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擇優儲備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27~110/09/06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 學歷: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持有證書者。
(三) 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且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請詳閱本簡章第十五點附則)
(四) 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經錄取報到時,需繳驗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4.重度肢障者。
5.患有精神病者。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二擇一檢查即可)。
7.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工作項目:
擔任(女性或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ptd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自110年8月30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將相關表格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110年度第二次約僱人員甄選)(地址:91142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聯絡電話:08-7781898)。簡章、報名表、自傳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ptd.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或檢附回郵信封郵寄本所人事室索取報名表件(請自行預估郵寄時間)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擇優儲備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2/09~110/02/19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性別不拘。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請詳閱本簡章附則)
(二)學經歷:
1.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
3.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三)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經錄取報到時,需繳驗最近6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4.患有精神病者。
5.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二擇一檢查即可)。
6.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工作項目:
依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1.協助建立個案專卷。(包括毒品犯受刑人評估表資料建檔及個案資料袋管理等)
2.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
3.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
4.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1.掌握個案轉銜相關需求,並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辦理個案社會復歸轉銜作業。
2.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相關資源,並協助辦理個案出所追蹤輔導事宜。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個案研討等。
(四)協助辦理經費核銷、分析處遇資料及成果報告編撰等。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
(一)學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3,046元(265薪點)支給工作酬金。
(二)碩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4,916元(280薪點)支給工作酬金。
(三)如有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以每日2小時為上限,每月10小時為上限,並依規定支給加班費或補休。
(四)依行政院頒訂「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核發年終工作獎金。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sin0529@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110年2月9日起至110年2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將相關表格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110年度個案管理師甄選)(地址:91142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聯絡電話:08-7781898)。
二、本案採通訊報名,簡章及報名表(含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ptd.moj. 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或檢附回郵信封郵寄本所人事室索取報名表件(請自行預估郵寄時間)。
三、相關疑義請洽08-7780439轉306(楊輔導員)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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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正取2名,擇優儲備若干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2/15~109/12/21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 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且符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請詳閱本簡章第十五點附則)
(四) 經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格檢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經錄取報到時,需繳驗最近3個月內體格檢查表正本)。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者。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4.重度肢障者。
5.患有精神病者。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或X光檢查結果異常者(二擇一檢查即可)。
7.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工作項目:
擔任(女性或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sin0529@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自109年12月15日起至109年12月2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將相關表格證件,以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110年度專案約僱人員甄選)(地址:91142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0號,聯絡電話:08-7781898)。簡章、報名表、自傳請至本所網站(http://www.ptd.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或檢附回郵信封郵寄本所人事室索取報名表件(請自行預估郵寄時間);報酬: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月薪34,916~41,151元。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