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購買二手車陷阱,付訂金才能試車
豐原鄉親被網路廣告吸引,南下高雄SUM聯盟車行看車,車商表示,試車前須先付訂金4萬元。試車後不滿意,車商卻拒絕返還訂金,並嗆聲「大部份二手車行,都與黑道相關,一旦收訂,就不可能退還,去找消保官也沒用」,造成消費者心生畏懼,求助希望解約並返還訂金。
我親自陪同鄉親南下高雄,順利無條件解約,訂金4萬元全數返還。因我之前處理過多件類似爭議,特別提醒:
車商表示,許多待售二手車,因沒有牌照,故,要試車前,必須先付訂金:
➡️不合理❗違法❗
1️⃣消費者有權利要求先試車,且試車結果滿意,再決定是否購車並付定金,絕無先付訂金才能試車之理。
2️⃣至於待售二手車沒有牌照,無法上路試車問題,依法車商應申請臨時車牌,俾利消費者上路試車,但,車商通常便宜行事,臨時懸掛其他車牌,違法上路,而車商必須自行承擔風險。
但,某些車商卻以此,要求消費者先付訂金,才同意試車,將違法上路風險轉嫁消費者。
按理,如為避免上路試車,造成事故車損,可要求消費者預付押金或保證金,於試車後:
a、如未造成車損,且消費者有意購買,則可將押金或保證金,轉為定金。
b、如未造成車損,但消費者無意購買,則應返還押金或保證金。
c、如造成車損,則依照肇責,再以押金或保證金充作賠償。
🔸結論,車商於上路試車前,要求消費者預付訂金,且於試車後無意購買卻拒絕返還訂金,無異霸王硬上弓,顯然違法。
#預付訂金才能試車
#試車後不滿意卻拒絕退還訂金,霸王硬上弓
#登門討訂金卻被車商嗆聲是來踢館嗎?並嗆聲要澇兄弟
#現行法令是一個對年輕人不友善的社會,處處充滿了消費陷阱,警察不受理、消保官難處理,無奈只能網路抱怨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