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早安愉快!
各行各業的人才,齊心構成工商社會的進步面貌,可惜有許多工作表現傑出的市民好友,面對事業與家庭,難以面面俱到,甚至經常充滿無力感,不知如何取得平衡?
給予員工更為彈性的治理措施,能夠幫助僱主挽留、吸引傑出人才,對勞資雙方皆有好處,新北市政府也主動提供資源,鼓勵企業辦理「優於法令」的職場友善措施,體察員工的家庭照顧壓力,給予適當協助。
新北市勞動局強力招募轄內「員工福利優於法令的企業」,諸如增加法定天數以外的產假、婚假、陪產假,或提供有薪家庭照顧假、全薪生理假、有薪陪產假、有薪子女新生入學、畢業典禮假等,還有本年度2月底前,因防疫需求而提供友善家庭相關措施,如有薪隔離檢疫假、有薪防疫照顧假,並有勞工因此受惠者,皆可提出申請,通過審核,每項措施獎勵1萬元,最高獎勵金額可達5萬元,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5月31日止。
根煌也誠摯期待,透過公私各部門協力,打造友善職場,提升勞工的歸屬感,減少人才流失,為企業帶來正面效益,同時讓員工樂在工作,也將促使新北市成為設有更多幸福企業的宜居城市。
《110年度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計畫》申請資格這裡看 https://bit.ly/3e41DdE
「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計畫」的推薦目錄:
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計畫 在 江怡臻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5日行政院通過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非常遺憾 #防疫隔離假給薪 未入法!
三讀通過的紓困條例規定,若隔離責任不在雇主上,未強制雇主應給付員工請假期間之薪資。
我在此呼籲:中央應該鼓勵雇主提供有薪假,多多照顧勞工。防疫是每一個人的事,即使為了防疫,勞工的權益也應該得到合理對待。
就目前法規來說,法律沒有強迫雇主在隔離期間給薪,而是用事後申請補償的方式,一天600元。然而,這樣的方式,對勞工權益保障不足,許多勞工不敢請假,又或是為了防疫隔離,卻因為得不到立即的補助,而遇到生活困難,這些都是目前通過的紓困條例無法做到的部分。
我建議:中央可以效仿新北市的做法,或是跟進國民黨版本。
根據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開辦「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計畫,就有針對提供 #全薪生理假、#有薪長照假 等等優於法令規定的企業,提供獎勵。每項措施,企業可以獲得1萬元獎勵金,最高核發5萬元。
上個會期,我也 #成功爭取 配偶的 #有薪陪產檢假、爸爸媽媽的 #有薪家庭照顧假 、孕婦的 #延長產假 加入計畫。
而在防疫的期間,新北市政府規定,若企業主動給予勞工有薪防疫照顧假、有薪居家隔離假,也可以納入此計畫所申請獎勵範圍。
國民黨版本則是防疫隔離假給薪入法,讓受隔離者領全薪,不用擔心生計,這個版本比現行版本更進步!
期待更前進、更保障勞工的法規和政策,對抗新型冠狀病毒,中央地方繼續一起加油 💪
#新北市議員江怡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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