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英國的戶戶送 Deliveroo 宣布於2020/4/10下午終止於台灣的服務。齋主我從沒訂過這家的外送服務,卻多次在外頭見到這家外送平台的漂亮紙袋,以及顯眼的青綠色主視覺。不過直到宣布終止營運前,我都從未想過要使用其服務,原因其實我也並不清楚。
其實戶戶送的使用者體驗相比於熊貓和UberEat,不管是手機app的使用,或是整體服務的感受,都遠勝後二者。我並不清楚不同平台在制度上的運作方式,但就我一個消費者看來,有提供戶戶送的餐廳品質,似乎消費水準較高,且餐廳服務也較好。換句話說,這家外送平台給我的感受,像是個高級餐點的外送服務。就更別說該平台,還要提供每個合作餐廳,一定數量體面又漂亮的紙袋,供其消費者使用。
其實這家平台最早給我的印象,有點類似於初期的UberEat。我記得那時的UberEat也不像今天那般沒節操,似乎有針對旗下的外送餐廳做篩選。當時首波與UberEat合作的餐廳,多半都有一定價位;反之熊貓外送從一開始給人的感覺就放飛自我,連路邊隨便的一個小攤或破爛餐廳,都與熊貓有了合作。
當時有個朋友問我,外送平台哪家會勝利?
我回答他,最沒節操的那家將大獲全勝。就齋主看來,其實外送平台的服務,和計程車市場模式很類似。決定勝負的關鍵與否,在於「外送員的數量必須供過於求」。當計程車於市場上供過於求時,才會有空車在路上跑,你才能方便的路招停車;當外送員供過於求時,外送平台才能提供足夠快速的外送服務。要養起大量外送員,就要有足夠多的訂單,要有足夠多的訂單,就要有足夠多的合約餐廳,當然也要培養足夠多消費者的使用習慣。
也因此熊貓在早期大撒幣養起這市場,不只是提供給消費者足夠多的優惠,讓消費者願意使用其服務,也提供了十足的分紅比例給外送。UberEat幾乎是瞬間就調整了此一大戰略,以我個人經驗來說,幾乎是瞬間就找上了那些次一級的餐廳進行合作,也馬上開始發放優惠,和大批招募外送員。
以事後論來說,為什麼戶戶送會在競爭上失敗?
齋主不專業,但事後惋惜的風涼話還是愛說幾句的。像外送平台這種需用「極高的數量」養起整個商業模式的平台,實在不該也不能有太多節操。光是紙袋一項,就不知道增加平台多大的成本,就算平台願意承擔其成本,配合的店家也不一定願意負擔紙袋的管理成本,這些成本都將影響整體運作。看看熊貓早期多麼沒節操?只要能吃的且有登記在案的飲食業都願意合作,給外送員的服裝和外送袋是醜到爆的廉價粉紅色,甚至app上的問題一堆,甚至外送員的導航系統都經常出錯。但因為給予消費者端足夠的優惠,還是吸引了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願意使用其服務。
老實說,我很惋惜這家平台於台灣的失敗,竟然是因其較兩大外送龍頭有節操,我非常欽佩這附上外送紙袋的平台服務,十分感激你對商業模式的堅持,讓我還對台灣消費者抱有些希望。
當天戶戶送外送員送餐時,齋主還特意聊了一下。他送餐時非常友善的提醒我,他們的服務將於4/10下午終止,感謝消費者的支持。我非常感激他的熱情與善意,便順道問問終止服務後要何去何從? 外送先生表示自己本就是戶戶送和UberEat雙棲,將來可能就全心做UberEat。聽到他能無痛轉職,也就放下心中的石頭,和這位友善的外送員,以及戶戶送服務,道了聲別,感謝你們曾有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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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panda不平等條約曝光!迫外送員簽承攬約「沒福利、違約賠20萬」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1016/PXJOOKVYZBA45NHCSRLN2LORD4/
有多名foodpanda外送員近日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foodpanda近日要求在今年2月以
前加入的外送員簽署契約,契約內容強調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並要求外送員不能主張任
何僱傭權利或是以「勞工」身份提出請求,違者要賠20萬元違約金。外送員痛批,若不簽
署帳號恐被停權,「這不就是變相欺負人嗎?」但業者回應,與外送員合約一直都是同一
份,這次只是將部分以紙本形式簽約的外送員改為數位簽約,只要符合承攬合約要求,不
會有任何處罰措施,在台灣也從未訴諸相關條文。
勞動部目前沒有統計外送員人數,但去年10月美食外送平台爆發外送員死亡職災與勞僱關
係契約爭議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曾依業者自行回報資料加總,全台約有4萬5000名
外送員,其中foodpanda就有2萬多人,Uber Eats則有1萬6千多人。
●熊貓更新承攬契約 外送員不簽就停權
在台中的外送員「RH」向《蘋果》投訴,foodpanda 14日更新承攬契約,沒有保險福利也
就算了,還要外送員不能提起任何異議,若向政府抗爭還要賠償20萬元,這樣合理嗎?
依外送員提供契約內容,該契約名稱為「勞務承攬合約」,其中第三點「關係」章節提到
,「本合約內容均不使承攬人(外送員)成為定作人(foodpanda)的員工、勞工」,又
指「承攬人同意不對定作人提供服務有關之僱傭相關請求或基於勞工身份的請求。」
勞動部官員表示,是否是僱傭關係並不以契約的「名稱」為限,如雙方雖簽訂「承攬契約
」,但只要平台業者對外送員符合法令上規範經濟、人格或組織從屬性,例如若外送員「
不能拒絕指派的工作」、「不能自行決定工作報酬」、「需要和他人分工才能完成工作」
等。若從屬性達到一定程度,雙方還是僱傭關係。
●實質僱傭但簽承攬約定 勞動部:牴觸《勞基法》不能向外送員求償
官員說,若外送員實際上和 foodpanda是僱傭關係, foodpanda在契約中做上述承攬的約
定就與《勞基法》相抵觸,法院會認定無效, foodpanda也無法以此向外送員求償。
律師廖芳萱說,若外送員實際上和foodpanda是承攬關係,屆時若發生爭議,外送員也可
引用《民法》第247條,主張foodpanda的定型化契約顯失公平,要求法院減輕甚至免除違
約金。但廖說, foodpanda將違約金訂在20萬元應是經過思考,外送員若要針對這些條款
提告,要付的律師費大概也是20萬元。另從foodpanda近年調整方針來看,其與外送員確
實越來越偏向承攬關係,建議外送員簽署前還是要三思。
foodpanda回應,與外送員的合約一直都是同一份,並非突然更新 ;是因為部分過去以紙
本形式議約的外送員,將在這次一併轉入數位化平台,才會改用數位形式。另針對外送員
有疑慮的條文,已個別說明,只要符合承攬合約要求,不會有任何處罰措施,foodpanda
也從未在台灣訴諸相關條文。
至於外送員投訴契約規範違約金,卻沒有寫明提供外送員哪些保險,foodpanda表示,契
約確實沒有規範保險內容,但外送員都有簽署個資使用同意書,foodpanda會依照政府規
範,提供所有外送員相關人身保險,全額免費,有疑問的外送員都可在網站上查詢保險相
關資訊。
依foodpanda網站公告,提供外送員的保險包括意外身故200萬元、意外失能上限200萬元
、傷害醫療保險實支實付3萬元、住院日額1千元等。
●兼職外送員:不想帳號被關 加減補貼收入還是簽
勞動部官員說,若外送員屆時發生爭議,若要向平台業者提起確認僱用關係訴訟,也可向
勞動部申請訴訟扶助,外送員也可參考勞動部訂定的「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來判
斷自己是否是僱傭或承攬關係。
外送員林先生說,這份合約等於要求外送員不能跟他們討價還價、不能抗爭;信上還說,
如果12月20日之前沒有簽署這份合約,帳號就會被關閉,「這內容真的很不OK!」但他評
估這對把外送當正職的人影響比較大,他只是兼職,影響不大,所以有簽下合約。
另一位外送員蘇先生說,foodpanda近年一直更改遊戲規則,過去他平日跑2小時、假日跑
全天,大概一周跑20個小時,一個禮拜還可以賺個4千、5千元;現在一個禮拜跑30小時,
只能進帳2千到3千元,「真的差很多!」但他也只是兼職,「加減貼補」,所以覺得影響
不大,也已經簽了這份合約。(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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