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黨團新聞稿】2018-01-29
「終結年終慰問金 慶富兆豐依法求償」
時代力量黨團今(29)日召開「終結年終慰問金 慶富兆豐依法求償」記者會,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要求與目前的成果進行說明。針對世亞盟、年終慰問金、勞基法修法、反媒體壟斷法、空污法、礦業法、核四轉型等案件,以及體改、兆豐、獵雷艦、胡景彬假釋案等弊案,時代力量表示會堅持立場,持續追蹤與監督。
林昶佐委員就外交國防委員會的重點說道,從第一個會期以來到現在,外交部對特定團體的補助預算,一直都受各界質疑,其中世亞盟是最重要的單位。到底那些團體應該要得到補助,這可以有非常公允以及嚴謹的判斷過程,然而有些團體永遠都可以用編列預算的方式來保障他們的補助,更何況世亞盟的高層就是國民黨的饒穎奇與曾永權,他們的外交政策與策略、國民黨對台灣的主權詮釋,跟現行的外交政策是否一致,自有公評。他們以一個中國的方式來詮釋台灣的地位,以及用一個中國的概念阻擋台灣的外交,這樣還可以每年從台灣政府拿到2000多萬的補助,固定保障他們的補助金,是非常不合理的。所以我們從第一個會期以來到現在,時代力量一直強調要把這個預算刪除,世亞盟應該要回歸到一般的民間團體來申請外交部的補助,如果合於現行的外交政策以及工作內容有成效,再來考慮如何補助。所以在外交國防委員會的部分,針對世亞盟再次提出主決議,要求外交部應該要就這個預算做整體檢討。
總召徐永明表示,關於通案的部分,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我們覺得「不要再發了」。徐永明進一步說明,去年談預算時,說年改之後要處理,現在年改告一段落了,質疑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還要繼續發嗎?徐永明補充,上次總質詢時也問過賴院長,賴院長那時也說要有一定的處置。所以時代力量除了提減列把它統刪之外,也希望如果提案被否決後,有個落日的要求訂一個年度。慰問金勞工沒有但退休公務員有,政府是在照顧還是製造不同職業團體類別之間的衝突?這個部分時代力量每年的預算案都非常清楚且堅持,通案的部分希望能要求處理這一塊。
針對行政院提案的部分,高潞以用委員說明,主要是針對行政院勞動部在處理勞基法過於草率與倉促,而且遭到監察院的糾正,可是在修法的過程中,不論發布的文宣有隱匿民調甚至誤導大眾的嫌疑,甚至時代力量要求要提出檢討報告時,也沒有辦法回應民眾的疑義。此外,賴清德院長提出再修勞基法與區段徵收制度這些重大政策的變革時,也沒有說出詳細的政策細節,因此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相關業務的預算要求提出專案報告,黨團協商的結果是凍結部分預算,也希望行政院在下個會期提出專案報告。
針對勞基法的抗爭,整個過程中,有抓律師或禁制區過大的不當處置,所以針對警政署的諸多提案,也是要求他們到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檢討這些結果,我們也要求警政署長與內政部長以及次長的特別費,也要求部長賞長都必須到立法院作相關事項的報告,最後本來提案是減列的要求也改為部分凍結,關於內政部長做報告的部分執政黨是反對的,時代力量會在院會表決時堅持立場。此外,內政委員會也有針對原住民權益關於原民會所必須管轄的原住民身分法、部落公法人、傳統領域劃設辦法,種種的爭議也尚未釐清,因此也凍結原民會的相關預算。
洪慈庸委員接著說明交通委員會的部分。通傳會是通訊傳播的監理機關,從去年年初針對反媒體壟斷法,時代力量一直提出質詢,主委在去年7月5號說他們有提出草案,但是後來一直沒有相關進度,所以在相關預算上我們有提出要求盡快檢討並提出專案報告。在交通部本部以及所屬局處部分,這幾年來很多交通事故尤其是公路客運的部分,鐵路的部分我們也針對人力改善的部分提出相關檢討與報告。洪慈庸強調,「交通運輸的勞動狀況其實關乎全民的交通安全」,這部份我們也要求台鐵與公路總局等要做出盤點以及人力、勤務安排的改善。
衛環的部分,勞基法修正已通過並於3/1要實施。但一些重大爭議包含第34條與第36條的部分,例外的情形到底要如何認定?機制到底是什麼?在這次預算審核當中時代力量提出幾個項目,要求勞動部要對相關機制提出清楚的說明也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後續的勞檢以及如何提高公會的覆蓋率,這些部分也提出專案報告的要求,希望接下來勞動部針對這些項目清楚說明並向全民報告。
衛福部的部分,食安大樓從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時就有很多爭議,到這次預算審核到這次仍無法解釋清楚,我們也在黨團提案中要求衛福部針對規劃與時程進行說明。洪慈庸重申,食安問題我們不能有任何的疏忽,這部分一直改來改去,我們要求衛福部要清楚地說明。
環保署的部分,時代力量一直在等待空污法的修法。時代力量的版本也已提出了,接下來會要求環保署針對時代力量的版本評估有沒有執行上的困難以及後續修法的部分。空氣污染在中南部一直很嚴重,但是在北部的官員好像一直都沒辦法去理解民眾的痛苦與害怕,因此這次提案中也要求環保署能搬遷到中部或南部,但是協商過程中環保署長一直推拖這不是環保署能決定的事項,時代力量還是認為必須要處理,因為這是中南部民眾的期待與需要,希望行政院能納入評估,這件事目前是保留的狀態,希望行政院或執政黨在表決時能支持。
針對體育改革的部分,林昶佐委員說,包括人頭會員的問題、體育署可以有怎麼作為,在上周的協商也有看到,最後是做成主決議要求體育署:清查可疑的會員登錄資料,對改選的弊案徹底調查;應公布符合公正透明原則的國體法施行細則與協會改選的相關辦法,且應明文禁止情者全拿的全額連記法;應組成第三方公正的選務小組監督所有協會正在進行的改組與改選。在調查報告完成前,不該進行現今有爭議的單項協會改選事宜、應該停止。以上是時代力量在主決議的要求,體育署也接受。接著這幾個月,大家會持續關注協會改選事宜。
立委黃國昌說,從體育署的案件中,就可看到,時代力量為何要利用這次審查預算的機會,把一些社會大眾關心但主管部會持續擺爛的焦點案件,透過預算提案的方式凸顯出來。我們一開始在揭露有關體改協會互相灌人頭會員互相灌票的事件時,我們幾位委員到體育署裡想親自就教署長,但署長是相應不理,整個體育署對體育改革的弊案也毫無作為,一直要到這次預算審查時,他們才被迫要出來面對這件事,也才有剛剛林昶佐委員報告的主決議產生。
相同邏輯,我們也可以在關於財政委員會的提案上看到。
財政部的部分,過去這一年多以來,對於兆豐57億加上最近新的8.7億元的罰鍰到底要由誰買單這件事,我們在財政委院會不斷追蹤,可以說是狗吠火車,行政部門的態度是能拖就拖、能混就混,即使是在賴清德院長在院會總質詢時做出「必須要依法求償」這麼清楚的承諾,到這個會期結束,還是令人非常失望,對於整個兆豐求償案沒有任何實際進度。再加上,上個會期發生的慶富獵雷艦案造成全體國人上百億的損失,這件事的究責與求償,行政部門至今也沒有給大家滿意的交代。因此在這次通案的主決議中,提出兩個主決議,要求行政部門:第一必須針對兆豐案求償事宜,對求償對象、求償步驟、求償範圍必須積極加以進行且向社會提出清楚的報告。第二,就慶富獵雷艦弊案,牽扯非常廣泛同時造成全體國人非常高額的損失,這件事也不能船過水無痕。跟這兩個主決議相配合的,在財政委員會有相關的提案,分別就有關於究責主管的金管會與求償主管的財政部國庫署,提出相關的凍結案。以究責的具體專案報告以舊求償部分具體進度的專案報告為解凍條件 。
對於法務部矯正署為什麼一次提一百多案?我們一開始在揭露胡景彬這個貪腐法官,在今年一月快速獲得假釋出獄的弊案時,法務部與矯正署可以說是完全相應不理,即使社會譁然,他們選擇的方法是躲起來、沒有給社會任何交代。直到這次再審總預算,我們提出預算案時,法務部的矯正署才願意把相關資料慢慢提出給黨團,但是看完了這些資料後,只會讓大家更為憤怒,因為,我們先姑且不論這樣的重大罪犯是不是適合假釋,即使以合法要件來說按照相關辦法,胡景彬如要獲得假釋,必須連續三個月分數達到3.0分以上,這是基本的形式要件。問題是,去年十月胡景彬才第一次符合這個要件,到去年十二月初,分數還未出來,結果八德外役監的獄方事先告知胡景彬一月要幫他辦理假釋。對於這種貪腐法官,在形式要件還沒滿足,就先預告假釋,結果去年12月29日分數初評出來,果然通過,今年1月2日複核通過,複核通過的當天馬上幫他提報假釋。黃國昌表示,整個作業流程已經應證,胡景彬的假釋是早就預訂好了,「這是個先射箭在畫靶的假釋」,法務部的矯正署應針對此事對社會大的清楚明白的交代。法務部矯正署好不容易釋出部分善意,表示這個案子的處理的確是有問題,除了同意針對弊案進行專案調查,今天也向時代力量黨團同意,就有關於法務部矯正署署長的特別費與八德外役監典獄長的特別費兩項全數凍結,法務部表示支持,他們認為這樣做是合理的。既然法務部在某程度上願意認錯,也同意兩項特別費全數凍結,就有關於在矯正署其他提案部份我們目的已經達成,在明天會做適度的撤案處理。黃國昌再次強調,這件事還沒結束,法務報矯正署欠社會的交代,應把所有資料攤在陽光下向社會報告。
徐永明說明經濟委員會的部分,主要有幾個案子。就礦業法的部分,行政與管理預算予以凍結,希望能提專案報告,因為「整個礦業法的處理荒腔走板」,過去放縱現在動作又太慢,雖然休會前開了幾天的法案審查,但我們發現經濟部的立場一直反覆,原住民的知情同意權是否能回溯一直無法講清楚。另外,核四廠廢止後如何轉型 、當地居民的參與如何。一開始在蓋核四廠時是先斬後奏,現在要轉型「連開個公聽會都不行嗎?」時代力量黨團的提案非常清楚,跟當地居民憶起開公聽會探討未來轉型方向,結果台電說不行只能蒐集意見。這個我們當然不能支持。核一核二核三廠的部分,發電量下降後,地方政府如何補助、經濟部扮演的腳色問題。另外,一例一休對中小企業的影響,也希望能提專案報告。
徐永明說,這是我們整個中央政府總預算的過程中的態度與要求與目前可預見的成果。接下來下午的表決,最重要的是各黨團把對政策立場表達出來,政府的政策如果在過去有重大問題時,在預算審查以及在表決時,不能迴避。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徐永明
高潞以用 Kawlo Iyun
林昶佐 Freddy Lim
洪慈庸
立法委員 黃國昌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昨日媒體揭露,貪污判刑14年半的前屏東車城鄉鄉長林錫章已棄保潛逃,引起社會譁然。屏東地檢昨天坦承,早在今年3月26日已對林錫章發布通緝。 然而,我查遍法務部、內政部通緝犯查詢系統,卻根本沒有公告。這算是真的有決心要抓逃亡的貪污犯回來嗎?這個系統是建置好看的嗎? 2. 貪污、重大經濟犯罪權貴...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在 呂秀蓮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蓮心蓮語76
大寮槍聲驚醒馬英九
台灣真是多事之秋!復興航空公司空難的愁雲慘霧尚未消逝,高雄大寮監獄突然爆發重刑犯狹持典獄長脅迫出獄的重大事件。
這個事件藉口阿扁獲准保外就醫,引爆重刑犯在監種種不公平處遇問題,脅迫法務部矯正署署長公開朗讀他們發表的五點聲明,矯正署長吳憲璋成為他們的代言人,是否妥適和必要,有待商榷,但他們反映的受刑人權益問題,法務部有必要全面檢討改進。最根本的監獄人滿為患問題,一方面確有必要加蓋監獄或囚舍,另方面微罪赦免或全面減刑,均應從速進行。
大寮監獄典獄長陳世志自動交換替代役成為重刑犯人質,勇氣及仁心可嘉,但因此增加脅迫籌碼是否妥適,也應檢討。另外,讓非重刑犯家屬的前議員及白狼等人進出監獄,並在媒體大放厥詞,是否合法適當?白道與黑道、公權力與私權力一夜之間糾纏在一起,最後的結局竟是6個重刑犯飲彈自戕,更是既驚怖又不可思議。這中間的前因後果如何?國人有知道真相的權利。
馬英九總統自從11月29日敗選之後,幾乎冬眠,不過大寮槍聲總算把他驚醒過來。早年他擔任法務部長時雷厲風行,昨天他下令法務部限期調查本案來龍去脈,並提出檢討報告,似乎冬眠結束,準備承擔所剩不多的總統任務。
馬英九加油!台灣加油!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 昨日媒體揭露,貪污判刑14年半的前屏東車城鄉鄉長林錫章已棄保潛逃,引起社會譁然。屏東地檢昨天坦承,早在今年3月26日已對林錫章發布通緝。
然而,我查遍法務部、內政部通緝犯查詢系統,卻根本沒有公告。這算是真的有決心要抓逃亡的貪污犯回來嗎?這個系統是建置好看的嗎?
2. 貪污、重大經濟犯罪權貴一再落跑,嚴重傷害臺灣刑事司法體系的公平正義。《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立法院早在去年11月完成初審,如今草案卻被冷凍不處理,到底還要拖延多久?
3. 我函詢矯正署:假釋案審查是否審酌犯罪所得繳交情形?有多少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卻獲假釋?沒想到矯正署回覆:不是他們的權責、不會審酌。
今日備詢,法務部長卻說他看到的資料是有進行審酌,當場打臉矯正署。矯正署長黃俊棠一開始還繼續扯謊、事後才坦承將提供資料。
此外,針對「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不得假釋」修法方向,我也要求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必須公開表達立場。
4. 自兩年前的司改國是會議、政府多次公開宣示「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至今卻連草案都沒有。日前爆發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司法醜聞,權貴犯罪關說司法的事件層出不窮,卻無相關處罰?法務部到底還要拖延多久?這是在打假球幫關說司法的權貴預留後路嗎?
附註:
2019-5-1 貪污重犯落跑一個多月、前天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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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30 上個月判刑14年半確定的貪污犯林錫章,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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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2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犯錯硬拗的北院 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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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3 邱太三:這就是妨害司法公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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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房屋買賣詐騙 被害人毫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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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改革玩真的、還是打假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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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臺灣為何淪為權貴犯罪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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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保障司法威信公平正義 棄保潛逃要有制裁罰則」時代力量黨團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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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財政、司法聯席會議:權貴犯罪輕鬆逃亡 法務部消極怠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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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為何權貴大咖總是輕鬆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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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只上傳到前半部,完整版請見:https://youtu.be/JMGIpe1gpgA)
1. 昨日媒體揭露,貪污判刑14年半的前屏東車城鄉鄉長林錫章已棄保潛逃,引起社會譁然。屏東地檢昨天坦承,早在今年3月26日已對林錫章發布通緝。
然而,我查遍法務部、內政部通緝犯查詢系統,卻根本沒有公告。這算是真的有決心要抓逃亡的貪污犯回來嗎?這個系統是建置好看的嗎?
2. 貪污、重大經濟犯罪權貴一再落跑,嚴重傷害臺灣刑事司法體系的公平正義。《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立法院早在去年11月完成初審,如今草案卻被冷凍不處理,到底還要拖延多久?
3. 我函詢矯正署:假釋案審查是否審酌犯罪所得繳交情形?有多少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卻獲假釋?沒想到矯正署回覆:不是他們的權責、不會審酌。
今日備詢,法務部長卻說他看到的資料是有進行審酌,當場打臉矯正署。矯正署長黃俊棠一開始還繼續扯謊、事後才坦承將提供資料。
此外,針對「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不得假釋」修法方向,我也要求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必須公開表達立場。
4. 自兩年前的司改國是會議、政府多次公開宣示「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至今卻連草案都沒有。日前爆發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司法醜聞,權貴犯罪關說司法的事件層出不窮,卻無相關處罰?法務部到底還要拖延多久?這是在打假球幫關說司法的權貴預留後路嗎?
附註:
2019-5-1 貪污重犯落跑一個多月、前天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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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放貪腐法官假釋 邱太三胡扯包庇
今年一月,法務部矯正署通過貪腐法官胡景彬假釋案,引起社會譁然。當初耗費龐大司法資源與基層司法人員努力下才讓這個貪腐法官判刑入監,但法務部矯正署卻輕易縱放。整個假釋案斧鑿斑斑,連法務部次長與矯正署長私下坦承會檢討,但今日法務部長邱太三為了包庇護短,竟不惜胡扯硬凹,令人遺憾。
第一、 矯正署先前表示對胡案他們採取「從寬審核」標準;我提出法務部明文標準,質疑憑什麼從寬審核?邱太三竟然改口沒有「從寬審核」,根本說謊。
第二、 依法胡景彬必須有「悛悔實據」才能假釋,迄今法務部仍然無法解釋到底有何悛悔實據。事實上,胡景彬不僅從未認錯,事後還不斷爭執不該免除他法官職務。
第三、 即使依照《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57條最形式的標準:「為受刑人辦理假釋時,一般受刑人最近三個月內教化、作業、操行各項分數,均應在三分以上」。胡景彬在2017年10月才第一次達到三分,結果在12月初要件根本還沒有滿足的時候,就先獲預先通知將在1月讓他假釋,這如果不是「先射箭再畫靶」、什麼是「先射箭再畫靶」!事後在1月2日一天之內,同時完成「監務委員會覆核通過12月分數」、「報請假釋」以及「召開假釋審查委員會」三道程序,就是為了火速釋放胡景彬!
第四、 面對這種根本事先就喬好的假釋,邱太三強辯說「只是讓他預先準備,可以提出假釋申請,因為申請假釋是他的權利」。問題是:矯正署今年年初才說:「依法受刑人沒有申請假釋的權利,這是行政機關的職權,胡景彬也沒有提出申請」。法務部根本是自打臉!
此外,當初與胡景彬同在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另兩位法官曾謀貴、朱樑,司法院在今年初將其移送監察院。然而,曾謀貴早在去年七月就已辦理退休,造成即使監察院彈劾,亦無從阻止其繼續領終身退休金。面對這個荒謬的結果,司法院必須說明去年為何讓曾謀貴這位問題嚴重的法官順利退休,也突顯現行《法官法》的立法缺漏,應該如同《公務員懲戒法》,增設「剝奪減少退休金」之懲戒處分。
法務部矯正署署長 在 矯正署黃署長邀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長官視導花蓮監獄... 的推薦與評價
107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時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蘇副人事長俊榮、陳秘書雅玲、吳科員貞蓉等三人由法務部張參事春暉、矯正署黃署長俊棠、詹科長麗雯、林編審璟霖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