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很多豪宅市場的買家基於資金來源及資訊隱密性的考量而選擇用境外公司來持有台灣不動產,這類型的境外公司在個人CFC生效後所產生的影響在於,租金收入及不動產的財產交易所得不僅要繳納台灣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若屬105年以後所取得之不動產其處分利得需課徵最少35%之房地合一稅外,個人股東仍須按其對CFC之持股比例計算海外營利所得計入最低稅負課稅。
營利事業cfc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資誠快訊 | 立院三讀通過《境外資金匯回條例》
立法院今日敲板定案「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擬定,施行2年期滿後一年內,財政部應報請行政院核定CFC施行日期。
💡 以個人台商角度,#資誠 #洪連盛會計師 建議,可先盤點、清理資金回台的來源、性質、及資金回台後的運用規劃後,評估並選擇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或財政部資金回台解釋令。
💡 而從營利事業角度,#資誠 #林巨峯會計師 則提醒,除了評估適用資金匯回專法之可能性外,亦可考量併用已經立法院三讀之「產業創新條例」,先就投資計劃及資金運用等面向進行綜合評估分析,兼顧資金運用效率與稅負最小化。
🔗 更多會計師的第一手綜合解析|https://pwc.to/2XJPyTh
===========================
◖即時資誠◗ Line@搜尋@pwctw
◖生活資誠◗ IG 搜尋 pwc_tw
◖專業資誠◗ Linkedin搜尋 PwC Taiwan
營利事業cfc 在 資誠(PwC Taiwa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三張圖看「台灣租稅及投資法令」四項法案更動重點
.
立院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希望藉此建構友善環境,吸引外國專業人才;
.
產創修正案三讀,在緩課時點及所得屬性有了重大變革;
.
此外,「個人計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預計將與營利事業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同步實施;
.
而「台灣移轉訂價報告三層文據新規範」則是自106年開始實施。完整文字說明請見《台灣租稅及投資法令要聞》>>> https://pwc.to/2zmoBJY 及
https://pwc.to/2mMtXbF
◎Taiwan Tax Update November (Special) 2017(英文版) https://pwc.to/2hSit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