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是《北京遇上西雅圖》的續集。
同樣由湯唯和吳秀波主演,不過故事內容則跟上集並無關聯。
男女主偶然地因為一本書而開始通信。
他們起初互相對抗,繼而逐漸地傾心吐意,最後成為了彼此的靈魂伴侶。
雖然戲中有不少浮誇和多餘的情節,但也不太影響我對這齣電影的喜歡。
因為對於喜愛寫信的我來說,仍然認為這故事頗有意思。
💖「信是千里之外的一雙眼睛,它能夠看見你的心。」
在這個即時通訊的時代,紙筆傳情早已成為了浪漫(又或者老土)的奢想。由筆友發展至戀人,更加彷彿是古代才會發生的事情。
然而,我們卻都嚮往這種純真的情懷,夢想能夠找到這樣的靈魂伴侶。
在害怕受傷而不敢投入去愛的同時,依然羡慕着爺爺和奶奶那份至死不渝的傳統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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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令十字路 84 號》(英文原著:“84 Charing Cross Road”)就是戲中令男女主角結緣的書籍。
看過電影後,我就訂購了。
希望可以讀一讀這本著名的書信集。
作者海倫.漢芙(Helene Hanff)居住於美國紐約,跟英國倫敦的古書銷售商法蘭克.鐸爾(Frank Doel)通信了二十多年。
此書乃他們的書信結集。
而書名則來自 Frank 所經營的 Marks & Co 書店的地址。
他們並沒有電影主角那般幸運,最終能夠在查令十字路 84 號的書店相遇。
二十多年來,透過一封又一封的書信成為知己,可惜卻從未有機會見上一面。
到㡳這是有緣,還是無緣?
直至 Frank 離世後,Helene 終於在出版商的贊助下,拜訪了查令十字路 84 號。
後來更將其經歷結集出版了另一本書 “The Duchess of Bloomsbury Str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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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電影的時候,有些場景感覺熟悉,後來才想起兩齣電影均曾在溫哥華取景。
戲中的西雅圖,實景原是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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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遇上西雅圖 #不二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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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蔚蔚網站:queeniesky.com
Instagram: instagram.com/queenieng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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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大麻煩翻譯組JackO,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HazbinHotel #ADDICT 我並不擁有此影片 影片所有權歸屬於Vivziepop I do NOT own this video, all rights goes to Vivziepop 贊助影片原作者,幫助她製作更多精彩的動畫! 贊助 HAZBIN HOTEL 的 PATREO...
浪漫至死不渝意思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愛你的兩個我](葉佩雯)
很開心因為麥卡倫新酒廠即將開幕,而可以接到麥卡倫的業配。
從十八歲開始可以合法飲用酒精以來,我就是一個把自己的半個身體都泡在酒精裡的酒肉女子,關於喝酒的瞎事不勝枚舉:在自己的嘔吐物中醒來、被不知名人士載到警察局讓媽媽領回來、借酒裝瘋意欲與心儀的男子交歡慘遭拒絕⋯⋯,都是我一頁頁精彩的人生故事(感謝酒精、讚嘆酒精)。
問我後悔嗎?
酒醒過後發覺自己的狼狽的確很後悔,但下一次可以喝酒的時候又忍不住去追尋那個飄飄然的感覺了。誰教清醒時有責任要隱藏控制的事情太多,我們設下了規矩、禮儀以維持文明的運作;卻不忍完全消滅酒精給自己留一個可以打破禁忌的活口。
巧的是,我在大學的時候其實曾經當過麥卡倫的酒促。我向來迷戀自己的外表、在群體中通常是帶頭敢衝的那一個、我愛錢,綜合以上三點性格特質,酒促就幾乎是我一個大學女生可以選擇的打工首選。因此我在大二那年就自己上網應徵了酒促的工作。
我第一個接到的酒促工作是啤酒的酒促,需要穿梭在氣氛熱鬧喧騰的熱炒店,在下了班還需要應酬的愁苦中年男子間,給他們帶來一縷春色盎然。雖然說我們主要的工作內容是啤酒的促銷,公司希望借助有「品牌大使」在現場提升買氣,但當某個職業的先決條件是挑選人的外貌,尤其是女性的,這個職業就無可避免地會被套上一種引人遐想的刻板印象(我目前的職業也是),然後被挑選的我們也會順勢遁入這個圈套,以「遐想」當作自己可以無往不利的賣點。所以即便督導曾經在在提醒我們不是「賣肉」的,不需要為了銷售太過配合客人無理的要求,當然更不需要陪客人喝酒,可是年輕的我,什麼都還不懂的時候,擁有的所謂銷售技巧,真的就是明晃晃的我的青春、我的身體而已。
我曾經為了賣啤酒,陪一桌客人划酒拳,我輸了親客人臉頰一下,客人輸了就買我一罐啤酒。現在想起來都還為自己感到不可思議及害臊,我不過一個小時三百塊的薪水,居然可以做成這樣,酒店小姐都沒有我這麼賣力吧;也曾經在有Live Band駐唱的音樂餐廳,因為主唱臨時請假,被店主慫恿一聲:「酒促小姐,那不然妳上去唱一首吧!」就上台去唱了一首張懸的寶貝。
這些經歷光怪陸離,為我的人生剪影套上一段霓虹電幻色彩。
半年後,我挾著啤酒酒促的經驗,跳槽到另外一間專營烈酒酒促的經紀公司。被督導帶著到麥卡倫的公司面試,第一次就很幸運地被相中而開始為麥卡倫工作。
烈酒酒促的薪水更優渥,一個小時有五百元,而且工作內容較輕鬆,多是在酒吧、夜店,客人大多不為應酬而來,純為享樂,因此人與人之間的界線更模糊。加上烈酒的售價較高,不須以量攤平成本,一個晚上有一桌客人願意開妳一罐酒就算功德圓滿,與人交際的壓力也較小。
當時的我因為資歷較淺,無法被排到什麼厲害的大點,通常都是去新開的、非常小間的Louge,生意想當然爾很差,讓只要一被交付工作就會莫名有種使命感的我(為了賣啤酒親客人)在剛開始工作時還有些驚慌,但久而久之倒也樂得清閒。
有一段時間,每個禮拜我都會固定到信義區一間小小的、隱身在巷弄內的小酒吧站崗三小時。老闆頗年輕,不到四十的年紀,帶著一群不到三十的員工,店裡滿滿的是對未來幻想的熱情。年輕老闆總是繃著一張臉,不愛笑,女朋友是漂亮到讓人不敢直視的小模,偶爾笑盈盈的香風一陣捲進店裡,笑笑鬧鬧好像生活沒有煩惱。
我想成為這樣的女人。
在我第一次見到老闆女友的時候心裡就產生這樣的感想。我不諱言自己從小到大在學校班級裡頭都是屬於長得比較好看的那一種女孩子,這樣的機運也建造了我的自信,加上年輕的心總多點大膽恣意,我隱藏在溫婉外表下的不可一世可想而知。但這個肩上背著香奈兒、身上氣味也和香奈兒一樣香的女人,用嘴角一點上揚的弧度就把我的不知天高地厚打得七零八落,我只好轉而在心裡偷偷假設其實她是一個蛇蠍心腸的女人,好像靈魂的不潔可以減損她軀幹的美貌一樣。
但老闆女友其實人很好。應該說,至少我沒看過她在店裡擺態、發脾氣,跟所有員工都有種共產式齊頭的親暱,待我這個酒促小姐也總是客客氣氣的,偶爾店裡忙時還會跑進吧檯裡頭幫忙。我印象深刻有一次,老闆女友生日,老闆為她在店裡最顯眼的位置擺了一桌,佈置上鮮花和氣球。那晚員工們都很興奮,因為他們知道老闆女友的朋友們會來,照著物以類聚的原理,她的朋友和她相仿也是不爭的事實。
身為一個小小酒促,我當然不會事先知道那晚是老闆女友的生日派對。我進店準備工作的時候才看見那已佈置華美宣示稍後喧鬧的大桌,才要張大嘴驚訝,老闆就揮手示意我趨近,一改平日的嚴肅,有些歉然地望著我道:「等下那桌妳可不可以不要過去賣?我知道你們有規定每一桌都一定要問,可是今天是我女朋友生日,她的朋友都是女生,不喝烈酒,我這邊也都幫她們弄好調酒了,我怕妳過去也會尷尬。我會再幫妳推其他客人喝你們的酒好不好?」
老闆雖然總是繃著一張撲克臉,身上最柔和的線條是額上一絡自然捲的瀏海,將他剛毅的長臉分成三七比例,我幾乎也沒見他笑過,連他美麗的女友扭著纖腰在他身邊繞的時候也不笑,但我卻明白他是真的親切。「我喜歡妳的氣質。」第一次督導過來巡點過後,他這麼告訴我:「現在酒促的質感落差很大,我其實不在乎酒賣不賣得出去,因為妳們過來也不是店家要求的。我只是怕如果過來的酒促質感不好,對我的客人也會有影響。可是我覺得妳滿好的,妳以後在這裡就當作來休息,宵夜煮好了就跟著進去吃,我會跟妳們督導說以後都排妳過來就好。」
有鑒於他們的員工宵夜是真的很好吃,我每次去也都認真偷懶、放空,我即刻滿臉燦笑答應他這個一點都不無理的要求。
「今天小春會來。」我才轉身要到後場去換上酒促制服,老闆就略為揚聲在我耳後落下這句。
我的腳步凝滯,心室也跟著震顫。我略為低頭藏下忽然襲來的一股羞癢,然後眼神輕挑地瞟向老闆,再蠻不在乎地收回來。老闆接收到我的視線後,無視似的復低頭處理他的收銀帳務。我明白他的暗示,他亦知曉我的心思。我們兩個連朋友都稱不上的人在這回望的一來一往間頓時成了這世上最親密的戰友。我突然好喜歡他不動聲色的撲克臉,替我掩去了八卦的紛擾,鄰家哥哥般守護我小女兒的心事。
隨著夜幕推移,老闆女友的生日派對開始了。沉重的木製大門開開關關,迎來幾隻豔麗翩然的蝴蝶,還有Gay。Gay都慣常與美女交好、美女亦喜歡這忽男忽女的時尚配件,在紙醉金迷的花花世界他們互利共生、消費青春、姐妹相稱,用女人的心思討論男人的身體。我看著這御花園般的景色,嫉妒作嘔地強烈鄙視,然後又更瑟縮在牆角,孤傲品嚐著自卑自戀。
那廂熱鬧,這廂寂寥。我百般無聊地踢踢腳,然後大門再一開闔,我心裡的秘密就忽地立於身前。
小春朝我咧著嘴笑,潔白整齊的大牙齒像要淹沒他整張臉。他是店裡的股東、老闆的好友,常來,但都一個人來,永遠坐在收銀機前的吧檯座位和老闆聊天,也永遠態度鮮明地和老闆畫出兩個平行世界,老闆不笑,而他總是在笑。
自從開始擔任烈酒酒促以來,我幼稚的世界觀逐漸開始拼上一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版圖,明白再貴的東西都會有人買,只要可以滿足欠缺的慾望與快樂。可是小春卻似是一個立在愛慾橫流之上的衝浪者,他不擺闊、不裝酷、總笑,而且笑裡有讓人可以感覺到的真誠。當我賣酒賣不太出去,被鈔票的稜角刺得有些自尊受挫的時候,他溫和的笑臉,總能給我照出一塊和煦的地方。
我的烈酒酒促資歷是和這間店一起成長的。我的第一次就獻給這間店開幕那天。身為股東的他第一晚當然也有出現,雖然照例是坐在收銀機前的位子,身旁卻多了許多簇擁的人群,看他們大聲鬧騰的放肆,很明顯就知道亦是他和老闆的其他朋友。那時我還沒賣過烈酒,雖然之前賣啤酒的時候曾和同場強碰的烈酒酒促聊過,知道這是一份爽缺,初來乍到也不敢表現得過於老練油條,裝模作樣地還是依照公司SOP詢問每一桌酒客是否要開酒。
我忘了大概是怎麼樣和他說上第一句話的。好像是店裡的宵夜時間到,老闆招招手喚了一直假裝很賣力賣酒的我過去,要我也進到後場去吃一點吧,反正煮得很多,站這麼久妳也辛苦了。在一旁的他也搭腔說了對啊他們的員工餐比外面賣給客人的好吃喔。我才注意到這個其實長得不算顯眼的男人。
小春絕對稱不上是帥哥,甚至上班需要蹬上高跟鞋的我,還需要微微縮起身子,才能感覺他一絲大男人的威嚴。可是他得宜的談吐及打扮、有禮的教養及態度,都在在吸引人想要朝他靠攏,好像即使是在這麼凌亂的夜世界,他仍是路邊一盞屹立不搖的昏黃路燈,散發穩定而源源不絕的溫暖光暈,剛好照亮一條回家的路。
我依言順從地到後場吃宵夜去了,反正也真的有些疲憊,說不想偷懶是騙人的。復出外頭,帶著一點初見的好感,我轉回小春身邊,笑笑跟老闆說真的很好吃,然後期待能不能再多聊些什麼。
當時的我其實是有男友的,交往了三個月,在熱戀期的中後段。才初次見面,我對小春的好感並沒有高超到可以冒著與男友分手的風險與之曖昧。那一時那一刻,我心裡想著的更多是偷懶,以及將自己的世界觀版圖再擴大一點。
雖然才一句話,但從他明顯的口音我知道他並不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而很可能是我們俗稱的「ABC」,在國外長大的華裔後代。
我們這一代人對所謂ABC的刻板印象是,爸媽甚至祖父母輩在台灣經濟起飛那段黃金十年歲月賺到了一大桶金,然後極有遠見地、或者更刻薄一點的說法:小心眼地預知台灣之後的衰落,在尚有能力的時候連根拔起,舉家搬遷到世界最強國重新洗牌人生。所以第二代或第三代的ABC從不認為自己是台灣人,有的甚至連台灣護照也沒有,在心理上或現實上都像現代台灣人的「中國印象」一樣,是一脈相承但回不去也不想回去的尷尬祖國。骨血內存有一絲「溯源」好奇的孺慕之思,但頂多就像星座命盤一般定位了某些冥冥之中說不清卻想理解的行為舉止,於實質的生活內容又沒有多大幫助。
和我一樣的純種芋頭蕃薯對這類人的反應很兩極。因特殊的地緣、血緣關係,大多無法平心靜氣地看待,要嘛意淫對方的家世背景而產生盲目崇拜、要嘛嫉妒憤慨對方似乎自以為高人一等的身份而心生厭惡。然後融合了公系社會崇尚錢權的背景文化,屬於意淫派的大多是女性,屬於憤慨派的大多是男性。
雖然不想承認,但我是前者。畢竟從小只要家裡什麼住國外的親朋好友回國替我們帶了東西回來,每樣物品都因為過了一個太平洋而水漲船高。這樣被洗腦久了,不僅是物,連同人也顯得價值連城。
初次見面,因著口音,我對小春產生了單純就他外表而言不會產生的珍稀之感。然後帶著一點自我嚐試的心態,踩著似是偷情的冒險步伐,與之交流。
「好吃唷。」小春道,音調上揚預設我的肯定。
我滿足地微笑點頭,竊喜他的友善。
那晚後來,我幾乎是盤踞在他身邊與他聊著,聊到過了下班時間也不自覺,還是老闆提醒我才趕緊到後場換上尋常衣物。不過才一穿上自己的衣服又後悔地想馬上脫去,因為酒促制服至少是略微性感的小禮服款式,自己的T恤、短褲、拖鞋,卻真正沒有一點品味可言,尤其是映照了老闆女友那樣生鮮香辣的女子。我為自己的平凡甚至是粗俗起了鄙夷之心,只好卻卻地快步步出木製大門前那條人潮洶湧的甬道,期盼在這個人人都太瘦的地方,有誰剛巧胖了一分可以恰恰遮住我不夠纖細的身材。
不過小春還是看見了。在我匆匆步出大門前叫住了我:「Sarah!」我驚慌回頭,「再見。」他又道,臉上還掛著那個溫暖的微笑。我盡力表現自信也回給他一個大大的笑容,然後在夜半機車飛馳的大馬路上,想起他有別於他人的明亮,小小的又羞又窘的。
我和當時的男友家住得很近,騎車只要五分鐘的距離。男友家是比較開放不管小孩男女關係的那種,年輕氣盛又貧窮的我們當然更是善加利用,能窩在家裡就絕不出去。我因著慣性騎回了男友家,自己取了藏壓在花盆下的備用鑰匙開門。儘管適才心裡的氣氛都有些圍著另一個男人繞,見到男友的瞬間還是能全然地展現欣喜,甚至還有點精神出軌的罪惡感讓我對男友更加熱絡。
依我現在的後見之明,若我和小春後來真的發展了什麼,那麼我對當時男友應該是至死不渝的情感的改變的起點,就該是那晚開了門見到男友的那一刻了。心裡有點說不出口的什麼、感覺到有些感覺不到的什麼,不過確實有某件事在默默轉動著。
人有辦法在愛著一個人的同時愛上另外一個人嗎?
這是我在見到小春後騎車回家的路上幽幽升起的哲思。才二十歲的我不敢細想,因為光是想好像都是不道德的事。我被一生一世的浪漫愛情制約太久,況且我也是真心喜歡當時的男友,去思考這類問題就像去唸考試不會考的範圍一樣,浪費時間,且無用。
我在如常的時間齒輪轉動下逐漸忘卻了這個沒用的提問、繼續與男友恩愛度日,並口口聲聲、心心念念以結婚為目標在經營我倆的關係。我是那種跟一個人戀愛就會不分青紅皂白把對方當作未來對象的女子,一方面是在為我天真的幻想負責、一方面是兒時的我豐富又貧瘠到只剩下戀愛了,除了愛情不作他想。因為賺錢養家、發展個人才能本是男人的事,於我何干?所以我為自己做的努力多和戀愛有關,要賢慧善良溫婉,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最好還能在摩鐵開房。
可是在第二次騎車前往那間Lounge工作的路上,不是為了男友的、可是同樣是屬於戀愛的興奮情緒微微上漲了。我明白是為了誰、為了什麼,可是我不敢承認,只能瑟縮著感覺那樣的浪潮,自慰一般,爽卻不敢叫出來。
小春並不是每個禮拜都來。或許是有時候他來了剛好我不在,但貧瘠的我只能考慮自己的事,所以沒有看見他的時候我就當是他這整個禮拜都沒出現了。
每次去發現他不在,我就像是走在山路不小心踩空了一樣,心跳會忽地跌宕,為自己可能失去的生命感到遺憾。我其實也切確明白我們不大可能會發生什麼,首先我有男友、再來他對我的溫和真是恰到好處地剛好熨貼著曖昧的疆界,可是我總忍不住想一次次消費他的良好修養,反正這是一段從來就沒有開始的愛情。只要我的身體確實好好走在與男友相愛的修羅道上,眼神望一望其他景色有何不可?
小春這座山,開啟了我對另一個世界的眼界。從前總覺得一個人只要長得好看便是一切,我對男人的要求除了「帥」以外沒別的了。因為有沒有錢、個性如何那些在帥的面具之下都算後話,並不是交往的先決條件,而是有帥以後再有那些會是加分、沒帥的話那些再好都是備審資料沒繳齊直接刷掉。
可是我為什麼會被小春吸引呢?為什麼每個禮拜從跨上機車發動那一刻,心就開始為可能的相遇震顫?他不帥啊!還是是因為他所代表的某種和我的階層不相仿的社會價值?可是小春從來沒有替我開過酒,更遑論替我花過一毛錢。我每個禮拜貪圖的真的就是可以和他說上幾句話,聽他用不驕不矜的平凡口吻說他那個世界的事、告訴我有機會一定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稱讚我聰明所以不要停止挖掘自己。而我吃吃的笑,心裡想著你就是那一個不同於我的世界,我懶惰得只願看著你便好。
如果小春代表的是一片新的大陸,那麼當時的男友所代表的大概就是原生的土地。那個男友是我所交往過的男人中最好看的一個,他沒有多大的理想抱負,在高檔運動品牌專櫃擔任店員,恰好他也不是喜歡打腫臉充胖子的人,這樣的薪資水平就足夠支撐他的生活。如果女友也和他一樣沒有強烈物慾,或是可以自給自足自己的生活不需要他多負擔什麼,就能打平一切成為一座完好的天秤。
常言道女人是水做的,一般是指女人的溫柔婉約如水一般,另一說是女人愛流淚所以像是水做的一樣。但經過一次次的情感磨礪,我有些發覺在一個女人還沒有機會找到自己的定見和方向之際,確實容易在社會價值的薰陶下將所交往對象的人生觀當作自己的舵,像水一樣塑造自我。那位帥哥男友是我所交往的第三個對象,第一個男友只在一起一個月、第二個男友一年。如果將戀愛里程放大宏觀至一生的規格,我也沒有像日系純愛小說的女主角一般得了什麼莫名其妙的不治之症,那麼我在愛情的世界裡還算是小班階段,所以即便從小繪聲繪影地總會聽見大人告誡關於另一半的經濟能力、性格是何等重要,我卻也從不覺得男友這樣的生活型態有何不妥,可以甘心和他就這麼過再平凡不過的日子。
但我卻在和小春一次次的相處當中,逐漸感覺到自己分裂為兩個自我。
一個是原本的、覺得可以就這樣永遠和男友相戀,未來的日子就是「你賺多少」加「我賺多少」加「家裡補貼」再除以二,以這樣的結果去計算生活水準、男友沒有什麼理想抱負沒差,反正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信奉愛情為圭臬的傳統女人。
一個是開始不只是嚮往沈重木製大門內的華美,而開始思索自己可不可以也真正進入這樣的世界,甚或是,進入那個氣質不俗的男人的內心,用他的眼界丈量地球,去發掘這顆實在大得不可思議、但其實處處走路可達的星球,只要我思所及,步亦可及的另一個我還沒有機會遇見的自己。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男人呢?他和我聊天說話似乎不純粹是為了我的年輕、外表,而是一種更為寬廣、深遠的好心。我常常在和他談天的當兒心思飄出一個既危險又輕浮的對話框:「如果我現在探出頭去吻了他,把我炙熱的身體覆上他的,我們能不能就可以變得像我和我男友那般明白、純粹,只是戀愛就好了的關係,那些關於人生其他複雜的種種會不會就消失不見、不用去想了?」但我從來沒有這麼做過,他也不曾踰矩什麼。世界在我們的言語之間流轉,我喜歡我們這種既狹隘又廣闊的關係。
從夏末的暑氣到冬日的蕭瑟,這一個年要過去了。跨年那日,我依舊被安排到這間Louge工作。為了可以和男友一起跨年,我在十二月初在這裡上班的時候就向老闆訂了一桌位子,並邀請男友及幾位友人來到這裡慶賀兼陪我上班。
因著信義路底端的一零一煙火,男友在騎車來尋我的路上並不順遂。我有些焦急地望著擺在門邊、尚且空曠的小位子,擔憂時間過份一板一眼地無情,會令我們錯過了這個交往以來的第一個跨年,對於一對年輕情侶來說,也是最重要的一個跨年。
這晚來了許多老闆的其他朋友。一年結束與一年開始的交會熱烈,讓同樣坐在那個位子上的小春無暇多和我攀談兩句。我總在穿梭人潮間有些吃味地望向他們的方位,分不清楚自己更想要的是加入、抑或是男友來時的抗衡。如果我真的這麼心甘情願地想和男友共結連理,小春的目光、小春的快樂、小春的張手可及的圓周範圍,就不該在我心裡留有一點點的想望空間。
我彷彿有些悲哀地發現,我會不會只是怕在跨年的那一刻沒有人能牽著我的手、我只是怕自己是最後被留下的那一個,才這麼怕男友趕不來,因為我知道小春不會和我牽手,他頂多和我說一句Happy New Year,然後給我一個最公平公正公開的溫暖笑容。
男友在跨年前五分鐘趕到。我急急忙忙拉著他的手到巷口可以看見一零一煙火的地方佔了一席之地,並落俗地在零分零秒親吻了木訥男友緊閉的薄唇,同時許下天長地久的心願,慶幸自己終於不是被留下孤獨的那一個,我的一生縱使波瀾不驚,至少還有一雙可以牽著的手。
小春並沒有特意出來,他一直坐在裡頭喝酒,好像一年之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沒有特別之處。事實上的確也沒有特別之處,這一秒和上一秒、下一秒並沒有什麼分別。但我的意思是,他似乎是個心裡很淡泊,不會想要刻意賦予意義在哪一秒鐘的人。
反正我是感覺特別了。我和男友在跨年那一秒親吻了並且許下了願望,我的世界或許不會有什麼改變但至少我肯相信魔法。我在跨年煙火放完、魔法也跟著結束的同時,開始不搭嘎地想著裡頭的那個男人會不會嫉妒、會不會在看見我的帥哥男友的一瞬感到自卑。
可是那一晚,他依舊處之泰然。就像上一秒和下一秒並沒有什麼不同,笑得依舊親切,而且對我的和對別人的沒有分別。
我和男友的位子在外頭。我在工作結束後準時換回自己特意準備的漂亮衣物坐到男友身邊,沾染新年特有的歡欣氣息。那天後來,我和小春沒有再說話。那晚,依偎在男友身邊的我,並沒有不快樂,但總感覺門裡門外,是多麼靠近又多麼不同的兩個世界。我不曉得我的帥男友的出席有沒有成功地向另一個世界展開一些示威效果、不曉得我的漂亮衣服有沒有令我長得像那些平時在此出入的女人。不過或許,令我感覺陌生的,是又近又遠卻沒又談話的小春,他是我通向另一個世界的入口,而較之身旁的一切,他才是那個更深邃而遼闊的不同。
跨年之後沒多久,我接到了經紀公司的通知,告訴我不需要再去那間店了,他們替我安排了別的工作,反正那個點生意不好,也不需要派人常駐。聽見消息的時候,我有些失落,卻也有點慶幸,至少,我不需要再被吸引而幽微的自我感覺不好了。平庸的人終其一生的目地,就是想盡辦法待在同溫層及舒適圈 ,不要被打擾、不要出去,就算舒適圈其實也沒那麼舒適也要待著,因為冒險去突破自己是更累人的事。
因著小春,我被誘惑而開始以管窺天另一個地方,可是我明白我對自己原生的土地仍有深深的眷戀。而且我清楚知道,如果沒有經過更鎮密的沙盤推演就貿然出走,我只會變成更庸俗的女人,那是我所不樂見的。這理由完美得拿來當成不要努力、不要出去的藉口剛好。
我就這樣吧、我甘願這樣。
但我在最後的最後,遇見小春的時候,還是告訴了他這件事,然後在說的同時心裡還是悄悄渴盼他的依依不捨。我不知道究竟他真正的感覺是什麼,可是他留了他的電話給我。
「以後如果妳有什麼東西想要問我,可以跟我聯絡。」他說。連電話都可以留得這麼充滿陽光善意,有別於男女情愫。
「你會接嗎?」我無賴地反問。
「我都留給妳了我當然會接。」說完,他又露出了那個充滿大牙齒的笑容,然後還伸出手,意欲與我握一握。
我在回握的時候,象徵性地上下搖動了三次,謝絕一點曖昧的感覺。接著我笑,可是表情卻苦了起來,幸虧燈光昏暗,不然肯定被發現我變醜的臉。
「妳男朋友很帥。」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接這句。
「是啊。」我答,這下心裡倒釋懷了一點。
那天回家的時候,眼眶有一點濕濕的,可是沒有淚。我想或許是風沙太大了所以把安全帽的透明遮罩放下來。
我依著慣性騎回男友家,自己取了壓在花盆底下的鑰匙開門。男友這時已經開始對我有點膩了,所以這一晚即便我很想要,他卻連讓我替他口交的機會也不給。這是一種很羞辱的感覺,可是即便我家那麼近,我卻也不願騎回去,只想晾在他身邊、晾到我們的永遠。
我在男友鼾聲大作的黑暗之中打開手機,看著發亮的螢幕顯示小春的號碼,那是我的一點改變的依靠,可是我從來沒有打過那個號碼,直到我換了一支又一支手機、直到手機裡再也沒有這個人的名字、直到我和男友分手了又換了個新的男友、直到新的也膩了然後我開始泰然自若享受孤獨,才有點明白那個萍水相逢的男人曾經說過的關於更大的世界的事情。
我們的緣分就如此了。直到我為了麥卡倫寫這篇文章才幽幽想起那個連精神出軌都算不太上的男人。繞回原點,我不能說他是一把開啟我什麼的鑰匙,這樣的說法太沈重,也有點對不起我們相敬如賓的君子之交。但若是說現在的我有能力發展自己的一點什麼,那麼和小春相遇並說上話的那一刻,就該是塵封的改變的起點了。
我感激時光淬煉的環環相扣、感激任何微小的可能,即便只是在酒吧相逢的一個和藹的陌生人,都有可能在黑暗之中給我照出一小步往前的路。
#MacallanDistillery #MacallanCreates
浪漫至死不渝意思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沒關係是愛情啊](葉佩雯)
「我知道我這樣說妳應該會不開心。」大魯妹突然斂色,內縮的聲音表情甚至看起來有點窘迫。那是一個不想回家的深夜,我假藉搭計程車回家好貴,又沒有公車捷運了,不如讓我在妳家待到天明吧這樣的理由,第一次來到搬家後的大魯妹位於信義區的住處。「可是我還是想要告訴妳,妳不要要求太多了。」大魯妹接著道。
然後我就被教訓了。原來她只是先禮後兵。
如果說「愛之深,責之切」,那麼那一刻我倒是有些滿目瘡痍了。
大魯妹原先和男友一起同居在這間分租套房裡。狹小的空間估計大約八坪不到,在走出巷口就能看見台北一零一高聳入雲的精華地段,奸巧富有的房東將一間完整的三房一廳,分割成五間相互依偎又各自為政的小套房,出賣五種不同的人生。
「我隔壁之前好像住個酒店小姐。」在我們剛進房,氣氛還輕鬆熟絡的時候,大魯妹有些促狹地道:「每次遇見她都是晚上,而且都濃妝豔抹的。聽聲音也都是早上才回來,我還聽過她叫床的聲音。」
「怎麼樣,好聽嗎?」我露出一抹曖昧的神色。
「還好,應該沒有我們厲害。」大魯妹才說完,我們就忍不住要笑。我們當然是沒有聽過彼此叫床的聲音,朋友如果可以做成這樣也似乎變態了點。不過我相信我們在彼此的臆想裡都是極好極好的女孩子,所以這個笑倒少了點情慾的味道,而是對彼此美好信任的激賞。
自從大魯妹和男友同居搬到這間小屋子裡之後,我們見的面就少了。今晚會特特約了相見,是因為這天是她男友正式從這間屋子搬出去的日子。男友搬回家了並不代表他們分手了,只是當初為了愛情昇華濃情蜜意而決定同居的兩人,在終於受不了彼此對生活習慣、意念思想的差異之後,為了使兩人的愛情還有苟延殘喘的可能,便做出了這個「還是保有一點各自私人空間比較好」的決議。完美驗證了這道戀愛悖論:因為相愛而同居;因為同居而不再相愛。
突然朝夕相處的的人今晚就不再回來了,很像高速運轉中的輪胎嘎然而止,會在地面留下一些胎痕。大魯妹因為心底的一點寂寞難耐而約了我出來。這道刮在她心裡路面上的痕跡不好受,卻也矛盾的加深了她對男友戀愛的感覺。所以,她在言談中一再強調:「我還是挺愛我男友的啦,雖然他也有很多討厭的地方,可是我是因為真的喜歡他才跟他在一起的,不會那麼輕易就不愛了。」
若是純粹只以物質的觀點來看,大魯妹的現任男友似乎不是待她最好的一個。大魯妹貌美,又天生自有一套對待的男人的方法(她覺得每個男人都該是她的奴隸),而且決不輕易妥協。這樣機歪的個性反而成功地勾起了人性深處那種晦澀的、渴望被需要、被踐踏的私密情感,所以他從前的男友沒有一個不是自己賺多少錢、就把多少錢都花在她身上。
不過這樣的戀愛談久了,即便自己是一直佔盡好處的那個,居然還覺得有點無聊了。恰恰她現在的男友在這個時候出現,年紀比她還小、家裡也不是大富大貴,卻對未來有極大的熱忱及規劃,且不是空口說白話的那種,自身的學經歷和性格也是匹配得起這樣夢想的人。他們為彼此吸引了,因著她的漂亮,因著他的理想;因著她心裡晦澀的那一塊地方終於被人勾起,因著他打扮樸實卻總是掩不住的自信。
他們在一起之後,每當大魯妹吵著要吃吃喝喝、要買這買那,男友總要經過一番評估衡量,才決定要不要花這個錢,有時也會拒絕。他認為他們首要的目標是將金錢花在投資未來上,如果太常只是為了一晌貪歡,長久下來無益反傷。剛開始大魯妹覺得男友真是極有自制力及抱負的男人。沒想到同居之後,天天生活在一起,所有需要從平日刻苦中積攢出來的理想及熱忱,就成了兩人吵架的源頭。
「他就看不慣我每天熬夜上網、我也不喜歡他只要一回家就管東管西的,吃個飯都要斤斤計較。妳也知道,我以前的男友才不會這樣。」大魯妹嘟囔道。
「誒,」我突然想起個什麼,略微低頭讓眼神可以更銳利地盯著她:「之前那個醫生呢?一直很喜歡妳的那個,還有聯絡嗎?」聲音還刻意壓低了一些,好似害怕她男友會突然進門的隔牆有耳。
「還是朋友啦,可是當然就沒什麼聯絡了,我本來就不是很常理他啊。」大魯妹淡淡回道,充分顯示對此人的不以為意。
大魯妹一直都追求者眾,其中有一個如同人體印鈔機的開業醫生,不論她換過幾個男友,都還是為她忠心耿耿隨侍在側。有一年,大魯妹生日,當時的她實在很想要一個名牌包包,就要醫生當作生日禮物買給她。這裡特別要提的是,即便是她和醫生最要好的時候,也頂多是半年和他見一次面,吃一個飯。醫生是個修養很好的男人,即便曾經口頭表示很希望能和她交往,卻也從來不曾對她有肢體上的踰矩,真真是連她的小手都沒牽過,然後強者我朋友就好意思讓人家買一個十萬塊的包包給她(覺得羨慕)。
後來醫生帶大魯妹去高級餐廳吃了生日晚餐。席間,拿出了特地請住在國外的妹妹去替她買來的包包。大魯妹當下就拆開了看。裡頭裝著的的確是她指定的牌子及款式,但總覺得顏色不太對勁。大魯妹心想也許是餐廳燈光過於柔和浪漫,就假藉尿意之名把包包帶去盥洗室。在廁所內,她就確定了這真的不是她要的顏色,但若這個顏色她也喜歡就罷了,偏偏這顏色還不那麼漂亮。
當下她就怒了。急忙幫新包包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傳給死黨的群組,要所有姊妹們評評理,究竟是醫生的品味有問題、還是她的眼睛不好、這個包包是不是真的很醜。
接著如雪片般的「好醜喔」、「腦子有洞嗎」、「叫他先醫自己的眼睛」一類的回覆傳來(突然覺得女生好可怕),大魯妹也越想越嚥不下這口氣(到底憑什麼啊哈哈哈),就拎起包包回到座位,直接對醫生開口道:「我真的覺得這個包包很醜耶!」接著還更惡狠狠地揶揄:「一定是因為你想省錢,叫你妹在國外買,你看,結果就買錯了吧。拿去退掉,我不要。」如果大魯妹還稍有點志氣應該就會轉身拂袖而去,飯也不吃了、包也不要了。但她不愧是強者我朋友,最後不單是把飯吃完了,還要求他直接在台灣買一個新的給她。
那幾天大概是大魯妹這一生中和醫生見面最頻繁的幾天,因為大魯妹很快地就和醫生約了在信義區的貴婦百貨見面,直接在櫃上挑一個。而由於她喜歡的那個顏色缺貨需要調貨,兩、三天後大魯妹接獲櫃姐打來的電話告知貨到的消息,也不顧醫生是否忙碌,就要他請了半天假只是去刷卡,讓她可以馬上把包包帶回家。
「其實我很好奇,居然妳一直覺得自己的生活過得不夠好,為什麼不乾脆就跟那個醫生交往了?就算不是醫生,也還有很多別人可以給妳很好的生活啊。」我問。
「我不喜歡他啊。我所有的男友都是我真心有喜歡才交往的,而且都是他們自己心甘情願為我付出的,我也沒有逼他們啊。」大魯妹說得理所當然(我實在好想掐死她喔)。「可是妳就不一樣。」大魯妹接著道,我以為這樣的開頭應該是要稱讚我多麼溫良恭儉讓、和她如何雲泥之別云云(當然我是雲),沒想到她卻說:「我知道我這樣說妳應該會不開心。」內縮的聲音表情甚至看起來有點窘迫:「可是我還是想要告訴妳,妳不要要求太多了。」
「什麼意思?」即便是已經問出口了,但我心裡隱約明白這樣的裝傻只是一種較為好看的過場。我其實大概知道她要說什麼,只是不願面對連最好的朋友都試圖這樣「點醒」我。
「妳知道,其實前一陣子我跟我男友吵得最凶的時候,我真的有想過要不要乾脆跟我男友分手算了。所以我又開始想,以我這現在的姿色(她真的用這個詞)、條件,我很難找到市場上最好的男人。如果是早幾年我還有自信,但現在要實際一點。那如果我能挑的範圍變小了,我要怎麼挑才能讓自己最有利?然後我就發現了一個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我一定要找一個有錢又愛我比較多的男人,只要是朝著這個方向前進,我不管怎樣這一輩子就不會太差。」大魯妹道。
「所以妳的意思是也要我找一個有錢又愛我比較多的男人嗎?」我反問。
「對,」大魯妹答得斬釘截鐵:「以我對妳的了解,妳太追求那種一見鍾情又浪漫的感覺,然後會讓妳有那種感覺的男人,我覺得基本上都已經死會了啦,怎麼可能會剩下來?會剩下來的一定都是有點奇怪的男人。妳再挑下去就是越來越難找而已,所以現在就找一個順眼、對妳好、有錢的就好啦。」
其實這番話我已經聽不少人說過,但基於我跟「不少人」都不是很熟,所以我通常只是笑笑說我再想想,沒有把哽在心頭的那根刺吐出來。但現在面對的是相熟且無話不談的大魯妹就無需客套了,所以我假意有些艱澀地開口,試圖把反彈的力道降低一些:「我問妳,妳覺得我是奇怪的女人嗎?」
「當然不是啊。」大魯妹反射就答。
「可是妳說會剩到現在的男人就一定有點奇怪。同理可證,我不就也是剩到現在的女人,所以也一定很奇怪啊。」講到最後我的聲音都有點上揚起來。
「誒,我一開頭就說我知道這樣說妳一定會有點不開心,可是我真的沒有要噴妳的意思,也一點都不覺得妳奇怪喔。妳不要誤會我,我是真的覺得妳很好。尤其這幾年,真的已經變成跟以前不一樣的妳了,我覺得很棒。」大魯妹急忙解釋。而我也清楚她並沒有說謊,我是說她對我的感覺的部份,所以也不是真的生氣,只是不喜歡世人這樣粗暴的二分法:有伴侶的人不奇怪、沒伴侶的人奇怪。卻從沒想過其實最奇怪的正是這樣的想法。
「我想跟妳講一件事,雖然我依舊是沒有男友,可是這件事讓我確實知道自己成長了,也明白自己的確可以有選擇。」我回,然後我開始講起最近遇見的一個男人。
我想,這個夜晚多少有點是為了告白這件事而存在。
我去參加了一個活動,而這個活動我已經連續參加兩年了。一開始其實是被朋友拉去的,因為這個活動僅接受團體報名,沒有湊成這個數量就報名不了。不過活動當天的身份驗證機制其實並不完善,而且參加人數眾多,有人會重複冒名報到、或是根本不是名單上的人前來頂替、或者沒報名乾脆就混在人群中混進來,都是常有的事,不要過於張揚就好。
朋友和她的公司同事很想參加這個活動,但湊不到人數。我看她在群組上強力徵求,又說到最後若還是無法參加她會自己想辦法解決,極具彈性,就有點算是幫人一把的心態答應了去。
沒想到才參加了第一次,就發覺其實挺有趣的。第二年朋友在問的時候,我便也說了我要,然後就認識了那個男人。
「誒,我沒有把妳報到跟我同一組喔,因為妳那時候回比較晚,我不確定妳到底要不要參加。等到妳回我的時候我這組已經滿了,就想說先幫妳報我另一個朋友的組,反正到時候大家再換就好了。」活動那天早上,朋友一見我就道。我向來在群體中不是特別依賴一定要有認識的人陪的那種,除非是需要有人替我拍一些不要看鏡頭的照片(因為會拍照還能知道你是故意不看鏡頭的路人實在可遇不可求),不然基本上我都可以自己待在任何地方。
我依照朋友的指示先去找在名單上和我同組的人,打算先和他們一起報到完再回頭去找朋友。我和其他人一起在會場外頭的角落等了一下尚未到來的人,其間也有幾個是我在去年活動就認識的,大家彼此搭話,遂也不覺無聊。過不多久,幾個男子朝我們的方向走來。我並不正面面對著他們,但從眼尾餘光就發覺有一個人好像是我的菜。
接著,像是回應我心裡那還沒成型的願望般,和我同組的一個人喊了他們過來。
「那我們應該都到齊囉,走吧。」似是這個團體中的頭的那個人道,剛剛也是他出聲達成了我幼小的心願。
行進間,我有些刻意的放大聲音和我認識的人說話,像是要彰顯什麼似的。然後突然下起了小雨,幾個有帶傘的人紛紛從包裡掏出雨傘撐上。我沒傘,所以僅是拉上帽T的帽子,反正雨也不大。
「一起撐吧。」我的頭上突然長了一塊遮蔽,我反射性地抬眼看向傘下的天空,是墨綠色的,然後再轉頭看向替我撐起一片天的阿特拉斯(註),的確是高大的泰坦神族。
在這樣一個時刻,我便瞬間明白了曾經經歷的那些煩悶、遺憾、寂寞、傷感,全都是為了要拼湊成這片天空的五色彩石,然後便有種「值了」的感覺。
值了什麼呢?當然是愛情啊。
那段下了雨的路並不長,讓我還沒來得及重整有些失速的心跳與他說話,就到了盡頭。走入簷廊後,我們很自然地就錯落開來,好似真是停車暫借問般的舉手之勞。
朋友任職於一間頗有前景的跨國公司,我知道同來參加活動的幾乎是她的同事,所以更有一種穿鑿附會的命中註定之感。報到完成,朋友前來尋我,問我要不要換回她那組,我馬上回道:「不用啦,這樣妳還要找人跟我換,對妳朋友也不好意思,我可以待在這組就好。反正活動開始也是大家各自完成自己的任務,在哪一組根本沒差啊。」然後我便留了下來,這天有些濕濕冷冷的天氣,也在我心裡晴朗起來。
活動正式開始前,依例會有些惱人的等待時間。我在我與阿特拉斯之間拋下一枚隱形的鉤子,總是把自己輕輕繫在他身側。或許是他真的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拉扯、或許又是我穿鑿附會的異想,他開口和我說了第二句話:「要不要吃香蕉?」
我其實沒有吃早餐的習慣,但還是點頭應了好,接過他手中的香蕉。接著他開始脫衣服,換上大會發的活動T恤。我一邊吞吐著口中的香蕉,一邊偷瞄他練得有點好的身材,突然發覺即便如此為紅塵所苦,但若紅塵如此,苦也願意啊。
待他換好,我先吞了一口口水,才趕緊把目光別過。
來參加活動的通常都有伴侶隨侍在側。我觀察了他一陣,似乎是孤身一人,從頭到尾也沒拿出手機報備什麼的。而從一見面到現在,他就連續遞給了我兩根棒狀物,還在我面前脫衣服,似乎頗有一種暗示之感。我知道我又過於穿鑿附會了些,但哪一段愛情不是從一些誤會開始的呢?說服自己機不可失之後,我便開口與他搭話。
「去年你怎麼沒有來?」我問。
「我今年才進這間公司的,之前不認識他們,但很早之前就聽說過這個活動,有人找,我就來了。妳也是我們公司的嗎?」他反問。
「不是,但我朋友是你們公司的。她找不到人所以找我一起。沒想到今年那麼多人來參加。」我答。
「我想妳應該也不是,我們公司不太可能有像妳這樣的女生。」他道。
然後我靦腆笑了,接著有些大言不慚地明知故問:「怎樣的女生?」
「漂亮的女生。」說這句話時,他也有些羞赧地別過眼神,不正眼看我。
「只不過是化了妝而已。」我佯裝客套。
大會的廣播傳來,要每人出發前往自己被分配到的任務區域。剛好阿特拉斯被分配到的區域就是我們現在的所在地,因此他主動向大家表示,如果不想扛著行囊過去,可以把包包留給他,身上帶著貴重物品就好。
和我同組的所有人左右看看,似乎大家都很迷戀於自己的所有物品。但我不一樣,我此刻迷戀的是他,這位泰坦神族,自然是能留下什麼便要留下什麼。我將揹在身上的背包甩下,有些淘氣地向他解釋:「裡面有圍巾,你冷了可以拿出來蓋,還有書,你無聊了可以拿出來看。我的生命就交給你了。」他笑笑著接過我可愛的背包,馬上領命似的背在身上。之前和別的男人交手的時候,曾經遇過一個男子是驕傲地堅持不替女生拿包包的。不過酒過三巡,竟也要我取下包包,一整夜替我揹著。這種時刻看著一個陽剛男子身上點綴著自己身上女人味的一部份,更增添了幾許反差萌,令人愈發愛著這夾縫中的溫柔。
曾經出外喝酒的時候,被瞎妹友人訕笑幹嘛都要帶著一本書,無時無刻都不放過,好像怕別人不知道一樣。我想我的確是驕傲、的確是怕別人不知道,尤其是在這種時刻,更荒謬地想讓人明白我的一片冰心在玉壺。
他會知道嗎?會知道這個包裡究竟裝的是什麼。裝著的是我絲絲點點關於愛情的預感。希望他打開包包的時候,觸摸到的不只是書本、圍巾,而是和我相同的感受。
那天活動結束以後,回到集合地點,他將我的背包遞還給我,大團體們一同拍了幾張照片以後,就各自搭上不同的交通工具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免有點開心,卻也有點失落。開心老天爺還對我是溫柔的,還能讓我遇見這樣一個人、有這樣一種感覺;失落我們之間是不是就這樣結束了,畢竟也沒留下聯絡方式什麼的。在這麼想的同時,像是有些被指引般,我低頭看了握在手上的手機,發現朋友將我加入一個聊天群組,是專門為傳今天活動的照片而設。
我第一時間就滑開,並且點進了「聊天成員」列表,想找出阿特拉斯是不是也在裡頭。由於他使用的是英文拼音的名字,大頭照放的也是某度假勝地的圖片,雖然第一時間不太確定究竟哪個是他,但看著群組內的人對話幾句,也終究安下了心,確定自己還有一線生機。
刻意醞釀了一陣,待到太陽下山,月亮升起,令月亮曬得我多出了幾分矜持以後,我才恍若無事般,發了訊息過去:「謝謝你幫我顧包包。」
過不多久,他便回了:「我才要謝謝妳,今天好冷,幸好有妳的圍巾,雖然一個大男人披著紅色圍巾很奇怪,很多人在看我,但真的很溫暖,我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我對著他的訊息自胸腹間揚起一股深邃的微笑,身體內部的某塊肌肉像久未運動又突然被使用般緊緊發酸。我趁勝追擊,和他來回傳了幾個訊息。由回覆的速率、內文的深度推斷,我想我們的感覺算是由那包裡開始,調頻成同樣的步調了。
接下來的日子我們成了彼此生活的點綴。雖然只是多回幾個訊息,日常幾乎無異,心態上卻有很大不同的轉變。由於過去有太多失敗的戀愛經驗,因此這次我特別小心翼翼,拿捏曖昧的尺度,讓自己的每一句話盡量進可攻、退可守;甚至刻意拋出幾個段落,完全終結話題,試探對方是否有重啟戰局的意圖。
幾次下來,發覺自己似乎勝券在握,遂愈發大膽起來,約了他見面。
「我明天早上有個很重要的會要開,只能先跟妳說聲抱歉了。」阿特拉斯回。
沒想到卻慘遭拒絕。那晚我埋在被窩裡頭失望懊惱地翻了幾圈,不過幸好他之後還是訊息不斷,令我確認了應該不是自己自作多情,才稍稍安下了心。
不過我也從這件事出發,去推敲檢測他可能拒絕我的理由。當然有可能真的是早上要開會,不過對於為愛瘋狂的人來說,所有藉口應該都不是藉口,而是另有隱情。在自認沒有獲得等價對待的私心驅使下,我去做了一件在我們相識之初早就該做的事情——確認他有沒有女朋友。
「在幹嗎?」我撥了電話給邀請我去參加活動的那位友人,佯裝無聊打來寒暄,實際是想從她口中套出關於阿特拉斯的感情狀態。
我有些拋磚引玉似的先拉了幾個那天參加完活動,似乎對我頗有意思的她的男同事當作墊背,和她聊那些男生的話題,然後再不經意地踮起腳尖,將話題一步一步挪向阿特拉斯的身上,開口道:「那個跟我同組幫我顧包包的男生,在妳們公司應該算是異類吧。」
「異類?」友人的聲音遲疑了一會兒:「妳是指他長得比較好嗎哈哈哈哈哈。」
「不是長相啦,是至少他比較注重打理外表,不像一般妳的職業的人給人的印象。」我解釋道。
「我們公司很大的,這個業界也不小,像他這樣的人的確是少數,卻也沒有到異類那麼誇張,頂多只能算是台灣男性普遍時尚覺醒不足吧。」友人揶揄。
我捧場地噗哧一笑先緩和氣氛,接著道:「我還想說像他這樣的人,女朋友怎麼會放心讓他一個人來參加活動。」心底惴惴地,一口氣把接近核心發著毛邊的假設性話語說完。
「他好像跟女朋友在一起很久了,學生時代就開始交往的那種。可能老夫老妻了,就沒那麼在意了。他女朋友好像也是個聰明人,學歷工作都很好,不比他差。」友人不帶情感的論述性回答,不經意卻硬是狠狠砸中我心底最柔軟的那一塊,像不小心被路人踩中的小趾,痛楚能連結到心底深處,連動原先為他微微發酸的深處肌肉。
心底的痛苦連帶著讓嘴巴發麻,我無法流利操持我一貫的伶牙俐齒,只能隨意尋個由頭匆匆掛上電話。我將手機丟在一旁,無言地望著眼前的虛無,接著揚起嘴角苦笑自嘲一番,沒想到我又失敗了啊。如此的步步為營、小心翼翼,還是敵不過一些既有的事實定律,地心引力般吸住我無謂的妄想。
得知真相後,我還是跟阿特拉斯傳訊息。一方面是私心不捨這麼快做切割,一方面也是希望他能自己和我坦誠,然後我們能夠好好地、有頭有尾地說一個再見。
其實「說再見」當然是不必要的,我心裡清楚自己基於前者的意圖要更甚一點。
和他狀若無事地再傳了幾天,一日,我鼓足了勇氣,在一個適合談起「女友」的話題上,故技重施,拋出了一個「你女友應該如何如何」的假設性話語。好像是因為不論我說他什麼、嗆他什麼,他都溫溫的全盤接受,和他外表給人的感覺天南地北,所以傳了個:「像你這樣溫柔的人,女朋友一定很幸福吧」給他。
剛開始他都刻意跳過「重點」,不回答關於女友的部分,僅說「我也是會有脾氣的」。但在接連幾個話題我都用一樣的方法與他對話,不斷提起「重點」以後,他也似是感受到了壓力,突地就傳了個「其實我和女友冷戰一段時間了」過來,告解般侃侃談起自己和女友的狀況,我才算是正式的,從一段自以為是的愛情裡,變成一個局外人。
那天後來他傳的訊息我全都已讀不回。我自己陪伴著我自己,也沒打電話給誰,在日常中沈澱心神,不斷地和自己對話,試圖決定自己今後對於阿特拉斯的去向。
說來說去,能做的決定也就兩個:搶,還是不搶。
我向來不是高端道德魔人,搶人男友做人小三這種事我也不是沒幹過,甚至這件事情於我而言,還是個有些難堪的舒適圈;可是即便如此,我願意為了自己的怦然心動而戰,但對方呢?對方願不願意為我而戰?是不是值得的男人?這兩點還有待商榷。
接著我又突然想起了「機會成本」這件事。我是個情感很濃烈的人,對於戀愛這件事更是,每一次一旦付出了真實的情感,即便時間再短,我都至少要花上半年以上的時間療傷。而在這段時間內出現的男人,都會被前一個時期的陰影覆蓋,龐貝古城般留了影卻不見人,無法認真看待他們,當然也就無法上心。
我如果肯花時間心機去搶,我搶得贏嗎?這個男人會是我的終點嗎?這兩點的答案又更朦朧遙遠了一點。
我憶起自己的少女時代,第二次還是第三次失戀以後,突然對於人生感到極度的失望與驚惶。從小到大看的卡通、漫畫、戲劇、電影⋯⋯,幾乎都在闡述一種「真愛至上」的價值,男女主角不論是一見鍾情還是日久生情、是歡喜冤家還是神雕俠侶,都能為了彼此排除萬難,相愛一生一世至死不渝。可是談了幾次戀愛,每次那種一開頭的翻天覆地感是有,讓人覺著這就是我的「真愛」了,但不論過程中我多努力的付出,最後卻還是無疾而終,甚至一翻兩瞪眼。這是不是代表,這世上其實沒有真愛,或是我就是那個被老天爺忘記而得不到真愛的倒霉鬼?
然後我長大了一點,知道所謂「現實」與想像的差距,願意腳踏實地面對戀愛就像投資一樣有賺有賠有風險。然而幾次進出情海,我該也要磨練出些個什麼,就算當不成巴菲特,也要能買棟樓買輛車什麼的,但我依舊是什麼都沒有。我到底是怎麼了?
接下來我的心思離開申論題,開始進入是非題的部份。
如果我現在放棄了這個男人,我會不會難過?會。
我的難過會不會好?要花一點時間,但是會好。
如果我不放棄這個男人,我會比較快樂嗎?不會,因為後宮爭奪戰是最最血腥殘忍的故事。
如果我不放棄這個男人,而且搶贏了,我們就會白頭到老、相愛一世嗎?不一定。
如果不是這個男人,我會不會對別的男人產生一樣的感覺?小時候受各種文字、圖像的洗腦,覺得這種感覺就是一生一次只會對一個人有的,但這麼久以來我這戀愛的浪潮也捲土重來許多次,證明就算不是他,我也會對別人產生一樣的感覺,所以答案是會。
這個男人是不是我的真愛?現在這一刻似乎是,可是若他是我的真愛,我卻不是他的,這樣的真愛還是真愛嗎?如果真愛還需要我用盡這種心思盤算,不知為何真愛突然變得有些廉價,少了點渾然天成的美感。所以,雖然很不想承認,但或許不是。
⋯⋯
幾番自我推敲來回後,我想我得到了答案。
儘管在情感上非常不願意接受這個解答,理智上卻明白,我若想要我的人生出現改變,就必須從這對我來說最痛、最柔軟的部份開始去自我切割,才有痊癒的可能。我就像一個一直知道自己有病,卻不敢開刀動手術的人,終於在痛得受不了以後,自己走進了急診。
第二天我不知怎地早早就起了。其實還可以再拖一點時間的,但卻突然產生一種從容赴義的凜然,不知我這「預謀小三」竟也可以做得這般理直氣壯。我帶著一點壓抑的情緒,如常進行所有晨間活動,甚至好好上了一個精緻的全妝,更替自己增添幾許南面再拜的悲壯。
接著,我找了一個不受人打擾的地方好好坐下,拿出手機,深吸一口氣,點開那幾則被我已讀不回卻時刻惦記著的訊息,再由後往前細細讀了幾次。我知道他亦是有點喜歡我的,不然也不會這樣與我說話、不會這樣刻意忽略的隱藏、不會最後還有些惶惶然的怕我心傷。可是即便我這一刻理智得幾近悲愴、孤單得近乎被世間遺忘,我卻忽然清醒地明白自己其實是最接近愛情的人,因為我終於可以心高氣傲的不為了一點點愛情的碎片而梭哈輸了我整個世界。我情願留著籌碼、留著完整的自己,去等一個可以讓我全身而退,甚至贏回千倍、萬倍的人。
重整完思緒,甚至必須忍著一些鼻頭的酸澀,我一字一字在手機鍵入訊息:
「我當然是有些難過的,我也不想說謊,說自己無所謂,可是我終究是不願做那個可能破壞你們的人。你們的問題還是必須靠自己解決。為了避嫌、也為了你們好,我們還是不要再聯絡了吧。我最後能給你的忠告是,不論發生什麼事,都不要得過且過、都不要停止去思考,過程不會太舒服,但總能想出些什麼的,或許能接近真理也說不定。」
然後我按下發送鍵,一滴眼淚也慶祝似的自眼眶滑落。接著第二滴、第三滴⋯⋯一場嘉年華於焉在我臉上炸開。我趴在桌面,好傷心,可是好開心。
或許有人會問,如果我這一輩子都等不到那個人怎麼辦?這是極有可能發生的,這畢竟不像是用功念書就會功課變好、瘋狂運動就會變瘦一般,是一個世間通俗的道理。
可是在我那天哭完,和阿特拉斯再也沒有聯絡,我以為自己必然要傷心很久,卻是沒幾天就雲淡風輕、幾乎不再想起了以後,我才發覺其實過於濃烈的情感說穿了也不過是自己的穿鑿附會,是太想戀愛、太想把對方當成真愛的自己,對自己下的詛咒,才會一再誤解真愛難尋、誤會自己的是高塔裡的公主,而白馬王子一直不來。
如果真的有真愛,我相信不是自己杵在那,用情感畫出一幅美麗圖像,便認定就是如此。那強烈的心跳、口乾舌燥、生理的衝動,只是動物性的結合,是自私的基因為永續存在而驅使;和真正靈性的、身而為「人」的什麼,還是有差別的。
當然我也還沒找出究竟那個差別是什麼。我依舊會先受動物性的原始慾望驅使 ,才開始去分辨自己和對方之間還能不能產生出一些別的什麼。但若這件事有一個必然、有一個公式可以套用,真愛就不是真愛了吧。
我想這件事是必須要去品嚐人世間的無常,像大魯妹的男友一般由平日的刻苦中積攢出人情的精華,才能開始體會什麼。而這種體會也是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
我講完了整個關於阿特拉斯的故事,盡力表達我體悟到的一點什麼,然後眼巴巴地望著大魯妹,希望她稍微可以感同身受。沒想到她卻靜默,只是長長地「嗯」了一聲,邊點著頭,似乎在消化我龐大的理想。
「所以妳現在真的一點都不難過?」須臾,大魯妹突地開口。
「嗯,我想通之後,真的過沒幾天,好像是三天吧,就完全正常生活了。完全沒有我以前為男人要死要活的那種樣子 。」我答。
「妳不怕老了沒人照顧妳嗎?」大魯妹再問。
「我自己可以照顧我自己啊。」
「妳不怕找不到相愛的人嗎?」大魯妹鍥而不捨。
「 沒關係是愛情啊。」我答得太快,一時沒注意分段,所以又再完整答了一次:「 沒關係,愛情是愛情啊。這件事之所以珍貴,就是因為它有不可預測的特性,卻又讓人心神嚮往。就像妳還是只跟妳喜歡的人交往一樣。我想我該磨練的是分辨出誰才是值得愛的人,然後從中找出喜歡的。就算找不到,我從來都對自己誠實、不委屈自己,那也是愛情。」
沒有對象不代表我就不在愛情裡面。
那些無疾而終的人、無言的阿特拉斯,都是我愛情的一部分。一片冰心在玉壺。我想真愛應該不是遇見了一個人,然後從此所有問題都迎刃而解;而是在好多人身上,我們找出屬於自己的一塊細碎,然後用心拼湊編織成一幅藏寶圖,朝答案靠攏。
才發覺,愛情一直都在,用百般不同的面貌,潛藏在看似平凡的生活中,是寂寞、是孤獨、是遺忘、是歡慶似的淚水、是雨過天晴的惠風和暢。
註:阿特拉斯是希臘神話中的擎天神,屬於泰坦神族,被宙斯降罪來用雙肩支撐蒼天。(摘自維基百科)
本文是為與Beara Beara London合作所寫,為英國設計手工真皮皮件品牌。創辦人Jack Bullough於玻利維亞旅行時,巧遇了當地販售手工皮包的Julia一家人。有感於他們精良的做工,卻因為國家處於弱勢經濟狀態,苦無通路,無法發揚光大,而有感而發,與他們合作,結合自己的設計及行銷功力,發展成能進軍世界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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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區:
0:19 "'Till death do us part" 直至死亡將我們分離
這句是很標準的浪漫話 「愛情至死不渝 到死前都不算分離」 的感覺
馬上承接下一句 0:23 "but we're already pass that phase" 已經過了那個時期 (因為已經死了下地獄了)
0:34 "For the way that I am" 一般情況看起來是指外貌
但這種說法視情況可以不僅是外表, 行為舉止或是整個為人都可以概括進去"The way I am"裡面
0:45 為了押韻跟對稱字數有微調XD 但意思算是都有到了
1:04 副歌開始為了配合他兩個音會斷句的唱法, 我們有調整中文呈現的方式
盡可能配合原本語言斷開的位子傳達訊息
1:12 ~1:17 為了押韻跟對應字數有小小改過
"to sin" 翻譯成「壞事做盡」其實比較偏向為了押韻, 會下地獄都是因為有sin (罪惡)
而這裡當動詞可以是「做壞事」「犯下罪惡」之類的意思
1:23 一般人對ceiling的直覺應該都是「天花板」, 但這個字其實也可以做為「最高處」(開闊處的最高處就會是天頂了, 怕大家會誤會, 這邊算是合理的解讀喔)
2:15 "So count your blessings cause this is it"
分開看這句, "count your blessings" 就是叫你要數數神賜給你的恩典, 通常是叫人要「懂知足」或「往好處想」
"cause this is it" 就是「現實就是如此」或是「因為情況就是這樣了 你沒得選」的一種態度
2:34 這裡可以有很多種角度去解讀Cherri Bomb的意思
我的解讀是把"See what you like?" "We could have it all by the end of the night. Your money and power. My sinful delight." 看在一起
所以我是解讀成「看看你喜歡什麼, 你的錢跟勢, 我那帶罪惡感的歡愉, 夜晚結束前我們都能擁有自己要的」
4:53 ~ 4:59 押韻加上對字數(驕傲炫耀貌) 雖然沒說對稱的很好但是我盡力了XD
5:10 "raising Cain" 的典故我記得是來自聖經
Cain之所以大寫是因為他是人名, 他是聖經裡第一個「殺人的人」
因此raising Cain 現代常被拿來指「殺人者」或是「犯罪者」
感謝專區:
感謝Vincent及Lemonasty與我一起趕出這部影片
尤其感謝Lemonasty陪我從三更半夜打稿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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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尾音樂來源:
Track: Janji - Heroes Tonight (feat. Johnning) [NCS Release]
Music provided by NoCopyrightSounds.
Watch: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nQNiWdeH2Q
Free Download / Stream: http://ncs.io/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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