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也連帶變更,這樣的做法是否可以呢?
我們先跟你說:在未經協議的情況下當然是不行的!依照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工時與工資屬於勞動契約所應約定的部分項目,因此到職時所約定好的勞動條件,除非經過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否則公司是不得片面變更的。
👉雇主可以怎麼做?
在前陣子疫情大爆發的期間內,各方面的壓力與開銷都著實考驗著雇主,但如果雇主真的想要節省人事成本,真的只能好好的跟員工協商討論,如果員工願意與你一同共體時艱,那請好好珍惜並感恩這位員工,並在事後給予更好的勞動條件;反之,若員工不願意的話,其實也不必責怪(畢竟每個人都有其生活壓力嘛),這時候除了可以請主管機關協助調解外,如果有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2款所定的「虧損或業務緊縮」之事實時且實際上繼續聘僱員工也有相當的困難的話,或許也可考慮以資遣方式終止契約,並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方可以怎麼做?
如果勞方遇到雇主片面要求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但卻又不願意接受時該怎麼辦呢?與上述資方的應對方式類似,若勞資雙方真的無法在私下達成勞動條件變更或協議資遣的共識時,這時候同樣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請求勞動局介入協調,或是主張雇主違反了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而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依法發給資遣費與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不過實務上應該也有不少人是發現薪水少了,去詢問雇主才知道自己變成兼職(部分工時),這種情況如果對於調職合理性有疑義,可以去搜集相關的資料,包含調整職位前後的薪資明細、出勤紀錄副本、工作規則、簽呈、公告、對話紀錄或甚至錄音檔案等等,透過這些資料,未來才能讓第三方來判別與審視雇主所做的調整有無合乎規定。
以上就是我們的小小整理,希望大家可以瞭解😌😌😌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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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0的網紅洪宗熠委員國會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片面要求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前陣子我公開提到議會爭取議員、助理優先打疫苗的事情,引發一些討論。
有些其他議員的助理,私底下罵我罵得很難聽。
我覺得這件事的道理,值得再說得更清楚。
百工百業都有苦衷,各行各業都覺得自己應該先打疫苗。好心肝診所也有爭取志工先打疫苗的理由。
資源有限,慾望無窮。政治工作就是資源分配的工作,有權力的人,更應該遵守中央政府專業判斷的疫苗施打順序。
民代和助理先打疫苗的要求,蔡炳坤和黃珊珊跟中央提過兩次,但中央都沒有同意。
這代表依照目前的專業判斷,議員和助理並不是有特別優先需求的族群。
有些人說「議員和助理為了做服務,必須接觸很多人,應該先打疫苗」。
我認為,這個說法忽略了一個大重點:
只要議員願意採取適當防疫措施,議員助理的工作染疫風險,就可以降到比多數餐飲業、服務業更低。
以我自己為例,為了保護我的員工,我很早就採取下列措施:
▶️今年1月,補助全體員工投保防疫保險
▶️從5/12起,停止所有跑攤,婉謝參與婚喪喜慶活動
▶️政府開放自費疫苗時,鼓勵助理預約自費施打,我全額補助費用
▶️全面採取分組上班
▶️沒有自行開車或騎車的同仁,上下班一律搭預約車隊的計程車,車資我全額補助。
▶️陳情聯繫全面改以電話或網路服務,訪客全部採取預約實名制
▶️非緊急協調會、會勘全部延期
▶️進出辦公室消毒雙手,公用桌面、門把、電話定期消毒
▶️不使用議會公用飲水機,免費供應瓶裝水
實施二個多月以來,我的助理行程減到最少,只有送物資才會外出,但每個點也不多做停留。
這些防疫措施,雖然不能說完美,但真的讓助理接觸到的人數大幅下降,遠少於服務業、零售業、餐飲業、旅宿業的工作者。
整個結算下來,在這兩個多月之間,團隊內接觸到最多人的,其實是幾乎每天外出工作的我本人(我也還沒打疫苗)。
而我發文的同時,也是希望我的選民諒解,在我的助理還沒打到疫苗之前,我們會盡量減少和選民面對面接觸。
既然議員可以幫員工降低風險,為什麼有些助理還是要每天在外面跑來跑去,接觸一大堆人?
答案很簡單:減少活動就會減少選票。
停止兩個多月的活動,對選票很傷啊!
馬上就會有奇怪的傳言說「這個議員很懶惰、不服務、沒來關心、沒看到人」(不用問我怎麼知道,有人在講我都有在聽)
助理們之所以會「接觸很多人,染疫風險比別人高」,根本原因是議員們想要爭取選票,所以要求助理做了許多「非屬議員法定職權」的事情。
如果這樣可以先打疫苗,請問哪個行業不需要先打疫苗?
各行各業都有苦衷,只要議員放下選票考量,助理每天接觸到的人,不見得特別多。
因此,用「會接觸到很多人」為由,要求讓議員和助理優先打疫苗,這樣的邏輯,讓我非常不安。
為了減少民代和助理的染疫風險,中央已經一再呼籲民代不跑攤。
7/2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又再次宣布「請各級機關行政首長、公務人員、民意代表一起配合不參加公祭跟普渡,作為防疫表率。」
如果議員為了要展現勤政愛民的形象,要求助理天天外出接觸人,提高染疫風險,再運用職權要求讓自己和助理先打疫苗,我認為這樣做是有問題的。
保護助理的做法,應該是民代要採取防疫措施,盡量減少助理接觸人的機會。
風險更高、接觸更多人的族群,醫護同住家屬、餐飲業櫃檯接待、健身運動教練⋯⋯等,都還沒有專案。
傳統市場攤商、超商店員、臺鐵高鐵員工、補教業⋯⋯等,列入專案卻疫苗不足,還沒打到疫苗。
目前專家認定我們的風險沒有比別人高。當我們爭取站到隊伍前面時,該先想想,排在我們後面的人,是不是比我們更需要疫苗?
想先打疫苗是人性,每個人都有理由,參加造冊的人,我可以理解。
但我並不是片面要求我的助理犧牲,而是我先犧牲自己的選票需求,為我的團隊制定防疫措施降低風險。
我也跟團隊清楚說明,如果中央的專家認同民代和助理應該先打疫苗,那當然配合施打。
如果是助理的工會向中央爭取,我也完全尊重勞工自主的陳情遊說。
但若規劃疫苗施打的專家認為沒有需要先打,那我願意犧牲選票,換來我員工的健康保障,同時維持政府的疫苗施打順序。
這是我的價值選擇。
做出不同的選擇,有時候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是有不同的價值排序。
我不參加造冊,也是經歷一番思考,也會擔心我的員工無法認同。
而我覺得很幸運的是,一同工作的夥伴能共享利他的價值觀,共同支持這樣的判斷。
我想讓團隊的夥伴感受到,為了抽象的價值信念,克服內心的恐懼和渴望,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也是政治工作者的職人精神。
法律規定該有的,我絕不虧待我的團隊;沒輪到我們的,我們不運用職權施壓。
這是我的小小堅持,或許有人覺得很天真,但我很高興現在的夥伴都能一起認同這樣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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