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力推尊嚴善終法,實現善終自主權 ,盼本會期通過三讀】
今天 #尊嚴善終法通過一讀,謝謝本黨以及親民黨委員支持提案。未來三讀通過後,疾病無法治癒、痛苦難以忍受的病人,將可以 #在台灣自主結束生命,#維護自身最後的尊嚴!
#國外案例
自願積極安樂死及協助自殺皆合法之國家或地區包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加拿大、澳洲維多利亞省。協助自殺已合法之國家或地區包含:瑞士、奧地利、芬蘭、德國、美國(奧勒岡州、華盛頓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新墨西哥州、加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緬因州)。當地的醫學會多為跟隨合法化的趨勢更改其立場,轉變成不反對或有條件支持自願積極安樂死及醫師協助自殺。
#國內相關數據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數據,2016年(民國105年)國人健康平均餘命為71.2歲,不健康的存活年數是8.8年;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18至2030年間老年人口增加216萬人。
#現行法規制度不完善
現行法規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立法》,但這兩條法規僅允許「自願消極安樂死」,也就是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但尚不能符合部分重症病人的需要。
統計到 108 年 8 月底,只有 0.03% 的成年民眾預立同意安寧意願註記。又根據中央健康保險署 2017 年統計,病人死前一年接受安寧照護比率為 25.2% 。此外,《病人自主權立法》自 108 年 1 月實施後至 108 年 9 月止,亦僅有約七千人預立醫療決定意願。因此,「醫師協助自殺」及「自願積極安樂死」應有合法化之必要。
國內現行法律及制度對於保障病人選擇臨終方式之權利未臻完備,加上政府面對民間的支持聲浪亦皆以爭議過大而冷處理,而各界對於此議題亦尚未形成共識。所以我在參考其他國家之經驗後,決定 #帶頭跨出第一步,提出法案。
最後我想告訴大家,立法,只是安樂死合法化的第一步。真正的困難與挑戰是促成公共討論,希望今天的立法行動能讓社會大眾及各界專業人士對這個生命議題開啟對話,促成國內相關醫療專業組織對自願積極安樂死及協助自殺抱持中立之立場。
下週五我將召開記者會,號召社會各界意見領袖,共同為安樂死法案集氣,並期盼 #法案能夠儘速三讀, #讓尊嚴善終能夠成為選項。
#維護人性尊嚴
#擁有生命自主權
#本會期通過三讀
#讓善終成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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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蘋果日報👉️ https://reurl.cc/D14X9O
自由時報👉️ https://reurl.cc/pDrZyd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萬的網紅The World TODAY,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安樂死 是否要合法化?一直是爭議非常大的議題。不難想像大部分的人一聽到「死」就覺得可怕,也擔心安樂死被濫用。但也有人認為,安樂死可以確保病患早日結束痛苦,尊嚴離世。 我們從法國、紐西蘭等西方國家的安樂死案例來解析,讓大家想一想:安樂死真的是讓死亡變簡單嗎?宗教、法律、道德倫理跟人權等各方面該如何...
比利時安樂死案例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力推尊嚴善終法,實現善終自主權 ,盼本會期通過三讀】
今天 #尊嚴善終法通過一讀,謝謝本黨以及親民黨委員支持提案。未來三讀通過後,疾病無法治癒、痛苦難以忍受的病人,將可以 #在台灣自主結束生命,#維護自身最後的尊嚴!
#國外案例
自願積極安樂死及協助自殺皆合法之國家或地區包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哥倫比亞、加拿大、澳洲維多利亞省。協助自殺已合法之國家或地區包含:瑞士、奧地利、芬蘭、德國、美國(奧勒岡州、華盛頓州、蒙大拿州、佛蒙特州、新墨西哥州、加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緬因州)。當地的醫學會多為跟隨合法化的趨勢更改其立場,轉變成不反對或有條件支持自願積極安樂死及醫師協助自殺。
#國內相關數據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統計數據,2016年(民國105年)國人健康平均餘命為71.2歲,不健康的存活年數是8.8年;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18至2030年間老年人口增加216萬人。
#現行法規制度不完善
現行法規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及《病人自主權立法》,但這兩條法規僅允許「自願消極安樂死」,也就是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但尚不能符合部分重症病人的需要。
統計到 108 年 8 月底,只有 0.03% 的成年民眾預立同意安寧意願註記。又根據中央健康保險署 2017 年統計,病人死前一年接受安寧照護比率為 25.2% 。此外,《病人自主權立法》自 108 年 1 月實施後至 108 年 9 月止,亦僅有約七千人預立醫療決定意願。因此,「醫師協助自殺」及「自願積極安樂死」應有合法化之必要。
國內現行法律及制度對於保障病人選擇臨終方式之權利未臻完備,加上政府面對民間的支持聲浪亦皆以爭議過大而冷處理,而各界對於此議題亦尚未形成共識。所以我在參考其他國家之經驗後,決定 #帶頭跨出第一步,提出法案。
最後我想告訴大家,立法,只是安樂死合法化的第一步。真正的困難與挑戰是促成公共討論,希望今天的立法行動能讓社會大眾及各界專業人士對這個生命議題開啟對話,促成國內相關醫療專業組織對自願積極安樂死及協助自殺抱持中立之立場。
下週五我將召開記者會,號召社會各界意見領袖,共同為安樂死法案集氣,並期盼 #法案能夠儘速三讀, #讓尊嚴善終能夠成為選項。
#維護人性尊嚴
#擁有生命自主權
#本會期通過三讀
#讓善終成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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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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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安樂死案例 在 民醫晚安。朱為民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在晃晃也有提到安寧療護/協助自殺/安樂死的不同,這邊有更清楚的整理 :)
這幾天因為傅達仁前往瑞士接受幫助死亡(他稱為「安樂死」),媒體上出現了許多報導。剛好我在政大法學院從上學期到這學期,連續開了一學年的「臨終死亡的倫理與法律議題」,跟學生們閱讀整理了許多資料,發現很多報導(包括外電)都有些錯誤,先簡單整理部份如下︰
【錯誤一︰瑞士有安樂死法/幫助死亡法?】→正確的是︰瑞士並沒有安樂死法,也沒有幫助死亡的專法。瑞士有這麼多幫助自殺的案例,是因為刑法當中不處罰「非自私動機的幫助自殺」,因此無論是醫師還是一般民眾,幫助自殺都有可能無罪,所以有蓬勃的民間團體如 Dignitas (傅達仁參加的團體)熱心提供服務協助,毋需倚賴醫院醫師協助。
在瑞士,尋求幫助自殺服務的人不需要罹患絕症,但單純只是厭世而尋求自殺協助的話,民間團體會拒絕協助。而且,無論如何,法律上只有幫助「自殺」可能不罰,所以仍然必須當事人自行服用藥物或自行開啟注射裝置,不能要求他人替自己注射。
【錯誤二︰世界上目前只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加拿大、美國部份州的幫助死亡合法化?】→正確的是︰南美的哥倫比亞也已將醫師幫助死亡合法化,範圍甚至超過幫助自殺,還包括醫師親自替病人注射藥物。此外,澳大利亞的維多利亞州也於2017年通過幫助死亡法,將於2019年實施。
【錯誤三︰美國有六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的醫師幫助死亡合法化?】→正確的是︰七個州和華盛頓特區。最新通過立法的是夏威夷州(2018年4月),很多媒體報導都漏掉這個最新立法的州。其餘六個州是加州、奧瑞岡州、科羅拉多州、佛蒙特州、華盛頓州,以及透過司法判例合法化的蒙大拿州。(沒有新墨西哥州喔,我不知道為何某報引用我這篇臉書貼文時會自己多加新墨西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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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Flickr/Alberto Biscalchin
比利時安樂死案例 在 The World TODAY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安樂死 是否要合法化?一直是爭議非常大的議題。不難想像大部分的人一聽到「死」就覺得可怕,也擔心安樂死被濫用。但也有人認為,安樂死可以確保病患早日結束痛苦,尊嚴離世。
我們從法國、紐西蘭等西方國家的安樂死案例來解析,讓大家想一想:安樂死真的是讓死亡變簡單嗎?宗教、法律、道德倫理跟人權等各方面該如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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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安樂死案例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美軍「誤炸」敘利亞政府軍,停火協議堪憂;德國總理梅克爾所屬執政黨,在柏林邦議會選舉失利;比利時核准全球第一個未成年安樂死案例。
完整報導: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9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