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用過這樣的拋棄式底片相機嗎?
要拍下一張時,需要轉動相機右上角的齒輪才能繼續拍,
沖洗成紙本照片時也是整台送去相片冲印店。
也附有閃光燈哦。
當時記得在各大觀光景點的店家都會賣這個商品,
也在中小學畢業旅行時買過,真是令人懷念。
感謝老派社團成員提供,期待分享更多經典時代寶物。
#拋棄式相機
#報時光UDNtime
歷史新聞
【1995-08-04/民生報/18版/生活新聞】
拋棄型商品 將受嚴格限制
環保署決定立法管制其用途 要求使用再生材質或課以高回收清除費
【記者薛荷玉報導】包括使用後即拋棄的相機等「拋棄型」商品,環保署即將立法,要求其限制使用用途、必須使用再生材質或課以較高的回收清除處理費。
由於現代人講求方便,許多原本可以長期使用的產品都推出了「拋棄型」設計,如使用一次就丟的相機、餐具、內褲及襪子等,且有的商品還容許消費者重複使用,如仍可將免洗餐具洗過再用,但部分商品卻限制「只能用一次」,如拋棄式相機拍完後無法自行取出底片、重新填裝底片後再用等。
環保署指出,現正擬訂草案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將對這種用過即丟的商品予以更嚴格的限制,依其材質及使用特性,強制回收限定只能使用在部分用途要求其必須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材料、或課以較高的回收清除處理費。
由於拋棄式相機一定得拿回沖洗店才能取出底片沖洗,環保署也計畫公告這些適合拿回銷售回收的商品,必須「逆向回收」,即銷售點有責任回收其所販售出的商品廢棄物。如日光燈管、電池等通常是舊的壞了、用完了才會再買新品的商品,也被環保署認為是適合「逆向回收」的項目。
即以拋棄式相機為例,環保署表示,美國的柯達及富士公司自一九九○年就提供經濟誘因給相片沖洗業者,回收使用過後的拋棄式相機,最近並將共同回收,再分出兩家的相機,分別交給原製造廠回收、分解、再使用。
國內使用拋棄式相機也有多年的時間,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官員表示,既然國外原廠技術都可以克服,國內廠商沒有道理不進行回收,徒增許多廢棄物。
因此,在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立法完成前,環保署也將與國內生產或進口拋棄式相機的業者協商,呼籲其能提早進行回收再利用的工作。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PNN livehouse.in頻道 ( ...
「清除處理費」的推薦目錄:
清除處理費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南後壁及學甲非法掩埋爐碴
全台多地違法掩埋廢棄物,多出現在中南部縣市,尤其以台南非法掩埋爐碴、底渣最為猖獗,假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為阻止合法再利用名義,包裝非法棄置的污染行為,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持續追蹤廢棄物違法棄置案各案進度,從台南後壁、學甲及東山案,到屏東鍇霖案及桃園大溪國有地案。
🔹後壁爐碴案台南市政府堅持未超標
去年年初,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發現後壁一處農地遭鉻污染,玉米生長不良、部分區域寸草不生。發文揭發後,環保局卻表示該處水質無異常,台南農業局說農作物經檢測符合國際食品標準,台南市長黃偉哲更稱土地可正常使用。
去年接獲陳情後,陳椒華委員與林淑芬委員於四月初協助環團召開記者會揭露此案,台南市環保局卻回覆,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
在陳椒華委員要求農委會林試所到場採驗後,發現該土壤鉻鎳超標,又再度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南市長黃偉哲及環保署正視此案,並且應將該地 #公告為污染場址 。
一年多過去,後壁爐碴案已偵結起訴,但環保署的 #污染場址及棄置場址共同查詢平臺 仍未見該地受列管,台南市政府也未要求行為人依法清除及追討不當利得,總以檢調偵辦為由而不作為。
🔹後壁爐碴案偵結起訴 預估清理至少9億
台南市後壁區玉米田遭掩埋爐碴案,上週( 2 日)台南地檢署宣布起訴污染行為人賴姓兄弟,以涉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 罪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在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賴姓兄弟未經許可,私設置爐碴堆置及篩分場,將大量 #氧化碴 及 #還原碴 等事業廢棄物堆棄於後壁嘉安段農業區土地,深埋 5 公尺深坑後,再以土方覆蓋掩飾犯行,掩埋總面積達 5.118 公頃,換算重量 #約12萬4788公噸 。事後轉手賣地給不知情人士,租給不知情農民耕作, #不法利得約6億元。
此案經台南環保局委外檢測現場廢棄物體積與屬性,估算清除處理費用依不同方案高達 9.4 至 39 億元,可見掩埋廢棄物總量之大。
陳椒華委員也呼籲黃偉哲市長別再漠視爐碴污染,應儘速 #比照學甲大灣段農地爐碴清理模式,要求賴氏兄弟於180天內將後壁農地裡的爐碴清除乾淨,讓農地回復原狀。
🔸學甲爐碴案追蹤
上週台南學甲「爐碴掩埋案」再度現勘備受關注,繼先前 #農地 遭業者非法掩埋爐碴後,又爆發 #工業用地 也發生相同情事。
去年九月至今,時代力量持續追蹤此案進度,跟當地里長及環保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揭露不肖業者貸款買地、收錢埋爐碴、再賣地,毒害地方大賺黑心錢,並要求環保署、經濟部工業局及台南市環保局儘速清除爐碴,並追究違法業者的責任。
為求深入釐清污染情況,此次學甲工業區國有地現勘,現場開挖深達 3 公尺大洞,水泥鋪面下先看見泥土層,再來才是深埋的大顆粒灰色爐碴。檢測開挖土層鉻含量高達 3000 ppm,遠超過污染檢測標準的 175 ppm。
此外,當日地下水位為 1.9 公尺,爐碴深埋 3 至 4 公尺,可說爐碴根本是泡在地下水裡的,違反再利用限於地下水位 1 公尺以上的規定。而且經檢測地下水pH值高達 12.3 ,已是強鹼程度。顯然爐碴已污染當地地下水及土壤,引起當地民眾擔憂。
🔸可溶毒物已滲入水源
上個月,學甲慈福里李新進里長巡查爐碴掩埋地周遭,發現原本清澈的溝渠,在雨後變成詭異奶油色。疑似台南連日大雨,使填埋在地表的爐碴溶出不明物質,加上土壤水份飽和,導致逕流進入附近溝渠。若遲遲不將爐碴清除,污染恐隨著水流擴散惡化,令人憂心。
早在去年,陳椒華委員就要求國產署,針對學甲工業區國有地爐碴掩埋處設監測井,以便於地下水污染的監測、調查與查證。其五、六月監測數據顯示地下水pH值居然高達 12.4,已非正常現象,在在顯示當地地下水已受到爐碴污染。
🔸台南環保局擺爛
二年多前,李新進里長檢舉此案時,就表明是「明祥馨公司開挖後再回填爐碴」,政府迄今都沒給交代。時隔兩年,8月協調會上,台南市環保局竟還表示,涉案業者還在調查中,且無視工業局去年9月函釋「爐碴不可填地再利用」,甚至以爐碴填埋區驗出 #地下水強鹼性是正常 、此為 #爐碴粒料再利用 ,試圖幫郭再欽和明祥馨公司的違法開脫,採樣後卻遲遲不認定為廢棄物,更未要求清理,引發里長和居民不滿。
🔥地下水成強鹼液根本不正常
爐碴掩埋地上游地下水監測數據,pH值約 7 左右,但學甲工業區地下水pH值卻高達 12.3 ~ 12.5 ,若依照「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pH值超過 12.5 的廢液,屬腐蝕性有害廢棄物。也就是說,學甲地下水不只為強鹼液,更是「腐蝕性廢液」!
台南市環保局認為設在爐碴填埋地的監測井,pH值一定會高於 12 是「正常」的。
對此,時代力量呼籲,台南市環保局別再模糊焦點,爐碴、爐石粉濫倒亂填,已明顯污染環境,應該解決眼前污染的問題,而非將污染結果視為理所當然。
🔥爐碴回填工業地根本違法
去年 9 月,工業局就函覆台南市環保局,明確表示「爐碴不能作為工程填地材料使用」,爐石粉更不是可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且台南市地檢署為調查爐碴掩埋案,分別在去年 9 月和 11 月前往學甲工業區開挖,已證實該地爐碴填埋有三、四米深,但依《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爐碴產品在工業區只能用於鋪面,不能填地。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開挖現場的「均質粒料」,是「爐碴再利用」,非爐碴廢棄物。
時代力量呼籲,台南市環保局別再新創名詞狡辯,來合理化爐碴違法填地,試圖幫不法業者開脫。台南市環保局說的「均質粒料」,事實上是爐碴混合爐石粉的粒料與粉料,並非符合再利用管理辦法的再生級配粒料,根本不是合格的再利用。
且爐碴產品依規定不能填地,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認定為廢棄物,要求業者 #明祥馨公司 及其負責人 #郭再欽 負起清除處理責任,儘速將學甲工業區五處違法填埋的爐碴清除,一併追討不法利得,環保單位也應該積極徹查,向學甲居民與國人提出完整說明。
#爐渣
#爐碴
#違法掩埋
#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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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7 #15mins衛環委員會質詢
#環保局
1.要求擬定《高雄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從臨時會要求到現在,環保局承諾過了還是什麼都沒做,今天局長更以「中央已修空污法,地方沒有評估必要」#拒絕研擬!高雄不值得要求更嚴格的標準、不能要求更好的空氣品質是嗎?消極怠惰的態度實在令人失望,除了籌錢讓學校買空氣清淨機,不見市府空汙減量決心,更何況還是違法募款!
2.修正《環保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完善《高雄市二行程機車汰舊加碼補助》
今年高雄市的電動車補助拖了四個月的主要原因是委員空窗三個月且基金見底,我要求環保基金在設置要點裡新增「該屆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完成下屆委員之招聘作業。」條文,並善盡說明責任,避免名額認定不公平、讓民眾等待的問題再發生,也要檢討補助無法年年延續的問題,否則民眾沒有誘因汰換。
3.檢討垃圾處理費隨水徵收
一來隨水徵收本不合邏輯,二來變相懲罰使用環保餐具需要用水清洗的民眾,三來高雄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水徵收的方式每度水4.1元是全國最高,雙北隨袋徵收的垃圾處理費是全國最低。高雄若有心要推垃圾減量,應參考雙北成功和台中失敗的例子來認真研擬更好地推動辦法,而非因遇到阻礙就擱置,繼續使用更有問題的徵收方式。對此局長僅承諾 #會再評估。
4.「石化專區」和「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區」兩者明顯不同
韓國瑜市長說高雄缺一個石化專區,經發局長伏和中緩頰說「市長比較接地氣,講循環經濟很多人聽不懂」,指兩者是一樣的意思。我今天質詢環保局長兩者的定義一樣嗎?是市長不懂循環經濟還是市民不懂?局長答覆 #有機會的話會和市長解釋。
#衛生局
5.醫療觀光小組納入法制局、勞工局及醫護工會代表
局長僅回覆會遵循中央法規、不會違法,且勞工意見會向「醫師公會」諮詢。顯然局長對於醫療行銷、醫療廣告等可能觸及醫療法規、遊走法律邊緣的推銷行為絲毫不警惕,更顯見局長的勞動意識很有問題,怎麼會找「公會」諮詢勞工問題呢?!再者,市府欲合作的五大院所高醫大附醫、高雄榮總、義大醫院、高雄長庚、阮綜合可是出了名的血汗,局長怎能完全不替基層醫護人員把關勞動權益?
6.制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
我向衛生局長為護理人員請命,護病比超標、待命制、花花班的勞動問題已層出不窮,而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危勞認定新制,主管機關須擬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現在衛福部、退輔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已擬定方案送銓敘部核備了,為何高雄市衛生局遲遲不送出?所屬高雄市管轄的醫院護理人員就比較命苦?局長承諾今年底前會完成。
#勞工局
7.建立工會陪檢制度並實施
勞檢法規定勞檢時需通知工會,但目前仍只有企業工會可進行陪檢,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仍被排除在外,我要求局長盡快研擬相關計畫,讓工會陪檢制完整落實。
8.完成勞動教材專區設立
勞工局過去的勞動法制教材僅提供少數資料上網,我要求應在網站上設置完整教材專區,讓企業、學校都能使用正確且即時的勞動資料,供民眾索取,讓勞動教育進到校園和各行各業。
9.勞動法制教育結合勞博資源
高雄市勞工博物館具豐富的勞工文史資料,我要求勞工局應整合勞博文史資源來做更完整的勞動教育規劃,讓勞動意識透過更多元的方式進入公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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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處理費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針對近幾年廢輪胎回收問題,立委蕭美琴今日(9)在衛環委員會質詢環保署長李應元,要求積極研擬配套方案,使相關業者脫離堆積廢棄輪胎遭環保單位開罰的夢靨。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規定,輪胎於製造及輸入時即由業者繳納一定比例金額做為回收清除處理費用,列於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中。因製造及進口數量增多,廢輪胎回收管理基金也逐年增加,今年度基金收入更逼近五億元之多。
但近年來花蓮廢棄輪胎處理遭遇重重阻礙,對第一線輪胎業者而言非常不公平。蕭美琴頻頻接獲業者陳情,表示輪胎回收管道因上游需求降低,回收量大減,使廢輪胎無處可去,囤積時間越來越長,不但造成環境髒亂,也因而屢屢接獲地方環保局開罰,業者相當無奈。
對此,蕭美琴表示,環保署於製造進口端即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用,便有義務協助業者找尋回收廠商、開發收受管道,處理廢棄輪胎。不應因結構性問題,而使業者承受隨之而來的痛苦。
除此之外,蕭美琴也指出花蓮地區的特殊性,地域狹長,廢棄輪胎運送費用高,回收廠商更無回收誘因。而環保署僅補助「回收清除處理費」,未將花蓮長程運費納入考量,對於協助東部業者處理廢棄輪胎問題無法有效因應。因此,要求環保署將地區特殊性納入考量,規劃出合理配套方案。
另外,花蓮縣內因無設置垃圾焚化爐,垃圾區北運至宜蘭利澤焚燒,而觀光產業從業比例高,相對垃圾量也相當可觀。但因仍屬事業廢棄物,業者須自行尋求廠商清運,成本也大幅提升。
但一般旅宿業者所產生的垃圾,與家戶垃圾成分相仿,是否可研擬比照家戶垃圾給予部分運費補貼,對近期較為低靡的觀光業也能有所助益。因屬跨縣市的垃圾清運問題,也期待環保署可站在整體區域規劃的立場,協助居中協調。
環保署長李應元表示,針對廢棄輪胎處理一事,近期已積極開拓出口管道,增加上游需求量,可望不久後能有效紓解廢輪胎清運問題。至於東部交通不便又幅員廣闊,特殊的運費補貼確實有研議空間,未來也將納入考量,以期能在合理範圍有效舒解廢棄物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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