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特與消防機關實務講師張哲僑到位於台北市的某大樓屋頂,實地了解逆止閥的裝設態樣,及民生水塔是否與消防用水分開。沒想到一到屋頂上,發現該棟大樓除了是飲用水塔兼消防水塔外,管線上的逆止閥還有兩個是裝錯的,這表示消防泡泡水及污水都已逆滲到水塔裡面,在該棟大樓上班的人恐已長年飲用含有化學物質的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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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逆止閥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難以保障人民安全的消防法2020.05.04@內政委員會】
你知道嗎,依照現行消防法,消防安檢不合格,業者只會被罰鍰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你知道嗎,這些違規的情形,須先經地方政府消防局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再經消防機關舉發,才可能登上內政部消防署網站。在這段期間,消費者或住戶根本無法得知平常進出的場所的消防安檢,早已出現嚴重問題。
你知道嗎,消防署網站「消防安全檢查重大不合格場所一覽表」,苗栗縣地區公布4間,人口稠密的台北市,竟然也只有4間。究竟違反了什麼,檢查結果欄不斷跳針「違反消防安全設備規定」、「違反防火規定」。
設備出了什麼問題?進出場所的大眾該注意什麼?通通不曉得。
當我質問備詢的內政部長徐國勇及消防署長,他們甚至告訴我,按一下跳針的文字「連結」,點進去就可以看到細節,我要請大家一起查看看,連結到底在哪裡?
這些違規情形,包括加壓送水裝置、消防水源、廣播主機、音響警報裝置、自動警報逆止閥、自動滅火設備、避難等器材經拆除、損壞或發生功能不彰等「嚴重違規」。「違反消防安全設備規定」、「違反防火規定」根本無法說明違規情形。
對比公共安全建築結構不合格的立即公告,消防設備違規簡直是牛步、模糊到不行。對於全國人民出入公共場所的人身安全,消防法的規定實在太落伍了。
針對這些落後的消防法規及未要求立即公布的法律規定,我會提出消防法修正草案,要求加重罰鍰的處罰,要求消防器材出現嚴重違規時,主管機關應立即公告讓社會大眾注意,也讓業者警惕,希望往後憾事別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