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
職系:無
名額:擇優儲備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9/28~110/10/05
資格條件:
請詳閱「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暨高雄少年觀護所110年第3次儲備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所列各項甄選資格條件(簡章請至本所網站:https://www.ksb.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列印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擔任本所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報酬: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按所具學(經)歷條件,三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新台幣27,434元,四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新台幣31,175元,五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新台幣34,916元。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ksb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專線:07-6151569
總機:07-6154080轉203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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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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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擇優儲備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27~110/09/06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 學歷: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者。
(三) 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且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請詳閱本簡章第十五點附則)
(四) 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經錄取報到時,需繳驗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4.重度肢障者。
5.患有精神病者。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二擇一檢查即可)。
7.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工作項目:
擔任(女性或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ptd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自110年8月30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將相關表格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110年度第二次約僱人員甄選)(地址:91142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聯絡電話:08-7781898)。簡章、報名表、自傳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ptd.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或檢附回郵信封郵寄本所人事室索取報名表件(請自行預估郵寄時間)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法務部矯正署人事室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擇優儲備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12~110/08/18
資格條件:
請詳閱「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110年度第2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所列各項資格條件(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監網站https://www.ksw.moj.gov.tw/)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自行下載列印。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擔任女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報酬:依據「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按所具學(經)歷資格,三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新臺幣(以下同)27,434元,四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31,175元,五等約僱人員月支報酬 34,916 元。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ksw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kswp@mail.moj.gov.tw,人事室電話:07-7923735或總機07-7920586轉211陳先生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法務部矯正署人事室 在 [問缺] 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0/10/14~110/10/26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敍薦任第6職等以上,具
調任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任職期間考績(成)「含另予考績(成)」至少2分之1列甲等。
(四)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具備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等)及資訊應用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辦理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180號(本職缺係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人事室科員職缺
支援
背景:本人是綜合行政,因生崖規劃決定要轉人事,既然要轉職系,就有跳火坑的準備
所以心態上已調整,本身不怕苦(曾經支援專案到凌晨2點多沒有加班沒有補休)
問題:
1.此缺沒有限制人事行政職系為佳或是優先,是否綜合行政也可投?
(因為觀察彰化監獄也同時開缺,但是彰化那個缺有限制人事行政職系,
所以有點疑惑。)
2.上面是寫借調支援,所以短時間會回到基隆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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