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雜誌】
國產疫苗能快速上市嗎?
獨家文件揭露,食藥署去年做一個大膽決定
高端解盲之後,
#台灣最快可望7月開打這個全球第一款未經三期臨床試驗,而是以「免疫橋接」通過緊急使用授權許可(EUA)的新冠疫苗。《天下》取得關鍵文件,獨家專訪訂出EUA條件的負責人,一位擁有哈佛學位的醫師,揭露引起重大爭議的決策內幕。
醫護正在施打莫德納,急需疫苗的台灣,不久後國產疫苗即可能支應。急需疫苗的台灣,不久後國產疫苗即可能支應。
2021-06-10
6月10日,
國產疫苗進度最快的高端疫苗,在紛擾中,端出二期臨床試驗期間分析解盲結果「達標」的好消息。
近4000名受試者在3個月內接種兩劑後,所有安全性與免疫相關數據均達標,將立即送件食藥署,由食藥署根據免疫橋接研究(Immuno-Bridging Study)結果進行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高端總經理陳燦堅更表示,今年已經準備好1000萬劑的產能。
「大家一起打疫苗,把疫情控制住,」高端主管在記者會中興奮地高喊。
高端開記者會宣布解盲達標,記者會中也提到,最高齡的受試者為89歲,「就是我媽,」剛卸任的前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說。
基於支持國產疫苗的理念,他本人及母親,都是高端疫苗二期的自願受試者。解盲之後,高端會告知,他母親注射的是疫苗,還是屬於隨機抽樣,佔總數七分之一的對照組,注射的是無害的生理食鹽水。
如果是疫苗,高端會通知他,母親血液裡的中和抗體濃度。
「一個89歲的老媽媽,能不能產生(中和)抗體?」醫師出身,擁有耶魯大學衛生政策博士的郭旭崧表示,這點很有科學意義。
「她有抗體,我就很開心,」他說,這代表母親對新冠病毒已有相當程度的免疫力,不然,在新冠病毒肆虐的台北,他依舊得要求身為高危險群的母親不能外出,並設下重重保護措施。
他這段話,其實充分說明了當前國產疫苗的爭議。
「中和抗體」當依據,全球首創
#中和抗體是什麼?
病毒一旦進入人體,就會透過表面的抗原進入人體細胞,複製自己的遺傳訊息,因而製造出成千上百的病毒攻陷人體。而中和抗體可以堵住抗原、讓病毒無法入侵細胞。
理論上,可依受試者體內中和抗體的「效價」,也就是血清裡中和抗體的濃度,來合理預測疫苗的療效。但過去,仍須執行大規模的三期臨床試驗,來驗證疫苗的療效,也就是讓上萬名受試者施打疫苗,檢視實際面對病毒的保護力。
然而,高端二期期中分析解盲達標,最快可望在7月得到政府的緊急使用授權,在台灣施打,直接跳過傳統的三期臨床。
#我們應該是世界第一個(這樣做的),」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新藥科技組組長詹明曉對《天下》坦承。
事情的起源,是2020年10月下旬,衛福部食藥署對高端、聯亞與國光三家國產疫苗廠商,發出EUA的查核表,並明確告知三家廠商……
#三期臨床試驗不是必要的東西。」
根據《天下》獨家取得,食藥署2020年10月19日訂正版「COVID 19 Vaccine EUA應檢附之技術性文件」,包括臨床、毒性與生產三部份規範。
文件中最關鍵的「風險效益評估報告」部份,備註寫著,「初步療效得以免疫原性做科學上合理的連結與推估。」
這段簡短、有點含糊的文字,代表食藥署做了一個大膽決定,要以科學方法,確認沒有經過三期臨床試驗的疫苗,仍有相當的保護力,並可核發EUA。
美國還在觀望,台灣已實戰
協助食藥署做出該EUA決策的CDE,成立於1998年,是食藥署背後的專業幕僚單位,提供審查法規建議。
這份台灣EUA說明指引
#出自集結了20幾名專科醫師的CDE新藥科技組。
身為小兒科專科醫師、擁有哈佛公衛碩士的詹明曉解釋,療效評估未寫明具體做法,是為了「保留一個科學上未來推估的空間。」
參考的是,2020年6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的「預防新冠肺炎疫苗之開發與許可的產業指引(Development and Licensure of Vaccines to Prevent COVID-19-Guidance for Industry)」的一段:
「一旦科學對新冠病毒的免疫機制有進一步了解,能合理預測疫苗接種後人體的免疫反應及保護力,就有可能以替代指標來加快批准過程。」
只不過,美國這段指引還停留在「未來式」,台灣的食藥署已經拿來實戰。
擴大「二期人數」的統計意義
事實上,去年至今,過去常被批評為保守的台灣藥政單位,在本次疫苗的EUA規範上,卻是大步躍進,幾乎樣樣「超英趕美」。
例如,去年10月6日,美國FDA因應嚴峻疫情修改傳統的藥證審核流程,針對新冠疫苗首度發布EUA指引。最大的改動在於,允許藥廠申請EUA當下,持續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而且不要求三期臨床受試者像傳統須數萬人規模,但必須至少3000名。
台灣食藥署緊接著在10月14日首度召開專家會議,訂出台灣的新冠疫苗EUA指引,直接比照美國EUA,將受試者人數從原先的數百人,大幅提高至3000名,只不過是放在臨床二期(編按:再加上15%的對照組,總共受試者為3500~4000人)。
詹明曉表示,設計出「大規模的二期」,目的是要確保疫苗的安全性,「達到國際EUA(核准)一個新疫苗的標準。」
他表示,臨床3000人的統計意義,是有95%的機會,觀察到千分之一的不良事件。以疫苗而言,發生機率小於千分之一的事,很難在臨床試驗觀察到,要靠上市後的監測。例如,AZ疫苗的血栓副作用,便在上市後才發現。
醫藥品查驗中心(CDE)是提供食藥署審查法規建議的單位,新藥科技組組長詹明曉(前排左2)表示,即使國產疫苗跳過三期臨床,審核的嚴謹度仍超過美國標準。(詹明曉提供)
等不到國際數據,改用熟悉方法
確定了安全性,這時候就是最大重點——疫苗療效的評估。
台灣CDE原本期待,到2021年,歐美第一波接種的疫苗,可能產出一個「魔術數字」,也就
#保護力關聯指標(CoP,Correlates of Protection)。
一旦輝瑞、AZ公布其疫苗的保護力關聯指標,台灣疫苗廠便可依此比對出自家產品的性能,不須三期臨床試驗。
但CDE後來發現,要等大廠公布,甚至WHO訂出新冠疫苗保護力關聯性的全球標準,還有好長一段路。
「完整的具體指標要用非常複雜的方法學去驗證,」詹明曉指出,WHO光是解釋CoP的指引,就有6、70頁。
眼見CoP的產出遙遙無期,台灣不能被動等待,所以食藥署才當機立斷……
#在3月就決定,換以「免疫橋接研究」作為審核通過EUA的標準。
對詹明曉而言,這是很【熟悉】的方法。
例如,CDE
#每年審查藥廠應對季節性流感不同病毒株開發的「新疫苗」,便是透過免疫橋接,加速核可流程。
只不過,要做「免疫橋接研究」,就必須自己找已上市的疫苗,做對照實驗,而且條件相當嚴謹,必須使用同一個實驗室、同一種測量方法。
免疫橋接的研究對象,便是今年1月爆發院內群聚感染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以下簡稱部桃)。
3月,台灣採購首批AZ疫苗開始施打,部桃醫護是台灣第一批接種AZ疫苗的人員。
當時,CDE立刻建議政府,應該在部桃醫護施打兩劑28天後抽取血清,測量其中的中和抗體濃度,與國產疫苗擴大二期的結果比對,用實驗室數據取代三期臨床數據。
疫情壓境,審核會放低標準?
詹明曉直陳,台灣EUA擴大二期是疫情發展、國外採購疫苗狀況無法掌握等綜合條件下,考量法規必須與病毒傳播速度賽跑,所做出的決定。
「作戰就是不能沒有(自己的)武器,」詹明曉指出,從海外疫情爆發之始,政府就決心要發展國產疫苗。
但也理解,若要依照傳統做法,
#針對有感染風險者做大規模三期臨床試驗,去年一整年幾乎沒有本土疫情的台灣,若持續到今年也仍無大規模疫情,就不可能執行;若到海外招募受試者,不僅費時,也要耗資數十億起跳。
#時效性和選擇性都不站在我們這邊,詹明曉說,CDE每週與疫苗廠商開會,了解就台灣新藥產業的有限量能,必須做出取捨。
然而,當前台灣疫情空前嚴峻的考驗下,CDE會因此放低標準,讓國產疫苗快速通關嗎?
「沒有,我們很嚴謹,」他笑著說。
「我們用的方法,其實就是你做出來的結果,幾乎要跟AZ差不多好,或是更好,才過得了我們的統計檢定。」
也就是說,儘管美國FDA的EUA準則明訂的是,疫苗整體保護力只要有50%就可通過。但根據5月份英格蘭公共衛生署公告,施打兩劑AZ疫苗,保護力可達85%至90%,用AZ作為國產疫苗的標竿,某個程度來說,比美國標準嚴格。
「沒有辦法,我們(當時)也只能拿到AZ,」詹明曉說。
一篇論文給了「科學界共識」
但並不是所有學者都認同詹明曉與食藥署的做法。
今年3月,台大醫院臨床試驗中心主任陳建煒在個人臉書發表「台灣疫苗進度落後沒面子?國產疫苗不要急著上路」一文,便引起廣大迴響。
他認為,中和抗體作為療效替代指標,學界尚無共識,不必急著在此時放寬技術標準,讓國產疫苗匆匆上路。
然而,5月17日,一篇刊登在《Nature Medicine》期刊的論文,
#讓國產疫苗的支持者士氣大振。
該論文把包括輝瑞、莫德納等所有已拿到EUA的疫苗接種者與新冠康復者體內中和抗體濃度比較,發現有保護力的正相關。
這形同為食藥署的EUA指引,提供進一步的科學基礎。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委員、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教授級主治醫師黃玉成指出,他本來也對中和抗體能否作為新冠疫苗保護力的替代指標,存有疑慮,但5月這篇《Nature Medicine》論文,說服了他,「現在比較像是科學界的共識了。」
#WHO也著急了?
5月26日,由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與WHO組成的COVAX舉辦工作坊,熱烈討論了5個多小時,只在一個重點:如果決定疫苗保護力的人體試驗不可行或不符合倫理,要如何用免疫學上的指標替代,來緊急通過疫苗許可?
即使最後仍未訂出具體國際標準,但來自各國的科學家都指出,在人體所有抗體與非抗體的免疫機制中,血清的中和抗體濃度與疫苗保護力的關聯性最強,也最好測定。
工作坊主持人
#在全球疫苗界地位尊崇,高齡89歲的德國麻疹疫苗發明人普洛特金(Stanley Plotkin)接受《天下》電郵訪問。當記者問普洛特金,儘管新冠疫苗中和抗體的國際標準還未出爐,台灣若以此通過疫苗審查,合適嗎?
他回覆《天下》,「現在既然已經知道有關聯,我個人認為
#根據保護力關聯性通過疫苗就是可行的。」
這代表,中和抗體極有潛力當作疫苗保護力替代指標,可以加速臨床流程。這個發現為什麼關鍵?因為全球疫苗還是不夠。
5月底,WHO秘書長譚德塞就指出,全球疫苗市場已經嚴重不均到近乎可恥,「少數有能力開發和購買全球大部份疫苗的先進國家,掌控了其他國家的命運。」
不僅不夠多,更不夠應付實際需求——不是每個國家都能負擔AZ、莫德納以及輝瑞疫苗背後的冷鏈運輸成本。
例如,高端所用次單位蛋白疫苗技術,
#成品可保存在攝氏2度以上,便很適合缺乏冷凍設備的發展中國家。
高端疫苗如果如期7月開打,將是全球第一款以緊急核准方法通過的疫苗。圖為高端生醫園區。(王建棟攝)
台灣是第一個,但不是唯一
如果有了替代指標,就能加速第二波甚至第三波疫苗的開發與製造。WHO期待全球通過的疫苗愈快、愈多、愈好,最好能常溫保存甚至有噴鼻等更利接種的新劑型問世。
如果高端、聯亞拿到EUA,台灣會是全球第一個以免疫橋接通過緊急授權的國家。但台灣並不是唯一一個。
除了台灣,法國Valneva藥廠在英國執行的4000人三期臨床試驗,就應主管機關要求,展開與AZ疫苗比對免疫原性的研究;韓國、泰國藥政單位也都已在考慮把免疫橋接取代三期,作為EUA要件。
疫苗與病毒賽跑,若利大於弊又有基本的科學數據支持,法規並非不可變通。
【美國經驗】提醒
#疫苗要能自己量產
中研院生醫所兼任研究員何美鄉表示,只要疫苗帶來的可能副作用,不要比傳染病帶來的危險還高,有迫切的需求,
#她支持讓國產疫苗快速上市。
事實上,她在今年3月聯亞疫苗徵求65歲以上志願者時,還帶了一群親朋好友去施打。
今年2、3月,高端、聯亞傳出年長受試者不足時,不少公衛大老都呼朋引伴去打,包括前副總統陳建仁、台大獸醫學院名譽教授賴秀穗,郭旭崧則帶著高齡的母親。
賴秀穗告訴《天下》,他自願的原因,首先是因為國產疫苗做的都是穩定安全的次單位蛋白技術,而且「為了讓國產疫苗趕快上市。」
郭旭崧更表示,支持國產疫苗「已經成為我的信仰,」他2002年擔任疾管局長時,曾在訪美時正巧遇到小布希總統下令,萬一禽流感變成人傳人的大流行,禁止美國疫苗出口。
當時白宮首席公衛幕僚、世界知名公衛學者韓德生(Donald A. Henderson)告訴他,
#台灣一定要有量產疫苗的能力
#否則危急時刻,
#美國也救不了台灣。
這個警告,已在今天靈驗。
印度、泰國等國,因國內疫情嚴重,限制新冠疫苗代工廠出口,已經造成國際疫苗市場大亂,也是台灣雖然簽約2000萬劑的進口疫苗,至今拿不到100萬劑的主因之一。
「疫苗是戰略物資,我們一定要有自己的,」郭旭崧說。(責任編輯:王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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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個明明應該要精準的細胞簡訊,結果發到一百一十萬封,是演算法有錯,還是主事者不想用大數據分類,結果搞到各種數據彼此衝突這真的是大數據防疫嗎? 全國恐慌之後又要甩鍋給地方了說是地方的漏洞了,說好的防疫優先不要鬥爭呢?你有研發出蟲洞讓病毒直接從雙北出現,你要說啊,國門放進來還不是中央的責任難道是蟲洞的...
確認之訴時效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指揮中心開放殘針登記!各家醫院,尤其診所疫苗接種往往有殘劑,能打疫苗,建議不要猶豫,不要等待,我們的疫苗並不足夠,能夠用殘針,就要施打疫苗》
*根據消息:為防民眾預約接種疫苗卻爽約,專家建議比照南韓,開放30歲以上民眾預約打殘劑。
一瓶疫苗本來可以打十人,甚至兩瓶「客家節省打法」可以打21-22人。
疫苗一旦開罐,六小時即會過期,必須扔擲。近期,因為AZ開打初登場,許多老人不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打AZ,加上當地可能醫療資源有限,或者弱勢長者沒有好的醫生咨詢,我們的CDC又沒有透過疾管家及各種管道,告訴民眾,那些人不適合施打AZ,那些人不能打Moderna 。
這些過去在美國、英國、歐洲,都已經有明確資訊。
許多長者不幸死亡,媒體鋪天又蓋地報導,嚇壞更多85歲老者不敢施打疫苗,尤其AZ。
這幾天陸續聽到許多疫苗,最後剩下的殘針,因為法規沒有彈性,醫院診所怕被懲罰,偷打,於是疫苗被扔擲浪費的訊息。
先是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疫苗開瓶後,剩下的殘劑處理,就請現場醫師自行判斷,原則上是預約優先,再來是1到7類人員,若真的找不到符合順位的人來打,開封時效又要到了,那也沒關係,「打在自己國民身上都是應該,總比丟到垃圾桶好。」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思考三天後答案如下:同意開放殘針,但各醫院需把殘針名單往上報。
終於有了定論。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479559.html
AZ許多人害怕它可能誘發血栓,初期統計數據為百萬分之四,後來又增為十萬分之七。
但亞洲人比白種人,不容易得血栓。
例如韓國政府公布,截至本月15日,全韓國已有1582萬人接種首劑疫苗。
韓國自2月26日開始接種疫苗,截至6月16日午夜包含第一次和第二次接種累計施打1582萬7645人次,其中通報副作用案例共5萬3773件,占總體比例約0.34%。
在1582萬人中,累計261人在接種後死亡,其中施打輝瑞BNT疫苗者占159人,施打AZ阿斯特捷利康疫苗占101人。
至於和疫苗的關係,近期才有答案。
副作用案例當中,接種英國藥廠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AZ)的案例占0.42%,接種美國藥廠輝瑞(Pfizer)占0.21%,接種美國嬌生(Johnson & Johnson)疫苗副作用占0.19%。
261起接種疫苗後死亡案例當中,施打嬌生疫苗者僅占1人。
南韓目前只證實一宗血栓死亡個案死因與疫苗有關。南韓自2/26起展開新冠疫苗接種計劃,首次證實一宗血栓死亡個案的死因與疫苗有關。
據《韓聯社》,南韓一名30多歲的男子,上月27日接種阿斯利康新冠疫苗。惟於本月5日開始出現劇烈頭痛、嘔吐等徵狀,接受治療並無改善,終於16日證實不治。
韓國疫苗損害調查小組,確認死者出現了血栓性血小板低下性紫斑症(TTP),並證實此宗死亡個案屬南韓首宗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的個案。
歐盟藥品監管機構早前表示,血栓應被列為阿斯利康疫苗的一種非常罕見副作用。南韓為預防接種者出現血栓,宣布自12日起30歲以上市民才可接種AZ阿斯利康疫苗。
3. 韓國的標準為三十歲以下不建議施打,比歐洲寬鬆,歐洲是60歲以下不建議施打。
4.目前臺灣的疫苗數量有限,連重大傷病都被排在第九類。
即使70歲以上的人,求打一劑,都不容易。
我們的社會各行各業皆要求政府重視他們的風險,於是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士,第七類及第二類不斷擴增人數,第七類從六月初5萬人,現在已經快要破百萬人。
這些狀況在美國剛剛施打疫苗時,各企業包括Walmart,Amazon ,Home De pot⋯⋯皆曾遊説。在川普政府時代的疾病中心一概拒絕。
但台灣,總有它的特性,我想我們離平等、民主、人道價值觀的文明,有很大的距離。
誠心建議:所有50歲以上的朋友,為了保護自己,不要痴痴地等。
政府由於一開始施打順序欠缺專業與公平,為了平息風波,未來你只會看到不斷插隊的各行各業。
許多50歲的人以為他們可以等到郭董的BNT。事實上BNT商業訂單已經滿載至2022年底,我也不知道TSMC、郭台銘、慈濟等,能不能因為上海復星集團讓出代理權額度(一億劑,港澳新加坡已經使用約2000萬劑)後,變魔術很快買到。
在感恩他們、也為他們加油之餘,建議大家,尤其50歲以上的人,凡事要有危機意識,不要大意。
先向施打疫苗的診所登記,只要診所有殘針,只要你的醫師同意,當大家都在等待果陀,於規範一直下修AZ施打年齡(因為大家都在等Moderna ,BNT),趕緊為自己爭取權益,施打疫苗。
祝福!
https://yns.page.link/nuQvm?soc_src=unv-sh&soc_trk=li
確認之訴時效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行政處分在行政法考試中,所占比分最高,也是最易命題的所在,幫大家整理行政處分常考的命題重點如下:
1、行政處分的意義(行政程序法第92條)、一般處分的概念(人的、物的一般處分)、䆁字156號以及䆁字742、774號有關都市市計晝變更及通盤檢討都市計畫之法律性質(此部分今年特別重要!)
2、行政處分V.S觀念通知,行政機關對人民檢舉之答覆法律性質?
3、行政處分的類型:
(1)、第三人效力行政處分
(2)、重複處分、第二次裁決、暫時性行政處分
(3)、多階段行政處分,注意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務員考績丙等的決定,究以何機關為被告?
4、行政處分的附款(有關附款的意義、修正負擔即部分許可、附款類型、合法要件,人民不服附款之救濟、切結書的法律性質?)
5、行政處分之存續力、構成要件效力
6、行政處分瑕疵
(1)、判斷基準時(行政處分作成時說、行政判決時說)
(2)、無效的原因(行政程序法第111條)、無效行政處分之爭訟(行政訴訟法第6條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
(3)、違法授益處分撤銷之信賴保護V.S違法負擔處分撤銷之情況決定(訴願法第83、84條,行政訴訟法第198、199條)
(4)、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違法授益處分撤銷的「除斥期間」: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採「確實知曉時」起算2年內撤銷行政處分。
7、合法授益處分廢止的法定原因(行政程序法第123條)、信賴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26條)
8、公法上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
(1)公法上不當得利的概念(行政程序法127條)、返還範圍(準用民法181至183條之規定)、返還請求之方式得否直接作成行政處分?抑或行政機關提起一般給付之訴?行政機關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3項規定以書面確認返還範圍,且行政機關於行政處分未確定前(係指行政爭訟未確定前),為保護受益人在行政爭訟中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因此增訂行政程序法第127條第4項規定。
(2)至於行政機關核定的行政處分,並無違法錯誤,而是機關人員核發作業錯誤,乃行政機關之「行政上事實行為」所造成的公法上不當得利,並不符合行政程序法第127條規定的構成要件,行政機關必須依據行政訴訟法第8條規定,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向不當得利的受領人請求返還。
9、行政程序的重新進行(行政程序法第128、129),其重開之要件、不服之救濟。有修法要注意!
10、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行政程序法第131至134條),有關起算點(因行政程序法未規定類推適用民法第128條之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採「合理期待時」起算5年內向義務人請求返還公法上金錢給付。
(1)注意高等行政法院108年法律座談會:有關「權力失效」之適用
(2)注意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109年第4號裁定
以上主題各位可以依序複習,必然可以掌握命題脈絡!
確認之訴時效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個明明應該要精準的細胞簡訊,結果發到一百一十萬封,是演算法有錯,還是主事者不想用大數據分類,結果搞到各種數據彼此衝突這真的是大數據防疫嗎?
全國恐慌之後又要甩鍋給地方了說是地方的漏洞了,說好的防疫優先不要鬥爭呢?你有研發出蟲洞讓病毒直接從雙北出現,你要說啊,國門放進來還不是中央的責任難道是蟲洞的責任?簡訊亂發難道也是地方的責任?
8月13號到9月2號這一群機師
跟他們的密切接觸者
在台灣留下來的軌跡
我跟你講就是確定是一個
確定是Delta病毒
那所以有一個問題在這樣子的狀況之下
廣發了110萬通細胞簡訊
我記得今年年初的時候還有去年吧
高虹安好像討論過細胞簡訊對隱私權
還有通保法之間到底有沒有扞格之處
到底有沒有侵犯人民隱私之處
妳那個時候的討論是針對什麼地方
那時候是敦睦艦隊吧我記得
不只還有鑽石公主號
對 因為他們下來之後其實他就是有接觸
然後因為後來陳其邁有把它寫成一篇論文
他就說有用了62萬人的基地台定位
那這件事情基本上就是完全是用了特別條款
反正就是最高上限指揮官可以做任何處置
就是侵犯人權我們坦白講
對他等於是說要去存取到這些資訊
那當然後來其實他們也出來講說
那個基地台的定位並不是很精確說
一定是定到他本人的一些行為等等的
就是說有經過基地台才會被搜到這個訊號
但是它還是代表著是你一個行為的足跡
我自己也收到那個簡訊
真的假的妳為什麼收到簡訊
我後來去了解了一下
是因為我在8月24號的時候
有代表郭董去桃園機場的醫院
就是我們那邊有一個聯新醫院
去那邊捐防疫物資
我那時候到的是一航廈
好像那個機師在那一天好像是出現在二航廈
所以反正是因為這樣的關係
所以我的就是可能也被基地台的定位掃到
但是我覺得很奇怪的一點是說
其實110萬人這個簡訊真的有點妙
是因為其實我們都有掃實聯制
所以其實按理來講的話
其實實聯制如果是有實聯制的話
你應該是用實聯制的資訊去推
你怎麼會是用基地台去推這件事情
所以這有點怪因為變成是說好像
你本應該是要做精準疫調
結果變成是要用基地台去一個很擴大
而且重點是蔡英文總統還出來跟大家講說
有收到簡訊的人不要恐慌
如果是其他一般的民眾他們收到簡訊的時候
一定會擔憂
所以他們一定會想要去做篩檢
那這種時候就變成是你的全台灣
是不是有辦法去收納這麼多人
突然要去篩檢的這件事情
還是說去的地方又會造成一個群聚
但我先幫大家解釋一下
因為所謂的細胞簡訊
是當初我們在鑽石公主號
然後在這個過去
好幾次在沒有完整資料的時候所發的
因為細胞簡訊是一個未經同意
直接強行跟電信公司收取你的手機足跡的一種方式
所以第一個
它有沒有侵犯隱私權 有
第二個它用的是太上條款
就是有緊急需要的時候
由疫情指揮中心陳時中指揮官下令侵犯人權
也就是這個東西基本上調閱它是違反通保法
違反個人隱私法
幾乎是你知道的所有關於電信資料的保護都違背
但是為了防疫需要
就硬是把它拉出來
剛剛虹安講的意思是
你都侵犯人權了你都違反通保法了
你都違反個資法了
你調出來的資訊怎麼會是110萬人
3個確診機師可以接觸到110萬人
你以為他們選總統
我覺得是真的不知道說他到底是怎麼樣
去決定撈出這110萬
你是說反正我就是多匡一點
就是寧可錯殺也不要放過之類的想法嗎
但是我覺得他今天用這樣的方式去描述一段
他就跟你講8月13號到9月2號
他也告訴你說你有可能是
真的跟確診者有接觸到
還是你只是有在那個空間有可能碰到
我跟你講這個論述都超不精準的
就是你110萬出來之後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
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你起碼要告訴我說
你今天這個case是因為8月24號
那我對於我的情況會比較了解
或者是說我今天有掃實聯制
那你110萬你是從基地台抓出來的
那你難道不能夠再跟實聯制這些
我們每天掃的那個辛苦的實聯制
你不能再跟它交叉比對一下再跟我說
我是因為哪一個時間點所以有這個問題
你就丟了一個簡訊來讓大家莫名其妙的
這個之所以說不負責任
是新加坡用的技術TraceTogether用的是藍芽
比較接近我們那個 社交距離APP
對社交距離APP 它用的也是藍芽
所以新加坡 剛剛這個網友有講他說
你可以從TraceTogether裡面
找到你過去兩星期所有的精準定位
跟你注射疫苗的接種狀況
我們坦白講這個東西google map就做的到啊
你如果開你的定位
你其實到哪裡去google map都有登錄
那為什麼今天我們的細胞簡訊
照說可以很精準卻沒有精準的篩選之後
就狂發110萬封
這個東西的科學根據到底在哪
你之前是不是笑過對岸說Delta病毒
回追七天你笑他不科學
結果你現在做的作法
8月13號到9月2號應該...
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這也太誇張了
等等你列了20天的時間
中間我只要跟他接近這個還不是用藍芽
就是我在基地台handshake
而且會到110萬看起來是沒有管那一天的小時
他那一天一定就是24小時之內我跟你重疊
距離算接近我就發
寧可全面錯殺也不要放過
那你說你今天讓全國110萬人覺得擔心害怕
懷疑他女友到底到哪裡去了
這個難道沒有社會成本嗎
你今天為了防疫不能夠再多篩一下
應該這樣講你沒有辦法用手機的細胞簡訊的話
你就要用實聯制嘛
實聯制是有時間然後店的位置
然後當然有進去的時間
出來就可能只能擲筊
或者是看他下一次掃實聯制是什麼地方
可是我這樣講你今天兩個系統都培養
為什麼不能交叉比對咧
你今天又不交叉比對你就隨便亂發
我們光這樣講110萬封簡訊要花多少錢
而且大家還乖乖的每天給你拍實聯制
在那邊掃實聯制的時候結果卻撈不出來
我覺得這整個過程就是
如果說你今天就是花了這些錢
然後build up一個實聯制的系統
然後你到真正要用的時候
卻還是用基地台定位
那我就真的不知道實聯制大家掃那麼辛酸
又花那麼多錢幾個億的到底在做什麼
現在的問題就是
現在機師的這件事情有沒有實際用到實聯制
其實沒有
機師去其他的地方有沒有掃實聯制
那如果有掃的話那你每一個空間
每一個unit你都可以抓出一群人
那你再拿這群人去跟他比對
而不是發110萬份簡訊
我現在不是要拿gps
直接去跟每一個單位的location去比對
我現在是拿機師的gps
去跟他自己的實聯制去做比對
你就會有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
每一個的地方你就可以拉的出來了
我不知道啦也許對他們來說真的很困難
或者是追求時效性他必須要趕快去做
所以他後面所有的處理都不做
就直接110萬撒出去
我不知道但是就我來講
我覺得既然實聯制有更精準的足跡的資訊
而且是大家比較願意去提供的資訊
那你為什麼不去使用實聯制的資訊
去比對這個東西呢
我這樣講政府施政不可能百分之百沒有疏漏
但是你明明知道有疏漏
你卻不把它補好
那你還一邊跟人家吹
我跟你講實聯制這個東西呢
我早就知道是一個妥協的狀況
你臨時要開發出這種實聯制來的確很困難
當然不周全
但是你不要開發出一個漏洞百出的系統之後
跟大家講說都是唐鳳
唐鳳好棒唐鳳是天才
唐鳳開發這個東西無懈可擊
我就問一句啊現在你能不能從裡面撈出來
靠實聯制確認這些機師去過哪些地方
幾點幾分進門
有沒有人在這個數字平台上跟他重疊
而不是只發細胞簡訊
你細胞簡訊一發出來表示你沒有別的方法了
而且還發了一個很粗陋沒有篩過的110萬份
我覺得這個對理工科的人來講我沒辦法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