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可以買賣嗎?買方如何請求遷讓房屋?】
未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可以出售他人嗎?出售房屋後,占有人又不搬遷,買受人可以如何主張權利呢?...⬇️⬇️⬇️
📍 不動產包括土地及定著物,如依法律行為而取得所有權,須經登記才會生效。但自己建築之房屋,例如5、60年前的老舊磚造房屋或違章建築,因並非依法律行為取得,無從辦理保存登記❎,也就是謄本上查不到有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建物,所以,所有權人仍為原始建築之人✅
📍 因房屋並無所有權登記,嗣後因移轉而取得建物的權利,並非『不動產所有權』❎,而是取得『事實上之處分權』✅。所以,違章建築之讓與,雖因不能為移轉登記而不能為不動產所有權之讓與,但買賣雙方間如無特別相反之約定,應認為賣方已將該違章建築之『事實上之處分權』讓與買方✅。所以,買方對於違章建築或老舊未辦登記之建物,當然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 但賣方如果拒絕遷讓房屋或將房屋出租,房客拒絕遷讓房屋呢?經常見到買方會以房屋『所有權人』依民法第767條主張占有人要遷讓房屋🆖,因為,買方是取得房屋的『事實上之處分權』,而非『不動產所有權』🆙,所以如果依上開法令主張,必然會敗訴的判決。
㊙️而因未為所有權登記之建物之占有利益,應歸屬於享有事實上處分權之人(也就是買方),第三人未經買方同意占有該建物,即受有占有之利益,致買方事實上處分權人受有損害,且無其他法律上原因,買方即得依不當得利的規定,就是民法第179條,請求返還占有,遷讓房屋❗️
#違章建築 #遷讓房屋 #拆屋還地
#無權占有 #未辦保存登記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民法66定著物 在 敏鎬的黑特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咖……咖……」行李箱的輪子在四維道上滾著,我背著包包,背著一身疲憊和失望走向北車。
「學姊,畢業快樂喔!」看著學妹的如花笑靨,卻吐出這慘忍的事實,像是斑斕的鳳蝶吐出蛇信一般詭異。
學妹送完禮物後便轉身而去,那輕盈、天真的身影消失我模糊的視線中。
搖了搖頭,我苦笑,想當初,我也有曾有過夢。
雙主修、出國交換,甚至有一段浪漫的巧遇。
但這一切,如今思來,卻是如此殘酷而可笑。
因為課被精實,輔系課通通衝堂只好放棄。
想來個出國交換,卻一直被國合處雷,最後深耕台灣。
而我站在鏡前,只能和自己的悲傷巧遇。
所幸,上天並未遺棄我,在算完學分後,我發現少了一門核通,而我便是加簽單上最後一個名字。
雖然難過,但還是要回家,我便拿著加簽單,搭上最後一班自強號。
在上車時,有個男子引起我的注意。
他拖著拉拉熊行李箱,在最後一刻登上車。
他的眼神,有點高傲,卻又混著少許溫柔,只那輕輕一瞥,便讓我終身難以忘懷。
我揉了揉眼,他便如鬼魅一般,和我的遺憾一同消逝。
鈴響了,車開了,最後的宴會開始了。
一開車,我便發現窗外的站務人員失蹤了。
我緊張的搓著手,呼吸著車內凝結的空氣。
就在開過板橋站,背後開始傳來陣陣怪聲。
隨著車速加快,怪聲越來越大,而我的好奇心也更加旺盛,在過了新竹站後,我決定一探究竟。
我輕輕推開車門,只聽見徐徐的喘息跟呻吟,我四處張望,一對男女在地上顫抖。
我趕忙摀住臉,但片刻後,我才發現,
他們並不是“交媾“。
而是在“攝食“。
那男子以詭異的角度扭動身體,正不斷囓咬那女子 頸部,像我在動物星球看鬣狗啃食死去的牛羚一般。
而那男子有點眼熟,我仔細一瞧,竟然是我延畢大五的學長!
「I have a pen, I have an apple……」
一聲驚呼,我的手機響了。
說時遲那時快,學長曲著身體,滿嘴血污,向我狂奔而來。
我轉過身,卻被自己絆倒,摔倒在廁所前。
學長瘋狂的向我奔來,一張嘴張大了準備咬下。
突然,一隻手從廁所伸出,將我拉了進去。
我拭去淚水,是那個和我擦身而過的男子。
「那……那是甚麼?」我哭著說。
「是活屍、整車的活屍。」他靜靜說。
「怎麼辦!!!!!」無視他的講解,我開始歇斯底里。
他不發一語,從衛生紙筒內拿出一卷紙。
我定睛一看,是小六法。
他拿起法典,便推開了車門。
戰鬥開始了。
活屍如潮水一樣湧入,而他只是用法典甩開殭屍,再撕下幾頁塞進殭屍嘴裡,只見那群活屍像被淨化一般,掙扎兩下便躺在地上。
「快走,我只能拖幾秒鐘。」
我們不斷喊叫,只見活屍掙扎兩下便隨即起身,他帶著我逃向車頭,而背後是數百個渴望鮮血的難民。
到了最後一節車廂,我鎖上車門。
「都已經鎖住門,他們還會撞門,怎麼辦?」我哭喊。
「妳身上還有甚麼?」
我搖搖頭,只見一張紙落下,是我的加簽單。
「碰!碰!」門後傳來更大的聲響。
「學分,他們要的是學分。」他冷靜的說。
我霎那間明白,為甚麼學長在這,又為甚麼只有我倖存。
他敲破窗戶,把加簽單丟出去,只見活屍一個個向外跳出,只為了追求生前無法得到的事物。
危機解除,我鬆了一口氣,隨即跪倒在地。
「謝謝你。」我涕淚直流。
「我叫……」
車長室的門緩緩打開,一個人影搖搖晃晃走出。
「黨校……精實……海砂屋……」那張嘴漸漸說出幾個詞。
「行一校長……」我驚訝道,看著校長蒼白的臉龐。
「他被咬到了。」他開口。
「為學校服務務務務!!!!」突然之間,校長搖動身軀,直向我們撲來,他一個箭步,便和校長扭打一團,打了一陣後,校長便摔出車外。
「啊!」他癱軟在地,只見肩膀緩緩滲血。
「你……」我趕緊扶著他。
「我叫敏鎬……」他微笑著,把剛剛的話說完。
我流下淚來,只見地上落著碎裂的小六法。
「民法第66條,稱不動產者,謂土地及其定著物。
不動產之出產物,尚未分離者,為該不動產之部分。」
我低聲默念。
「妳的身影,早已牢牢定在我這塊生命的沃土上。」
他喘著氣,克制自己突變的衝動。
「那甚麼是不動產之出產物呢?」我早已泣不成聲。
「只有不與妳分離,幸福,才會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他貼上我的雙唇,而我放棄掙扎,
一股疼痛順著淚水從唇上傳來。
「嗶……………」
火車剛好到站,鳴起了天亮的笛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