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在北市街頭飆車競速,一男撞死3人判12年確定,一男雖無直接撞死人,判刑9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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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駕駛撞死人刑責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很多人看到立委替酒駕者吊照後的生活著想,紛紛表達自己的憤怒,並說喝酒時都不為他人多思考,為什麼這社會要為他們多著想? 齋主覺得若抱著這樣的想法十分可惜,長到這麼大,你得用更宏觀、格局更大的角度去看待酒駕問題。
人人都痛恨酒駕,當然我也痛恨,但今天吊照兩年,幾乎等於是要了這些酒駕者的命。許多人工作就是得仰賴交通工具,無論是貨車、汽車或機車,若酒駕者是中產白領那也就罷,頂多叫叫計程車持續上班,但若酒駕者是個勞動階級者呢? 又或者是個需要常跑外面的業務呢? 若吊照如此長的時間,壓迫了他們的生活,得到的結果注定就是兩個。
一是失業而不得不找些新工作,因為公司認為你丟了駕照,已經失去工作能力,所以你只能去找些收入更低,然後危險性更高,又或者乾脆只能做個非法的工作。
二是為了要保住工作,你不得不無照駕駛,才能維繫自己的競爭力。然後這無照駕駛對於其他用路人來說更沒有保障,若是出了意外,保險也無法理賠。
上述任兩個都不是甚麼好結果。當然我也知道酒駕者替社會造成的麻煩已經很多,但我們若因為對酒駕的仇恨,而加重了太多的刑責,難道不是一種不負責任的事情嗎? 想想若你今天無路可走,你會不會為非作歹? 你有沒有家庭要照顧? 是不是原本只是個小小的酒駕者,但政府的法律卻逼你走上歪路?
我知道講到酒駕者,腦中都只有那些撞死人又態度差的那掛人,但你必須得知道,絕大多數的酒駕者其實沒有對社會造成那麼大的危害。當民粹推行了如此嚴厲的法律,無疑是把這些人逼上了絕路,就別怪他們之後反咬這社會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