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帶你讀釋字第793號解釋-1】
黨產條例案釋字第793號解釋正式公佈後,司法院的粉絲專頁就已經發了好幾篇本號解釋的整理文,而社群媒體上也有許多人對於這號解釋進行評析(強烈推薦大家右轉「一起讀判決」)。
但我發現很多好朋友除了知道「合憲」的結論跟大法官寫很多東西之外,其實看不太懂爭點的問題到底是在問什麼。
所以,西門慶將花幾天帶著大家來「讀題目」,「一天一爭點、理解多一點」,用幾天的時間來跟大家說一下大法官到底對於哪幾個問題進行回應,以及到底說了什麼。
#爭點1:用「法律」(黨產條例)來處理「黨產」,是否違反憲法保留?
#KEY1:什麼是「憲法保留」?
要理解這個爭點,要先要知道什麼是憲法保留。看到憲法保留,我就會想到法律保留(你應該也是吧)。而在涉及法律保留內涵闡述的鼎鼎大名的釋字第443號解釋之中,大法官說「憲法第八條規定即較為詳盡,其中內容屬於憲法保留之事項者,縱令立法機關,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
所以究竟什麼是憲法保留呢?
我們要理解「憲法保留」,通常會回到「法律保留」的定義。法律保留的意思是:特定事項必須要由法律規定。如果從這個意思推到「憲法保留」,那憲法保留的意思應該就是特定事項要由憲法加以規定,而不能由立法者或行政機關規定(吧。
但這樣的理解是有問題的,因為立法者制訂的法律之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規定一大堆,大法官在審理這種法律的時候,也從來沒有說因為這件事情只能由憲法規定,所以直接違反憲法保留而違憲。因此,我們能知道:我國大法官指的「憲法保留」並不是前面這個意思。
如果我們用「憲法保留」四個字去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裡面找,會發現這四個字是已故的大法官吳庚在釋字第271號解釋的不同意見書所提出來的。吳庚大法官對於「憲法保留」四個字的理解是:對於憲法保留的事項,法律若加以制訂,不得抵觸憲法的規定。
簡言之就是:法律不能抵觸憲法明文的規定。所以,大法官所謂的憲法保留其實就是「#憲法優位」!
#KEY 2:為什麼聲請人會主張黨產條例違反憲法保留?
聲請人之所以主張黨產條例違反憲法保留是因為:他發現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要由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欸(奇怪的知識增加了)!也就是說只要涉及政黨毀滅的事項,都是憲法範圍的事項,想要管制政黨,如果沒有修憲,只用立法,那就是違反憲法保留原則。
#KEY 3:聲請人的問題在哪?
單純聲請人的論證就有幾個非常大的錯誤:第一個錯誤是錯誤的理解了憲法保留的意思。憲法保留在我國大法官的意思是「憲法優位」原則,立法者不能抵觸憲法的規定。但黨產條例不涉及政黨毀滅,所以特別立法也沒有抵觸憲法的規定。這也是大法官主要的論證。(如果解釋那麼寬的話,憲法保障生存權,今天憲法沒說可以死刑,死刑不是直接就違憲了ㄇ)
再來第二個錯誤是憲法增修條文說政黨違憲解散案件由憲法法庭審理的意思,其實是考量到「政黨違憲解散」這種案件類型具有典型的「司法個案爭訟」的性質,所以在程序上,要求要透過「憲法法庭」的方法來審理。聲請人的這個論證就距離憲法增修條文原本的意思差太遠啦~~
第三個錯誤就是這樣的論證相當於任何管制政黨的法律都是違憲的,因為政黨只能用憲法管啊。所以這個論證如果能夠成立,現行的政黨法完全就是一個違憲的法律阿(雖然好像真的有人覺得政黨法違憲...)
好啦,今天就說到這裡~~
本爭點涉及釋字第793號解釋理由段落:19、20
下回預告:黨產條例抵觸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以違反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及第4項?
生存權 內涵 在 馬見 Lahuy Ipi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nengi aita!我們是由一群不分性別、年齡、職業的噶瑪蘭族人為維護族群尊嚴而成立的組織「芭達達麼絲padadames聯盟」,名稱源自族語padames「努力、加油」。
聯盟公約:
一、以「積極爭取噶瑪蘭族族群權利,維護族群尊嚴」為最高原則。
二、銘記先人篳路藍縷努力爭取噶瑪蘭族群生存權利的艱辛,聯盟成員必將時時警惕自己,保持熱情,理性且有智慧地持續推動族群相關事務之發展。
三、積極建構噶瑪蘭族群主體性,避免陷入政黨鬥爭之中,努力爭取社會的認同與支持。
四、聯盟成員皆清楚認知必須以族群公共事務為重,不應以個人利益為考量。
五、在此向噶瑪蘭祖先發立此誓。如有違背,個人及其家族將受到祖先責罰,不再接受祖先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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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imas陳科睿109/8/23的貼文,我們書寫這份告白書想要向imas告白。
我們整理相關法規與新聞讓大家了解族群委員的工作內容及重要性,請參考下方資料。
如果在這之前你覺得族群委員一職不重要,不妨趁這個機會了解一下,一起讓這個職務跟遴選制度更加完善。
如果你認同這個理念,請一起來加入連署:https://ppt.cc/fe6s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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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給imas陳科睿的告白書─
噶瑪蘭族文化並沒有顛沛流離到只剩下血緣與自我認同
imas,很高興109年8月23日(星期日)你在臉書上發表聲明,勇敢地說出:「我是噶瑪蘭人。」歷經情感上的掙扎之後,終於邁向回家道路的你,我們為此感到開心與欣賞你的勇氣。
我們生活在台灣東北部的噶瑪蘭祖先們,發展出豐富的文化,擁有上萬人口,是當時台灣島上人口最密集興盛的族群之一。然而歷經西班牙、荷蘭、清、日本、中華民國等殖民政權統治之後,至今登記噶瑪蘭族別的族人只餘不足兩千人。因此,我們的傳統古謠總是低沉哀傷,反映祖先飽受殖民政權壓迫,被迫顛沛流離的歷史。令人唏噓的是,身處在原民會的你,再次複製了殖民政權的壓迫,以整個國家體制的威權力量征討族人,帶來更多的傷痛。你的貼文最後一句族語:「padadames ka kebalan」(請你們認真加油!噶瑪蘭),正是殖民威權壓迫下的真實寫照。這句話,連耆老都說不太出口。若不是你身處高位成為原民會族群委員,未虛心向耆老請教該如何待人處事,如何從我族的觀點出發替族群發聲,只憑著滿腔熱切的理想喊著要服務族人的口號,否則你怎麼敢用旁觀者的角度書寫出這句族語,請求(要求)整個噶瑪蘭族群好好加油?真正合適的族語是這樣說的:「padames pa ita, aita kebalan!」(我們噶瑪蘭族人,大家一起加油!)
噶瑪蘭族語中有一個詞彙「waway」,具有非常豐富、深刻的涵義,可以將它譯作「習俗」,也可以泛指族人應該遵守的「規範」,規定成為一個噶瑪蘭人應當具備的樣子。無論是2002年尚未復名成為噶瑪蘭族之前,族別仍被註記成阿美族的族人;還是復名之後登記成為噶瑪蘭族的族人,我們都知道噶瑪蘭族的waway為何,不曾忘記自己是誰。無論是樟原、大峯峯、立德、新社、加禮宛、奇立板,甚至是磯崎村龜庵地區的族人,我們都很明確地知道:我們噶瑪蘭族人即使與阿美族群互動許久,可是在語言、口傳故事、祭儀、生態智慧以及飲食等文化特質上,仍然有顯著的差異,我們就是噶瑪蘭族人,不是阿美族人。
你在貼文中表示自己本來並不清楚自己是噶瑪蘭族後裔,直到近期才找回自己的血緣與認同,但你又說你生父的家族都有舉行palilin(噶瑪蘭族歲末祭祖)儀式。palilin儀式除了向祖先祈求平安之外,也讓家族子孫懷念逝去的祖先們,慎終追遠。若非你與生父家族、噶瑪蘭族文化之間的連結已經斷裂,甚少參與palilin儀式,否則怎麼會在近期才發現自己是噶瑪蘭族子孫?祖先所流傳下來的智慧以及文化內涵,經歷好幾個世代的遷移、流動,我們族人運用不同的方式在日常生活與祭儀中實踐集體認同,成為遵循噶瑪蘭waway中生活的人。你在幾千年以後的今天,突然找到了自己的身份,想要透過擔任族群委員的職務慢慢找尋回家的路,顯然與噶瑪蘭族祖先教導後代學習與傳承族群文化的waway相違背。
服務噶瑪蘭族人的工作,並不能單單依靠血緣、自我認同和滿腔熱血的勇氣就可以勝任,請不要用你的熱情燒煉族人。原民會噶瑪蘭族群委員的職務繁雜(參考下方資料),須要由一位對噶瑪蘭族群文化熟稔之人,進入到各個部落中傾聽族人的意見,作為噶瑪蘭族人與原民會之間溝通的橋樑,以利政府在制定各項政策時,能夠兼顧並符合噶瑪蘭族的waway。
imas,希望你明白,我們真心為你找回自己的血緣與認同感到欣喜,但是我們噶瑪蘭族並未悲慘到只剩下血緣與個人的自我認同,我們仍然還有waway必須要學習、遵守與實踐。自你成為具有噶瑪蘭族別的公民之後,一直到你已在原民會上任成為族群委員,至今仍難以在噶瑪蘭族群各個部落的祭儀、全國性的族群活動中看見你的身影,這要如何讓眾多的噶瑪蘭族裔和社會大眾相信你能夠勝任這份工作呢?眾人無法信任你能夠勝任的原因在於:你在「生活的噶瑪蘭」、「文化的噶瑪蘭」、「公共事務的噶瑪蘭」這些領域上是一片空白呀!
當整個噶瑪蘭族群所有部落的頭目和幾近所有的族人都無法相信你能夠勝任這份重要工作的事實狀況下,我們想要對你告白,誠摯地張開雙手歡迎你成為族親,一起努力學習找回噶瑪蘭族人必須具有的waway知識,padames pa ita!但是,現在請你放下族群委員這個位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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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群委員的工作項目
壹、族群委員工作相關法規: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處務規程》
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10116
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範》
連結:http://lawint.apc.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193
貳、族群委員下列工作職責,包含:
一、政策、制度、法規制定、計畫/方案、重要議案之先期審查、修正,甚至跨部會原住民族族事務之協調與聯繫」。
二、主持或參與族群相關會議、調查、研究、歲時祭儀、文化活動等主管交辦事項。
─以因應族群委員高度極具「族群文化敏感度、事務專業與部落鏈結度暨民族代表性」之各項重要工作。(鄭天財,2020/8/11):
連結:https://easttaiwan.news/2020/08/11/立委鄭天財:族群委員依法執行法定執掌,自應兼/
参、族群委員的主要工作內容是出席委員會議,並在會議中提出對於原民會相關議案及業務改進的意見,並且參與原住民事務政策、制度、設計、計劃、法規先期審查,代表原民會與各部會原住民事務相關工作的協調與職繫,並且參與各種重要公聽會、座談會。(陳威任,2008/10/8)
連結:https://groups.google.com/g/yotu/c/R3cSIKprYGE?pli=1
肆、了解族群實際需求和傾聽族人的心聲(夷將‧拔路兒,2016/08/10),協助推動原住民族各項政策及議題(原民會,2016/08/10)
連結:http://titv.ipcf.org.tw/news-23075
伍、族人遭遇天災時,關心族人的需求,協助改善環境問題。
連結:https://eysc.ey.gov.tw/…/c4b91b83-4dbe-437b-bf5f-1b6b274ff2…
陸、從在地人的角度出發討論環境永續與觀光議題,做部落與原民會的中間人。
連結:https://taitung.forest.gov.tw/all-news/0060940
柒、出席委員會議、參與原住民事務政策等、代表原民會與各部會原住民事務相關工作的協調與職繫(網路論壇)
連結: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topic/yotu/R3cSIKprYGE
扒、原民會與各部落間聯繫溝通橋梁
連結:http://www.ksnews.com.tw/…/n…/realtimenewsContent/00000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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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s陳科睿貼文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7443108072/posts/2671065389818205/
生存權 內涵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該留的不留、該拆的不拆:柯市長,你還記得你的承諾嗎?】
#社子島現況
台北市社子島開發計畫將採全區區段徵收,監察院6月18日通過糾正,並列舉8項違失。監委趙永清、高涌誠於記者會表示,社子島陳情案數量非常巨大,開發案件引起社子島居民恐慌、強烈反彈,自108年3月起陸續向監院陳情。經監院立案調查後,發現有8項違失,其中3項對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其他各項,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應檢討改進。
騎單車徜徉美麗的淡水河邊自行車道,會經過社子島的邊緣,在過度滿載開發的台北市區的一角,藏著這一片有農地、有小工廠和居民院落的沙洲島嶼。社子島是基隆河和淡水河的冲積平原,面積約294公頃。1963年葛樂禮颱風造成台北大淹水。1970年,社子島被劃為洪水氾濫區,從此全面禁建,社子人無法蓋新建築物容納新增的人口,連破損老舊的房舍都無法改建,新增加的每一磚瓦都屬於違建,公共設施嚴重缺乏,生活品質極度惡劣。在社子,時光彷彿停滯,居民等待政府解禁,還給他們公道和明天的希望。
#柯市長用不當民調為錯誤政策背書
柯文哲市長上任後,曾表示社子島禁建是政府對不起人民,並經由所謂i-Voting在所提出來的三個計畫中,選擇生態社子島選項。市府雖宣稱該計畫是經由投票獲得支持,該次i-Voting投票率僅約3成5,該選項投票者略低於6成,也就是說支持該選項的社子人僅約20%。
事實上,大多數居民這3個選項都不要,他們真正需要的是 #解除禁建,但柯市府並未給居民其他選擇。而所謂的生態社子島計畫,是非常殘忍的,以全區區段徵收的方式,將地表所有一切全部抹掉剷平,重新蓋道路、蓋水道,以及密集的住宅大樓。原來社子約一萬多居民,被完全排除在規畫之外,名下擁有房地產者,依照區段徵收規定取回部分利益。沒有產權的居民,將會被逐出而流離失所。在新的開發計畫裡,社子島原來在地的紋理、歷史文化、人際網絡都將被粗暴地用推土機推平,成為一塊全新的空白畫布,任由開發商大展手腳。
#台北大學廖桂賢教授撰文指出_社子島開發計畫呈現3個重大問題:
第一,專業的傲慢:規劃過程無視居民的意見。雖然柯市府辦過幾場說明會,貌似有做「公民參與」。但是根本沒有雙向溝通,只是單方面的「告知」;開發方案雖舉辦i-Voting,貌似做到「居民自決」,然而作為選項的三個方案完全沒有經過居民討論,因而仍被當地里長批評為黑箱作業。過去幾年來,社子島居民及民間專家學者,遵循正式管道以理性提出許多意見,社子島自救會也在台北市政府開了無數次的記者會,這些意見完全被忽視。
第二,專業的失能:計畫內容無視社子島原有脈絡。被禁限建之前,社子島就已存在許多聚落,超過百年的歷史。社子島的文化資產不僅是單棟的歷史建築,還有因禁限建而保留下來的聚落紋理,是社子島、甚至是台北市的文化資產,記錄著台北的空間演進除了有形的文化資產。除此之外,社子島也有無形的文化資產,元宵節時的「夜弄土地公」就是一例。社子島也有社會資產,正因為還保留著傳統的聚落紋理,讓緊密的鄰里關係也保留下來,柯文哲及市府規劃官僚對社子島歷史與內涵的無知,原有脈絡的忽視不能原諒。
第三,專業的失職:計畫審議屢屢通過不專業的計畫。社子島開發計畫牽涉的是300多公頃土地、1萬多民眾的生計,甚至還可能主宰了弱勢居民的生死。然而,這茲事體大,卻不專業(暴力、無視現有脈絡)的都市計畫,竟可以一路過關斬將。在多數都市計畫委員的眼中,都市計畫僅狹隘地牽涉硬體空間,沒有關注到真實居住在土地上的人。台灣都市計畫審議顯然僅能促使政府提出的計畫做微小修正,但卻無法發揮把關的功能。表示台灣的都市計畫審查機制出了嚴重的問題。
#在地自救會6月9日再召開記者會主張:
1. 社子島自救會居民反對剷平式的開發計畫,九大聚落以及文資,應予保存。
2.內政部都委會應重新修正計畫。
3. 重大爭議未解,內政部都委會不應同意核准主計畫及細部計畫。
自救會指出,社子島居民有42%反對區段徵收,僅有3.66%支持開發,要求應辦理「全區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的聽證」,因為居民無法接受所謂「保護社子島地區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都市計畫,是將部份居民逐出社子島,任其流離失所,自生自滅。
#綠黨呼籲:
財產權及居住權,是基本人權。土地區段徵收制度,任由少數都市計畫委員決定,授權地方政府奪取人民的家園,已經嚴重侵害人權。何況現行法令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土地開發,除應該符合「公益性與必要性」原則外,亦應該符合「適當性、最後手段、 以及完全補償」之原則。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在本案並未符合上述原則。所謂生態社子島計畫形同滅村,其內涵既無對人的思考,也缺乏對文化及生態的思考,僅淪為大型房地產開發計畫。社子島居民的生存權、財產權和居住權,已經受到嚴重的戕害。
綠黨謹請柯市府納採監察委員的諍言,並聽進社子島民眾的心聲,解除禁建,給予合理的容積條件,讓居民原地改建,改善生活環境,並保留在地人文及歷史。
📰 新聞來源:https://bit.ly/37XLQrL
#社子島
#柯文哲
#財產權
#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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