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陣來關心】振興三倍券之使用期限
作者:廖苡慈律師
振興三倍券已於7月1日起開放預購,針對其使用期限為今年12月31日,有論者認為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消保法」)授權規定公告「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不得訂有使用期限的規定。然而,消保法之適用,須以定型化契約之當事人為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為前提。振興三倍券之發放者為政府而非企業經營者,故無從適用消保法。
消費者保護處亦聲明,振興三倍券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規定發放,其目的在於刺激消費、協助相關產業復甦,與一般禮券之法源及政策目標尚屬有別。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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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券,你搞懂了嗎?
前天政策公布後,民進黨立刻展開大量政策說明。民進黨黨籍立委紛紛貼出各式各樣的懶人包圖卡,但是留言卻是更多的疑問跟懷疑!連民進黨的立委也是一頭霧水。許智傑委員說,應該直接發三千元振興券。陳亭妃委員則說,行政院應該加強說明。台北市議員王世堅更加直接:嘆為觀止!連綠營自己的民代都有疑問,一般的民眾恐怕更是一頭霧水!
民進黨政府甚至不斷強調,希望透過購買振興券的方式,避免購買的國人把錢花在替代性消費上,達到實質振興。但是民眾的反應卻是更加錯愕。
民進黨政府沒有搞清楚現實!由於紓困政策沒有確實到位,還有很多國人期待,有直接的經濟支持,減輕生活的壓力。行政院卻期待以打折式的振興券,增加支出擴大消費規模,實在是過度樂觀。
被動申請的作法更是令人疑惑。我們始終強調政府「主動」發放的重要性。但是民進黨卻一直堅持仍需要民眾提出申請,政府「被動」受理。除了政策執行率第一時間打了折扣,更讓負責受理申請的機關,還有申請的民眾需要花費更多的成本來獲得政府的施恩。
消基會更質疑,如果是購買行為,依照現行《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禮券不應該有使用期限。對照馬政府在發放消費券的時候,不但有法源依據,不需要民眾花錢購買,自然可以有使用所限制。振興三倍券需要預先登記、購買,所牽扯的權利義務關係比單純發放來的複雜,既然是民眾需要付費,所引發的疑問當然更多。
民進黨側翼甚至動輒嘲笑,「不爽不要領!」、「都給錢了還要怎樣?」,把提出疑問的人民當成政治敵手對付、批判,真的是歎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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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重大新聞
#政府加碼振興計畫
❓ 「振興券不能儲值?不能換禮券?可以找零嗎?」
從前天 #振興三倍券 消息釋出後,眾多的消息湧入,多樣的討論產生,可以肯定的是政府擴大「振興」的目的在行銷上已經確實達成。
但許多的朋友捎來訊息,一個又一個的問題出現,才令我們開始感到小小擔憂:「大家的問題必須被解決」。之外統整身邊搜集問題,一方面透過 經濟部 整理的相關資料、一方面若無書面解說之部分直接聯繫中小企業處,統整了以下的Q&A集,初步先為大家解惑。
⚠️ 以下問題均為「持有200/500面額振興券」的消費者購買才會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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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券如何換成現金?
💡有統一編號之店家
❶ 企業帳戶:到銀行(郵局)提供統編,存入企業帳戶。
❷ 非企業帳戶:到銀行(郵局)提供統編及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如稅籍登記或商業登記—存入負責人帳戶。
💡無統一編號之店家:可委託有統一編號的商圈組織、夜市管委會、市場自治委員會等,到銀行(郵局)換現金,存入該單位帳戶,由單位發給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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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券兌換有期限?
💡109 年 7 月 23 日起至 110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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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券可以找零嗎?
💡相關單位「不反對」找零,但⚠️消費者不可強迫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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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兌付需多久款項才會存入帳戶?是否需要支付手續費?
💡
❶ 除非有特殊情形(如偽造、變造、仿造者),原則上在當日可以入帳。
❷ 惟如店家尚未在該兌付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時,亦可由該兌付金融機構以跨行匯款方式,將款項匯入該店家於其他金融機構之帳戶內,其匯款期間比照現行金融機構匯款作業之規定。
❸ 無論兌付張數與金額多寡,均 #不需支付任何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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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要怎樣才可以參加振興券如活動?要具備什麼資格,才可以收振興劵?
💡店家不限門檻資格,通通可以參加振興券活動,皆可收取振興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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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店家沒有統一編號的,委託商圈組織、管委會等單位,是否會被徵收相關作業費?
💡委託商圈組織或管委會等兌換,不可徵收相關作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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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破損之振興券,可兌領?
💡以下三種破損方式仍可兌換:
❶ 破損,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
❷ 破損,但殘片能完整拼合。
❸ 污損或燻焦,但號碼、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
除此之外的過分破損則無法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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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店家,可以使用收到的振興券再去消費嗎?
💡 振興券等同於「法定貨幣」,也就是錢幣,您收到的振興券都可以再行使用,另行消費,達到貨幣循環之目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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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餐廳,我可以讓顧客儲值在我店家,然後延長客人的使用期限嗎?
💡 不可。振興券不可用做「電商網購、繳稅、罰單、規費、菸品、保單、股票、國民年金、信用卡費、禮券、儲值之用」,因此,所有餐飲產業相關消費不可做「禮券兌換」、「儲值」之用,特別提醒。
❌ 一千元振興券直接儲值,我們兌換加碼一千五百元產品券給您!
⚠️ 振興券不可儲值,因此違反規定將處以罰則。
❌ 一千元振興券兌換兩千元禮券,延長加碼到2021年12月使用完畢!
⚠️ 振興券不可購買禮券與兌換禮券,因此違反規定;且,禮券不可有效期規定,雙重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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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問題,為目前之外統整之振興券相關疑問,歡迎餐飲從業人員持續提出,我們將持續回答各位的問題,並持續擴增統整。
振興的開始,代表著消費者與餐飲產業的對抗即將開始,請務必確知餐飲業的 #權利 與 #義務,才能讓振興真正地幫助到您喔!
更多振興券相關行銷策略,敬請期待!
#轉貼一下啦拜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