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醫療人權、尊重專業判斷,樂見阿扁總統保外就醫!
民主進步黨對於陳前總統順利保外就醫之聲明
2015-01-05
針對陳前總統今(5)日保外就醫一事,民主進步黨秘書長吳釗燮表示,民進黨依據人權兩公約的人權標準,長期呼籲馬政府依據監獄行刑法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過去在中常會及中執會共有十次聲明,不斷強力要求馬政府尊重陳前總統的醫療人權、予以保外就醫。本黨對於政府本於醫療人道做出這樣的決定,雖然來得較晚,我們仍給予肯定。同時希望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期間,能夠得到最好的醫療照顧,也能藉此安心靜養並和家人團聚。
吳釗燮秘書長指出,陳前總統的健康狀況,過去兩年來包括台北榮總、台中榮總以及法務部委託高雄長庚陳順勝教授進行的醫療診斷與專業鑑定,都有非常明確的說明,其中北榮診斷書建議「居家療養」以防止病情繼續惡化,而陳順勝教授的鑑定報告中更載明「陳總統身心狀態需全天候之照護,法律上屬於符合監護宣告之狀態,而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為此,本黨樂見並肯定政府放下政治偏見,站在尊重專業、尊重人權立場,讓陳前總統終於獲得保外就醫。吳釗燮認為,這是政府展現放下藍綠、尊重人權的重要決定,有助於化解社會對立、促進社會和諧。
吳釗燮重申,這是一個人道的事情,我們希望全體社會能夠在看這件事情的時候,不要用政治的眼光來看這個問題。我們也期待所有關心陳前總統的家屬及朋友,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期間能夠有更多時間能夠安心靜養並和家人團聚。
(轉載自中央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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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忙我連署推動18歲有投票權的是林家興青年團團長
曾文培總會長.侯佳齡總會長
別讓台灣成為全球唯一死守20歲投票年齡的民主國家
推動年輕世代正義 「投票權降到18歲」
在龍介剛踏出校門的時候,也曾經想過如何開創一片,屬於自己充滿夢想和希望的未來!多年來我不斷回想一些片段的畫面,看到當前年輕人思考模式和我們這一輩完全不同,已不再停留於傳統的藍綠光譜時,讓我不禁想說:年輕人,辛苦了!你們比我們勇敢!
時代變化讓年輕世代多了很多選擇,今年3月龍介多次和前來市黨部靜坐的學生對話,雖然彼此立場不同觀念不同,但我們有一個共同的目標,就是「如何讓台灣更好!」這是不分藍綠共同的堅守,共同的信念!台灣的未來發展須由年輕世代承擔大多數責任。
民主政治的可貴,在於每個人可以透過選票表達他的支持,選出為民服務的公僕,時代已經開始反思,台灣未來的政治屬於你我、和大家都有關,台灣歷經太陽花學運、九合一地方選舉後,更凸顯台灣年輕世代對時政的關切與熱情,我們應該和年輕人一起大步邁進,看見我們的未來,一起攜手讓台灣更好 !
我們不僅要傾聽年輕世代的聲音,更要讓他們參與決策,同時要給他們願景,我們要告訴年輕人,不要再追求「別人的夢想」了!要勇敢追逐自己的夢想,才有可能改變台灣,創造未來。
因此龍介在中常會提案建言儘速推動「投票年齡降到18歲」,促使青年及早參與政治!全文如下:
中國國民黨第19屆第53次中央常務委員會議提案
103年12月3日
提案人:謝龍介
連署人:曾文培、侯佳齡、林家興
案由:為拉近與年輕人距離,重視年輕世代的焦慮,建請 中央政策委員會儘速推動「投票年齡降到18歲」,透過修憲途徑將「參政權」與「自由權」及「受益權」等同視之,避免忽略其本質上之差異。
說明:
一、全世界192個國家中,約有162個國家國民的投票權年齡為18歲,比例高達85%,顯示投票權與年齡之限制沒有絕對,人的成熟度跟年齡更無絕對,就當前世界潮流觀之,降低投票權至18歲應為趨勢,國內對此亦少有反對意見。
二、日本今年5月眾議院亦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把投票門檻從20歲下降到18歲,台灣現在可說已經是全球唯一死守二十歲投票年齡的民主國家。台灣歷經太陽花學運後,關心公共議題的年齡層越來越低,若把投票年齡降低為18歲,可促使青年及早參與政治,享受投票權利,立意良善建請納入考量。
辦法:
一、推動「投票年齡降到18歲」修憲進程,刑法第18條規定:18歲為完全責任能力人。但憲法第130條規定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另民法第12條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二、對投票年齡的最低年齡資格設定,目的在於確保行使該權利之人,必須具備參與公共事務、選賢與能之基本能力。18歲已經要負《刑法》責任,卻沒有投票權,明顯權責不相等,基於保障人權,實現公平正義的原則,應立即啟動修憲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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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前總統在時間、地點定向感、注意力、短期記憶、心智運作、執行功能、空間建構等能力均表現不佳,參考其年齡與教育程度,個案之整體認知功能表現在常人以下,顯示有認知功能缺損的情形。包括專注力、語文表達能力等均下降,且較一般成年人之表現差;長期記憶及短期記憶均可能已出現缺損。語言的組織、表達,也經常出現斷續、流暢程度不佳、口吃、命名困難等現象,且較無彈性、僵化,無法根據回饋修正作答中的錯誤。目前的神經與精神狀態是完全失能的狀態,需要全天候的照顧,法律上是屬於監護宣告的狀態。加上睡眠呼吸中止症、憂鬱與輕生傾向、容易跌倒,判定有生命或健康上難以預測之風險。
陳前總統目前正為行走困難、經常跌倒、頻繁的尿失禁、與日常生活所需的認知障礙所苦,目前的病情,以社福觀點看病情現狀,包括三大評估:重大傷病、申請外傭證明書與身心障礙的鑑定。其失能狀態與診斷,觀察時間遠超過半年,已可以開出「病症與失能診斷證明書」(申請聘僱外傭用)、「身障礙者鑑定表」(殘障手冊)與「重大傷病」。
醫療上需要之醫療團隊,包括常設之醫療小組、與醫療對策諮詢小組。前者應加強神經內科、精神科、復健科、心臟內科、耳鼻喉科、骨科、泌尿科、與其他需要臨床科之團隊醫療。後者應由國內資深專家與相關學會專家組成,檢討與研擬治療方針,併定期討論診療對策。
全世界這種進行性病情的受刑人,都應專治醫院或居家治療,而不應留監獄繼續服刑。否則更受失智症之威脅,他們的認知功能會越來越差,而應修改受刑矯正政策。這樣診斷的病人在安養機構之死亡率,為居家治療病人之五倍,如果把他們關監獄,其後果更不堪設想。
歐盟與美國神經與失智學會建議,除了居家治療為必須與首要外,照顧者需有家屬成員參與。因而需安排陳總統在居家熟悉環境,改善環境條件,也讓讓團隊醫療可以更方便進行。
請尊重陳前總統醫療權基本人權,與聯合國給受刑人的基本醫療人權的守則規範-自由選擇醫療的權利,而非強迫在指定的醫療機構就醫,此條文已出現在我們監獄行刑法第57條「罹疾病之受刑人請求自費延醫診治時,監獄長官應予許可」。更盼望國家領導人要有同理心,親民愛民,弱勢易受傷害的受刑人也是他們的子民,何況跟他們一樣曾經是國家領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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