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口水少,#法規改革好,#防災無煩惱 】
#錢櫃KTV重大火災之消防問題探討分析
4/26日錢櫃KTV林森店發生重大火災意外,因現場室內施工,消防安全設備關閉無法作動、防火區劃破壞等違反公共安全情形,以致大量濃煙上竄民眾逃生不易,造成嚴重傷亡事件。初步判定是在5樓西北角的儲藏室起火,目前正由檢察官偵查當中。至於是誰關閉包括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緊急廣播設備和排煙設備等5大消防安全設備,也一併由檢察官調查當中。造成多人死傷的真正原因是「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
關掉消防設備的是業者,衝進火場救人的是消防員,被指著鼻子痛罵的是台北市府,要被懲處的是消防局人員,其實真正的問題消防安檢制度跟消防法及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應該修正。
🔴#真正主要問題
🚭現實遇到的問題
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成常態?議員爆:因民眾包廂內會抽菸:https://www.nownews.com/news/column/4058202
事實上KTV消防警報器關閉根本就是常態,大家常遇到,KTV消費者,在包廂抽菸遇過警察臨檢,警察當下只是勸導,服務員也不會制止或制止再犯,根本默許民眾在包廂內抽菸、關警報器,積習已久。關掉消防緊報器主因是怕一但誤觸自動灑水系統打開,#每一間K房包廂裝潢加上高級音響設備系統上百萬至千萬,一次全毀消費者也不願賠償。
🚫法規問題--修正相關建築及消防法規
🔥#消防法
1. #防火管理人無任何罰則之規定。
消防法施行細則§14,造成只需每月固定巡檢跟依類組定期申報書面資料而已,根本無法落實負責管理。
2. #防火管理權人亦接近無任何罰則之規定。(合法申報及設置丶維護)
消防法§35雖規定防火管理權人若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於發生火災時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以目前法規來檢討大多數場域在取得使用執照與建照後,加上配合相關消防安檢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都通過就無處罰。加上這次「業者擅自關閉煙霧偵測系統等五項消防設施」目前尚查不出誰關閉,最終只能依刑法業務過失傷害罪送辦。
3. #自衛消防編組應另訂相關訓練及抽查辦法
消防法§15自衛消防編組: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班、安全防護班、救護班平時演練不周及火災發生時無法發揮效應。尤其是避難器具#緩降機通常檢測規避,廠商人員示範拍照交差而非場所人員自行演練,導致真正遇到火災時無人會使用。
4. #消防法過於寬鬆(大多只能要求限期改善),消防法沒有一條法條可以要求業者即刻停業(北市這次是用行政執行法要求停止使用)消防法§37、38、39、40皆只要求限期改善(違反消防法案件改善計畫書/勸導單),並未直接開罰或制定罰則。更應加入「關閉或未改善以致於消防設備,無法正常使用,相關刑責提高。」
🔥#建築法
建築法§74中修正: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室裝法§26中修正:一定模模以上建物施工前取得「#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合格文件。
室裝法§28中修正:不管未涉及或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施工前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建議改善現行問題
1.建議消防署可以仿内政部建築研究所成立的#財團法人建築中心(現行綠建築標章、防火建材認證核發單位)成立#財團法人消防中心來處理上述工作且日後的消防安檢委託消防中心所定期及不定期配合消防局檢查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稽核與爭議事件處理。
2.財團法人消防中心由內政部消防署、建築師公會、消防設備師公會、消防設備士公會等合作成立,專責消防及安檢工作檢查分級分責查驗或認證後之消防公司。現行安檢皆由各種顧問工程公司負責,低價承攬安全檢查工作。大規模建物一棟大樓只花低廉價格如何能詳細負責的完成,因此作假情事就是容易如此發生,如本次KTV十樓安檢随便看個一樓就罷。
3.#救災電子E化系統
台北市政府的所謂E化只有目前所指救護車的救護平面E化系統,實際上各大樓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建築場域,消防的E化係是大樓各層平面圖,電子化亦即將各層樓的安全梯消防栓警報系統全部電腦化標示正確位置,消防署圖面電腦化甚至於2D、3D化。如此在各級消防控制中心遇火警時能立即傳輸給第一線救災人員立刻能夠了解現場平面狀況甚至進入火場,更可藉GPS定位救災人員位置,更保障救護安全。否則在一片煙霧瀰漫又漆黑裡那𥚃得知自身位置,但目前因消防署中央人員、經費不足無法進行此項工作。
4.應該區域消防局設置分區🆘「#消防受信總機訊號遠端監控機制」,即便當受信總機被關閉或故障📴,即時通報。此外,應該強制一定規模以上之業者裝設📵「#119火災通報裝置」,當火災發生感應時,自動通報消防機關,如今發生憾事,各縣市應該亡羊補牢。
5.#消防人員專責化,救護專責、安檢專責、救災專責,每個人擅長都不同,但把人員特性區別出來,專責化丶分責分權制度,地方政府提高員額和預算編列,職務津貼。
🔴#北市建管處跟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制定法律人民有遵守義務,日前消防局、建管處分開申請報(簡便於民)核確實有漏洞,北市府已經於災後幾天內檢討並立即修正是值得鼓勵:
5/2建管處邀集消防局及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室內裝修審查機構)共同研議,會議中並修正SOP,決議未來台北市建築物申請室內裝修或用途變更,必須依法檢附「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送消防機關備查。若非屬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住宅除外),建管處或建築師公會於核准變更或室內裝修許可時,仍將橫向通報消防局知照。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自5/4起,簡裝室內裝修恢復收件審查,不論自任審或公會審,送件時,一律檢附(臺北市建築物涉及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檢核表)檢核表。(住宅除外)倘屬應辦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核備者,應繳交消防局核備證明文件後本會方核發施工許可證。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ixzz6M7lsjX96
🔴#爭議事件處置
這次事件是整個公務體系制度與中央法規的問題,該負責的人沒出來(關安全緊報設備之人),最後怎麼會由救火的消防局來負責任,盼市府、民代及外界能搞清楚究責方向,勿因政治化不問是非就錯殺基層好人,本因施工或電線走火造成火警傷亡,消防盡心盡力救人,最後怎麼所有指責都到消防單位身上,要消防來扛責任。建管丶消防抽查單位也是配合原有中央法規遵循而建立聯合稽查制度,原有分開申請報核(簡便於民)亦是依循中央法令規範。
KTV大火事件更交應由「第三方公會與府方聯合鑑定」(建管丶建築丶消防),不失正當公平公正性。交由第三方的鑑定 而不是慣性交由「府方高層」及「政風單位」調查,更不應受獵巫影響,政府也不應讓公務基層士氣低落。此舉才能夠全面完善而客觀審理所有看法、衡平論點,避免貿然採信單一事證,不失公允。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55652
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丶技師顧問專家的指導和提供專業諮詢丶研判丶分析丶照片。
我也懇請大家能給基層消防人員和市府承辦人員跟相關建管單位一個慰勉丶鼓勵。
「消防法」目前真的很有問題必須多傾聽產丶官丶學丶民的多方意見召開多次的檢討會以及研討會去修法!不合時宜的法規遵循應給予修正而不是「政治化」的罵聲獵巫,為出征而出征,「罵聲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掌聲才能讓台灣世界驕傲」。
參考文獻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502/17049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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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專案報告質詢】郭昭巖抨擊柯文哲最新傷亡人數掌握錯誤,令人質疑深切檢討的決心!
柯需鐵腕究責!不能受與練的交情影響,全力協助後續家屬向業者申請賠償!
1090504台北市議員郭昭巖新聞稿
郭昭巖今日在市長專案報告質詢時對柯文哲開炮,「現在都什麼時候了,還在專案報告中用斗大的紅字,強調市府「在27分鐘撲滅火勢,疏散救援356人」!郭昭巖抨擊,「27分鐘撲救又如何!已經死了6人,而且現在不只報告上寫的48人受傷而已,最新統計數字是90人受傷!市政府在專案報告中避重就輕,且最新傷亡人數都掌握不到,讓人難以相信市府有深切檢討的決心。」
郭昭巖譴責,市府救援狀況應當向議會報告,但現在不是強調救災多快速的時候。郭昭巖批判,市府稽查疏失造成如此大火慘劇,應該深切檢討鄭重道歉!遺憾的是,對於「稽查缺失原因分析」北市府居然輕描淡寫帶過市府的責任。郭昭巖認為,市府不只要有策進作為,也需究責!不論是市府本身或是錢櫃,柯文哲都要祭出鐵腕追究責任,才能避免悲劇再生!
郭昭巖表示,上週在國民黨團報告時,柯文哲雖然針對此次公安事件督導不周,向社會大眾與家屬道歉,也在她的要求下,率先全國,修訂「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強制娛樂場所業者設置「119火災通報裝置」,隨時掌控業者是否關閉系統及原因,研議在甲類場所優先實施。
但柯文哲在專案報告上說「錢櫃違法」,擅自關閉五大消防系統設備及施工造成區域破壞,對自己市政府的責任卻避重就輕。郭昭巖指責,過去市府20次公安檢查都合格,此次卻發生令人遺憾的大火,甚至火災後突擊檢查錢櫃,才發現竟有4家安檢不合格!不禁令人質疑,多年來市府是如何在作稽查的?
郭昭巖也再次提醒,「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業者可能在消防安檢時,消防警報系統正常運作,安檢一過,遇到室內裝修廠商為圖施工方便,或因消費者抽菸恐觸動警報系統而將之關閉。因為這樣的偽合格,造成如錢櫃大火般釀成悲劇。郭昭巖認為,市府突擊檢查,不定期檢查有必要性!不該等到災害發生時再來作突擊檢查,而且突擊檢查不該事先通報業者,檢討缺失,落實稽查制度,才能真正達到安全稽查的功能。
郭昭巖指出,這次悲劇發生是建管和消防橫向聯繫有疏漏,為避免工程影響原有的消防安全,施工前必須向消防局主動提出消防防護計畫,然而建管處核發變更許可後,現行法規沒有規定建管處通報消防局的機制,消防局只能被動等待業者自行提送。林森錢櫃向建管處申請使用執照變更,卻未主動向消防局提出消防防護計畫就搶先動工,顯示台北市政府對此情況沒有安全把關!
對於未來市府要求業者室內裝修時須先主動提交「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等消防局確認核可後,建管處才能核准變更使用執照,郭昭巖強調,柯文哲必須嚴格執行,也須盡速將公共場所空間資料全面E化。
最後,郭昭巖指出,雖然市府將會同相關局處成立專案關懷小組,進行醫護、心靈、生活,喪葬上的補助或輔助,但她也重申,現在家屬最關心的就是如何和業者申請理賠。為了傷亡家屬的權益保障,柯文哲必須堅持到底,不能受與練台生的交情影響,全力協助後續家屬向業者申請賠償!柯文哲允諾回應。
消防安全設備自行檢查表台北市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錢櫃中區自由店、好樂迪北區三民店不合格 市府下令停業】
台北市林森北路錢櫃KTV昨(26)日大火,造成5人死亡、1人命危,密閉式的消費空間成為消防安全隱憂,台中市長盧秀燕今日下午帶隊到中區錢櫃自由店突擊安檢,查獲逃生通知不合格等多項疏失,要求業者即刻暫停營業改善。盧市長表示,市府採取最嚴格標準審查,呼籲業者不要僥倖,也不要輕忽,安全為至高標準!
盧市長今日率領消防局長曾進財、經發局長張峯源、都發局長黃文彬、警察局長楊源明等人到中區錢櫃自由店,抽查313、317、320等三間包廂,是否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消防設備及管理,例如警報設施、排煙系統等、商業登記等項目,保障市民消費安全。
盧市長表示,今日抽查3間包廂,設備齊全,但有兩間運作不合格,第一間排煙系統聲音過大,蓋過逃生通知指示,第三間啟動排煙系統卻沒有逃生通知指示,再重新操作仍無通知,運作不合格。
「公安是不容挑戰的底線!」她強調,如果做得不夠好,就沒有資格開門做生意,市府採最嚴格標準,即日起整棟暫時停止營業,請業者盡快自行改善,市府會盡快安排聯合稽查小組進行第二次專案複查。
錢櫃台中店副理劉憲樺表示,將全面配合市府即刻起暫停營業,盡全力改善缺失,待落實各項消防檢測後,再報請市府複查。
另外,市府聯合稽查小組今日也前往北區好樂迪三民店突擊檢查,消防局表示,好樂迪三民店緊急廣播設備、廣播主機故障,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消防局依據行政執行法第36、39條規定,宣布暫停營業,要求即刻改善,經市府確認完成公共安全檢查合格後才能復業,對此,業者表示將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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