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瑜第一會期問政報告
(一)提案力推18歲公民權
1.現今網路科技發達,資訊大量流通,青年獲取不同知識、技能之管道以及公共事務的參與機會多元。各國在1960年代起陸續將投票年齡降低至18歲;國際第一波下修成年年齡的潮流,也在1970年前後開始。
2.嘉瑜在本會期除了在質詢時倡議外,更提案下修民法成年年齡以及選舉、被選舉年齡,希望可以讓青年權責相符、促進青年自立。目前五個法案皆已完成一讀程序。
(二)督促各部會落實司法改革
1.呼籲改善司法選才制度,考選部承諾全面改革:
●考選部107年無預警增加之400分門檻,造成去年錄取率下跌至6.7%,與各國的高錄取率與考試目的相去甚遠。嘉瑜在質詢時,不斷強調律師考試應該是一個資格考,律師素質需長期養成。
●考選部承諾律師考試今年錄取率若低於8%,會進行全面改革,並不排除廢除400分門檻。
2.建議司法院建立臉書粉絲專頁,增加社會對話管道:
●目前司法信任度之提升不如預期,仍有6成左右民眾不信任法官。嘉瑜在3月12日質詢司法院時,建議司法院建立臉書粉絲專頁,利用小編引起話題,並推廣系列影片。
●司法院會後表示將積極研擬與網紅、youtuber合作之計畫,事後並於4月17日成立臉書粉絲專頁。
3.籲請法務部、司法院正視司法人員欠缺性別意識之問題
●部分法官、檢察官存在性侵迷思,在辦案及審判過程中檢討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亦有法官對女助理性騷擾,被監察委員認定有8項違失,並遭職務法庭免職。此外,更有資深法官擔任導師期間,嗆懷孕女學員「會請產假,不要分發到新竹地院」。
●嘉瑜在質詢時不斷籲請法務部及司法院正視司法人員欠缺性別意識之問題,並將性別意識教育納入司法官學院課程。
4.關心司法人員過勞問題
●司法人員之工作負荷逐年增加,即使每年終結件數不斷上升,但由於新收件數成長速度更快,未結件數仍年年高攀。除了產生司法官過勞之問題外,也勢必影響到判決以及辦案之品質。
●嘉瑜質詢時呼籲相關部會全面檢視現行制度問題,減輕司法人員負擔,留住優秀人才。
(三) 提案替醫事人員爭取權益
1.嘉瑜除了聲明政府因疫情限制醫事人員出國,須有法源依據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外,在3月4日質詢時即要求衛福部儘速提出限制醫事人員出國的準則及補償方案。衛福部於3月24日,提出「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配合防疫取消出國之損失補助作業須知」因應。
2.以臨時提案呼籲醫事人員津貼不應納入薪資所得課稅,也獲採納。依109年4月21日所增訂之特別條例第9條之1,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四) 提案降低汽機車進口關稅、貨物稅
1.近年來,國產車不論國內市占率、外銷數量還是技術研發,都比進口車品牌遜色許多,但台灣過高的關稅、貨物稅率,讓民眾在購買進口車時,需要負擔更重的稅賦。
2.嘉瑜多次質詢要求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正視此議題,並於財委會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調降不合時宜、無助產業轉型及競爭的汽機車進口關稅、貨物稅。
3.提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將汽車貨物稅分別調降至10%(汽缸排氣量在2000立方公分以下)、15%(汽缸排氣量在2001立方公分以上),並調整機車貨物稅為5%,以減輕民眾負擔。
(五) 提案修改汽燃費名稱、隨油徵收
1.現行汽燃費係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其徵收與使用具有專款專用知性質,應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以符徵收名目。
2.汽燃費現採「隨車徵收」方式,忽略每輛車每年實際使用燃料之多寡,產生汽燃費多徵或少徵之不公平情形,無法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亦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3.提出「公路法地二十七條修正草案」,將汽燃費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並將徵收方式改為「隨油徵收」,於汽車添加燃料時依添加量按公告費率徵收。
4.可節省政府每年徵收及追繳汽燃費之業務費用約10億元,並有鼓勵國人節約用油、提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意願之效果。
(六) 確保國家安全,緊盯資安議題
1.除網路攻擊,中資近年假借外資投資承作我國機敏資安系統承包廠商事件頻傳,嘉瑜多次質詢,要求金管會、經濟部投審會、國防部、國安局等各部會緊盯中資動向,以防範我國戶政、役政、軍情等重大資安系統遭中資滲透,對我國國家安全形成重大威脅。
2.要求中央盡速公布資安危害疑慮產品清單,建立一致性規範,以免各機關及地方政府不慎採購有資安疑慮之產品。
3.目前政府雖擁有跨部會的資安聯防體系,卻沒有足夠的資安人才,公部門中的資安人員佔比從未超過2%,導致各機關缺乏專責且具專業職能的資安人員,嘉瑜要求國安會做為我國整體資安政策的籌畫者,應亟思改變現況,例如成立專責之資安單位處理各部會資安預算及資安人才培訓,盡速提升各部會資安人才佔比,方能落實資安防護工作。
(七) 呼籲金管會落實金融監理、財政部完善公股行庫管理
1.要求金管會盡速完成元大原油正2調查報告,並通盤檢討決策過程
●針對元大S&P原油正2 ETF之相關爭議,要求金管會從速徹查是否有投資人因聽信營業員建議造成權益受損,以及3月19日當天是否有人因知悉內部消息獲取不法利益,構成證券詐欺,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另嘉瑜呼籲金管會清楚說明決策基礎,包括3月19日決議放寬門檻的時機,以及後續連續出手搶救避免下市危機之作法。
2.針對華南永昌鉅額虧損案,督促相關部會完成調查,並進行人事懲處
●要求財政部、公股華南金控及華南永昌在兩周內,針對整體管理問題、風控疏失以及稽核制度,進行通盤性檢討與懲處。
●督促金管會從速完成並公告風控疏失查核報告,杜絕類似情事再度發生。金管會於4月30日完成查核,對華南永昌證開罰144萬元,並命令總經理與金融商品部主管、業務人員停職一年,風險管理部主管也遭停職兩個月。
3.籲請金管會正視壽險業面臨之問題,為接軌IFRS 17做足準備
●我國壽險業海外投資比率連年攀升,且遠高於各國。目前疫情重擊全球資本市場下,今年第一季已有4家壽險公司淨值比低於3%以下。嘉瑜質詢要求金管會完整評估我國壽險業面臨之匯率風險,以及吸收風險之能力。
●台灣預計2026年接軌的IFRS 17,壽險公司需為過去賣的高利率保單提足準備金,面臨龐大增資壓力,另一波壽險業的倒閉潮可能隨之而來,嘉瑜呼籲金管會應預先準備。
(八) 道路平權,取消車種分流政策
1.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使得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但各路口規範不一、交通號誌也未做統一,常有機車騎士因不熟路況來不及反應,就因此違規甚至發生交通事故,目前陸續有地方政府取消機車禁行內側車道,為免一國多制造成民眾無所適從,嘉瑜要求交通部應作出統一性的政策規劃。
2.機車兩段式左轉規定所產生的機車待轉區,設置在車道上、斑馬線旁,路幅若狹窄或是車潮壅擠,待轉區幾乎都淪為「待撞區」,且也會壓縮到行人路權,對於機車騎士與行人的安全都造成威脅。
3.現行車種分流的道路政策,產生了機車禁行內側車道及機車兩段式左轉兩大不友善的規定,但實際上並無法達到車種分流,卻對機車族用路權益造成迫害,嘉瑜要求交通部道路政策應改採「車速分流、車向分道」,方符合用路人駕駛直覺與國際主流。
(九)要求全面停用爭議區間測速系統並撤銷罰單
1.台61線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系統出現對時誤差、精確度不足,導致民眾枉遭開罰,嘉瑜三度質詢交通部並提出提案,要求全面停用現行之區間測速系統。
2.現行取締超速之執法儀器除區間測速系統外,均為度量衡法所規範之法定速度計,並經國家標準檢驗,嘉瑜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2條,明定舉發駕駛人違規超速所採用之科學儀器,應屬經國家標準檢驗之法定度量衡器,以確保執法工具之準確性。
3. 民國97、98年都曾因執法器材未經檢定導致開出爭議罰單,而全面撤銷罰單之紀錄,區間測速系統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且也出現系統瑕疵導致開出烏龍罰單,在無法判斷哪些罰單是誤開的前提之下,嘉瑜三度於質詢時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維護國人權益。
(十) 持續關注內湖、南港相關議題
1.督促交通部積極推動捷運東環段、民汐線
●積極跟進捷運東環段、民生汐止線辦理情形,呼籲交通部積極推動此兩段捷運路線,才能盡早解決南港、內湖、汐止三區交通壅塞的現況。
2.籲請文化部推廣南港茶文化,將地方產業結合觀光
●台灣包種茶發源自南港,南港茶文化已有200餘年的歷史,現在南港舊庄仍有茶業製造廠,以及許多茶農在地經營。嘉瑜在質詢時籲請文化部推廣南港茶文化,將地方產業結合觀光。
●文化部目前已將包種茶納入文化路逕的範圍,未來會與農委會跨部會合作,共同推出茶文化推廣的中程計畫。
3.追蹤中油內湖漏油事件之檢討與補救
●呼籲中油應記取12年來34次漏油事件之教訓,全面檢視相關問題,盡速完成3D圖資建置。
●針對今年2月之內湖新明路漏油事件,嘉瑜要求中油重新審視檢測技術以及檢測頻率,並檢討發現漏油點、清除殘留漏油的方法與效率。此外,由於油管破裂為外力造成,中油也應積極究責,給附近補償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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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總質詢|一起建立友善、公共資源布建的城市】
度過了一個民主的週末,週日晚上來分享我的第三次總質詢,主題是希望建議友善且公共資源完整布建的城市,也跟市長討論如何以生態觀點進行完整評估,打造生態多元又豐富的城市! (這張照片正在和市長討論四維荷花池的生態調查🤓)
#現在來跟大家說本辦總質詢準備了93頁ppt
#最後我只講了63頁的扼腕故事😨
#以下簡短報告但大概快六千字 #看不完可以鎖定我6月11日晚間直播party
🖥第三次定期會市議員陳薇仲市長施政總質詢影片🖥
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603Q_1100.mp4
這次總質詢確定勞工處的規劃、市府臨時人員薪資提升的規劃,以及和各局處提醒公共托育家園的空間需求外,也明確得到市長針對大武崙公園二期會辦理參與式工作坊的答覆。
我也特別和市政府分享「市議員陳薇仲辦公室」舉辦參與式預算的經驗,並討論了市民對社區空間的想像,以及如何搭配工程前期的評估,讓工程不要浪費公帑,並確保社區朋友的參與和兼顧生態?我也舉了許多沒有評估的基隆市砍樹工程和瘋狂裝路燈為例,提到法規缺乏以及相關的把關機制與流程缺漏,並更進一步,希望市府統整所有生態與參與、資訊透明的議題,成了一個生態總顧問或平台來設計不同規模工程前期的評估與檢核。(以及我本來要討論本市能源政策與台電要填海造陸,但完全沒時間~~QQ)
除了我講不完,我知道你也看不完以下我的這篇「摘要」😝。沒關係,為了讓本人總質詢不遺憾,我的 #總質詢聊天Party兼罵台電填海造陸的直播 將在6月11日(四)晚間19:30❤感動上映。敬請期待~😎
🛠前次總質詢追蹤:#勞工處+#臨時人員薪資
在總質詢一開始,我和市長討論到前兩次總質詢時市長有說過「我們會來努力」的議題──基隆設置勞工處與府內臨時人員薪資提升的議題。
基隆有約18萬勞動人口,但相比於人口層級相當的新竹市,基隆市並沒有在專責單位來處理勞工事務。(目前是基隆社會處底下的勞工關係科和勞工行政科兩個科)我在第一次定期會提到,希望可以檢視勞政預算與人力,真正地落實勞基法的執行與勞檢,甚至再往前推進,以規劃更完整的勞工教育、協助市民建立勞工意識,讓基隆勞工能有更多的協助與支持。
因動保所寵銀臨時人員負擔過重、薪資過低,且面臨招不到人的窘境,因此我在第二次定期會來和市長討論臨時人員薪資提升是否可行,當時市長整體市府臨時人員的薪資要一起檢討、提升,需要審慎來評估,但方向上是支持且會持續處理。我也期許市府的整體勞動條件能夠提升,帶動私部門的勞動權益注重。
針對勞工處設立,市長直接回覆說「因為地方制度法的限制,要多設一個處就要少一個處,目前沒有辦法。」而針對臨時人員薪資,市長回覆說「基隆市政府一直都很注重這塊,另外也要看各個局處用人的需求才增加,未來下個會期也會視情況來規劃薪資提升。」臨時人員的薪資提升上我也會繼續監督,而針對市長對勞工處的回覆我是有點失望,我當然知道勞工處不是一蹴可及,但是基隆18萬勞動人口真的不需要一個專責處室嗎?或規劃更完整的勞動經費、政策,一起來勞工努力嗎?勞工專責局處是對全體市民勞動權益提升的重視,我也會請市長還是要努力規劃經費和配套、並有明確的期程,並持續監督。
👶#公共托育家園-跨局處合作解決難題
我認為完整公共化托育設施的佈建,能讓父母能安心生育,也才有機會來解決少子化的問題。從市府的施政報告、申請前瞻計畫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市府是希望來推動佈建公共托育家園的,從有中正、暖暖、信義、仁愛、七堵都曾經是預計設置的點,但目前只有已經在營運的中正,及親子館完成後會進行的信義外,社會處在業務報告回應我的提問時,表示沒有新增其他公托家園的計畫。
經先前跟社會處討論的結果,我們發現目前公托家園最大的困難就是「合適的空間難尋」,包含閒置公有房舍無合法建照及使照、教育處調查顯示各校無閒置空間數等。因為了解到這個難題,我們辦公室也和王婉諭委員辦公室合作,委員請中央單位盤點可能可以使用的閒置空間,也有盤點到空間條件合適的地點,但因臨近加油站而不適合設置。因此,我認為如何提高學校空間合作的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我舉「台北市公立各級學校推動公共化幼兒園暨公辦民營托嬰機構獎勵及配套計畫」為例,台北市針對願意配合的學校提供了許多補助及優惠,希望市府能參考。
另外,我請民政處、財政處及各局處和社會處合作,盤點符合法規的閒置空間,也特別請教育處和社會處研議提高學校合作意願的方案、盤點目前合作不利的原因,以及非營幼和公托家園一起爭取空間的可能性。我認為,再多的津貼、現金補貼都比不上完整的公共托育設施佈建,希望各局處一起合作解決少子化難題!
針對公托家園的空間難題,市長回應,他上任後即親自召集盤點市政府閒置空間,目前包括一校一公立幼兒園在執行,也跟中央爭取相關預算,但0-2歲托嬰部分,有兩個問題,一是這屬於社會處社會福利的業務,托嬰空間和幼兒園空間的需求有點不一樣、預算來源也不一樣,市政府也一直在努力,第二個問題是中央的經費在之前是有所鼓勵,但之後就沒有了必須要由市政府全部來負擔。市府會繼續努力。
🌳#大武崙森運公園第二期工程,如何長出「參與」基因?
關於很多朋友關心的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第一期工程已經開始,第二期工程費用為3,100萬,預計2020年進行規劃設計、2021年開工,工程包含親子戲水區、共融式公園、極限運動場和步道等等設施(詳細內容請參考教育處網站大武崙工程專區),很多市民有各種遊戲和運動需求,我請教市長關於第二期工程的設計規劃,民眾參與機制會發生在哪個階段?是否會召開地方說明會?使用者意見(線上問卷或以其他形式)要如何反映在設計上?
市長回應,目前都發處公園科的中正公園案正顯示了參與機制越早越好,大武崙二期工程接下來要開始進行細部設計,他會請教育處參考都發處進行的模式,檢討經費及如何把前期參與機制和活動設定在規劃中,參與機制會發生在設計圖出來之前,而地方說明會則毋庸置疑一定會召開,若有前面這兩個機制,使用者的意見在前期參與機制納入後,在地方說明進行確認,一定會反映在設計上面。不過市長也表示教育處之前沒有相關的經驗,請都發處發展出一個pattern讓其他局處可以學習。我們很開心能夠聽到市長的承諾,公園使用者和年輕朋友一定會非常期待,也請市長協助都發處將相關經驗分享給較教育處。
💪參與的練習──#里民會堂問卷調查
一個能夠促進民主與參與,必須掌握市政資訊公開、課責機制,與廣納「參與」,這是開放政府重要準則。面對資訊公開,市長和各局處首長總是說「需要練習」,談到「參與」都會說「參與很難」。
我在總質詢中分享了我的辦公室規劃、執行「百萬預算・我們決定」的流程(市議員陳薇仲建議款額度執行參與式預算),研究了各地的案子,設定流程讓民眾有好的討論規則「找出問題」和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而公部門可以就適法性、公共性、預算可行性專業來評估提案是否能執行,再由全區居民一起參與(兼顧代表性),選出大家最有感覺、最期待優先執行的案子。最後有1217人參與。
沒錯,參與是「需要練習」,但不能總是囿於陳規而沒有開啟第一步。我以參與式預算中由安樂區居民提案、受到許多朋友支持的「 #里民會堂你敢去嗎?」來開啟討論,里民會堂是屬於大家的公共空間。但在資訊透明上,這些使用了公費經營和在此辦理的開放時間和活動很多並沒有公開在區公所網站上,想要借用或找尋適合自己的活動也沒有辦法查到相關資訊。更重要的是,很多族群不使用里民會堂,並不是真的不想用,除了沒有相關資訊,也很可能是硬體、活動不夠多元,讓這個公共空間失去原本讓社區所有公民使用的機會。
因此,我特別和處長討論到里民活動中心的空間活化——也是民政處自己的業務目標。這件事情不是只像處長在業務報告回答我的一樣,說找里長或管委會來討論,當然里長不會違背民意,但觸及的樣本和統計、分析方法是什麼?真的有效度和信度嗎?因此我特別再提一次,必須要搭配「嚴謹問卷設計方法和分析」,透過空間使用調查,讓全基隆的民眾都可以有一個介面來表達自己對公共空間的想法,來「練習參與」,並且也讓民政部門全面了解到不同使用族群的需求和提出有效改善規劃。我也舉出幾個里民會堂空間使用調查的例子,再次強調全面性有效的問卷和分析統計方法是改善的基礎,這部分的經費和規劃,有辦法嗎?雖然處長一直說這需要專業和經費,但也在最後承諾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工程前完整的評估——#零星工程雖小卻不可馬虎
接著,我也繼續分享我們參與式預算案的前三名——四維荷花池再現螢火蟲、自己的公園自己蓋(安樂公園與四維公園),以及基隆第一座參與式設計公園十全亭公園,這些案子全部都來自安樂區居民提案且受到安樂區朋友支持。在執行上,除了工程改善,居民們希望有完整的生態調查以及規劃設計並納入參與式設計。但零星工程這筆預算的限制是一定得「有工程」,且執行前的規劃設計佔比非常少(大約5%)。
因此,雖然零星工程(議員建議款)的設計是小型的鄰里改善,但仍以「工程」為主,這筆預算可能會造成「工程」導向的設計。但其實社區的改善、生態復育與公園的改善,可能需要導入更多生態觀點、納入居民參與式設計等參與的過程,甚至需要有完整的調查與評估後,才能開始執行工程。
因此,我也特別詢問到,民眾期待「完整的評估、參與」,再執行工程,以零星「工程」為主要目的的預算並無法涵蓋這些調查與執行層面,主管單位民政處是否有相關的業務費、勞務採購費?能來協助完整生態調查或鄰里公園參與式設計?處長回答,這個部分應該要在各局處編列經費,民政處並沒有相關經費和專業,可能需要其他局處協助。
因此我再詢問市長,雖然零星工程通常較小,但其實工程會大幅影響各地市民的日常生活,有可能納入「完整評估的機制」,並來把生態觀點、評估與參與式設計融入零星工程中嗎?或是有由市長來發動、跨局處的協作機制?市長回覆說,「可以不用零星工程,也許能以市議員建議的形式,由市府各單位來協作。」市長也特別展現了對「四維里荷花池生態復育再現螢火蟲」的興趣,也認為很有可能來執行參與。
很開心市長有正面的回覆,也期待市府可以重視參與式預算這個由民眾提案、民眾決定的過程,我和辦公室也會積極來討論各單位協作。
🌳工程豐收年──#以樹木保護為例看工程前評估之重要
在零星工程前的評估中,市長的承諾算是「規劃完整」的第一小步。我接著繼續詢問的事情,是不管鄰里的廣場工程、修樹工程,甚至是目前山海城串連的豎梯工程,經常可以看到暴力把樹木斷頭、砍斷,或是進行廣場或人行道時留下過小樹穴的錯誤工程——過小的樹穴、錯誤的修樹方法會造成樹根系發育不全、爛根、生病,並容易因為風災而造成樹倒,砍樹不僅浪費公帑,錯誤修樹更容易造成公共安全疑慮。
但基隆市除了54顆受保護樹木有較完整的保護規則,以及未來有「受保護樹木的委員會」外,基隆一般的行道樹、居家附近或河川旁的樹木並沒有被重視,修不論是植樹還是修剪樹木的法規,最新的版本都是十年前,而主責單位由各個可能會進行工程的局處擔任(也沒有更新、並不全面),修樹查核的局處是產發處的農漁管理科,但由於人力不足,以被動方式受理工程單位申請,再進行抽查。
除了沒有主動查核機制、實務上有些工程單位會沒有申請造成很多錯誤,法規並沒有完整修剪樹規範或規定有認證的園藝專業者來進行評估與修剪、移植,很多工程單位或承包廠商沒有相關的技術與專業,也容易導致暴力砍樹工程。如先前大家關心的西定河砍樹造成雛鳥落巢的狀況,就是發包的工務處沒有注意到此問題,承包商沒有相關素養,直接無視雛鳥砍樹,造成雛鳥落巢掉入水中,只好由熱心民眾協助送往動保所,反而增加府內同事的工作量。
因此,我也舉了宜蘭的例子,在修樹法規上要要有更完整的複查與檢查的SOP,另外也以高雄與台北的修剪樹木規範為例,有比基隆更完整的修剪規則以及爭議地段如何修剪以維持都市生活與樹木生長平衡(如河邊),更特別提到應該要有跨局處的統整平台更主動的分享專業,以及如林務局與許多縣市正在推動的園藝專業認證等。透過嚴格把關法規、提供完整規範、跨局處合作與嚴謹的申請複查流程,分享專業,也保護城市的樹木、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生態觀點如何引導工程?——前瞻水環境改善工程與鳥類生存
討論完修樹規則後,我也提到,以基隆市前瞻計畫補助的水環境計畫來說,整個工程的生態檢核(除生態外還包含資訊公開與參與)算是相當認真。以基隆之眼的沉沙池工程(由基隆市中心走國道一號南下的轉彎處、西定河旁)來說,移植樹木的計畫做得相當完整。
但是,該工程的生態檢核是有提到鷺鷥科鳥類「另此數株榕樹冠層中可見數種鷺科鳥類在此群聚之情形,包含夜鷺、黃頭鷺、小白鷺等物種...故此區之數株大胸徑榕樹可為陸域生態保全對象,以減輕人為開發對於本區陸域動植物之影響。」我知道沉沙池工程難以避免干擾、也會需要樹木移植,但在業務報告中有提問主責的環保局如何回應生態檢核中的「補償」——也就是在水環境工程稍微改善水質後,是否有「可能」再次成為一個鷺鷥科鳥類能夠棲息的地方?
但環保局的業務報告回應是「有電話問過基隆鳥會前理事長,該區鳥類三年會換一次棲地,本來就會離開。」但其實根本沒有研究顯示該區鳥類三年會換一次棲地。我除了再次質疑這個回應,也特別問到,如西定河周遭住家、田寮河的人行道等人鳥衝突,有觀察到是因為基隆之眼這邊的榕樹棲地不見,導致鳥類繁殖地無處可去,才會造成這些衝突。
為此我也特別質疑未來沉沙池工程完工後,所要進行的景觀改善居然是種植「山櫻花、楓香」,這些樹木根本不符合該工程生態檢核所提到的「補償」、無法讓鷺鷥科鳥類有可能棲息,這樣勢必會造成更多人鳥衝突。這個景觀規劃,有可能用更適合鳥類棲息的樹種、為城市動物提供不同的棲地嗎?環保局長回應說,未來會注意景觀工程,並使用較友善鳥類棲息的樹種。
💥#光污染入侵我們的生活
接著,我也特別質疑在沉沙池工程後的景觀改善後,會在現地裝設高低不一的景觀燈,除了影響樹木生理外,也完全不符合生態檢核所說的、提供可能的棲地「補償」鳥類,而且也會造成能源浪費。環保局長也回應說,會檢討景觀規劃的燈具配置,希望創造一個好的公共空間。
因為這個案子,我也特別提到工程中很少注意到的「光害」問題,科學研究已經證實都市與邊陲來自廣告看板、LED及路燈之光污染對於生態和動物生理機制之傷害,而夜間過多的光污染也會造成人類身心健康之問題如內分泌失調、失眠以及壓力、焦慮等,此外,過多不必要的光源使用亦可能造成能源浪費與經費耗損。
今年三月,環保署已經發布《光污染管理指引》,我也希望除了環保局可以參考、開始來用公聽會等各種形式與專家學者討論光污染的問題與防治,也應該與各單位盤點各地燈源設置的必要性、特殊區域範圍是否可以縮減與時間是否可以調整,並找出不同的替代工具,建立我們的燈具設置工程前的「評估機制」?
因為時間不夠的關係,來不及請市長與局處回應。不過,這次定期會我已經針對光污染防治提案,會繼續來監督和促進跨局處合作。
☘#總結——#生態總顧問?生態大平台?
由於我談到許多工程前的評估——除了最基礎的民眾資訊公開,更多如生態檢核、生態評估、規劃與納入參與、甚至樹木修剪、城市動物棲地以及光污染防治等議題,這些需要有相關的專業來整合並制定「法規」,此外,更需要有專責的機構或委員會或平台來設計不同規模工程的檢核機制,並有人力來執行評估與稽查,才能讓工程不只是「干擾」環境的零和遊戲,而是可以有更多「#生態觀點」在工程發生之前做「 #完整的評估」,並將「#民眾意見完整納入」。這樣我們才能有所依循,真的來建立一個生態與生活品質共好的美好城市。
除了中央補助的大型工程外,生態檢核的評估以及效力是否可以更完整?是否可以針對不同規模的工程設計更完整的流程,並有專責的機構?工程的資訊透明公開以及民眾的意見納入機制為何?這些因為時間的關係,來不及和市長討論,我也會持續透過質詢與提案,要求市府要完整重視。(市長在之後的王醒之議員總質詢中也有承諾會努力進行生態總顧問與把關機制的規劃)
油資補助查核準則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大家好,先祝各位聖誕節快樂!🎅🎅🎅
今天剛好也是我就職滿一周年的日子,正好來跟各位報告本會期的問政成果!📣📣📣
從第一次臨時會質詢到現在,我都希望堅守理性專業問政,讓好的政策得以實質推動,這才是質詢的真正意義所在。我堅信議員都應該不分黨派地認真監督市政、把關預算。未來我也會秉持這樣的信念,珍惜每一次短暫的質詢機會,為市民爭取權益!也請大家持續給我指教了!
👩🏫議會公開透明,市民監督議會
黃捷Youtube頻道 https://npptw.org/nJWmqB
20190927市長施政報告質詢 https://npptw.org/OTh61J
20191001社政部門黃捷質詢 https://npptw.org/MEzpea
20191004財經部門黃捷質詢(青年局) https://npptw.org/G6OZIH
20191004財經部門黃捷質詢(經濟發展局) https://npptw.org/Vjt6n2
20191005教文部門黃捷質詢(教育局) https://npptw.org/FuUhSw
20191005教文部門黃捷質詢(文化局) https://npptw.org/V1S3mT
20191009農林部門黃捷質詢 https://npptw.org/qI0sep
20191016交通部門黃捷質詢 https://npptw.org/HfhnbB
20191021衛環部門黃捷質詢(環境保護局) https://npptw.org/aj2GQd
20191021衛環部門黃捷質詢(勞工局) https://npptw.org/wQrfe4
20191021衛環部門黃捷質詢(衛生局) https://npptw.org/c3Liau
20191023都市計畫委員會質詢 https://npptw.org/ZFk6Fe
20191028工務部門黃捷質詢 https://npptw.org/vfGVNK
20191029內政部門黃捷質詢(消防局) https://npptw.org/eaza9d
20191029內政部門黃捷質詢(民政局) https://npptw.org/InKNav
20191104總質詢黃捷質詢 https://npptw.org/UQHVMq
👉保障公眾知情權,落實全民監督
1. 違章建築查報、拆除進度「資訊透明化」,保障周邊居民知情權。
2. 都市計畫委員會「開放旁聽席錄影、錄音」,會議資料公開上網。
👉源頭減污,健康城市
1. 推動鳳山溪水汙染源頭稽查、減量,力促劃設鳳山溪水汙染管制區。
2. 力挺大社工業區降編為乙種工業區,石化產業遠離居民。
3. 拒絕農地工廠污染良田,要求啟動污染農地清查、整治及污水控管計畫。
4. 要求台鐵改善鐵路地下化站體的柴油廢氣污染問題。
5. 要求環保局增聘污染稽查人員,務必以滿編為基準,同時改善現有人力過勞問題。
6. 高雄市「生煤使用控管專門小組」名單出現空污大廠代表,要求環保局檢討並避免球員兼裁判。
7. 建議環保局建置高雄市空氣污染指紋地圖並公開上網,落實公眾知情權,縮減避難反應時間。
👉性別平等,友善城市
1. 舉辦「高雄市友善同性婚姻幼兒養育政策研討公聽會」。
2. 成功爭取收出養家庭子女,享有公托資格。
3. 成功爭取「坐月子到宅服務」年度至少服務1,200人次。
4. 成功爭取性別教育培訓講師,納入更多元的講師如性別團體及同志家長。
5. 調查彩虹媽媽入校傳教,及灌輸性別歧視觀念情形。
6. 持續爭取議會「性別平等監督小組」。
7. 評估生育津貼經費編列,並盤點閒置空間設置托育家園。
8. 爭取托育人員家庭教育及性別教育,保障異性婚、同性婚、原住民族、新住民或是跨國婚等家庭型態可獲得同等尊重。
👉生態市容,打造宜居高雄
1. 修正《高雄市景觀樹木修剪準則》,保護城市樹木健康與公共安全。
2. 力促設置跨局處「城市森林發展委員會」,全面控管景觀樹木修剪、栽植亂象,獲葉匡時副市長承諾。
3. 要求增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標準》、《強制拆除期限》、《強制拆除收費標準》。
👉文化創新,共存共榮
1. 爭取在黃埔新村設置CityBike站點,邀集環保局、文化局及國防部辦理會勘,讓旅客有更便利的交通方式。
2. 持續要求文化局建立以住代護訪視追蹤制度,並將人文創意活動納入考核標準。
3. 要求文化局更積極與國防部協調,讓眷村民宿、藝文工作室或商店等各類型的優秀住戶都能續約,而不是期滿便回復原狀,難以延續。
4. 提案建請市府成立跨局處小組推展以住代護實施眷村之觀光,提升高雄文化特色觀光亮點。
5. 要求文化局檢討高雄流行音樂中心招商政策,重視文創產業扶植,不讓海音中心淪為大型購物商場。
👉打狗觀光,多元亮點
1. 首先在議會提出「彩虹觀光」概念,促請市府參考東京經驗,打造友善平等的觀光環境。
2. 觀光局允諾評估彩虹觀光,並邀集倡議團體辦理踩線行程。
3. 強力要求市府重視鳳山觀光,追蹤實質政策,拒絕口號觀光。
👉友善勞工,落實勞權保障
1. 工會陪鑑制落實:要求市府實行專案產業別勞檢施行工會陪鑑制,以突破現行勞檢無法順利掌握違法型態的困境。
2. 社工勞權保障:要求市府具體落實薪資回捐稽查作業。
3. 外送員勞權保障:要求市府主動落實嚴格稽查及執法,把關外送員勞動權益。
4. 長照體系人員勞權保障:要求市府改善長照機構員工回捐稽查方式。
5. 要求制定「救護車後送就近適當醫院」辦法,緊急醫療資源妥善使用
👉友善樂齡,長照資源整合
1. 長照服務推動整合民間資源並具體落實前端宣傳。
2. 續辦免費到宅指導移工照護技巧服務並透過1966窗口統一派案。
👉建構綠能交通城市,打造人行安心路權
1. 公共腳踏車盤點設置,建造出綠色網絡
2. 爭取建造人行道,提供行人安全道路
3. 解除人行路霸問題,還給行人行走路權
👉弱勢族群乘車設施爭取,打造交通平等權益
1. 要求交通局針對弱勢族群搭乘公共運輸權益,提供完善設施。
2. 要求增設導盲行穿線,給予弱勢族群完善輔助
3. 針對年長者搭乘交通運輸工具,要求公車業者應放慢行車起步,避免年長者跌倒。
👉關懷弱勢,捍衛校園主體性
1.持續推動特教師生比至1:8。
2.持續推動建立完整特教教師兼任行政減課數規定與兼任行政職責需落實專業分際。
3.監督私校人事行政正常化。
4.爭取盤點學校體育場館於課餘時間開放社區居民使用。
5.爭取鳳山區國中小風雨球場加設太陽能遮陽頂。
👉捷運好行,優化大眾運輸路網
1.捷運黃線路網站點納入民眾意見參與。
2.爭取捷運輕軌第二階段興建維持原路線方案。
3.爭取捷運站體閒置公共空間供民眾練舞使用。
👉青年政策,建立青年參與平台
1.爭取青年局設立青年事務委員會,增加青年參政、公民參與之空間。
2.整合青年創業資源,便利青年創業。
👩🏫第二次定期大會黃捷提案
👉內政委員會提案
1. 建請「同志公民運動」活動開放民團創意提案申請。
2. 建請建立「調閱網路個資」數據統計及統計數據發布專區。
3. 建請重視警用機車巡邏所需裝備及維修費短缺問題。
4. 建請試辦警用機車保養廠。
5. 建請《高雄市消防救護車收費辦法》增列危急個案後送醫院辦法。
6. 建請保留同性伴侶註記,延續開放兩造相同性別本國籍人辦理。
7. 建請高雄市政府將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列為高雄市不受歡迎人物。
👉社政委員會提案
1. 建請「托育人員(保母)專業訓練課程」增加性別平等培訓。
2. 建請社會局於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今年度96案委補助案的第一次全面性稽查作業。【財經】
3. 群聚違章工廠轉型工業區前,預先規劃「消防專用道路」、「消防栓」等基礎消防設施,以完備消防救災之需求。
4. 建請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評估鳳山區黃埔新村納入青年創業基地,並與文化局協調其可行性。
5. 建請高雄市政府青年局制訂青年事務委員會徵選辦法,藉以加速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活化,並帶動高雄青年發展。
👉教育委員會提案
1. 建請教育局協同社會局盤點高雄各學校適合設置托育家園之閒置空間。
2. 建請教育局偕同運發局盤點鳳山各學校籃、排球場為風雨球場,並於假日課餘開放。
3. 建請教育局調整特教資源班師生比為1:8~1:10。
4. 修正「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分散式資源班設置要點」第三條。
5. 修正「高雄市立國民小學特殊教育班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參考表」。
6. 建請研擬眷村以住代護訪視追蹤制度及考核辦法。
7. 建請重新評估高流招商政策,增進招商進度,並提出招商目標時程。
8. 建請社宅「凱旋青樹」公共藝術費,採用參與式公共藝術計畫,納入市民參與。
👉農林委員會提案
1. 建請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針對現有市面上寵物食品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之4及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進行全面性抽樣檢驗,以保護寵物健康。
2. 建請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針對目前駐診林園、永安水產檢驗站,檢驗過程中常見的水產問題與病名,應公開公告至市府官網,供市民知悉養殖的狀況與輔導過程。
3. 建請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應針對公職獸醫師在使用處方箋用藥時,應遵守使用相關規定,方能有效防止防疫漏洞。
4. 建請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應針對高雄現有水產養殖業者進行溯源標籤系統的完整查核建置,避免因盤商收購後造成不同業者水產品混合情形,以利於藥檢超標後能更正確掌控源頭並加強用藥輔導。
5. 針對鳳山易淹水地區之里,於汛期前召開社區防汛會議。
👉交通委員會提案
1. 建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加強宣導公車司機於發車時,等待乘客坐穩座位時,再開始行駛,再列入各客運公司考評項目。
2. 建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於鳳山區各大醫院、學校、行政中心或是站牌搭客人數眾多的區域進行公車到站廣播。
3. 建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於鳳山區各大醫院、學校或是行政中心的公車站體上,設置盲人按鈕提醒裝置。
4. 建請將鳳山待轉區槽化線,原三角型更改為駝峰型或長條式槽化線。
5. 建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於鳳山區道路全面取消路肩,將其空間規劃施作人行道。
6. 建請觀光局主動加強稽查詐領「擴大國旅秋冬遊補助」之不肖業者。
7. 建請於高雄旅遊網成立彩虹觀光專區。
8. 建請成立跨局處小組推展以住代護實施眷村之觀光,提升高雄文化特色觀光亮點。
9. 盤點鳳山各捷運站之閒置空間並選址,設置落地鏡供學生練舞使用。
10. 輕軌路線於這會期定案,並於2020年開始施工。
👉衛生環境委員會提案
1. 建請勞工局規劃集體產業別專案勞檢施行工會陪鑑制。
2. 建請勞工局邀集相關局處、專家學者以及業者、外送員等召開公聽會或座談會,研討如何保障外送員職業安全。
3. 建請勞工局訂定《高雄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
4. 建請衛生局與勞工局共同評估2021年是否參照新北市作法申請中央經費補助續辦免費到宅指導移工照護技巧,並透過1966窗口統一派案。
建請衛生局改善長照機構員工薪資回捐調查方式,並規劃事前的勞動教育課程。
👉工務委員會提案
1. 敬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制定《高雄市景觀樹木栽植作業準則》。
2. 建請工務局定期公布PCI鋪面狀況指數及道路施工期程,便於市民查詢。
3. 建置樹木電子身分證系統。
4.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修正違章建築查報網,即時揭露違章建築處理進度,並改以地址直接查詢。
5. 建請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於「高雄市國土計畫審議委員會」提案修正「高雄市國土計畫(草案)」,取消都市計畫區內之「農業區」逕行規劃為「城發一」之規劃內容,並給予地主保留農業區之權利。
6. 建請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制定《高雄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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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koYoung (活出自我)》之銘言:
: 已爬過文,不過沒找到相關的討論說明
: 想請問版上的高手
: 有沒有相關的稅法說明可以讓我拿到公司跟公司爭取
: 因為公司交通費發放的方式做了些改變
: 直接將費用撥入我每月的薪資所得中(以前都是直接領現金)
: 覺得這樣子很奇怪 這樣子我不是被多扣所得稅了嗎?
: 因為我的工作性質,必須常常在外面跑來跑去,一天要去很多地方
: 所以也就衍生了許多的交通費 (停車費/計程車費/油資等等)
: 在我們公司是屬於實報實銷的方式
: 像有些人每個月的停車費交通費有可能高達八九千塊
: 這些都是先拿自己的錢先代墊的
: 但是現在連同每個月的薪資一併付給我們
: 那不就是代表,如果連續12個月,每個月這樣近萬元的交通費支出
: 下個年度所得稅扣繳的時候可能會被多算12萬收入????
: 但這些實際上並不是我們的收入啊!!!這樣所得稅繳得很冤望阿~
: 整個邏輯上有點行不通 ? 因為會變成這樣 :
: 交通費代墊12萬 -> 公司還我12萬
: -> 所得稅繳稅時:公司多給你12萬交通費補助,所以要多繳12萬x N% 的所得稅 ?
: 以上~是否有強人可以幫我解疑阿!?
按期定額給付的交通費(津貼)一定會是薪資,不定額的給付也有可能被解釋為各種
補助款及其他給予而遭認定應列為薪資;但在交通費用是屬實報實銷的情況之下,
代墊公司費用的員工既然並未因此發生所得,應無計入薪資所得課稅的問題。
◎這本來就不是你的所得,縱有所得也是計程車司機的所得,與你無關。再者,你
只是先行代公司墊付費用,公司再歸墊給你,總不會公司認一次旅費or交通費後
,又重複列了一次薪資費用吧?所以我認為在查準74條已明定旅費項目之情況下
,該費用應列為公司旅費而非薪資支出(你的所得)。
此部分應只能跟公司會計溝通,把會計科目補助款(薪資)轉正為旅費才有解。
畢竟那些交通費用是因為公司業務所需而發生的,又不是公司額外對你的補助,
併入你的薪資所得是有點不合理。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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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 71 條 薪資支出:
一、所稱薪資總額包括:薪金、俸給、工資、津貼、獎金、營業盈餘之分
配、按公司權益商品價格基礎之給付、退休金、退職金、養老金、資
遣費、按期定額給付之交通費及膳宿費、各種補助費及其他給與。
第 74 條 旅費:
一、旅費支出,應提示詳載逐日前往地點、訪洽對象及內容等之出差報告
單及相關文件,足資證明與營業有關者,憑以認定;其未能提出者,
應不予認定。
(二)交通費:應憑下列憑證核實認定:
4.乘坐計程車車資,准以經手人(即出差人)之證明為憑。但包租
計程車應取具車行證明及經手人或出差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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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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