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檢察官內勤法制與實務研討會
時間:2021年3月20 日(六)13:00—17:00
地點:文化大學延平南路館圓形演講廳
近日檢方內勤訊問爭議,引發基層與高檢激烈論辯,也暴露了長期被忽視的內勤制度資源不足,乃至合理性與合憲性的問題。本研討會共分三場次,均由檢察官報告,學者、法官、律師、立法委員與談及評論,並將邀請法務部及司法院派員參加。
參加者身分限:現職檢察官、法官、律師、法律及社會科學院系師生、立法委員助理,現場出示證件即可。
*報名資訊請見圖片,或洽劍青檢改。(本粉專僅單純轉貼,請勿來訊詢問)
【研討會議題背景說明】
第一場次:刑事訴訟法第92條「准不予解送」範圍擴大之修法可行性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逮捕現行犯後應即解送檢察官,法定刑一年以下之罪者,則得經檢察官許可不予解送。而依現行實務,警察逮捕解送檢察官的案件,以酒駕、施用毒品及竊盜案比例最高,但酒駕罪法定刑已由過去1年以下徒刑修法提高為二年以下徒刑;施用毒品罪則為三年以下徒刑;尤有甚者,在大量的超商竊盜中,縱使竊取物價值僅100元,法定刑亦為五年以下徒刑,上述案件均可謂能簡易處理的案件,卻無法循上述法律例外規定而不予解送,導致內勤檢察官須花費大量時間訊問這些簡易型案件、進行強制處分的決定,嚴重排擠處理重大案件的時間與精力,而且也造成輕罪的嫌疑犯承受不符比例長時間之拘禁狀態。如能修法將「不予解送的範圍」放寬,如修法改為最重本刑五年以下徒刑之案件,可經檢察官視個案情況裁准不予解送,即可保障嫌疑犯受拘禁的狀態符合憲法比例原則,且節省檢察官辦案上的資源,使其能專注於重大罪案現行犯的處理。
至於檢察官的裁量標準,可由各地檢署依各地情形自訂,例如輕微竊盜且已認罪者,或騎機車酒駕(酒測值0.35以下)者經逮捕後,可經檢方許可不予解送,如此可使內勤檢察官專注於較重大刑案之處理,節省司法資源,使輕罪犯嫌亦可免受不符比例、過長之拘禁。
第二場次:現行犯逮捕解送法院之憲法思維及德美日立法例
我國憲法第8條第2項揭諸,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至遲於24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此為憲法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採法官保留之基本原則,我國憲法並未指示由檢察官處理現行犯的釋放或羈押,且不論是美國、日本、德國等先進法治國家,經逮捕現行犯的強制處分亦均由法院直接審理。而我國竟由刑事訴訟法逕行規定現行犯向檢察官解送,並由檢察官自行直接對嫌疑犯作成強制處分(除羈押外),在我國通說均認院檢分離、檢察官乃追訴角色一方之立場下,此舉有混淆檢察官與法院的職權之嫌,對嫌疑犯的人身自由之保障是否合憲?不無疑問。
本來,在刑事訴訟法設計之初,我國檢察官兼具如同德國法治安法官的功能,由檢察官處理現行犯之解送,並作成強制處分並無不當,但由於我國檢察官的羈押權、搜索權與監聽權均已被剝奪,全面回歸法院,且具保之處分亦得再由法院審查撤銷,檢察官身兼治安法官的功能逐漸受到弱化,則如要貫徹院檢分離,則應思考仿造德、美、日之立法精神,將現行犯解送的相關業務全面回歸法院審理,始為釜底抽薪之舉。
第三場次:現行檢察內勤資源困境與實務優化
依現行實務運作之情形,全國各地檢每日都有檢察官輪流值班24小時做內勤工作,輪值期間的單日案量動高達70至80件,某些大型地檢署更甚至破百件,更別提警方執行掃蕩的特殊專案(斬手專案、青春專案)、春安或擴大臨檢期間,一位內勤檢察官可能單日要連續訊問長達7至8個小時,問到凌晨2、3點實屬家常便飯。移送案件更是五花八門,輕則酒駕、吸毒,重則持槍、殺人,近年來家暴、性侵、監護家中幼童等社會安全網繁複程序,還有聚眾鬥毆一次逮捕20至30人以上,為了不違背憲法規定,檢警必須合力在逮捕後24小時內釋放或向法院聲押,如此高張力、高壓、長時間消耗精力的內勤偵訊,向來是內勤檢察官極為嚴峻的挑戰,因此,在現行法將內勤業務歸由檢察官辦理的前提之下,我們應如何將內勤偵查實務優化、簡化,除讓值班檢察官可以專心處理重大的現行犯案件(例如性侵案件的現行犯),也讓輕微案件的嫌疑人不因檢察官分身乏術而在拘留室裡漫長等待,違反比例的限制其人身自由,可謂當前刑事訴訟政策的當務之急。
狀態犯追訴期 在 葉郎:異聞筆記 / Dr. Strangenote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葉郎每日讀報
1.Sam Mendes的搶救劇場計畫
橫跨電影和劇場領域的《1917》導演Sam Mende投書金融時報,提出他對於搶救劇場產業的構想。除了英國政府已經推出的工作保留計畫(由政府代為支付員工薪水)之外,他認為真正要長期保住這些劇場職位,政府應該將劇場演出的租稅減免從20%提升為50%,並維持至少三年。同時他認為政府應該和民間的天使投資人一樣,以政府資金投入戲劇製作投資,不僅可以分攤民間投資者的風險,也可以在演出有利潤時分配利潤。
(報導原文:https://on.ft.com/3eOdutA)
2.Disney賣電視廣告的奇招:和Hulu一起搭售
現在電視台的廣告業務都處在非常艱難的處境,因為他們得負責賣出那些根本不知道能不能開拍得了的節目廣告。Disney在此困境中想到了新的解法:他們將推出一個名為Disney Hulu XP的新產品,把Disney各頻道的節目廣告跟旗下的串流服務Hulu的節目廣告搭在一起賣。廣告主除了增加了彈性之外,還可以得到Disney對收看人次的保證。
(報導原文:https://bit.ly/376y7yl)
3.《Selma 逐夢大道》因另一起警察暴力事件而被奧斯卡排擠
在電影《逐夢大道》中飾演Martin Luther King, Jr.金恩博士的演員David Oyelowo近日透露該片2015年之所以僅獲得2項奧斯卡提名,和當年另一起警察暴力事件有關。2014年一名紐約警察在查緝私賣香菸的時候壓制嫌犯Eric Garner 長達15秒,讓他窒息致死。幾個月後《逐夢大道》紐約首映會當日,多名劇組成員穿著“I Can’t Breathe“字樣的T-Shirt表達抗議。結果引發與會奧斯卡投票委員極度不滿,事後不斷打電話給片廠抗議,並揚言絕對不會投票給他們。結果該片在入圍名單公布後,真的大出意外只獲得最佳歌曲和最佳影片兩項入圍,並因而引發當年 #OscarSoWhite 的輿論風潮。該片導演Ava DuVernay也分享同一篇報導並表示確有其事。
(報導原文:https://bit.ly/374PpMx)
4.另一個頭痛的版主:reddit共同創辦人請辭
擁有1.6億活躍用戶的電子佈告欄網站reddit也捲入種族歧視言論爭論。曾任reddit臨時執行長的美國律師鮑康如批評該平台長期容忍Trump和其他用戶擴散各種仇恨、暴力和種族歧視言論,讓reddit成為白人至上主義者的溫床。許多reddit的版主也響應鮑康如的訴求,以暫時關版或是暫停熱門貼文回文權限等方式來表達抗議。該公司的共同創辦人Alexis Ohanian Sr. 今日果斷回應,宣布他已經辭去自己在該公司的職務,建議公司雇用有色人種來取代自己在董事會的諮詢委員一職,並宣示他會將自己從reddit股票上獲得的收益用來投注於服務黑人社群。
(報導原文:https://bit.ly/2UbmkK3)
5. Mark Zuckerberg宣布將會重新檢視Facebook貼文規範的政策
整整一週前,Mark Zuckerberg宣布Facebook將不會對於美國總統Donald Trump的鼓吹暴力貼文做出限制。接下來Zuckerberg立刻陷入內外夾攻的狀態,不僅受到外部激烈批評,連Facebook公司員工也展開一波接著一波的質疑和抗議。剛剛Zuckerberg終於鬆口,表示他們願意重新檢視貼文規範的既定政策,來解決關於民眾騷亂和暴力相關貼文的處置問題,並且不排除增訂新的規範或是制定一整套全新的對策。
(報導原文:https://on.wsj.com/30fI4Io)
其他今天也可以知道一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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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Playboy記者因為在白宮記者會上與另一名短暫在白宮任職的右翼激進人士起爭執而被取消白宮記者通行證,但該處分遭聯邦上訴法院認定違憲(https://bit.ly/2AGoWbU)
➤加州州長Gavin Newton正式宣布電影電視劇組的復工日期是6月12日(https://bit.ly/3dzzHeF)
➤ 德國音樂家在疫情中舉辦一系列一對一的社交距離音樂會,為在場唯一一名觀眾演奏音樂( https://bit.ly/2XCZQUp)
➤ Minneapolis美術館以及同樣位於Minneapolis市的沃克藝術中心表示未來將不再與當地警局合作相關安全維護工作(https://bit.ly/2Myjmea)
➤協作辦公軟體Slack緊急從網站上側下一篇關於他們如何協助警方分享情資的文章,並拒絕評論該平台是否有與警方合作(https://bit.ly/2Mw87TM)
➤NFL美式足球聯盟主席Roger Goodell發表聲明表示後悔自己沒有傾聽球員的聲音,因而當年重懲在唱國歌時間單膝下跪抗議的球員(https://bit.ly/3gYCDDN)
➤唱片公司宣布棄用長期被用在描繪黑人音樂上的詞彙urban,認為該詞彙會造成黑人音樂被邊緣化(https://bit.ly/2A7KNcm)
➤擁有2000萬人訂閱的爭議youtuber Jake Paul直播自己跟抗議民眾劫掠賣場的過程並因而遭到追訴(https://bit.ly/374RPKQ)
➤YouTube將在本週末為無法參加畢業典禮的2020年畢業生舉辦一次長達四個小時的超長畢業典禮,並將邀請包含前美國總統Obama、Tom Hanks 、Beyoncé、BTS、Lady Gaga等名人參與演說和表演(https://cnn.it/2UhtYT1)
狀態犯追訴期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劉家丞:依照鄉民邏輯柯文哲早就應該要被罷免:毫無悔意地一直公然侮辱,被拆穿後還假裝自己是亞斯伯格症候群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當然,被騙的都是民眾,精神科醫師一看就知道這是蔣幹話)。這麼可惡的人還讓他當市長,難道之前的受害者是被白罵了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6273137846092&id=584986081641475
白黴菌:殺人犯、強暴犯最大共通點,不是精神病,
是精神正常的異性戀男人。
女性被整個社會如此惡劣對待幾千年,無論他精神狀態如何,也不會去亂殺人洩憤。
看了一百篇廢死反廢死的討論文章都沒人敢說,沒關係我說。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6235907849815&id=584986081641475
李小八:我真的很受不了網路民粹,只要出現加害人因精神病免於刑法,就在高喊肉搜恐龍法官、得到精神病像拿到免死金牌等言論。
請先搞清楚,法官是依法審判,不是依民意或民眾期待審判!法律有要件該當性、是否有阻卻違法事由等需要考量(這些是基本的公民常識),該案件符合那些要件就是只能做出那樣的判決!假如是羈束法規,法官也只能判非刑罰。所以仔細去看法條的應、得!
再來,那些講什麼精神病怎樣怎樣的那些人,你們只是不斷製造污名,講嚴重一點,精神病患會發作殺人有一部分你們也要負責。
就是有你們這種人害很多人不敢讓人知道或就醫,導致病情惡化。
另外,我不認為每個人的心理狀態永遠都是健健康康,
以我為例,近期因考試壓力,我整整失眠一個月,掙扎許久還是去就醫,(拖這麼久,我本身很不喜歡看醫生吃西藥),但試了許多方法無效後,最後求助精神科,診斷是焦慮症。
所以我也是精神病患的一員。
在法律上精神病的鑑定是非常嚴格,很少有犯人能假裝精神有問題逃出刑法,反而我認為鄭捷在精神上異於常人,但人死了什麼都不知道。所以我們要相信專業非主觀意念!
你們說加害人憑什麼不用受罰,的確他是不需要受到刑罰,但還是有其他的非刑罰處分,例如強制就醫、監禁等。另外,他心靈每分每秒都在受精神折磨的處罰,這樣的折磨沒有比坐牢輕鬆。死刑或許對他才顯仁慈。
受害者的死提醒政府對公路警察巡邏配置與專業訓練,而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最後哪些只會在鍵盤高喊恐龍法官、肉搜法官的人,要嘛你就去考法官,要嘛你就去創制人民法院。否則你只是徒增社會混亂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7042194435853&id=584986081641475
獨立這邊請:每次看到你覺得該死沒被判死的案子,然後聽到法律人講的一大堆天花亂墜的專有名詞很賭爛的時候,請記得一件事就好。
這些東西從啟蒙時期世界各地最頂尖的思想家之間論爭發展而來的東西,程序也好、實體也好,都是為了保護螢幕前的你,也就是每一個個人,免於受到體制的迫害。
每一條你覺得狗屁的規定,都是為了讓獨裁者威權體制沒有機會任意侵害你的一寸皮膚一根毛一點點自由還有你那條命、沒辦法隨意找理由毀掉你的存在。
你所理解那些無意義中文明明看得懂意思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都是一道又一道設下的障礙,讓有一天你可能要被國家體制追訴的時候,你所能享受到僅存一絲絲的屏障。
你只要有機會去體驗一次,保證你會覺得這些東西真的是人類文明的恩賜。然後不要覺得你都沒機會遇到,你什麼時候會有病,你自己不會知道。那些被誣陷枉死的人們,沒有一個原本會想到遇到這種事的,竟然就是自己。
然後再一次,即便上面你都不在乎也不願意思考,你只要知道這件事就好:
所有你期待的更好體制更好國家,都採用同樣的制度;你想要看到人死,請擁抱中國的威權好朋友國家們,在那裡,你想要活著都不容易,要你死哪需要法官,而且你掛了之後重新投胎中籤的機會超高。
能當人的時候請好好珍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7993354340737&id=584986081641475
詹子藝:一些名詞的定義要弄清楚,例如什麼叫殺人「傾向」?這種講法一開始就是錯的,這代表有人打一開始想的就是殺人,其實沒這種人,暴力「傾向」倒是有的,這代表有人面對困境時傾向於採取暴力模式面對,但這種人非常多,幾乎所有的小孩都是這種,簡單說就是採取打或逃模式,這是原始本能,至於成年之後依然保留這種本能的,也不算有錯,因為積極型人格通常也更伴隨這樣的模式,只是可能轉化為其他行為策略而已。
但這個轉化是很重要的社會化過程,因為無法控制自己暴力傾向的人,在不良的社會化過程會讓情況往不好的方向演進,例如螂性。
或者會跑去支持死刑、鞭刑、閹刑、喜歡體罰、認同亂世用重典之類的。
但通常不會因此有「殺人」傾向。
真要說殺人傾向。「死刑支持者」才符合典範,因為「心智正常」的人決不會考慮用殺人的方式解決問題,動手殺人跟希望國家幫你殺人都是一種希望用殺人方式決問題的心態,真要說殺人傾向,死刑支持者就是,換句話說,這種人才是社會的定時炸彈。
這次殺警案就是好例子,醫師專業判斷,法官專業判斷,然後你在只看到新聞標題就抓狂。
要知道,殺人案件「本來就」會一路審上去,不會到此為止,結果民粹暴民在那邊發神經,之後專業如果受到這種民粹威脅,做出來的判斷還能保持多少專業呢?
無知者的傲慢正是如此,如果這種民粹是對的,如果司法需要聽命於民粹者的無知,地球如今還是平的。
今天醫師判斷認知有問題就是有問題,沒問題就是沒問題,法官要採信,要嗎不採信,也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今天二審如果認定認知沒問題,法官認定有罪,那也只是專業判斷。
在因為死刑愛好者在那邊起乩,接下來不管是哪種判斷,公信力都會大幅下降。
換句話說,真正製造社會動亂的,正是這票支持死刑的人們。
因為你們有殺人傾向,而且你們殺人的欲望源自於「只處裡自己情緒問題,認為別人有義務滿足你們」,超級自私的。
有太多統計證實全世界大多數人其實依然是支持死刑的,但全世界大多數國家都是廢除死刑的,為何有這種落差?因為以良心的統治者很清楚死刑是很智障的思維,對國家社會的安定沒幫助只有壞處。
西方世界作為民主發源地,對民粹的警戒也是最高的,因為他們很清楚,民意雖然重要,但還有更高的真理存在。
一個知道要敬畏至高者的文化,水準跟華儒奴的確有差。
要搞清楚一點,不管今天醫師專業判斷兇嫌在事發當時的狀況如何,那也都只是一種判斷,我們當然知道有錯誤判斷的可能,但人家多年訓練與大量臨床經驗的判斷,你幾秒中就能取代?或者說,你們根本沒有判斷能力,你們早就認定唯一死刑因為天經地義不是嗎?那說你們一聲腦殘根本只是剛好而已。
何況司法的標準是寧願輕放也不允許冤案,只有腦殘才會覺得放給國家機器判出冤案來沒關係,這才真的是等你自己被冤枉了你再來鬼叫。
你們的認定方式,就註定整個審判體系不可能進步(反正唯一死刑)、對於冤案的減少也只有反效果(反正唯一死刑)、對放最防治也沒有幫助(反正弱勢者唯一死刑),會受害者的冤屈與受害者家屬的苦楚更是毫無幫助(因為你們只是一直在強化仇恨,根本只在幫倒忙)。
你們根本從頭錯到尾啦!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949817578424&id=584986081641475
【回顧】
一「殺警判無罪》鑑定醫坦言曾見李警父母:很可憐但應堅持專業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一「殺警案精神鑑定醫遭「出征」 陳時中:考慮成立專責鑑定小組 | 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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