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TACPS大代誌📚】
2015年5月16日,是學會正式成立歷史性的一天,同時辦理圓桌論壇:「迷路的文化政策,崛起的民間智庫」,收到來自各界的關注取期許。
一直到六年後的今天,這群關心著文化公共事務的夥伴們仍然持續的耕耘著。一起來看看學會在2015-2016之間年都做了什麼吧!
#論壇與學術研討會
學會持續辦理大大小小的活動,關注的主題也十分多樣,包含討論文化政策議題的「現代性概念與文化政策思想講座」、鼓勵文化領域青年發聲的「不爽要講:專屬年輕藝文工作者與藝大學生的青年論壇」、「總統,未來事?民間文化政策行動論壇」、辦理「2016文化的軌跡:文化治理的全球流動與實踐研討會」等等,藉由論壇及研討會與參與者共同發聲!
#國際連結
學會同時也與國際組織進行串聯,重要里程碑包含2015年11月與 ENCATC 以及英國倫敦大學金匠學院共同舉辦的第一屆ACADEMY「國際文化關係:台灣、東亞與歐洲的新倡議」,聚集各國學者一同探討國際文化關係網絡在東亞的現況;以及2016年底學會和韓國與韓國文化觀光研究院簽署正式合作備忘錄,建立穩固的夥伴關係。
#文化政策研究與實踐
除此之外,學會不忘作為民間智庫的責任,兩年間發起研究案,並積極參與文化基本法的立法過程。包括2015年承接文化部的「文化影響評估專業委託案」、2016年11月與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社團法人台灣文化法學會共同合作辦理「推動文化基本法立法策略規劃案」、並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共同投標【編撰文化白皮書暨籌劃全國文化會議】等等。
想再多了解關於以上學會大代誌的詳細記錄與珍貴影像資料,記得點擊影片
有共同參與過這些過去的你,不妨也找找自己的身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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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出大代誌了❗️❗️
眾所矚目的會員大會暨理監事改選即將在9/26登場啦!
【文化區塊鏈:共創・共治・共聲】
歡迎藝文工作者們以及各領域的夥伴們共襄盛舉,我們誠摯邀請您一起共創未來🙌🏻、共同治理👊🏻、共同為文化發聲👄
獨家場次絕無虛言,走過路過今年真的不要再錯過了,速速給他報名起來👉🏻 https://forms.gle/FYhUEyyJGqCxz5KE6
我們需要你加入文化區塊鏈,一起讓更多微小的行動被看見並實踐🤝
🔹日期:110年09月26日(星期日)
🔹時間:13:00-16:00
🔹地點:華山文創園區中3館 2樓拱廳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八德路一段1號(近捷運忠孝新生站1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
🔺報名人數上限:80位(含本會會員),報名額滿時將於本會臉書公告,恕不現場開放報名
🔺費用:本會有效會員免費參加(需經審核通過);非會員200元(為支出現場餐盒及飲品)
🔺為了因應政府防疫措施,若會員有咳嗽、發燒、呼吸道感染症狀者或臨時無法出席者
🔺當日將於會議入口設置體溫測量處(以及酒精),確認與會者無發燒症狀始得進入會場,以維護會員集會安全。也勞煩各位與會者配戴口罩,保護您我的安全。
#TACPS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
#文化區塊鏈
#就差你一個來報名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9萬的網紅蔡阿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感謝網友們的大力支持。已經順利捐款囉:http://ppt.cc/trou) 蔡阿嘎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WithGaLoveTaiwan 帝王食補薑母鴨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kingduck 10萬點閱捐1...
社團法人 成立 人數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裁判時報第106期 📌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與辯論主義/陳瑋佑(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民事訴訟法第278條第1項、第2項本文分別規定:「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前項事實,雖非當事人提出者,亦得斟酌之」。因二者之規範機能並不完全相同,故可稱前一種事實為「狹義職務上已知事實」,而稱後一種事實為「廣義職務上已知事實」。
陳瑋佑副教授在本文先由辯論主義之第一命題建構「廣義職務上已知事實」之概念,再加以論述法院於本案審理過程中知悉,而未經當事人主張之事實,得否依職權加以斟酌?
✏關鍵詞:認作主張之違法、廣義職務上已知事實、緩和之辯論主義、闡明義務
✏摘要:
Y寺廟於某年月日召開信徒大會,決議開除Z1至Z6之信徒資格,並增列Z7至Z22為Y寺廟信徒。X為Y寺廟之信徒,因與Y寺廟間就該決議之成立生效有所爭議,乃以Y寺廟為被告,起訴請求確認系爭信徒大會決議不成立,陳稱:「Y寺廟之信徒人數為31名,實際出席系爭信徒大會者至多僅為7名,而Y寺廟之信徒大會既有『出席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之慣例,且內政部54年7月20日公布施行之會議規範第4條所設『各種會議之開會額數,依下列規定:一、永久性集會,得自定其開會額數。如無規定,以出席人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之規定,亦屬民法第1條所稱習慣,則系爭信徒大會出席人數未達最低出席人數,自無從為決議,其所為決議即屬不成立」等語。
✏試讀
🟧本案事實
Y寺廟於某年月日召開信徒大會,決議開除Z1至Z6之信徒資格,並增列Z7至Z22為Y寺廟信徒。X為Y寺廟之信徒,因與Y寺廟間就該決議之成立生效有所爭議,乃以Y寺廟為被告,起訴請求確認系爭信徒大會決議不成立,陳稱:「Y寺廟之信徒人數為31名,實際出席系爭信徒大會者至多僅為7名,而Y寺廟之信徒大會既有『出席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之慣例,且內政部54年7月20日公布施行之會議規範第4條所設『各種會議之開會額數,依下列規定:一、永久性集會,得自定其開會額數。如無規定,以出席人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之規定,亦屬民法第1條所稱習慣,則系爭信徒大會出席人數未達最低出席人數,自無從為決議,其所為決議即屬不成立」等語。Y寺廟則以:「民法第52條第1項僅規定『總會決議……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並未設最低出席人數之限制,而應認為以2人以上之出席即為已足。系爭信徒大會決議既經2名以上信徒出席所為,自非不成立」云云,資為抗辯。
下級法院以「(一)按未辦理法人登記之寺廟,既有一定之辦事處及獨立之財產,並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應屬於非法人團體(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43號判例參照),其團體性與法人無殊,民法對於非法人團體未設規定,其相關類似之事項,自可類推適用民法法人或公司法有關之規定……總會之決議,乃多數社員基於平行與協同之意思表示相互合致而成立之法律行為,如法律或章程規定其決議必須有一定人數以上之社員出席,此一定人數以上之社員出席,為該法律行為成立之要件。欠缺此項要件,總會決議即屬不成立……〔Y寺廟〕係由信徒組成之社會團體,具有社團法人之性質,信徒大會係〔Y寺廟〕之最高意思機關,所為之決議性質上應可與社團總會之決議同視……得類推適用前揭民法社團法人之相關規定,據以認定該決議是否為不成立或無效。(二)查〔Y寺廟〕系爭章程第16條雖僅規定:『信徒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信徒大會。』,並未明訂信徒大會採用之議事規則為何,第24條則規定:『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照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另民法第52條第1項:總會決議,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以出席社員過半數決之,並無最低出席社員人數之限制(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02號判決意旨參照)……觀諸兩造可得提出之〔Y寺廟〕歷次信徒大會會議記錄……足見〔Y寺廟〕之信徒對於信徒大會開會出席人數須達一定法定數額乙節,應已有共識,並已於各次會議中確認。再審酌〔Y寺廟〕於原審答辯狀自稱:伊召開信徒大會之決議,均經全體信徒過半數之出席……故所為決議無不符章程或法令之情事等語……自堪信〔Y寺廟〕之信徒就信徒大會會議之進行,應已將會議規範前揭規定採為議事程序之準則,而決定出席人數須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並行決議……故未達最低出席數額之信徒大會決議應認為不成立」等理由,容認X之訴。Y寺廟不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號民事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原審法院。
🟧判決理由
「……民事訴訟法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不得斟酌當事人未提出之事實,此為辯論主義之當然結果。法院就當事人未主張之事實依職權斟酌,即有認作主張之違法。查〔Y寺廟〕為依監督寺廟條例、寺廟登記規則,向臺北縣政府辦理登記之寺廟,具有社團法人性質,為原審認定之事實。其雖得經信徒大會決議,將系爭會議規範採為會議準則,惟遍觀全卷,〔X〕並未為信徒大會已決議將會議規範採為議事程序準則之事實主張,而係主張〔Y寺廟〕之信徒大會有以『出席人數應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之慣例及系爭會議規範為民法第1條所稱之習慣等語……乃原審竟認信徒大會將系爭會議規範採為議事程序準則,信徒大會應經全體信徒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進而依次確認第1次信徒大會會議決議不成立等,不無認作主張之違法……。」
🗒全文請見:再論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與辯論主義之第一命題──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號民事判決/陳瑋佑(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裁判時報第1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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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 成立 人數 在 IC 之音 FM97.5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根據勞動部統計,去年三月底台灣外籍移工的人數達71.9萬人,其中印尼籍的人數最多,占了將近四成27.9萬人。這些新住民和移工離鄉背井來到台灣工作生活,常面臨許多的挑戰,非常需要在地的我們伸出友善的手,給他們溫暖和關懷。
本集《NPO傳愛列車》要介紹成立於2016年的「社團法人臺中市國際關懷印尼協會」。協會的成立就是希望協助印尼朋友在台灣打拼時,能夠在一個親善和諧、接納多元文化的環境中,感受到正向及溫暖的力量。節目邀請到協會李秀惠總幹事,以及黎政諺專案助理來分享他們的服務和工作,歡迎收聽!
#IC之音 #NPO傳愛列車 #王淑榮 #社團法人臺中市國際關懷印尼協會 #李秀惠總幹事 #黎政諺專案助理
社團法人 成立 人數 在 蔡阿嘎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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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邁入第8集囉!!!
真的感謝各大公司企業的愛心呀!!
這次要幫助的是雲林縣的獨居長輩們
大家一起來集氣分享影片吧!!
一起來認識
【社團法人雲林縣老人福利保護協會 】
官方網站:http://www.carefamily.org.tw/xoops/
雲林縣人口外流嚴重
老年人口比例高居全台第二高
獨居老人人數更超過二千五百人
協會1997年發起成立至今
致力於獨居老人送餐慰問、護理協助..等等服務
讓老人能在於社區中獲得照顧
達成就地老化之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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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感謝帝王食補薑母鴨
熱情贊助善款!!感溫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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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 成立 人數 在 申請設立協會互助園地- 申請民間團體設立流程圖|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會員人數至少要30人哦. ... 成立社團法人要資本嗎? 4 年 檢舉 ... 請問我要申請公益協會, 目前人數30人, 以台北市與新北市為活動範圍, 我下一步該如何進行?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