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3年九月一日起,泰國退稅的規定有了重大改變喔!!
1. 從原來一律退7%改為階梯式退稅法,比例從4%~6%不等,買得越多退得越多。
2. 雖然趴數變少,但原本要收的100泰銖手續費也取消了,也就是可以實拿全額的退稅金額,因此可以說是有好有壞啦!
泰國退稅 手續費 在 傑菲亞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點都不難的泰國退稅
泰國退稅的資格條件手續真的很簡單:就簡單以我們是正常觀光客來說
1.只要是在各個有秀出『VAT REFUND FOR TOURISTS』的百貨公司或SHOPPING MALL加總超過五千,就可以進行申請7%的消費稅退稅。
(NARAYA曼谷包及大賣場BIG C 或是家樂福是不能申請的)
2.小芳的習慣是在一家SHOPPING MALL或是百貨公司都逛完後,拿著發票至他們的 『VAT REFUND FOR TOURISTS』填寫一張黃色單據+護照,讓櫃台蓋的章就先完成初步程序。(如忘記帶護照時可以正確的護照上的英文名字、護照號碼及出境的班機NO.清楚寫在申請單上也可以)
3.拿了黃色收據及護照需到機場退稅的海關檢查辦公室(CUSTOMS INSPECTION FOR VAT REFUND)(還未進移民關前一定要蓋,通常是不會檢查購滿之商品但是如果賣名牌包或高單價的商品就會檢查了)在這個辦公室也都有貼著進移民關後如何找到退稅的櫃台(VAT REFUND FOR TOURIST OFFICE)可選擇退現金或信用卡入帳,但我看幾乎大家選的是現金。退稅時會被扣一筆LESS ADMINISTRATION手續費約B100。
4.申請人資格:1.非泰國人 2.停留不得超過180天(簽證有效也只有3個月) 3.購買的商品需六十天內出境
泰國能退稅的商品坦白說物價越來越高了,且目前以泰幣升到都跟台幣差不多,大家真的都不像之前大手筆都會精打細算時,更需要這退稅的規定與方法,更要知道有退稅的好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