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短訊 #法定空地作道路「這條件」免徵地價稅🏠🏠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表示,民眾如有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可申請地價稅全免,若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係建築基地之一部分,不得 #免徵地價稅。但針對建築基地之法定空地,於核發使用執照後,嗣經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指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財政部 於2020年1月21日發布令釋,此類土地已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如實際無償供公眾通行使用,#土地所有權人 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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