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律系怎麼準備法律考科?
不管是什麼法律考科,無論是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公平交易法等,如果考生學習目的在於考上國家考試,最基礎的工作就是理解基本內涵,以及可以從實例或題目想到涉及的爭點與法條。然而,不少人以為準備法律考科,就是背誦相關學說,忽略最基本的法條。
我在非法律系(例如企管、會計、財政系)開設法律科目時,都會要求學生做法律個案報告,個案報告的架構是案例事實、涉及爭點、法律分析與結論,期望學生經由個案深刻思考法律問題。在做個案報告之前,我會給學生學習法律的建議如下:
第一,法條是基本。務必懂得如何解釋法條文字,以及這個法條可以適用於在什麼情況。第二,必須知道法院與主管機關怎麼說。畢竟有法律爭議,最終必須告上法院請法官裁判,當然必須知道法院的見解為何。而每個法律通常都有主管機關,也必須知道主管機關怎麼說。例如公司法的經濟部、證券交易法的金管會、公平交易法的公平交易委員會等。第三,爭議問題的學說見解。如果這個法條有重要爭議問題,除了法院與主管機關見解外,學者也會有看法,至少必須知道多數學者怎麼說。
以司法官與律師考試為例,考選部公布「108年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法律專業科目評分要點」。評分要點有「閱卷委員的話」,可以從中得出準備國家考試的重點與驗證上述學習法律的建議。
參照憲法與行政法閱卷委員的話,閱卷委員提到:「考質詢權,是本題的基本分,整體回答情形相對也比較好。但有些應考人的基本概念很不清楚,無法區別院會質詢和委員會質詢,誤將有關院會質詢的規定引為依據。」這段話我們可以知道,法律考科作答,最基本的就是必須清楚引用法條,例如這題考憲法質詢權,須寫出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
憲法與行政法閱卷委員也提到:「多數應考人對於相關解釋均不夠熟,能夠正確引用相關解釋的,並不多見。特別是有關調閱權的程序(經院會或委員會決議)、範圍(正本、影本之異同)等細膩的考點,多數應考人完全沒有相關的問題意識。」由此可知,法律的學習,還必須知道法院與主管機關怎麼說。以憲法與行政法來說,一定要掌握大法官會議解釋,才能贏過多數考生。
#國家考試這條路
#寫給這學期修商事法的的同學
民事訴訟程序須知 在 小丰子3c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幾天網友問多年前們號欠費,委外債權公司威脅要寄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請參考這篇。
【支付命令詐騙:你該怎麼辦?】
最近Line上流傳一個「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的消息(如果你沒看過,拿爸媽手機看一下),藉這個消息也提醒大家「認真看待法院通知」。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有個大學教授收到來路不明的「存證信函」說他欠錢;
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再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緊接著他就被迫將一部份的薪資匯給詐騙集團。
🎸詐騙手段是這樣的:
支付命令是一種法院命令。
簡單來說,A去法院說:「法官,B跟我借5萬元沒還,請叫他還錢」,法官就會發一個通知給B說:「B,有人說你欠錢,你要不要解釋一下?如果不解釋,我就當作是真的,你就必須付錢了喔!」
如果B不解釋,A就可以持相關文件去聲請「強制執行」,依照合法程序要求B還錢。
(如果你不懂什麼是強制執行,可以看這裡:https://law.medpartner.club/compulsory-enforcement/)
支付命令的設計,是一種簡化的法律流程,讓日常的債務糾紛可以不用跑完完整的法律程序,保護債權人可以迅速拿到錢,不會被欠債欠過年。
但不肖人士濫用這個合法程序,利用「可能有人不會去解釋」的僥倖心理,
濫行申請支付命令,這就變成一種詐騙手法。
🎸法院都不用把關嗎?
你可能會有疑惑:「法院難道不用把關嗎?怎麼放任詐騙集團申請假支付命令?」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的是,支付命令是一種「便民工具」。
舉例來說,A被欠50萬,依照一般訴訟流程,他要繳5400元的裁判費(還不算律師費);如果走支付命令程序,他只需要繳500元的聲請費,而支付命令的聲請程序簡單,不靠律師其實也能自己完成,兩相比較,前後可能就差了數千至數萬元的差額,對於民眾來說,其實省下很大一筆費用。
為了保障民眾能夠輕鬆地討債,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1、512條,只需要簡單證明債務存在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法官不需要開庭,就能准許。
你說:「那萬一有人亂聲請怎麼辦?像詐騙集團?」
聲請這麼簡單,相對地反駁也很簡單。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6條,如果債權人在亂講、亂聲請,債務人可以「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法院就不能准許。
注意,是「不附理由」喔!不用理由就能說「我不接受、我不付錢」,法院把關還這麼重要嗎?
🎸支付命令這麼爛,為什麼不修法?
支付命令詐騙其實不是什麼新手法,早在民國104年以前就是社會上的爭議。
有些人可能覺得支付命令是詐騙、為何不修法,但你要記得支付命令存在是用來處理債務糾紛的「便民工具」,如果說他被詐騙集團用就刪掉,反而是「因噎廢食」。
政府並沒有放任詐騙集團橫行,正是知道詐騙的情況還是存在,所以在104年的時候修了一次法,來保障被詐騙者的權利。如果你不慎被支付命令詐騙,可以提「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來對抗詐騙集團,保護自己的財產。
🎸我收到支付命令詐騙,該怎麼辦?
首先,先看看自己收到的是什麼東西。
對方可能先寄「存證信函」來,假如你認都不認得對方的名字或是欠錢的理由,這時候你不理他也沒差(當然,你也可以主動去確認,但我猜這時候他也只是在坑你匯錢,你不匯他還是會去弄一張支付命令)
當你收到「支付命令」的通知時,很簡單,提「異議」就好了。
司法院有異議狀的範本,下載下來,照著上面的資料填寫,寄到承辦的法院就可以了。如果你不放心,照著通知上的電話打去問問看,法院都會願意教你怎麼做。
(範本在這裡: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1.asp)
提異議之後,法院就會正視這個案件,叫債權人補資料、叫雙方來開庭,假如對方真的是詐騙集團,跑到法院上不就是證明自己詐騙?應該就會乖乖撤回案件。到這裡為止,你應該就可以安心了。
🎸支付命令有機會轉成合法執行流程,收到法院通知的時候請不要「置之不理」,最少打電話去確認一下「事情是不是真的」。
詐騙集團很壞,但法律也有給你保護自己的手段,如果置之不理,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後果也要自己承擔。
民事訴訟程序須知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支付命令詐騙:你該怎麼辦?】
最近Line上流傳一個「大學教授如何被詐騙得手」的消息(如果你沒看過,拿爸媽手機看一下),藉這個消息也提醒大家「認真看待法院通知」。
🎸事情大概是這樣的:
有個大學教授收到來路不明的「存證信函」說他欠錢;
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再不久,收到法院寄來的「執行命令」。
緊接著他就被迫將一部份的薪資匯給詐騙集團。
🎸詐騙手段是這樣的:
支付命令是一種法院命令。
簡單來說,A去法院說:「法官,B跟我借5萬元沒還,請叫他還錢」,法官就會發一個通知給B說:「B,有人說你欠錢,你要不要解釋一下?如果不解釋,我就當作是真的,你就必須付錢了喔!」
如果B不解釋,A就可以持相關文件去聲請「強制執行」,依照合法程序要求B還錢。
(如果你不懂什麼是強制執行,可以看這裡:https://law.medpartner.club/compulsory-enforcement/)
支付命令的設計,是一種簡化的法律流程,讓日常的債務糾紛可以不用跑完完整的法律程序,保護債權人可以迅速拿到錢,不會被欠債欠過年。
但不肖人士濫用這個合法程序,利用「可能有人不會去解釋」的僥倖心理,
濫行申請支付命令,這就變成一種詐騙手法。
🎸法院都不用把關嗎?
你可能會有疑惑:「法院難道不用把關嗎?怎麼放任詐騙集團申請假支付命令?」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的是,支付命令是一種「便民工具」。
舉例來說,A被欠50萬,依照一般訴訟流程,他要繳5400元的裁判費(還不算律師費);如果走支付命令程序,他只需要繳500元的聲請費,而支付命令的聲請程序簡單,不靠律師其實也能自己完成,兩相比較,前後可能就差了數千至數萬元的差額,對於民眾來說,其實省下很大一筆費用。
為了保障民眾能夠輕鬆地討債,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1、512條,只需要簡單證明債務存在就可以聲請支付命令,法官不需要開庭,就能准許。
你說:「那萬一有人亂聲請怎麼辦?像詐騙集團?」
聲請這麼簡單,相對地反駁也很簡單。依照民事訴訟法第516條,如果債權人在亂講、亂聲請,債務人可以「不附理由」提出「異議」,法院就不能准許。
注意,是「不附理由」喔!不用理由就能說「我不接受、我不付錢」,法院把關還這麼重要嗎?
🎸支付命令這麼爛,為什麼不修法?
支付命令詐騙其實不是什麼新手法,早在民國104年以前就是社會上的爭議。
有些人可能覺得支付命令是詐騙、為何不修法,但你要記得支付命令存在是用來處理債務糾紛的「便民工具」,如果說他被詐騙集團用就刪掉,反而是「因噎廢食」。
政府並沒有放任詐騙集團橫行,正是知道詐騙的情況還是存在,所以在104年的時候修了一次法,來保障被詐騙者的權利。如果你不慎被支付命令詐騙,可以提「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來對抗詐騙集團,保護自己的財產。
🎸我收到支付命令詐騙,該怎麼辦?
首先,先看看自己收到的是什麼東西。
對方可能先寄「存證信函」來,假如你認都不認得對方的名字或是欠錢的理由,這時候你不理他也沒差(當然,你也可以主動去確認,但我猜這時候他也只是在坑你匯錢,你不匯他還是會去弄一張支付命令)
當你收到「支付命令」的通知時,很簡單,提「異議」就好了。
司法院有異議狀的範本,下載下來,照著上面的資料填寫,寄到承辦的法院就可以了。如果你不放心,照著通知上的電話打去問問看,法院都會願意教你怎麼做。
(範本在這裡: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1.asp)
提異議之後,法院就會正視這個案件,叫債權人補資料、叫雙方來開庭,假如對方真的是詐騙集團,跑到法院上不就是證明自己詐騙?應該就會乖乖撤回案件。到這裡為止,你應該就可以安心了。
🎸支付命令有機會轉成合法執行流程,收到法院通知的時候請不要「置之不理」,最少打電話去確認一下「事情是不是真的」。
詐騙集團很壞,但法律也有給你保護自己的手段,如果置之不理,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後果也要自己承擔。
民事訴訟程序須知 在 posted a video to playlist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法院 程序 審查事項 ◾ 程序 方面應注意事項 ◾當事人欄應注意事項 ◾訴之聲明應注意事項 ... 民事訴訟 法(第四冊) │ 李淑明 http://qr.angle.tw/mc1 ... <看更多>
民事訴訟程序須知 在 證人到署應訊流程及刑事訴訟程序上權利保障」宣導影片國語版 的推薦與評價
被告進入法庭後訊問流程及相關權利、證人到庭應注意事項」宣導影片國語版.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