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自詡反黑箱,最懂民主,最會溝通的民主進步黨,執政後是怎麼應付在野黨監督的呢?
答案是「#已讀不回」,#針對各種索資需求以拖待變,讓在野黨挖不到真相,就不會有負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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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索資」?有多少索資已讀不回?
#索資是在野黨監督執政當局最重要的方式之一,一些部會沒公佈,甚至是不想公布的資料,立委或立院黨團都會行文要求部會提供資訊來回應外界質疑。
最著名的,就是民眾黨團在今年5月行文要求指揮中心提供機組員邊境管制鬆綁至「3+11」天的會議紀錄,結果到現在為止,中央政府只回應了一份新聞報導都寫過的決策歷程表,#沒有提供任何具參考價值的會議記錄。
自立法院休會以來,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相當多的重要索資,都遭到各部會推託不回,找了各種不同的理由,包含保密協定不便透露、公文量過多、尚未定案、尚在簽核中、涉及營業秘密、國防機密不便提供,更多是直接不回應,逃避立法院對於行政機關的監督,#千言萬語化作無聲的已讀不回。
而我們所詢問的,都是與民眾權益息息相關的重大議題,包含國產疫苗研發補助經費及採購履約之疑義、能源建構進度、身心障礙者列為COVID-19疫苗優先接種對象、針對學生施打疫苗的進度及施打計畫、提供各部會目前已接種疫苗人數、接種率、各單位分配數量等資訊,以上 #諸多與疫苗及疫情有關的建請案與索資,#都沒有得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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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箱作業?索資回應不簽核卡最後一關
我們知道疫情期間相關部會工作量增加,晚個一週我們都能體諒,但整個月已讀不回就真的無法接受,據了解 #公文大多都卡在最後一關,看來是行政院裡面有人不想把資料給在野黨,不知是心虛,又或是藐視民意。
另外,行政院公費疫苗預約平台6日上線,由於平台是委外建置,我們為了瞭解疫苗預約平台的功能開發、上線期程、預算成本等規劃,向衛福部索取「疫苗接種預約平台規劃及相關預算」,不但衛福部已讀不回3個禮拜,執政黨立委竟也在旁幫腔,儼然把自己當成 #行政院立法局!
這樣傲慢與藐視民意的態度,才是這次造成疫情破口的重要原因,如果真的有把民意當成圭臬,而非一意孤行、自吹自壘,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立法局,各行政機關與部會面對人民的疑問就必須要正面回應,這才是身為公務員的責任與義務。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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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研究的多元視野
【作 者】陳匡正│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
【內容簡介】
以最新修訂之智慧財產權法律為基礎,並輔以新近法院之判決評析為重要內容,特別精選著作權法、商標法與營業秘密法等領域共計九篇之研究論文。本書之「著作權法制發展之新趨勢」編,其內容包括:著作人格權分析、著作抄襲判斷、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孤兒著作等重要之著作權法議題。此外,「商標法制發展之新趨勢」編,其內容包含:關鍵字廣告、善意先使用、市場調查證據能力等商標法重要議題。最後,「營業秘密法制發展之新趨勢」編,其內容是探討「採取合理保密措施」之主要類型。尤其,本書是所收錄兼具最新理論及實務解析之論文,更提供給智慧財產權法律之理論及實務工作者,一個從多元新視野來認識智慧財產權法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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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秘密 保密 期間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337期)
發行日期: 2020.02.07
法規期間: 2020.01.16~2020.01.31
主編: 劉孟哲律師
營業秘密法
一、 修正營業秘密法
立法院於2019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營業秘密法修正案,並於2020年1月15日經總統公布,謹摘要如下:
(一) 增訂未經認許之外國、大陸地區、港澳地區法人就營業秘密法規定之事項得提起刑事告訴、自訴或民事訴訟。
(二) 增訂檢察官於偵查營業秘密案件認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對犯罪嫌疑人、被告、被害人等相關之人核發偵查保密令。受偵查保密令之人,不得將偵查內容於為偵查程序目的外之使用,或揭露予未受偵查保密令之人。
(三) 偵查保密令得因以下情形而撤銷或變更:
1. 偵查中應受保密之原因消滅,或偵查保密令有變更之必要,檢察官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偵查保密令。
2. 偵查終結後,就未受起訴效力所及之偵查內容,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聲請撤銷或變更偵查保密令。
3. 起訴後,營業秘密所有人或檢察官未於30日內聲請法院核發秘密保持命令,而經法院依受偵查保密令之人或檢察官之聲請撤銷偵查保密令。
(四) 違反偵查內容保密令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台幣ㄧ百萬元以下罰金。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許維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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