!我怎麼會把電話留給這種人,所以我訊息連已讀都不敢,就直接封鎖加刪除了。」
「好啦孽緣斬了也好。那後來咧?我為什麼又遇到白襯衫了?」我又問。
「我們後來又回吧台去跟妳認識的那個bartender喝啊,喝ㄧ喝妳就自己跑掉了。然後我再看見妳,妳就已經跟白襯衫抱在一起了。我就過去問妳要不要回家,妳就說妳要跟他ㄧ夜情,我就回家啦。」
「靠腰妳怎麼不阻止我?」
「我想說妳很久沒打炮嘛,結果還是沒打到,可惜。」
「吼唷妳不要給我說風涼話!我現在該怎麼辦?可以直接叫他走嗎?」
「看不出來妳這人還挺薄情寡義的嘛,昨晚還表現地好像多想得到他ㄧ樣。反正出來混的都很上道啦,他看起來也不像第一次去夜店的樣子,妳叫他起來,他就會走了,不用給他計程車錢也沒關係。」
「好,我現在就去叫他起來。」說完我就掛上了電話,稍微用清水整理了ㄧ下花了的妝容及揪結的髮絲,再躡手躡腳地走回房間。
但當我回到房裡,白襯衫卻早已穿回他的白襯衫,正坐在我床邊。
「你起來啦?要不要喝點水?」我裝作禮貌客套地說。
「好啊。」他回。
我出去外面的小客廳倒了杯水給他,也替自己倒了ㄧ杯。
我家是有頂樓加蓋的老舊公寓,但室內並沒有樓梯可以連通兩層,必須要走室外的客用樓梯才能上下。原先我是和父母ㄧ起住在樓下的,樓上頂加則是出租。但上ㄧ個房客搬走後,我就央求父母把房子便宜租給我,畢竟在這個物價飆漲但薪水不漲的年代,要買ㄧ棟在台北市內的房子比登天還難,居然家中有此資源,我又想稍稍脫離父母掌控,這真是世上最合算的生意。
拿著水返回房間,我們倆喝著水相對無言。
老實說,在明亮的自然光下再看白襯衫,他已不如昨晚在醉眼迷離的昏暗燈光下那般帥氣。所幸他的身型還是好看的,雖然沒有腹肌,但至少手臂很壯。
所以,我還算撿了個不錯的貨色回來?
算了,反正我現在妝都花了,也是沒好看到那裡去,根本沒資格批評別人。
「我們⋯昨天⋯沒怎樣吧?」喝了半杯水後,我鼓氣勇氣卻卻地問。
「妳是問我們有沒有發生關係嗎?」他反問。
我點點頭。
「沒有,妳不用怕。我在喝醉的時候,是沒有性感覺的。」
「什麼?」什麼是性感覺?
「就是我根本硬不起來,所以我們沒辦法上床,這樣說妳明白了嗎?」他回。
「哦⋯。」我釋然地點點頭。
「妳昨天晚上吐了,衣服有沾到ㄧ點,所以才幫妳換衣服。」他又說。
「哦⋯謝謝。」第一次被人佔便宜還要跟人道謝的。
唉,酒精啊!
「我不是壞人,妳可以不用那麼緊張。」他先啜飲了ㄧ口水才說,說完還微揚起嘴角,露出了ㄧ種有些邪氣的笑容。
這ㄧ刻我突然又覺得他帥了!
逼!逼!逼!逼!
馬的我的壞男人雷達響了。我從小到大沒交過ㄧ個正直肯專心ㄧ意對我好的男朋友,我會有感覺的,通常都是ㄧ去不回頭的浪子。但我現在已經二十九歲而且還剛剛收到了前男友的喜帖,我不能再冒著在情海波折的風險與人交際,下一個男人得是一擊必中、百步穿揚與我開花結果。
這個笑容雖然很是令我心動,但必須捨棄、必須捨棄、必須捨棄!很重要所以說三遍。
「妳的身材還不錯,只是胸部墊得有點厚。」他又突然開口。
幹,這是褒是貶?
「哦⋯謝謝。」只能說我的服務業精神在此刻發揮地無懈可擊,不禁懷疑自己EQ是否有點太高?
「妳昨天很酷,我還在跟別的女生說話,妳就走過來把我拉走了。我還沒遇過像妳這麼主動的女生,完全是高手。」
「是嗎?我都不記得了耶。」邊說我還邊假意羞澀地抓抓頭。
「那妳也不記得妳昨晚對我做過什麼嗎?」他的語調上揚地很耐人尋味,像是大野狼扮成奶奶在叫小紅帽快點進屋來。
靠腰,不會結果其實是我強暴了人家吧?我還在那邊檢查下體,他不要報警抓我就謝天謝地了!
「什麼?」我只能裝傻。
「算了,妳不記得就算了。妳有男朋友嗎?」他邊說邊站起身來。
「沒有。」我搖頭,目光隨著他的動作升高。
「我也沒有女朋友,所以我們都沒有做什麼壞事,妳不用擔心。那⋯我就先回去囉。」
「好,我送你。」我開了門領著他出了門口。
待他穿完鞋,他站起身,欲言又止地看了我一陣,終究又忍不住開口:「妳⋯不要我的電話嗎?」
這問話令我不禁釋然地微笑出聲。
在經歷了那麼多不堪回首的戀愛歷程後,還有個入得眼的陌生男子發掘我的魅力。這舉動可愛到讓我覺得感動。
逼!逼!逼!逼!
壞男人警報再度響起。怎麼辦,我好心動、好心跳、好心悸到好想馬上回房間拿手機跟他交換聯絡方式。反正我們男未娶、女未嫁,也還沒有固定性伴侶不是嗎?
不行不行不行!我已經二十九歲了,我的下一場戀愛勢必要是ㄧ擊必殺。我現在就是
陰屍路裡的Rick,手槍裡只剩一發子彈,要對付迎面而來的一隻喪屍才能逃出生天。Rick很強,直接爆頭沒有問題,那我為何還要冒著被咬的危險去和喪屍肉搏呢?
我還有選擇。
我輕輕向前挪了一步,雙手勾上他的脖子,再把頭埋進他的頸窩。我在他身上嗅到了香水和香菸完美融合的氣味,也是令我心醉的壞男人氣息。
「再見。我會永遠記得你,好不好?」我輕聲說。
此時他的雙手也環上我的腰間,捨不得似地再拉緊了一點,邊說:「我知道了。我也會永遠記得妳是第一個,帶我上床卻沒有上床的女生。」
我輕輕地放開了他,唯雙手還勾在他頸後。
接著他突然低頭,迅雷不及掩耳地親了我一下。
「你幹嘛!」我則反射性嬌羞。
「昨天是妳先親我的,現在還妳。」他答。
那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一夜情經驗。我們沒有做愛、沒有留下聯絡方式,連名字都不知道。但他帶給我的陣陣漣漪,讓我不禁心癢到在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後,馬上回房去記下了那天的日期。
五月一號。
還三八地在床上翻滾了幾圈,嗅聞他留下的味道。
我從包包裡拿出手機,下意識地看了下今天的日期。
靠腰居然又是五月一號。
闊別一年不見,當日的白襯衫今日換穿黑襯衫,站在我眼前唱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