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動物之家不採用不開挖地下層的「雙棟方案」 ?】
柯市長在八月下旬時對外宣稱,動物之家要「緩建」重新選址的原因,是現在的動物之家在垃圾山上,原址改建要開挖地下層,產生大量的 #廢棄物處理費 。因此決定改址。
實際上,在動物之家流標之後的檢討會議中,就有一個 #不用開挖地下層 、 #廢棄物處理費 降到最低的原址改建 #雙棟方案 。市長應該要將這個方案納入考量,而不是走向需要面對更多不確定因素與成本的重新選址。最終不只虛擲精力,更可能一事無成。
昨天上午財建委員會進行產發局的工作報告,幾乎與會的議員都就動物之家停擺問題提出質詢。產發局長表示,目前已經有6、7個在選址中,預定年底前找到新址。我也在兩次詢答的機會中,提出了四個關鍵問題:
1⃣ 市府聲稱要在一年內另尋土地新建,但111年度預算卻只有保留動物之家主體工程科目,沒有另外編列重新設計費用,屆時若是找到土地,新址的 #設計經費 在哪裡?
2⃣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只到年底。無論對建管處函釋(北市工建字第09565801300號函)的延展規定認定為何,要延展都需要市長專簽, #市長專簽 已經送建管處了嗎?
3⃣ 動物之家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的第一次展延(2017),是市長簽準的。當時市長 #早就知道 動物之家是臨時性建築,是蓋在垃圾山之上,如果市長如當時在防疫記者會上所說,認為動物之家蓋在垃圾山上不恰當,為何直到議會通過預算之後,才要重新選址?
4⃣ 在7月5日與大地處、彭副市長的會議中,明明有一個不需要開挖地下層,不會減項施工,不會有垃圾處理費暴漲問題,只需要增加 1 億多經費的方案,為什麼最後沒有選用?
動保處宋處長表示,如果找到新址,應該會申請用 #二備金 來做新址設計,展延專簽則仍在簽陳中。至於為什麼不採用 #不會減項施工 、 #不需要開挖地下層 、 #不必負擔鉅額垃圾處理費 、只要增加一億多預算 的 #雙棟方案 ?宋處長則表示是彭副裁示,副市長並沒有詳細說明原因。
我聽了很訝異,從宋處長的回答中,我們實在聽不出為什麼不採納雙棟方案的理由。因此,我要求處長與局長,在與市長討論時,不只要把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先前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提出的原址改建納入考量,更應該要把原本被捨棄的雙棟方案納入考量之中。
從第二次臨時性建築使用許可即將到期以來,動物之家的改建問題,一直都是議會關注的焦點。好不容易,市府終於在去年提出了方案,從110年度開始編列預算進行原址改建,卻因為市長發脾氣而產生變數,讓我們議員們都非常的憂慮。
我在第二次追加預算質詢時已經指出,市府嘴巴上說是經費太高,但在其他案子卻不只同意工程漲價,還主動加碼設施,讓預算暴增到將近原本兩倍的情況。顯然, #財政紀律 只是市長的藉口, #大小眼 才是緩建的原因,這絕不是我們能接受的原因,也絕對不是市民們能夠接受的原因。
我要還要提醒柯市長,北部 #廢棄物處理費 暴漲,是在侯友宜市長大力掃蕩新北的非法廢土場,臺北地區的建築廢棄物無處去而產生的問題,這個問題柯市長要嚴肅面對,否則不只是對市府標榜的 #循環經濟 是一記重擊,對 #危老重建 的推展也將勢必產生影響。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是市長的口頭禪。我們希望市長能把這個口頭禪,真正落實在動物之家改建案上。我要呼籲柯市長,不能因為任期將結束就想要擺爛,應該要在任內將動物之家改建、切實發包出去,不要讓臺北市成為 #合法違建 的天堂,也不要把這個問題持續留給下一個市長。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的網紅張秀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接下來第二個議題,許厝庄周邊12米計畫道路開闢工程問題。 依工程合約施工進度應為90%,但以現況來看進度僅有20%,因工程嚴重落後,勢必被罰款,廠商不敢請款,但若是持續擱置,生活品質下降與交通疑慮上升,苦了附近居民,市府是否能夠主動提出解約? 郭處長答:可以提出主動解約,雙方簽字即完成;如廠商不願意...
流標檢討簽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處長回覆
議員好,本案流標2次,為使能順利完成招標,4/18撤案重新檢討,標案已經檢討完成並重新簽辦招標,預計這幾天會再上網公告,以上
處長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於石頭營文資調查的標案,現在已流標了幾次?最後一次流標是幾月幾號?
流標檢討簽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交通沉痾代價痛,工安改革何時動?
台鐵太魯閣號遭包商工程車滑落撞擊的意外,造成台鐵史上最嚴重、目前共51死178傷的火車事故慘劇。事發至今一天有餘,第一時間全國上下都以救災為先,共同為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祈禱,也為不幸身故的死者默哀。
但國人也要忍不住質問,這樣的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負責?如何減少未來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
一個包商工地主任的「無心疏失」,卻釀成如此大規模的傷亡事故,難道其中沒有任何管理問題與系統性風險該檢討?
檢視整起案件背後的問題以及各方提供的資訊,虹安發現這起火車事故背後實在有太多被忽略的結構性沉痾與原本可避免的問題:
1⃣️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
台鐵發包廠商「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4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這樣的公司負責人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為何這樣的問題廠商還可繼續承包政府工程?
#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已經失靈?
2⃣️鐵路局監督與品管責任勿逃避:
無論是以國家治理責任或企業管理QC品質控制的角度檢視,儘管今天出問題是承包商,包括監造都有責任,發包與管理稽核的鐵路局又怎可卸責?竟然還傳出台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以降低台鐵的責任與負評等訊息,人民絕對難以接受!
台鐵應該嚴正面對自己的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舉例來說,有曾擔任工程品管人員的網友在PTT撰文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這類小工程案,因此大量工程流標後,時常又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而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台鐵是否有針對各個工程案件的工安品質做好把關?
此外,造成此次事故工程車所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該工程標牌顯示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產生延宕狀況施工至今,是否有廠商趕工鋌而走險造成風險管控失靈?台鐵指出是因水土保持問題申請展延,但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仍可施工?難道台鐵都要推說這全是承包商的問題?
3⃣️台鐵局長無人敢當,徒增管理風險?
自從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台鐵局長換人做,而前任局長張政源今年1月14日退休就由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代理至今,這一代就是三個月,至今懸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鐵因為事故危機不斷,局長人選不但沒人敢推薦,更沒人敢當!然而無人敢領導、推託怕事的態度,就能讓意外不再發生?還是反而造成風險的增加?台鐵人事任命的延宕與推諉不前,這個政治責任請問是誰要來扛?還敢說有政府會做事?政府到底在哪裡?
#沒政府敢扛責?
相關問題可能還有很多,有待大家共同討論與挖掘。虹安在這裡想就目前看到的情況提出簡要的建議與解方:
1⃣️ 落實廠商品管、工安品質重新檢視:
當政府體系保護自己、保護廠啇,都不得罪人就都不會真正面對問題。嘗試把問責推給法律,但司法是「無罪推論」,除了蒐證不易,官員更不會積極尋找罪證,以免牽連自己的責任。最後當法院無法判罪,厰商就可以號稱「還我清白」,繼續投標、承包政府的工程標案,也持續放任工安風險蔓延。
台鐵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限期內提出過去十年內有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之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甚至是換個名字就捲土重來投標、承作政府案件的不良廠商名單,都應該要逐一檢視並重新審核,並徹底稽查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以維護國家公共工程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 職安與工安風險態度的檢討與落實:
我國已是發達經濟體,但多次的事故意外不斷發生,顯見台灣營造產業對於工安意識的輕率亟待改進,包括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當中稽核措施與罰責過輕、職安人員待遇不足且不受工地友善對待等問題都持續為人所詬病。
台灣的營造設計法規與安全要求,到了工地現場變成一份份需要簽名與打勾的文書表格,但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實?此次意外,無論是學者專家或相關從業人員都指出 #肇禍工地旁未設置安全圍籬 是一重大疏漏。即便台鐵指出在圍籬安全和防護設計合約都有規定要做,但承包廠商就是沒做,竟還曾是有圍籬造假前科的廠商,一再知法犯法、相關條文形同虛設,為何台鐵與廠商對於安全設施的落實與稽核如此漫不經心?
當年普悠瑪案提出的上百項改善計畫,今天又落實了多少?
一時貪圖方便的心態「車子停這裡一下沒關係」,在缺乏有效規劃的安全管控措施下,就輕易引發死傷如此巨大的災難。我們從工安意識的提升到相關法規的檢討落實,還有非常多要努力。
3⃣️ 安全措施的增加與落實:
此次意外後,許多人舉歐美或日本的工地安全及現場管理為例,認為台灣應可效仿,包括制度面的日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有效降低了一半的事故死亡率、全員責任式管理機制與重度的事故罰則,到器物面嚴格規範的現場施工設計與工地周邊安全防護等。勞動部早在2018年就有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仿效日本工程安全輔導做法,可有效改善我國營造業工程安全、降低職業災害。
回到此次意外當中的情景:
a. 台鐵對於鐵道周邊沿線的淨空以保障行車安全負有明確責任,那麼靠近鐵軌的工地及道路邊坡,是否有規範停放各類車輛、工程物資如何堆放及危險物品放置處的明確規範或禁令?
b. 台鐵對於鐵路周邊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顯有不足,未來包括台鐵與行控中心的聯絡,是否能運用大數據資料與AI管理,交叉比對各項即時數據與影像,掌握列車行進時周遭工地的動態並回報給行控中心與列車駕駛,增加風險管控程度與駕駛反應時間?
c. 對於學者建議台鐵應效仿日本鐵路及我國高鐵在特定路段設置異物入侵系統警示來車,政府是否願意採納並儘速編列預算?
d. 此次意外傷亡巨大,有意見指出可能為緩解疏運需求而增加販售站票有關,太魯閣號每節車廂至多15名站票,意外發生時站票乘客遭拋離受傷風險更大,未來是否重新檢討站票販售機制?
以上種種從注重工程安全意識的重新建立、工安稽核與廠商品管制度檢討到鐵路及工地安全措施的增強,其實有許多都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積弊陳痾。一次次的慘痛傷亡不斷提醒國人,我們還有很多事沒做,或者沒有做好。
虹安誠摯希望,我們不該一次又一次經歷這樣慘痛的教訓、付出如此多珍貴的國人同胞性命,卻一次又一次在輕忽風險、疏於做出改變當中等待下一次悲劇降臨。
願罹難者安息,也持續為生者與家屬祈禱。但在祈禱以外,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當救災告一段落,檢討與改進的腳步刻不容緩!
#文長因為語重心長
流標檢討簽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接下來第二個議題,許厝庄周邊12米計畫道路開闢工程問題。
依工程合約施工進度應為90%,但以現況來看進度僅有20%,因工程嚴重落後,勢必被罰款,廠商不敢請款,但若是持續擱置,生活品質下降與交通疑慮上升,苦了附近居民,市府是否能夠主動提出解約?
郭處長答:可以提出主動解約,雙方簽字即完成;如廠商不願意,市府單方面通知即解約,訴訟期間也能再發包。
市府必須有積極作為,還給市民一個良好的居住環境,趕緊與廠商解約,再趕快發包,也希望工務處在新年度,有預算情況下,將剩下兩段做好做滿,讓生活圈道路完整。
再來針對海口寮路,工務處完成定線部分、交通評估等送都發處,彙整後月底前先送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審議,待通過後做公開展覽。
第三個工程問題湖內里活動中心原地踏步,108/5/1邀集建築師至湖內里集會所針對所提出建議及需求,納入規劃設計內之說明,照理應該要在109年底看到成果。
郭處長答:今年8月可以發包,工期約1年。
希望能如期在110年看到湖內里活動中心完成,給湖內里民一個集會的場所。
第四個為重慶一街工程,當時計畫案採取半半施工,發包8次流標,之後召開說明會聽取紅瓦里民意見,里民希望改以封路施工,為了讓工程盡快完成。
辦事情講求的是效率,方向明確馬上行動,不應該是原地踏步,當進度緩慢時,內部要進行檢討,黃市長任內除了教育、社會政策多元,希望工務處要積極推進,替黃敏惠市長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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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哲尹立二人組發威
海音中心延宕三年,並被改成海洋百貨?
針對前文化局長尹立指控市府團隊無法讓海音中心在今年底完工一事,陳麗娜依據監察院糾正報告質詢指出,海音中心先被史哲不專業、動機不明的亂改設計而延宕第二標工程3年,政權交接前又被尹立變更計畫後兩度流標而延宕第三標工程,民進黨前後兩任文化局長動手腳,卻想讓韓國瑜揹黑鍋,實在很誇張。
陳麗娜指出,尹立一再以「Wecare高雄」之名,行「Wehate高雄」之事,這次意圖黑韓卻黑到了自己,打到自己人的嘴。海音中心在史哲、尹立二人組時期亂改設計,導致工程無法如陳菊所說的在2015年完工,延宕三年不說,並被負責設計團隊西班牙Manuel公司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以符實際。陳麗娜要求文化局查明海音中心一再變更設計有無因人設事、有無不為外人知的內情?
陳麗娜提出海洋流音中心完整時間序表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計畫於2009年10月1日由馬英九政府核定,全額補助54.5億。2011年3月設計案決標,當時陳菊意氣風發說三年半就完成,也就是計畫在2015年完工。
2012年11月19日,新工處同意設計團隊規劃並著手發包事宜。然而核定設計圖十個月後,文化局長史哲卻要求更改大海豚館單層使用面積。由於態度十分堅持,新工處為了怕影響輕軌工程進行,只好把工程由一標拆為兩標,把不受面積調整影響的小型表演廳建築群等規為第1標工程發包,其他列第二標應史哲要求重新設計後再發包。
然而史哲除堅持把大海豚館單層面積改為550平方公尺以上,還提出展示空間樓層淨高不得少於5公尺、商業空間及展示區須集中為同一室內空間、增加讓餐廳業者使用的瓦斯明火燃氣設備等。史哲這些和原計畫無關的要求讓專業設計團隊代表之西班牙Manuel公司多次向市府抗議,並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這才符合海音中心的實際狀況。
陳麗娜認為,史哲的「別有用心」不但讓海洋流行音樂中心定位走調,更使設計進度屢遭中斷,到了2015年5月才把第2標發包出去,這時已足足延宕了三年,早就過了陳菊說的完工時間。監察院報告為此痛斥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基本設計核定後,一再提出逾越基本設計之要求,致計畫進度延宕,且有遭致鉅額求償及影響政府國際形象之虞。」
花了大錢、開國際標找來西班牙設計團隊,史哲卻不信任專業團隊的設計,一下改面積,一下增加供餐廳業者使用的明火設備,這是為什麼?是有誰給他什麼壓力嗎?為何寧願把這個重大建設拖三年,耗費國家重大成本、甚至冒著被設計團隊求償的風險,也要堅持修改?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尹立在2016年11月1日接文化局長後,再次辦理計畫變更,並在去年8月7日才通過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增加經費15億。接著尹立就進行這項海音中心第3標進行招標作業,這標若在去年10月發包,今年12月可竣工。然而去年政權交接前10、11月2次都流標。直到韓團隊接手後,經標案檢討後才在今年2月決標,契約工期到109年8月底。
陳麗娜認為,尹立去年交接前辭去文化局長,對這些事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卻像得了失憶症一般,完全忘了自己延宕工程的責任,卻跳出來反咬韓國瑜,這是十分拙劣的黑韓行徑。
陳麗娜也對街頭藝人展演辦法提出質疑。街頭藝人在高雄考證、取得標章以後,兩年就要重考一次,但是台中也是2年換證一次,換證時只要填具換證申請表,就能免費換證。而台南市今年首開全國先例,將街頭藝人從「審議制」改為「登記制」,且領證後可以永久使用。文化局長表示該局已將辦法修定為5年才需要換一次。
陳麗娜也為運發局三十幾位在運動場館收費、管理的約聘雇人員抱不平。從以前體育處時間到現在,二十幾年這些約聘雇都是簽九個月的短期人員,他們工作九個月後休息三個人,然後在重簽。這樣已違反勞基法第八條規定,希望運發局能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