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高中參加中一中演辯社時,廢死議題就是基本的辯論題目,直到現在這個議題仍在台灣爭論不休。
支持廢死的理論不外乎死刑不能減少犯罪率、可能會有冤獄、加害者也有基本人權等,只是我總是納悶,不斷保障加害者的人權,那被害者的人權在哪裡?還是因為被害者已經死亡了,所以也不用討論所謂的人權問題?看了很多支持廢死的論述,沒有一個對「保障被害者人權」有令人信服的說明,通常特意閃躲這個問題。
我也有女兒,所以看到被虐殺馬來西亞女大生父母的哭泣,感同身受,所以不必再提那些高傲的數據、理論、或寬恕,只有讓加害者親身嚐嚐被害者死前的驚恐和痛苦,才是平衡的處置。
很原始、不先進的想法?沒錯!處死罪證確鑿的犯人無法降低犯罪率?沒錯!但可以確實還給被害者「公平」,可以給被害者家屬最好的「慰藉」,保障被害者最後的「人權」。
不用再說些清高的理論,預謀、故意剝奪他人生存權利的人,自己的生存權利也該被剝奪,沒什麼好爭辯的!
「稍早班機落地後,鍾女母親在桃園機場泣不成聲,父親則面色嚴肅、不斷拍肩安撫妻子,2人在大批人員護送下入境,約要2、3小時才抵達高雄。
早前一日,鍾女雙親曾在馬來西亞受訪。父親表示,這是他第一次來台灣,也是最後一次來台;母親則說,希望嫌犯一命賠一命、被判處絞刑,讓對方體會被勒死的感覺多難受。」
新聞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01/1844541.htm?from=fb_et_news&fbclid=IwAR2YEI-_At5YzF-3woMPS4OegQ-FFukuI_8CbIegFJXIIWhoyAlCMp48rww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死刑 犯罪率 數據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第一個建議,不要自己嚇自己,這跟車禍意外死亡差不多正常,雖然正常隨機但我們都難以接受,所以也要不定期提醒孩子多注意安全。
第二個建議,則是多與孩子談心事,該有的教導還是要有,但在管教小孩與讓小孩心靈健康,兩者比率可以嘗試動態平衡。
[ 社會觀察 ] 為什麼家長認為社會治安越來越差?
治安越來越差,這答案是不對的。
這個從統計上可以看得出來......我們台灣的犯罪率越來越下降。
那為什麼很多家長會覺得台灣治安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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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因為-他們忘記自己小時候了。
三十年前的台灣,乃為犯罪者的黃金年代,一年可以幾起針對學童(不含大學生)的兇殺案(含姦殺、分屍與焚屍),整個社會人心惶惶。
所以有些 韓粉 整天 說民進黨執政、治安越來越差。
那個是韓粉腦殘,請大家不要效仿。
別忘了這些數據也包含馬英九執政八年的過程,犯罪率也的確在馬英九任內持續下滑,有沒有執行死刑的隔年凶殺案犯罪率也都持續下降。
這不會是民進黨執政的功勞,也不是國民黨的功勞,而是國民水準持續上升的鐵證。
然而除了現代家長忘記小時候那段自己最危險、且比現在自己小孩更危險的時間外,是什麼讓現代家長覺得社會治安越來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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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粗淺的把這三十年的凶殺案整理一下,然後選取有殺學童(高中以下)的作為觀察,有以下趨勢
1. 30~20年前:綁架撕票為主、姦殺為次。
2. 20~10年間:雖然綁架與姦殺都有,但更多的是家庭人倫悲劇,家長殺自己或姻親小孩的數量很多;第一次分別出現學生殺學生、大範圍無差別隨機傷人。然而整體來看,案件數是真的有下降的。
3. 10年內:數量反而稍微增多,且隨機傷人增多。
簡化原因,台灣對學童的兇殺案近代分別是三個階段:
(1) 要錢綁架誤殺小孩、先姦後殺學生
(2) 蓄意謀財害命或者要死全家跟我一起陪葬
(3) 負面情感爆發的隨機傷人
所以第二個可能原因是:這十年來對學童的犯罪殺人,的確高於二十年前的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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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可能則是:隨機傷人會讓人更加感到恐懼。
舉個例子來說-車禍致死,與酒駕車禍致死,兩個都很可怕,但非理性來說我們更怕哪種狀況呢?恐怕是後者!
因為我們誤以為前者可以控制、後者無法控制。但實際上,不論是駕駛或者被殺害,這些不見得都是自己能夠控制的。舉個例子說,今天戰爭時隨機狙擊與地雷哪個比較恐怖呢?
因此這的確是一種違反直覺的感覺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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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打那麼長,要講什麼呢?
當然是講可能要注意的解方,我們現在台灣的犯罪的確開始走向內隱的犯罪動機,往往都在外表察覺不出來,但突然而然就發生了,不知道原因也毫無頭緒。
所以接下來是情感教育必須重視的時候,而且更恐怖的是,近年的衝動犯已經減少了,反過來是爆發犯。
衝動犯是直接的衝動、一氣之下而毫無延窞反應;爆發犯也會情感猛烈的爆發,但她的情緒起因很可能是來自日積月累的怨恨,而且往往是自己放不開、又找不到能夠實施的對象,自然就會轉往弱勢或者社會大眾來行兇。
情感教育已經要從緩解衝動,要關注於整個價值觀、世界觀的正面引導。正面引導恐不是一直用的話語去安慰或鼓勵,而是承接負面情感後,轉往"讓自己更好"的正面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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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長怎樣去面對這種趨勢呢?
首先第一個建議,不要自己嚇自己,這跟車禍意外死亡依樣是"活在這世界就可能會遇到"的現象。雖然隨機發生、見怪不怪,但我們都難以接受,所以也要不定期提醒孩子多注意安全。
*另外嚴格來講,孩子車禍死亡的機率還比走在路上被隨機行刺還要高很多,比起罪犯更該擔心交通安全。
第二個建議,則是多與孩子談心事,該有的教導還是要有,但在管教小孩與讓小孩心靈健康,兩者比率可以嘗試動態平衡。
死刑 犯罪率 數據 在 Erebus / 巴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如果你說的邁向更好的社會的做法包括將你自己排除,你還會去推嗎?】(長)
有些人可能有關注到,先前台鐵殺警案判無罪了。很多人又要氣瘋、對社會絕望了。
我想藉機談談我的一些看法,和我對這方面的認知的轉變。當然,這當中沒有任何的「正確答案」,就只是一些觀點的分享和討論而已。希望比單純的大吼大叫來得有建設性。
首先,我想先聲明說我的大方向價值觀是很反人類的。我認為人太多了,有什麼機會少一點都好。給我無盡手套我一定彈下去。雖然我可以理解那個做法也有它的盲點就是了。
所以我過去也是個跟著喊「唯一死刑」的人,只是我的理由可能跟一般人稍微不一樣。但,我是一個可以被數據說服的人。自從我跟一些在這個爭議的戰場上奮鬥比較久的人討論過、參考過一些比較全球各國的做法和反映出來的數據後,我改觀了不少。
再加上,我也被「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他媽的神劇給「洗腦」了,我覺得任何感覺自己在這個爭議上有強烈意見的人就算沒有能力去研究法律、深入相關研究,也最起碼把這部戲看完再來大小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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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這個議題的一開始,我想先問你,如果制度上是一個人被認定有特定的精神病,這個人就差不多等於已經死了,你可以接受嗎?
你可以接受你覺得你大半生過著很平常的日子,一段時間不確定為什麼你的行為有點反常,然後一檢查發現是某某症,然後你就直接被護送去安樂或是去刑場嗎?你可以接受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你在意的人身上嗎?
這裡提醒你幾個重點:
(-) 數據顯示精神病患的犯罪比例甚至比一般人更低。
(-) 目前主流的論述是「素質壓力論」,簡單來說壓力幾乎是引發任何精神病的必要條件。任何人都可以被壓力觸發各式各樣的精神疾病,然後這些不是什麼你可以找個人聊天聊開了就可以沒事的。(可能需要專業輔導、藥物輔助、和社會支持)
意思是,你我他,任何人,被給予特定的條件 (每個人或許有些不同),都可以觸發精神疾病。這些條件和壓力來源往往不好辨識、追朔、或處理。
依照網路上很常見的「神經病唯一死刑論」,你只要被觸發了,你就掰了。銘謝惠顧。慢走不送。
所以人的生死決定在你的會遇到什麼樣的壓力環境的運氣成分和你的壓力耐受度?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你從小被酗酒的父母家暴,導致你精神創傷,在學校被人不經意觸發你的反常行為,一經認定你就唯一死刑?
(-) 精神病在法律上不等於免死金牌。要由專業人士去認定「犯案當下」有沒有行為辨識或控制能力。你如果覺得「我也可以去演一下,就可以被鑑定為神經病,然後我就做什麼都沒責任」,那你是在把全部精神科醫生所有的臨床經驗和學術知識都當假的。你真的認為這個領域這麼好混又這麼好賺,怎麼不見你拼命的在鼓勵小孩子走這條路?
這邊就要延伸到社會大眾普遍對「精神醫學」的信任度。幾個狀況我個人覺得尤其明顯:
(-) 醫生要認定別人是神經病就一定準,但要認定自己有問題就一定是誤判、陰謀、詐欺、背後有不良目的。
像我稍早說的,如果要認定精神病是這麼嚴重的潛在問題,你願意接受你也被鑑定嗎?為什麼不呢?你也是潛在風險啊。
(-) 對於精神輔導、社會安全網這種效益無法量化的東西也不予支持。(反正死刑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投入精神輔導和社會安全網的研究、經費、和努力,這些東西的效益是無法量化的。世界上不存在一種系統可以計算在這些東西上面每投入多少資源,就可以減少幾件隨機殺人案。
很簡單,減少了 = 沒發生 = 你根本就不會知道。可是發生的時候你不是說這個應該做更多,而是說這個沒用。這有點不合理。
死刑執行的效果是有數據可以看的,可是研究的數據看起來不是大家想像的那樣,而是平均每一個死刑執行,就會多出2.4個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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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面說的,如果你認為「精神疾病 = 高風險 = 高犯罪率 = 應該俐落的被排除」,我認為也不能說你不對,但請確認你願意將這個標準套用在「所有人」身上,包括你所有認識的人、在乎的人、愛的人、和你自己。你願意在他人認為你的行為有異常的時候去接受專業的鑑定並配合制度在這個情形下認定應該採取的處置。
所以,如果你被認定了,然後制度認定這個狀況就是「唯一死刑」,那你就雙手一攤,毫無怨言的配合去「被排除」。
嗯,那我覺得也OK。我認為這樣的制度會「排除」人的效率應該會遠高於例行的去群眾集會上直接用全自動武器掃射。那將是一個更讓大眾免於恐懼,更安全,更有保障的社會,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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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說,我認為無法被認定,或是因自我感覺良好而拒絕接受協助或治療的人格問題比實際爆炸的案例造成的問題和社會負擔還大非常多。
你該生氣的不是為什麼做出這樣的行為的人不被判死,而是為什麼有這麼多有這樣的需求的人得不到關懷和協助,而最終惡化到這個地步。有沒有可能你的否定成了這個推手?
你也會有你需要支持和關懷的時候,所以請在你有餘力的時候也給予他人一些支持和關懷,而別只會責備,尤其是別站在一個好像自己一定沒問題的立場。
然後你如果覺得身心疾病患者就一定是社會新聞上的那些,你剛看了一篇身心疾病患者寫的東西。雖然我有接受過輔導、視自己的狀況主動去就醫服藥過,但要用鄉民的理論推斷風險,我應該高到相當不得了。
希望大家可以理解說我不是在「顧自己」所以才談論這些論點。我只是很看不下去以經被證實無效或甚至反效果的東西,被很多不做相關研究的人拿出來一直喊一直喊。
有句名言說 :「瘋子的定義就是一直重複一樣的事情但是期待不同的結果。」(順帶一提,英文中用的"insanity"也可以被理解為神經病)
如果你有辦法冷靜下來想一想,或想進一步了解這些法律判決為什麼長這樣,我推薦幾個粉專可以看看: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一起讀判決
犀利檢座
陸續有些其他專頁也整理了遠比我有深度的相關文章和圖串,討論社會安全網和這些社會事件的起因研究,但很遺憾的我一下子想不起來,如果有哪位大德剛好記得或是手邊有連結,還有請在留言處支援一下。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