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 Deep State 之謎 | 盧斯達 | 立場新聞】
《路透社》消息指,北京當局「於閉門會議要求香港地產大亨守規矩,應運用資源和影響力維護國家利益,協助解決香港房屋短缺問題」。此一重量消息,旋即引發地產公司股價急挫,從恆地、新世界、新地到長實都錄得整體股價一成左右跌幅。《香港 01》也在今天(21 日)表示,該社獲悉香港一個「首富級家族」早前邀請國安公署要員到家中舉辦宴會,並邀請家中所有重要成員出席。消息指,宴方在席間表示「家族於反修例暴動期間的一些言論,並非同情黑暴,希望不要持續有所誤會。」消息甚至提到,「香港商界影響中央治港政策的日子已一去不復返」的說法早於 2018 年經已出現。
林鄭被問到有關消息之後,也只好用官腔打發過去:她「無法證實相關傳聞,但感覺地產商今日較願意配合政府政策以解決房屋問題」。反正對高於自己層級的資訊,不承認不否認還是較好的做法。林鄭在中秋節早上在記者會的原話為:
//……事實上呢幾年呢,你問我自己嘅親身體會,因為我都當過發展局局長,都同所謂地產商打過交道,我覺得今日呢其實佢地係好願意係配合我地特區政府嘅政策……//
所以她也在回答中間接表達了:話題圍繞「地產商」而不是一般商界,而地產商今日比較主動支持政府,你就會聯想到以前地產商可能「不太主動」支持政府。
上述兩個非官方消息令人想到 2018 年的香港,似乎是「毫不重要的一年」,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當年表面上風平浪靜。2014 年佔領運動、2016 年旺角事件之後,社會「恢復平靜」,民主派大黨搞活動,也基於工作關係而宴請特首林鄭,後者也基於禮節而出席,還捐了 3 萬元。暴動青年被判入獄仍有「判刑合適」之說;「罪犯」逃亡也會被社會賢達公開勸告回港面對……一切似乎都很正常。然而從歷史時序的維度去看,19 年的事情必然部份肇發於看似安定的那一年。
2019 年一些人已經在討論「香港問題」的成因。對很多人來說,最初和現在的解釋一脈相承:暴亂是由外國勢力煽動資助的,激化了長期樸素追求民主自由的香港人,由守法的順民慢慢變為不守法的刁民。19 年的一切也是一個「青年問題」,是青年無法上流和置業而引發的社會騷亂。對愛好研究問題的人,這些解釋似乎說服力不足。因為很多參與者都不是青年人,早在更之前的事件,已經有中老年人在前線被捕。很多人也是有資產的,而不是手停口停的貧困人士。
然而人數較少的決策層要鉅細無遺理解中國境內的所有事情,本身就不可能,只好依靠「事件定性」,為之後的研究和跟進提供輪廓。事件定性之後,地方和前線的研究和跟進就會圍繞外國勢力資金流、地產問題、青年出路等等,至少表面上得如此。「社會事件」發生後,商界巨賈經過一輪醞釀,也紛紛在報章上表態反對暴亂。我們一直以為這些表態,是為了應對 19 年突如其來的種種事件。但「香港商界影響中央治港政策」的現象或觀察,應該不是香港特區近期的新聞,而是要追溯到英治前朝,那可能是一個起源傳承自 1840 年的「香港 Deep State」俱樂部。因而有「香港真正的統治階層不在政府而在馬會」的講法。
所以據說香港的地產問題是歷史問題,不是一兩屆政府可以解決。在有關消息流傳之前,我們由自己角度觀察一切,會覺得 19 年帶來了清算香港「利益固化」現狀的空隙。然而有關戰略卻可能是長期的。據《路透》和《01》的北京消息,這一切在 18 年已經正式提出,並不是 19 年。而且你再推遠一點,2014《一國兩制白皮書》已經提出了很多類似思路。
所以回到最切身的問題,很多經歷過 19 年之後洗禮的香港人,都會覺得/知覺自己好慘。表面上展露歡顏的人,也是有苦自己知,但其實最終人們會發現,所有人都要面對「改變」的。現在股民都會受影響。反對派就不用說了,這是香港人逃避了一兩個世紀最終還要首次面對的事情。在這個重置程序中,每一個政治光譜、社會階層、年齡層都鑲嵌了新的義務和守則。守則理論上是一樣的,但下降到現實時都有不同的則重點。創作人面對的是資金和創作的線,學者面對的是要不研究某些問題,地產商面對的是賺錢之外的「社會責任」,建制派要面對全新的選舉和競爭……甚至「藍絲民眾」內心都有莫名其妙的怨氣。
我甚至會認真聽一些藍絲頻道,他們描述的世界仍然充滿危機,雖然表面上的暴徒已經被鎮壓,但很多人的意識已經被污染,例如移民就被形容為扔下父母沒有孝心,因而很多黃絲移民,因而黃絲都沒有孝心,因而黃絲根本沒有道德,被黃絲佔據的香港也沒有希望。當然藍絲網絡只是在重演早期反對派動員政治中的「激語主義」,盡量聳動地描述出一個即將毀滅的世界,而「正義」一方永遠是弱勢,令人很焦慮。
所以有些藍絲也會覺得自己弱勢,他們覺得黃絲影響力無處不在。始終人如果沒有敵人的話會相當寂寞。由於每個階層或取向要面對的新世界也不一樣(移民的香港人也要面對適應 literally 的新世界),使得後重置的社會也進入了原子化的前夜。也許在一段長時間的各散東西之中,廣義的光譜不同的香港人,也只能以 2019 年來作歷史的相認。即使是一方支持一方反對,起碼是在說同一件事,我懷疑這樣的共同點將越來越珍希。
這當然是在一個大破大立時代下人人皆要承擔的轉變,經那一兩年的濃縮蒸製,我們之間的其他連繫變得薄弱和平面。要證明外國聯繫也是在否證「存在民間自發」那一點,但不代表不防範民間一旦自發時會動用的網絡和資源。先不說「商界」在 19 年對《逃犯條例》的態度,也不說地產問題形成的民怨是否香港政治問題的動力之一……「民企」和「人民」走得太近,如何?
雖然兩次重大歷史分水嶺的背景其實相距極遠,但「六七暴動」之後,英政府快速推出了大量公屋,很多人和家庭受惠至今。據房屋署網站一篇名為〈公屋發展歷程〉的文件,香港公屋政策從 1967 至 1977 這十年間的重大內容是:
//1971 華富邨落成,是首個規劃成自足社區的公共屋邨,設有商場、學校、巴士總站,以及其他社區配套設施。
1972 政府宣布「十年建屋計劃」,在 1973 至 1982 年間,為 180 萬人提供有獨立設施的居所。
1973 重組原來負責公共房屋的多個機構,成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以推展政府的公共房屋計劃。 政府又將徙置事務處和市政事務署轄下的屋宇建設處合併成為房屋署,作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第一型」和「第二型」徙置大廈的重建工作率先在石硤尾邨展開。
1976 政府決定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計劃),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成為業主。//
甚至有說之後興建的籃球場、遊樂場,都有著「讓殖民地青年發泄多餘精力」的用心。用這個角度來說,當年很多人沒參與暴動,但在之後都獲得了好處:一個較有「住屋正義」意識的社會。現在就是一個「搵地方起籃球場」的過程。當年港英成功將反殖政治鬥爭吸納進房屋政策之中,成果有目共睹,培養了一整個靠攏英國的世代。現在中國人能不能呢?這是中西之間廣義隔空比拼的一個中層項目。至於高層項目是「核心文明對周邊地帶持續郡縣化」此一歷史傳統,更是一個出於潛意識的不必回答題,20 世紀之後的傳統認為,「做不做」的問題已經由前人答了,現在的問題僅是「如何做」的問題。當然,他們也知道自己必須首先通過「起籃球場」的考驗。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小的與大人」介紹 訪問作者:蔡蕙頻 內容簡介: 〈總督到警察 日本時代的警察制度〉 日治時代的臺灣警察,是臺灣總督府實行統治的要角,負責管理臺灣民眾的生活事務,常有濫用權力、素質不佳的現象,招致許多批評。但他們的存在卻對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有著相當大的穩定...
殖民地 規 例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地產 Deep State 之謎 | 盧斯達 | 立場新聞】
《路透社》消息指,北京當局「於閉門會議要求香港地產大亨守規矩,應運用資源和影響力維護國家利益,協助解決香港房屋短缺問題」。此一重量消息,旋即引發地產公司股價急挫,從恆地、新世界、新地到長實都錄得整體股價一成左右跌幅。《香港 01》也在今天(21 日)表示,該社獲悉香港一個「首富級家族」早前邀請國安公署要員到家中舉辦宴會,並邀請家中所有重要成員出席。消息指,宴方在席間表示「家族於反修例暴動期間的一些言論,並非同情黑暴,希望不要持續有所誤會。」消息甚至提到,「香港商界影響中央治港政策的日子已一去不復返」的說法早於 2018 年經已出現。
林鄭被問到有關消息之後,也只好用官腔打發過去:她「無法證實相關傳聞,但感覺地產商今日較願意配合政府政策以解決房屋問題」。反正對高於自己層級的資訊,不承認不否認還是較好的做法。林鄭在中秋節早上在記者會的原話為:
//……事實上呢幾年呢,你問我自己嘅親身體會,因為我都當過發展局局長,都同所謂地產商打過交道,我覺得今日呢其實佢地係好願意係配合我地特區政府嘅政策……//
所以她也在回答中間接表達了:話題圍繞「地產商」而不是一般商界,而地產商今日比較主動支持政府,你就會聯想到以前地產商可能「不太主動」支持政府。
上述兩個非官方消息令人想到 2018 年的香港,似乎是「毫不重要的一年」,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當年表面上風平浪靜。2014 年佔領運動、2016 年旺角事件之後,社會「恢復平靜」,民主派大黨搞活動,也基於工作關係而宴請特首林鄭,後者也基於禮節而出席,還捐了 3 萬元。暴動青年被判入獄仍有「判刑合適」之說;「罪犯」逃亡也會被社會賢達公開勸告回港面對……一切似乎都很正常。然而從歷史時序的維度去看,19 年的事情必然部份肇發於看似安定的那一年。
2019 年一些人已經在討論「香港問題」的成因。對很多人來說,最初和現在的解釋一脈相承:暴亂是由外國勢力煽動資助的,激化了長期樸素追求民主自由的香港人,由守法的順民慢慢變為不守法的刁民。19 年的一切也是一個「青年問題」,是青年無法上流和置業而引發的社會騷亂。對愛好研究問題的人,這些解釋似乎說服力不足。因為很多參與者都不是青年人,早在更之前的事件,已經有中老年人在前線被捕。很多人也是有資產的,而不是手停口停的貧困人士。
然而人數較少的決策層要鉅細無遺理解中國境內的所有事情,本身就不可能,只好依靠「事件定性」,為之後的研究和跟進提供輪廓。事件定性之後,地方和前線的研究和跟進就會圍繞外國勢力資金流、地產問題、青年出路等等,至少表面上得如此。「社會事件」發生後,商界巨賈經過一輪醞釀,也紛紛在報章上表態反對暴亂。我們一直以為這些表態,是為了應對 19 年突如其來的種種事件。但「香港商界影響中央治港政策」的現象或觀察,應該不是香港特區近期的新聞,而是要追溯到英治前朝,那可能是一個起源傳承自 1840 年的「香港 Deep State」俱樂部。因而有「香港真正的統治階層不在政府而在馬會」的講法。
所以據說香港的地產問題是歷史問題,不是一兩屆政府可以解決。在有關消息流傳之前,我們由自己角度觀察一切,會覺得 19 年帶來了清算香港「利益固化」現狀的空隙。然而有關戰略卻可能是長期的。據《路透》和《01》的北京消息,這一切在 18 年已經正式提出,並不是 19 年。而且你再推遠一點,2014《一國兩制白皮書》已經提出了很多類似思路。
所以回到最切身的問題,很多經歷過 19 年之後洗禮的香港人,都會覺得/知覺自己好慘。表面上展露歡顏的人,也是有苦自己知,但其實最終人們會發現,所有人都要面對「改變」的。現在股民都會受影響。反對派就不用說了,這是香港人逃避了一兩個世紀最終還要首次面對的事情。在這個重置程序中,每一個政治光譜、社會階層、年齡層都鑲嵌了新的義務和守則。守則理論上是一樣的,但下降到現實時都有不同的則重點。創作人面對的是資金和創作的線,學者面對的是要不研究某些問題,地產商面對的是賺錢之外的「社會責任」,建制派要面對全新的選舉和競爭……甚至「藍絲民眾」內心都有莫名其妙的怨氣。
我甚至會認真聽一些藍絲頻道,他們描述的世界仍然充滿危機,雖然表面上的暴徒已經被鎮壓,但很多人的意識已經被污染,例如移民就被形容為扔下父母沒有孝心,因而很多黃絲移民,因而黃絲都沒有孝心,因而黃絲根本沒有道德,被黃絲佔據的香港也沒有希望。當然藍絲網絡只是在重演早期反對派動員政治中的「激語主義」,盡量聳動地描述出一個即將毀滅的世界,而「正義」一方永遠是弱勢,令人很焦慮。
所以有些藍絲也會覺得自己弱勢,他們覺得黃絲影響力無處不在。始終人如果沒有敵人的話會相當寂寞。由於每個階層或取向要面對的新世界也不一樣(移民的香港人也要面對適應 literally 的新世界),使得後重置的社會也進入了原子化的前夜。也許在一段長時間的各散東西之中,廣義的光譜不同的香港人,也只能以 2019 年來作歷史的相認。即使是一方支持一方反對,起碼是在說同一件事,我懷疑這樣的共同點將越來越珍希。
這當然是在一個大破大立時代下人人皆要承擔的轉變,經那一兩年的濃縮蒸製,我們之間的其他連繫變得薄弱和平面。要證明外國聯繫也是在否證「存在民間自發」那一點,但不代表不防範民間一旦自發時會動用的網絡和資源。先不說「商界」在 19 年對《逃犯條例》的態度,也不說地產問題形成的民怨是否香港政治問題的動力之一……「民企」和「人民」走得太近,如何?
雖然兩次重大歷史分水嶺的背景其實相距極遠,但「六七暴動」之後,英政府快速推出了大量公屋,很多人和家庭受惠至今。據房屋署網站一篇名為〈公屋發展歷程〉的文件,香港公屋政策從 1967 至 1977 這十年間的重大內容是:
//1971 華富邨落成,是首個規劃成自足社區的公共屋邨,設有商場、學校、巴士總站,以及其他社區配套設施。
1972 政府宣布「十年建屋計劃」,在 1973 至 1982 年間,為 180 萬人提供有獨立設施的居所。
1973 重組原來負責公共房屋的多個機構,成立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以推展政府的公共房屋計劃。 政府又將徙置事務處和市政事務署轄下的屋宇建設處合併成為房屋署,作為房委會的執行機關。「第一型」和「第二型」徙置大廈的重建工作率先在石硤尾邨展開。
1976 政府決定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計劃),協助中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戶成為業主。//
甚至有說之後興建的籃球場、遊樂場,都有著「讓殖民地青年發泄多餘精力」的用心。用這個角度來說,當年很多人沒參與暴動,但在之後都獲得了好處:一個較有「住屋正義」意識的社會。現在就是一個「搵地方起籃球場」的過程。當年港英成功將反殖政治鬥爭吸納進房屋政策之中,成果有目共睹,培養了一整個靠攏英國的世代。現在中國人能不能呢?這是中西之間廣義隔空比拼的一個中層項目。至於高層項目是「核心文明對周邊地帶持續郡縣化」此一歷史傳統,更是一個出於潛意識的不必回答題,20 世紀之後的傳統認為,「做不做」的問題已經由前人答了,現在的問題僅是「如何做」的問題。當然,他們也知道自己必須首先通過「起籃球場」的考驗。
殖民地 規 例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渾水一片:還原香港海界爭議發展史】 (上篇) #都市化洋謀 #9月專研
過往在香港討論有關海洋邊界爭議,往往是香港以南的南海主權問題。事實上近年的焚船污染、明日大嶼、12人越洋、走私不斷等當下議題,都與海洋空間規劃、定界及海權問題有關,而香港早年殖民期的海界及海權作為各種海洋亂象之源,卻少有人深入探討。
翻查一系列關於香港水域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整理過往殖民地時期有關香港「含糊」水域爭議的發展史,揭示牽涉複雜的海洋邊界政治,除了作為當時中英政治角力的前緣,亦有助我們了解現時香港水域範圍的歷史脈絡及源起。
一條海界 兩個表述
殖民地時期早年,香港的水域範圍一直未有公開確實的版本,亦引伸出有兩種不同的界線表述。
於20世紀初,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香港地圖顯示,香港水域呈「方型」界線(square boundary )。根據一份關於新界邊界及現況的英國解密檔案(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當時中方海關經常巡邏於以大嶼山以西大澳水域一帶(方型界線以外),似乎更視其為中方水域。然而,早在1901年英方已有向港督提及,按照國際上的海洋慣例,一般領海 (normal territorial waters)寬度應為3海里 (three nautical miles),因而,香港領海界線應呈現為「彎曲型」(sinuous),比起「方形」範圍雖然多了大嶼山以西水域,同時卻損失了東南方一大片水域,作為最早期的香港水域範圍的兩個表述。
後續1911年修訂《釋義條例》(Interpretation Ordinance) 時,由於港督的錯誤公告字眼(wording of an incorrect Proclamation),令到香港水域繼續被闡釋為方型。
而這個錯誤的公告去到1950年被修訂。英方於1950年重新檢視與領海相關的條例,表示若沿用1937年英方對於《釋義條例》的闡釋,地圖所顯示的「方形」界線,只是英方租用中方領土的一條分界線(merely a line of delimitation of the area within which all territory was leased) ,並不是租用香港3海里以外的水域範圍(this did not mean that there was a purported lease of any waters outside normal territorial waters),可見,內部確立「彎曲型」的領海範圍。
參考一份1950年關於香港水域的英國解密檔案 (1950 CO 537 6036 Territorial water) 中的英方外交部內閣大臣Jim Griffiths跟港督的電報來往中顯示,因當時中日關係惡劣,為了保持當時英方中立 (neutral) 的立場。英方亦想盡量避免中日雙方於香港水域範圍發生衝突 (Jørgensen N. H. B., 2019),早於1937年至1939年,英方曾經指示香港水域要跟隨國際慣例,將領海寬度收窄至3海里。無獨有偶,1950年修訂《釋義條例》,已有英方法律意見表示當時擔心如果國、共兩軍在新海界(彎曲型)及舊海界(方型)之間的位置發生衝突,將會造成英方外交上尷尬,要盡快修例避免尷尬事件。可見,英方變動水域邊界時明顯有其政治考量。
即使已修例,1952年當時國際法庭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有關英挪漁業案(Anglo Norwegian Fisheries case)的判決 (Jørgensen N. H. B., 2019),提及使用哪種基線方式來劃定領海的爭議,促使香港律政司重提「方型」領海是否合法地代表香港水域,但建議被英方否決。其後在1958年,即使英國外交部再次表示「方型」範圍只是表示港英領土的一條分界線 (all land within the line thus shown is Hong Kong territory),但同時亦保留方型界線,聲稱為免影響航空航線。
早年香港水域邊界一直未被確實,即使在法律層面上,英方內部確立「彎曲型」領海範圍的合法性。然而,其後英方一直未有公開與中國共產黨政權講述其水域範圍,或擔心會侵犯中國領海主權。可見,香港水域一直受到變動中的海緣政治影響,經常遊走在當時國際上認可海洋慣例(彎曲型)與中英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方型)之間。
中方圍堵香港水域的預言?
水域範圍、基線劃定的方法及國際航海權一直是國際外交上一個十分敏感的議題。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卻緊貼住中國的領海範圍,除了香港水域定界,船隻來往香港的航道亦一直是英方十分頭痛的問題,稍有不慎,就會有被冠上侵犯中國海權的「辱華」罪名。
中方於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已經單方面將其領海範圍擴展至12海哩,英國宗主國當時內部表明會反對中方單方面的領海宣稱,擔心會發生圍堵香港水域的情況。
根據新界邊界及現況的英國解密檔案(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中的電報來往,當時港英內部評估,認為中方擴展領海將對香港造成「海陸空」影響,除了會收窄飛機的航道、需要重新佈線電纜和無線電纜、亦會限制海軍的演練空間,大大影響香港的船隻來往,來往公海的航道走廊更會收窄到1海里(corridor of international waters could be reduced to about one mile),形容「接近完全圍封香港」 (almost completely envelope Hong Kong)。
隨著國際共識的改變,在1972年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前夕,英方亦打算將國土領海範圍的3海里擴展至12海里。翻查另一份1972年關於香港水域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 (1972 FCO 21 1024 Territorial waters dispute between China and Hong Kong),當時英方內部考慮這次擴展海界,應否包括香港殖民地,並計劃在香港附近水域進行海道測量 (Hydrographic survey),明顯想放風測試中方反應。
然而,根據英國外交部及港英的內部電報來往,英方雖然一度打算在翌年與中方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提及香港殖民地水域擴展,但英方內部亦指出中方定會反對香港的水域擴展至12海里,除了因為香港擴展會跟中國水域重疊,中國亦一直視香港為固有領土,不可視香港為獨立的行政個體 (separate entity),應該維持現狀,限制今次香港擴海界。
呼應早期50年代有關中方圍堵香港水域的擔憂,英方擔心如果掀起討論,更有可能令香港航道問題惡化 (a risk that any such discussion would vitiate the present adequate though limited freedom of passage)。按英國外交部理解,中方只不過默許船隻在不進入擔桿列島5海哩範圍的前提下進入香港;如果中國「執正嚟做」嚴格實踐其12海里的主權宣稱,則連博寮海峽都不能通行 (a 12 mile limit strictly adhered to in this area would make normal surface access to Hong Kong through the Lemma Channel impossible)。最後,英方外交部為免觸動到中方神經,加上「信唔過」中方 (their good will… cannot be relied on a year ahead),建議的對策卻是避免「打草驚蛇」(let sleeping dogs lie),絕口不提香港擴海界。
直到1987年,英國正式將水域擴展到12海哩,但香港並沒有納入被擴展的範圍。在香港前途談判過程中,亦未有正式提及香港水域擴展12海里一事(Jørgensen N. H. B., 2019)。可見,面對中方進取的領海主權宣稱,英方在香港水域邊界問題上,尤其顯得無力。
香港「渾水」邊界的潛規則
面對中國擴海界後將會圍堵香港的擔憂,根據一份有關香港水域及其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1968 FCO 21 547 Dispute with China about territorial waters),當中牽涉中英雙方就香港海界爭議鮮為人知的權宜之計(modus vivendi)。
事緣1968年一艘美國貨船於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Lema Channel in the estuary of the Pearl River)被中方海軍的警告已入侵中方水域,檔案中有一份美國國務院情報與研究局官員Thoms L. Hughes事後對中國共產黨於香港鄰近水域的主權宣稱(Communist assertions of sovereignty over waters in the vicinity of Hong Kong)進行一份內部評估報告,提到中方不時會「放生」來往香港的商船。
於50年代初,船隻可以經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接近香港水域,可謂當時的潛規則(local ground rule)。然而,在中方宣稱12海里領海後,於1959年曾發出達20次警告,外國商船透過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接近香港期間入侵中方水域,並禁止一切外國船隻通往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評估報告中亦提及多次美國商船及軍艦通往香港遇上中國海軍的事件。
然而,中方不但少有採取實際軍事行動,多是「口頭」表示抗議及警告外國船隻侵犯中國水域,更沒有對外公開批評數次入侵事件。就以上例子,美方評估中國當時並不是新的「強硬路線」宣示領海主權(new harder line from Peking),只是由於過多船隻進入萬山群島內沿而作出的回應(is a reaction to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passages through the interior Lema Channel)[萬山群島內沿被中國視為內海]。
而當時美方估計中方「放生」的動機,很可能取決於政經考量,其一為不想失去香港作為(kill the goose)來往外國商船主要來往中國的航道,以及香港為中國帶來的外匯,而另一原因則是避免發生中國海軍與美國軍艦於海上起衝突。
此外,除了英方一直未有公佈香港水域邊界,中方一直並未有公開宣稱香港以西南的珠江通道12海里的精準劃界(public silence regarding the exact limits of its claim)。中英雙方基於政治考量,對於香港水域劃界及航道,更被美方稱靈活的實用主義(flexible pragmatism)。
而美方認為英方亦知悉船隻來往香港的「後路」,根據一份英方未被公開的非正式文件( informal note)顯示,除了船隻背後的註冊國家將成為影響進入香港的政治因素,英方更提及最合適的接近香港水域的航道,是經萬山群島以南以及擔桿頭島五海里以外(keep to the south of the Lima Group and five miles or more off Tam kan Head),港英政府早於五十年代,已廣傳這份文件到商船公司及中方,有共識地默許外國船隻經香港東南方水域,作為當時來往香港的「後路」。
可見,比起香港陸上的邊界,早期香港水域由定界、擴界到圍堵,可謂「渾水一片」。而當中牽涉複雜的海緣政治,亦顯示香港水域並非一條確確實實的邊界範圍,反而是中英雙方的妥協空間。而後來香港水域邊界將如何落實為現時版本?當中牽涉多少談判?而所引伸的一系列有關領海執法權以至政府管轄權的問題,將揭示香港水域日後跨境執法以至逃犯移交的爭議。(下集待續)
參考資料
Jørgensen, N. H. B. (2019). The (Uneq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Hong Kong’s Waters and China’s Baselines. Asia-Pacific Journal of Ocean Law and Policy, 4(1), 1–27.
1950 CO 537/6036 Territorial water
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1968 FCO 21/547 Dispute with China about territorial waters
1972 FCO 21/1024 Territorial waters dispute between China and Hong Kong
1974 FCO 18/154 Hong Kong territorial wa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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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 規 例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本集主題:「小的與大人」介紹
訪問作者:蔡蕙頻
內容簡介:
〈總督到警察 日本時代的警察制度〉
日治時代的臺灣警察,是臺灣總督府實行統治的要角,負責管理臺灣民眾的生活事務,常有濫用權力、素質不佳的現象,招致許多批評。但他們的存在卻對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有著相當大的穩定作用。
〈大人到咱家 警察與戶政〉
日本統治臺灣以後,為了了解當時的臺灣,透過各種調查蒐集相關資料。根據法令,警察得以隨時到各家進行戶口資料的確認,將臺灣人的身體特質與身家狀況都納入國家體制與警察大人的管理之下。
〈從治警事件到農民運動 警察與政治〉
日治時期,警察負責維持臺灣社會治安的重要角色,臺灣人從事的政治行動,也是受關注的事項。從治警事件到農民運動,1920年代臺灣社會中的警民對抗,是當時「小的與大人」關係中最重要的篇章。
〈一桿稱仔到走やみ 警察與經濟〉
為了維持日治時期殖民地經濟發展,警察大人深度介入了臺灣的經濟生活。從賴和的《一桿秤仔》中看到警察對度量衡制度的管理;到戰爭時期,統制體制的實行,可以看到警察大人無處不在的身影。
〈檢疫、注射到圍草繩 警察與公衛〉
日治時代,在總督府的規劃下,當時的警察大人還掌管了公共衛生以及檢疫工作,並配合各種名冊管理,紀錄臺灣人的公衛生活,再加上各種衛生教育的推廣,培養出「識字兼衛生」的文明臺灣人。
〈「左側通行」 日本時代的交通警察〉
隨著臺灣社會逐漸形成現代化的生活習慣,日治時代的警察大人又多了管理交通的任務。1920年代,各種交通規範亟待建立,第一要務是厲行人車「左側通行」,在各種資料上可以看到許多宣傳,也能看到警察執行工作的狀況。
〈帝國山林的前哨 日本時代的理蕃警察〉
為了開發臺灣的山區資源和原住民治理,日本政府在一般警察之外設置了「蕃地警察」。他們的初期任務包括「防蕃」、武裝討伐迫使使原住民歸順以建立管理制度,後來則以輔導產業、教育、集團移住為主,是帝國統治臺灣山林的最前線。
〈經濟、防空與流言蜚語的取締 戰時體制下的警察〉
珍珠港事變後,日本擴大了軍事動員的規模,臺灣社會也被拉進戰爭體系中。臺灣警察的工作則擴大到統制經濟的宣傳、物資徵用、防空動員,以及言論思想的控制,將臺灣打造成「戰爭動員,人人有責」的社會。
〈東石富安宮 日警變成台灣神〉
日治時代,警察與臺灣人民的關係密切,儘管有許多讓人恐懼的印象,但也不乏愛護民眾的佳話。任職東石派出所的日警森川清治郎在職期間留下許多佳話,身亡之後又有顯靈庇佑當地的傳說,因而入祀富安宮,就是很好的例證。
作者簡介:策畫/戴寶村
一九五四年出生在北海岸,現在新北市三芝區、舊名「番社後」的地方。濱海生長的背景,鄰近的淡水又是山河海交會與歷史元素豐富之地,促使他鑽研於海洋史領域的探究,著有《清季淡水開港之研究》、〈近代台灣港口市鎮發展〉(博士學位論文)、《近代台灣海運發展——戎克船到長榮巨舶》、《台灣的海洋歷史文化》等專著。另著有政治史通史類書籍、淡水河流域史、高雄陳家家族史、客家族群史、縣市鄉鎮志書、諺語歷史文化、北台灣歷史文化,乃至中學教科書等
撰稿者簡介:
李進億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文學博士(歷史學),現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為臺灣環境史、臺灣區域史與歷史GIS。
沈佳姍
國立空中大學人文學系副教授。研究日治時期台灣文化與公衛史。著有《臺灣日日新:阿祖ㄟ身體清潔五十年》、《牌2原來一家親:日本品牌家族企業史》等書。
陳慧先
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現為國立中興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為日治時代臺灣史、臺灣原住民史。著有《丈量台灣――日治時代度量衡制度化之歷程》等書。
游智勝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博士,現為中原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國立空中大學人文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為日治時期臺灣海運史、臺灣海洋史。
蔡昇璋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博士,現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協同研究員,曾任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學系、通識中心及國立空中大學人文學系等兼任助理教授,研究專長領域為臺灣海洋史、海洋文化史、臺灣漁業史。
蔡蕙頻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博士,國立台灣圖書館編審、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研究領域為日治時期臺灣生活史,並著有相關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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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一年一度的台海兩岸交流平台海峽論壇今日將在福建廈門開幕,今年的海峽論壇卻因台灣最大的參與團體國民黨杯葛而有所影響。國民黨杯葛的表面理由是中央電視台女主播在播報該黨元老王金平將出席論壇的新聞時,用了「求和」的字眼,要求道歉而未果,認為有失尊嚴。但據報道,國民黨內對出席論壇本就有諸多疑慮。事件反映,經過台灣今年選舉以及國際風雲變幻,海峽兩岸、國共兩黨互信已削弱,雙方變得更加敏感、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引發軒然大波。不過,從事後國共兩黨的反應看,雙方仍留有餘地,兩岸交流大門並未關上。海峽論壇是由國台辦、福建省政府及台灣民間團體舉辦的交流平台,自2009年起每年於福建省舉行,是目前兩岸規模最大、參與層面最廣泛的民間交流活動。大陸方面通常由全國政協主席出席致辭,台灣方面則由國民黨高層領銜出席。據報道,今年受疫情影響,台方與會人數由往年的數千人銳減至不足千人。
蘋果頭條
早前一名巴士司機執勤時帶備士巴拿,一度被警方指「藏有攻擊性武器」而遭拘捕,令社會各界譁然。有需帶備「開工架生」上班的從業員工會感到憂慮,表示會員常被截查、不知何時會誤墮法網。《蘋果》統計去年6月至今年2月逾280宗有關「帶有不同物品而被控」的案件,發現有人因帶5條索帶,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作非法用途;記者根據尋得資料,發現此罪行完成審訊的案件,撤控率達77.3%。大律師黃俊嘉指,部份罪行檢控準則較高,需有不可抗拒的推論才可將被告入罪,「如果檢控一開始睇得仔細啲,有啲案件無必要真係打到最後」。警方最新回覆《蘋果》,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8月31日,共有326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較早前公佈少1人。早前巴士司機執勤時背囊被搜出士巴拿,一度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遭到拘捕,工具變成攻擊性武器,令不少人對「攻擊性武器」的定義存疑,亦擔憂手持工具會「被砌生豬肉」。
東方正論
本港司法制度畸形,洋法官在中國領土呼風喚雨,早就令人側目。終審法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本月初突然請辭,特首按法例撤銷其委任,有關消息昨日曝光。外媒引述當事人的辭職原因與《港區國安法》有關,反對派即不失時機地為國安法扣上「傷害法治」的帽子。其實,香港早已不是殖民地,司法刀把子早就不該由洋人把持,更輪不到外人說三道四。現在才有洋法官辭職已是「遲來的敗走」,若離職陸續有來,正是香港之幸,對法治何損之有?合則來,不合則去,本來並無甚麼稀奇,偏偏一個洋法官辭職卻吹皺一池春水,足見香港有些人的奴性仍是根深柢固。當然,外界之所以覺得稀奇,部分原因是特首去年七月才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建議,將施覺民的任期延續三年至二○二二年七月,距離今次撤任提早近兩年;而碰巧其辭職日期正是林鄭月娥揚言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翌日,更令人添上無限聯想,一度以為是特首主動撤銷其委任。
星島社論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放緩,政府於昨日起放寬關於社交距離的抗疫措施,食肆堂食時間延長至午夜;酒吧、派對房間、卡拉OK場所及泳池等獲准重開。本報記者昨晚前往中環蘭桂坊視察,發現大部分酒吧均座無虛席,有酒吧更以半價優惠價招徠,務求於十二點前盡吸客源,個別酒吧更稱生意勝預期,達疫情前六至七成生意。不過,或因客人過多有部分出現每枱人數過多的疑違規情況。政府專家顧問許樹昌對有關情況感到憂慮,直言若一人確診,病毒便隨時蔓延開去,籲業界自律。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亦預告,警方及食環署會於今日起展開聯合行動,加強巡查食肆、酒吧等場所。抗疫措施放寬之下,本港逐步回復過往「不夜城」的繁華景象,酒吧、派對房間、卡拉OK及泳池等場所昨日可以重開;食肆晚市堂食可延長至午夜,維持最多四人一枱。重開處所要遵守防疫措施,卡拉OK及派對房間,只有飲食期間才可豁免戴口罩,不得超過四人。
經濟社評
13類表列處所昨天起悉數重開,港府同日召開記者會展現繼續嚴格防控疫情的決心,更罕有臚列出抗疫藍圖,為冬天可能爆發更嚴峻的第4波疫情做足準備。本港首現條理清晰的抗疫6部曲,惟不少只是既有政策,要加強新思維,亟需再諮詢集思廣益,填補遺漏。隨着酒吧、泳池等成為最後一批重開的表列處所,食衞局局長陳肇始隨即公布,疫情管理措施要納入社會新常態,在在反映要一邊放寬限制,一邊嚴控疫情反彈。官方正從六大方向着手,包括化驗檢測服務、社交距離措施限制、檢疫設施、開發追蹤技術、跨境管制,以及疫苗採購。有了全民檢測的經驗,港府將可利用公營部門每日逾7,000個樣本的檢測能力,更有效率地替安老院員工、司機、餐廳員工等高危群組恒常化驗。陳肇始特別提醒年輕人要警覺,以免傳染身邊長者,惟反過來,官員也可多走一步,把耄耋長者或長期病患等體弱人士,一併列入可獲恒常檢測的特定高風險群組,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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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全港單車徑合共總長223公里,等於行車道路長度1成半。政府10年前曾提出打造一條連接新界東西,環長82公里的「超級單車徑」,但至今竣工遙遙無期。加上5萬7千個公共單車泊位,與單車徑一樣主要分佈在新界、將軍澳及離島。九龍及港島區嚴重缺乏單車配套,要在全港發展單車系統有甚麼侷限?
香港大學城市規劃及設計系副教授周江評指,香港的歷史背景是單車規劃的一大限制。他說:「香港最初是一個貿易港口,城市規劃以貿易為先。」因此,起初城內建設及道路設計,均旨於促進貿易,只考慮殖民地人士的需要。不少舊區並沒有足夠的基礎建設予行人及單車使用者。周教授強調,香港空間小,舊區及鬧市的道路狹窄,要發展單車系統,就要考慮如何騰出額外用地。就繁忙城市新增單車建設一舉,其他國家亦有不同方案,例如美國紐約按地區需要設不同的單車道,包括在馬路上與汽車共用的車道、在馬路旁加劃不設緩衝區的單車線及具保護設施的獨立單車徑。在哥本哈根,當地亦築有單車專用天橋,提高單車流動速度,同時減輕單車對地面交通的壓力。在香港,亦曾有政黨倡議,可參考國外例子,考慮到香港地少的限制,可先在馬路試行單車優先的共用車道。但周教授就認為,做法只適用於非繁忙時間。他解釋:「在港島也有部份路段,經常看到單車的蹤影。我們可從那些路段做起,在假日及平日非繁忙時間,劃出單車共用的路段。但鬧市的繁忙時間,交通本來已十分擁塞,要再加入單車共用車道,並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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