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
高房價是十大民怨之首,尤其雙北市為什麼房價這麼高居不下?就是因為需求大嘛!為什麼需求大?因為產業集中雙北。人是跟著工作走的,大家都往台北擠,當然就擠不下了。
要根本解決房價問題:
就是要想辦法把產業移出雙北,在其他地方創造主力產業帶,讓人口往外移動。要蓋就蓋青年社區,不要一間一間的散在各地,讓年輕人們住在一區,工作在一起,才能產生群聚效應,產出讓人驚豔的結果。
我提出了青年購屋兩桶金的政策:
1.第一桶金--以政府土地興建青年住宅,租金為市價7~8成。租屋期滿後,政府退還部份租金,作為購屋頭款。
2.第二桶金--可預借頭十年勞退基金,作為買屋第二桶金。
而且我們可以利用少子化後廢棄的學校,或裁軍後閒置的國軍營舍,來興建具有完整生活機能的社區型青年住宅。社區包含工作室、租住宅、活動場、創業商店、麵攤、快炒、小七、麻辣鍋、藥局、診所、寵物店等生活支援合一,還有公立托育中心,廣場可以用來辦各種青年活動(演唱會…),形成各地青年活力商圈。
當然,青年住宅必須由政府來妥善管理,住戶可租可買,但不想住時,只能以不虧本的價格賣回給政府,防止有人學習炒作軍宅的手法,把青年住宅炒高到青年住不起,這是我們一定要徹底管理的。
《補充資料:社區型青年住宅構想》
(1). 運用釋出公有地,及因少子化整併的校地,大量興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或便宜出售的合宜住宅,搭配完整公設與生活機能規劃,吸引台北年輕人與年輕家庭移民基隆。
(2). 以園區造鎮概念興建青年住宅,一二樓為店面,有計劃引入各種支援個人與小家庭生活的店面,例如:麵店、快炒、火鍋、藥房、超市、寵物店、服裝店…等。
(3). 四至五樓為住辦,可設立公司、工作室等,作為青年創業的基地,活絡本區商業活動。
(4). 五樓以上可為住家與住辦,可租可買,但不得炒作,離開時只能賣回給政府,成為青年購屋創業的第一桶金。
(5). 社區廣場可經常舉辦各種年輕人活動,使本區成為北台灣年輕人經常造訪的熱門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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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更多:
新北市浮洲合宜宅不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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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候選人 住宅政策大
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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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洲 土地 價格 在 沃草 Watchou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合宜宅不合宜,換湯不換藥變身「青年生活宅」?
浮洲合宜宅近日爆發樑裂、漏水嚴重瑕疵,開放驗屋時卻發現私補裂縫,讓住戶怒批根本是「國防布」翻版。再算上林口A7合宜宅弊案,合宜宅政策信用根本已形同破產!而行政院長毛治國近日宣布將廣為興建的「青年生活宅」會不會也步上「合宜宅」的後塵?
週一早上九點,浮洲、林口A7合宜宅問題,以及青年生活宅政策專題報告,邀請大家一起來關注「住得起」的基本權利!
// 合宜住宅小知識 //
台灣房地產價格持續攀升,近幾年更是急遽惡化,更曾躍居為十大「民怨」之首。2010年,吳敦義時任行政院長,開始推動「合宜住宅」政策,由政府提供土地透過「公開招標」交由得標建商興建低於市場價格的住宅,以提供民眾較為「平價」的購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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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區】現場即時不漏接,國會無雙搖滾區
http://goo.gl/lsGy3T
浮洲 土地 價格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支持【巢運】無殼蝸牛全面進化 五大訴求
質詢要求馬政府停建合宜住宅,提高社會住宅達5%以上
明天(10/4)「巢運」號召民眾10月4日 夜宿仁愛路的抗議行動即將上場。25年前房價飆漲,1989年爆發「無殼蝸牛」無住屋者運動,數萬人夜宿忠孝東路抗議高房價,當時政府承諾要解決問題。但25年來,台灣政商地產利益結構更加鞏固,淪為投資客炒房樂園,空屋率升高,青年人買房不易,遲遲不敢成家生育孩子。
民間團體選擇在8月26日宣佈聯合發起「巢運」,正是因為這一天是台灣實施「平均地權」制度60週年紀念日,並提出五大訴求:
1. 居住人權入憲 ‧ 終結強拆迫遷
2. 改革房產稅制 ‧ 杜絕投機炒作
3. 檢討公地法令 ‧ 停建合宜住宅
4. 廣建社宅達5%‧ 成立住宅法人
5. 發展租屋市場 ‧ 制訂租賃專法
憲法明確揭示了平均地權為我國土地政策,憲法第142條明定:「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但長期以來政府放任資本炒作房地產,財富集中於少數人,養地、炒地,坐享增值,無住屋者卻只能望屋興嘆,造成分配不均、社會不公,顯然違反憲法之平均地權的原則精神。
眼看政府遲遲沒有回應「巢運」的訴求--停建合宜住宅,廣建社會住宅達5%,我在這週二9月30日立法院院會總預算案質詢中,質疑這幾年馬政府主打「合宜住宅」說要解決住宅問題,但這其實不是解藥、而是毒藥,乃是以「居住正義」為名,行圖利建商之實。「合宜住宅」並無助於照顧弱勢或調節房價,又有賤賣公有地圖利財團、浮濫徵收民地之爭議。
2010年五都選舉時,馬英九雖然跟進蔡英文主張宣布推動「社會住宅」,但後來這不再是馬政府的重點政策。馬英九2012年競選連任提出「黃金十年」政見,其中「居住正義」篇宣示要「興建合宜及社會住宅」。
但馬政府在政策上怠於推動「社會住宅」,直到今年(2014)1月才核定「社會住宅中長期推動方案」。依據該方案的社會住宅十年長期目標值,僅規劃1萬3千戶,遠低於全國需求的32萬8千戶(依據內政部統計處「社會住宅需求調查報告」之推估)。
行政院2011年核定補助台北市、新北市5處基地興建1661戶社會住宅,但至今已三年多卻仍無一戶完工。而且新北市政府以BOT方式交由日勝生興建經營,竟將其中三成戶數交由得標廠商出售,僅餘七成作為出租使用,根本不符合《住宅法》對社會住宅「只租不售」的定義,社會住宅的推動戶數反而縮水,未達當初設定的1661戶。
反觀馬政府極力推動的「合宜住宅」,其實就是將原本的公有土地、以及區段徵收而得的民地,以較低價格賣給建商,再由建商興建住宅預售、從中獲取利潤。馬政府不僅延宕社會住宅之興建,「合宜住宅」更淪為圖利建商貪官的弊案溫床。
對建商而言,合宜住宅可說是超低風險的暴利事業。例如:在政府的保障下,浮洲合宜住宅的建商獲得250億元的銀行聯合貸款,創下營建業的紀錄。如此誘人的獲利空間,讓建商大力鼓吹合宜住宅,並且為了得標不惜行賄。例如日前爆發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的官商勾結、圖利財團弊案,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疑似收賄。
政府標售大批公有地給財團建商賺錢,甚至打著「居住正義」的旗號強徵民地。卻對弱勢居民強拆迫遷、不聞不問,違反兩公約的居住權保障精神。
2013年國際人權專家針對台灣政府的兩公約國家報告進行國際審查,3月1日公布之結論性意見當中,第47點意見指出機場捷運A7站開發時的迫遷「這些住戶在土地被賣給建商之前未被有效的徵詢意見」,第49點意見則要求政府在尚未提供替代住宅之前,應停止強制驅離。這些迫遷爭議都被國際專家認定我國政策執行上違反聯合國人權標準。
觀諸世界先進國家,皆推行社會住宅來照顧人民,並藉此調節住宅市場的弊端。各先進國家之公有社會住宅占住宅總量比例,如荷蘭34%、英國20%。反觀台灣卻只有僅有0.08%,遠低於其他各國,可見政府如何漠視弱勢者、無住屋者的居住權。
因此,我們要求行政院長江宜樺具體回應「巢運」訴求,停編「合宜住宅」預算並立即停建,同時增加社會住宅達5%以上,全面檢討修正土地政策,回歸憲法之平均地權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