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加重罰則,別再有撲殺悲劇了😥】
海巡署日前破獲154隻 #走私貓 全數遭 #安樂死,引起輿論兩派論戰。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緊急召開記者會,強調走私貓來自狂犬病疫區中國,不阻絕風險,恐會危及在台灣的動物。而撲殺走私動物的法源依據是什麼,動保團體的原先希望的處置方式,為何無法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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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外媒採訪鄭州水患 卻遭包圍痛斥「抹黑」 民粹主義席捲全球 新聞自由如何維護? 🔔 🔔 🔔 移工遭「禁足」 該怎麼兼顧防疫與人權? 失聯移工逾5萬人 如何避免成為防疫破口? 「洗工」頻傳 政府擬祭新法規範 合理嗎? 🔔 🔔 🔔 《#斐姨所思》每週二晚間7點30分,在《#范琪斐的美國時間》臉書粉...
法源依據是什麼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逆時中是潮流,我知道。
但如果中央已經確定降二級,地方政府仍然禁止餐廳內用,請問這種禁令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如果沒有法源依據,那請訂出「明確」且「科學」的開放標準,連續多少天病例數在多少之下?台灣疫苗注射率達到多少?
如果連標準都訂不出來,只是一味的只想保守行事、認為小心無大錯,那這就是理盲。
法源依據是什麼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部落自主破滅 少了一度的屏東風情
廖貽得/社區工作者(屏縣瑪家)圖/屏東縣府提供
屏東縣政府日前發表最新形象影片,以「屏東總是多一度」為主題,主打庶民人情味,邀知名演員拍攝,並搭配屏東美景,最後以「多一度的台灣風景」、「多一度的屏東風情」作結,試圖行銷屏東。
作為原鄉部落第一線的組織工作者,我們認為,屏東總是少一度,少了什麼?少了「培力社區自主的高度」。
縣府過去推動社區及部落營造不遺餘力,我們給予肯定。能順利推動,除投入相當資源外,更重要的是,因為信任部落,培力部落組織長出自主的空間和能量,照顧工作才能永續。然而原民處最近的作法,讓我們覺得這樣的信任關係開始變質。
近來,由部落承辦的教保中心、文化健康站,原民處要求遵守統一的工作準則,並制定統一的考核制度及標準,由縣府和承辦單位共同評分。此外,原先教保中心由部落自行招聘、遴選教保員,也改為由原民處統一招聘,並要求教保員要與縣府、承辦單位簽署三方雇用契約書,每半年考核一次,不通過考核者即解聘。
這樣的作法,完全破壞了縣府和部落組織的協力關係。請問縣府,簽署三方雇用契約書的法源依據是什麼?全台灣有哪個政府單位補助案,可以介入受補助民間單位的人事聘用或考核?縣府說,為了維護照顧品質,所以要統一由縣府聘用和遴選照顧服務員,並參與照服員的考核。但縣府每年有業務評鑑,縣府可以做的是評鑑組織的服務,但沒有權力參與遴選或考核由部落組織聘用的照服員。
我們想問潘孟安縣長:縣府理應將時間花在擘畫政策實質的願景和目標,但我們看不見縣政府對部落照顧政策的願景,也不清楚部落照顧的內涵是什麼?只看見縣府因為少數單位的狀況,就輕率越權介入部落組織人力管理,讓組織喪失人事管理的自主權。請縣府停止三方雇用契約書、停止照顧服務員的遴選與考核等越權作法。
屏東縣長期是社區營造模範生,因為有良好的公私協力關係,才能讓安居大社區的理想得以實現。潘縣長曾在就職演說中表示,「人民賦予公僕的權力與期待,不能逾越紅線或濫權,如果一位從政者連最基本的核心價值都不守,將會是行政體系的災難。」
我們希望屏東縣府能懸崖勒馬,停止越界濫權的人事管理,還給部落自主和自治的權力。縣長,請問您能信守就職演說的承諾嗎?
法源依據是什麼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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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節目開始囉~
02:53 家中小物分享
04:43 破題:民粹下的新聞自由
06:01 香港回歸後第一面金牌?!
09:03 網友互動|你覺得哪一個奧運項目最好看?!只能選一個喔!-1
11:01 挪威手球代表隊不想穿比基尼褲想穿短褲比賽!
11:57 范姐小物亂入汪汪汪汪汪汪
12:42 各運動項目其實皆有其規定服裝—網球威廉絲姊妹
15:02 網友互動|你覺得哪一個奧運項目最好看?!只能選一個喔!-2
20:14 未來中國不允許開新的補教公司?!
22:42 茉莉花革命後—突尼西亞的民主進程倒退?!
24:16 鄭州事件—城市發展應將極端氣候納入設計
Part 1|由鄭州事件來看民粹下的新聞自由
25:50 主新聞:鄭州連日暴雨
28:23 如果採訪現場記者並非來自德國,而是來自BBC?!
29:01 民粹情況不僅發生在鄭州,也發生在美國?!
34:00 那麼台灣情況如何?
Part 2|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許淳淮╳新加坡學者 伊恩-談疫情中的勞工權益
37:00 主新聞:移工於疫情下的處置狀況
38:42 疫情下台灣對移工的處理政策合理嗎?現在移工們的狀況如何?
42:07 苗栗當時對移工的「禁足令」是有法源依據的嗎?
46:26 台灣政府對移工於疫情期間的處理評價如何?
50:10 新加坡對移工的政策與狀況如何?!
55:45 新加坡如何將人群分類?!
57:15 新加坡又封城了?!原因是KTV高級阿公店?!
58:49 新加坡的移工有疫苗可以打嗎?
59:53 移工沒有選票權益被枉顧,結構性問題如何被解決?
1:03:15 可以借鏡新加坡處理移工問題的哪些優點?
1:04:10 台灣仲介到底在做什麼?與日本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
1:08:08 本國人與外國人「打疫苗」的相關資訊落差
1:09:42 為何台灣的仲介常常力有未逮?這樣的狀況為何無法改善?
1:10:16 哪些國家是沒有「仲介」而是直接聘僱外籍勞工的?—韓國
1:12:00 如果不嚴格管理,出現防疫破口怎麼辦?
1:15:36 台灣有沒有好的仲介公司?20年來移工聘僱問題有無改善?
1:18:32 網友反應|討論立場太偏勞工,如何與資方、政府三方保持平衡
1:19:36 逃逸移工造成雇主困擾/如何看待勞動部、勞工、仲介新推出法案
1:24:02 長照問題轉移給移工的現象
1:28:34 若取消仲介,移工比照國內勞工依自由市場機制運作會如何?!
1:30:35 結語
法源依據是什麼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工策會問題已是多年沉痾,過去我一再的在預算審查、市政質詢時,對工策會做出嚴厲批評,但台南市經濟發展局及黃偉哲市長卻蓄意的將這個「#如同刻在額頭般明顯的錯誤」視而不見,因此,本次我根據台南市審計處所提供的「台南市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繼續質詢工策會存在之適法性與妥當性。
過去我批評工策會無監督可能時,台南市政府給我的答覆是,工策會的預算使用係根據「臺南市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下稱應注意事項)進行管制、考核,因此我針對前開應注意事項質詢主管機關#主計處、及工策會所屬機關#經濟發展局。
首先,依據應注意事項第3點第2項,如有成效不佳、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補助款,並#得停止補助一到五年,工策會在審核報告中遭審計處指出在#108年購置電腦的數量遠大於員額數;另外在109年預算,經發局又編列了102萬給工策會,當時告知議會預算目的亦是購置電腦。
108年就被審計處指出超額購置電腦的工策會,109年繼續花102萬購置電腦,工策會總員額僅約莫20人,台南市政府大方如斯,可以#每年補助與特定單位100萬元購買電腦,主計處不認為這樣有虛報、浮報的問題嗎?主計處長給出的解釋是「細節不清楚」、「尊重各單位需求」、「如果有虛報會希望繳回」。
再者,依應注意事項第7點,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一年以不超過2萬元為原則,工策會一年補助額為2800萬,主計處長表示2萬僅是原則,針對特殊團體可以有例外,我不知道什麼樣的團體可以特殊到有2800萬的補助,#拿一個以原則上補助2萬的注意事項套用在一年補助2800萬的工策會,這就是台南市政府的監督方式?我完全不能接受。
緊接著我針對工策會的法律地位提出質疑,依照主計處的說法,工策會應該按照應注意事項加以監督考核,證明主計處認為工策會應該是#民間團體,然而經發局長又指出工策會購置電腦是依照「共同供應契約」,但共同供應契約應該僅適用於#政府機關,究竟工策會法律地位為何,一個台南市政府就有數種版本,黃偉哲市長承諾的全面檢討工策會法源依據,至今仍舊是一場空談。
在去年審查109年預算時,黃偉哲市長聲稱直接刪除工策會預算,不給市府檢討空間是「#不教而殺謂之虐」,然而台南市政府在過去一年檢討了什麼,又做了甚麼改變,我想大家自有評價,今年預算審查即將來臨,我會繼續主張不合法、不透明的工策會應該全面檢討裁撤,人民的預算應該用在更有價值的地方。
法源依據是什麼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不教而殺謂之虐,那說好的教呢?教到什麼進度了?真的有要教嗎?
上個會期審議預算時,黃偉哲市長也說工策會在運作上確實沒有法源依據,會針對該項重新全面檢討,當初市長也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上回質詢影片傳送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Ui-cFgzPDI&t=1s)所以今天於經發局部門報告中,我決定來檢視所謂的「教」的進度到底在哪?還是說所謂的改革也只是需要預算時搪塞議會而已?
上個會期,台南市議會經過一番激烈爭論,最終通過表決決議僅刪減350萬元預算,暫時將工策會留校察看,檢驗後續成效結果而定,本人雖不認同但尊重議會結論。
但我才不會就這樣忘記這個我不認同的事情呢(*^__^*) 今日在業務部門報告,我就這題再度對經發局提出質詢,結果果然是沒讓我失望的,一點明確的進度都~拿~不~出~來~
時間離上個會期已過四個月,我沒有收到任何與工策會相關法規送入議會審查或備查的消息,就連由經發局提供的半年來施政重點報告中也隻字未提,難道每年使用市庫兩千八百多萬預算的工策會,並不足以成為重點嗎?!
說好的建立法源依據讓工策會不再是黑機關呢?
說好的逐步改革呢?
副市長當初找我討論,說的落日條款在哪裡?
經發局今日無法於質詢時明確報告目前研擬的法規進度,甚至我當下質詢局長,也給不出任何具體承諾,簡直把上一個會期議員們的質詢當塑膠。
我要再度重申立場我的立場,工策會應該要設置落日條款,讓其業務內容能逐漸回歸經發局,避免業務高度重疊。但我也知道回歸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非一蹴可就。在達成此一最終目標前,工策會必然要有正式的法源依據,除組織架構及業務內容外,領取市府補助經費的相關規範也應明訂,且要求總幹事及副總幹事於預算審查中備詢(有聽過不用列席的「類政務官」嗎?),台南市民的納稅錢,不應該有一分一毫用在養這種連法源依據都拿不出來、還處處充滿酬庸疑慮的黑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