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社工日,祝福各個領域的社工夥伴們,平安快樂!
《社會工作師》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邁向第24年了。每年,都有夥伴得到衛福部社工專業人員獎項的表揚;但我們也發現,更多默默在陰暗處為弱勢探光的你們,其實不需要掌聲,需要的是真真實實的支撐。
社工夥伴們﹕你們是人,不是神!
我們知道,你不過希望工作衝鋒上陣時,不要再被當成志工了。
我們知道,你不過希望在服務過程束手無策時,有人跟你說﹕你已經盡力了!
我們知道,你不過希望在幫助弱勢的時候,也能有股力量支持你,莫忘初衷。
我們知道,你的專業付出也需要有合理的報酬,支持你不放棄助人之路。
正如 王婉諭委員上星期和大家分享的,改善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社工人力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因此進入立院之後,時代力量馬不停蹄地拜訪了許多社工及社福相關團體,像是台北和高雄的社工工會,也和 黃捷 鳳山捷伴同行、 林于凱-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 黃郁芬 士林北投加分 等各地議員等,一同討論社工目前遇到的困境。
時代力量會陪大家一同前進,正如你們為弱勢找尋出路一樣,我們一起莫忘初衷。
社會工作師法1997 在 陳惠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社工日,撐社工〕
—— 社工有多累❓別壓榨社工還情緒勒索⛓
如何一句話惹怒社工❓那就是在一群社工面前說:「感謝志工熱情的付出❗」🗯🤬
每年3月的第3個星期二是世界國際社工日,4月2日則是較少人知的台灣社工日。1997年4月2日《社會工作師法》正式公布施行,迄今,已有23個年頭了。而我們看到,隨著現代性的發展,包括家庭、職場等各種社會單位的變遷與情感關係的多樣化,社會工作的專業需求愈來愈高,對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期待亦日益升高。但是,待遇呢?勞動條件呢?維持社工專業的支持系統呢?可能都要大大打上個問號 ❓
公部門和民間社會都對社工提出了需求和無限的評鑑,但是,這些到底是在創造空間還是一起跟著添亂?舉個例子來說,如果公部門對社工都以人力承攬方式來外包,或讓業務被承攬出去以後,就任由仲介或機構削減條件;再或者就在公部門內的社工朋友,面對考績、同儕、民代以及服務對象等多重壓力,還一味地用熱情/天職來迴避真正該面對的問題;再或者將全體國民該共同面對的社會壓力,任性地動輒用「你如果不怎麼樣,我就怎麼樣」、「你如果不來,發生什麼事情就不知道了」這類的情緒勒索,讓社工可以運用或升級的技能停滯不前或被拖住腳步,實在不知道如何讓社工能夠好好做自己的工作,提供自己的專業能力?
特別像是這幾個月以來的疫情高峰期,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昨日衛福部公告的「社交距離注意事項」等,都重新考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或者是各種社區鄰里間的事情,我們通常都會第一個想到的是「要有社工陪同」,一方面是對社工的肯認與信任,但另一方面不也正看到無限的加壓嗎?
每個社工的背後,感覺還要另外一個社工呢!
熱情會消磨,勒索會麻痺,最後就會只剩下疲累與退卻。唯有讓專業得以發揮和好的勞動環境才能讓熱情保溫,技能升等,真正確切地織好牢固的社會安全網。
社工日,我們一起這樣撐社工。
☀ 改善勞動條件。
☀ 說好的薪水要給足。
☀ 杜絕回捐制度。
☀ 社工專案勞檢。
☀ 工會陪同勞檢。
☀ 穩定工作環境。
#社工不是志工義工
#工作不能只靠熱情
#助人不是只靠自己
#社工專業需要支持
社會工作師法1997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4月2日社工日,祝福各個領域的社工夥伴們,平安快樂!
《社會工作師》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邁向第24年了。每年,都有夥伴得到衛福部社工專業人員獎項的表揚;但我也發現,更多默默在陰暗處為弱勢探光的你們,其實不需要掌聲,需要的是真真實實的支撐。
社工夥伴們﹕你們是人,不是神!
我知道,你不過希望工作衝鋒上陣時,不要再被當成志工了。
我知道,你不過希望在服務過程束手無策時,有人跟你說﹕你已經盡力了!
我知道,你不過希望在幫助弱勢的時候,也能有股力量支持你,莫忘初衷。
我知道,你的專業付出也需要有合理的報酬,支持你不放棄助人之路。
正如我上星期和大家分享的,我知道改善社會安全網,第一線的社工人力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因此進入立院之後,我們馬不停蹄地拜訪了許多社工及社福相關團體,像是台北和高雄的社工工會,也和 黃捷 鳳山捷伴同行、 林于凱-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郁芬 士林北投加分等各地議員等,一同討論社工目前遇到的困境。
我會和團隊務實陪大家一同前進,正如你們為弱勢找尋出路一樣,我們一起莫忘初衷。
社會工作師法1997 在 By 社團法人南投縣社會福利工作協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而台灣於民國86年4月2日( 1997 年4月2日)通過 社會工作師法 ,並將每年的4月2日訂為社工日。 在這個屬於社工的日子, 財團法人良顯堂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 ... ... <看更多>
社會工作師法1997 在 [新聞] 社工薪資回捐起爭議衛福部4點回應高雄-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Klipo ( )》之銘言:
: 請問各位八卦板友
: 加班費回捐就有人被檢察官起訴
: 薪資回捐怎麼就沒有人被檢察官起訴啊?
: 是因為加班費跟薪資不一樣嗎?
: 回捐哪一筆錢比較嚴重啊?
: 有善心人士可以幫我解惑嗎@@?
您有點誤解回捐的問題本質了
就臺灣社福界來說,回捐會構成違法、判刑的要素有幾點:
1. 首先,經費來源是政府核補的
2. 例如,政府規定每人每月最高可以補助34,000元,然後加班費上限3,000元
3. 你是老闆,跟約定每個月薪水28,000元,但實際上卻向政府申請34,000元
然後社工雖然有加班,你也向政府申請最高額度3,000元的加班費,
而且,你都沒照規定給社工。
4. 上面這種狀況只要被查到,主管和老闆會加賽,因為直接涉嫌偽造文書。
但其實也要看主管機關是不是真的移送(?) 真實世界總是很複雜的。
大家真的有想知道我在多分享。
由於上面這種狀況很容易被查到,而且勞基法也通常會罰"兩萬"元(因為薪資不足給付)
所以,社福界的主管衍生出以捐款的方式規避稽查和罰則
1. 先把申請的錢,照政府的規定給社工,接著在叫社工"捐款"繳回機構。
2. 因為是社福機構,開個收據,偽造文書什麼的問題就解決一半了。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你有照實給社工全額的薪資,所以你沒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3. 變成捐款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就算後面被抓到,也不是違反刑法,
而是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只要還錢就好,你不還錢才會被罰錢。
不過這幾年,衛生福利部有規定機構要社工回捐薪水被抓到的話,
會直接被停止補助資格一年,如果情節重大可能變成停止補助二到五年。
但如果機構後台硬一點,不要接補助案,換各縣市改接委託案就好。
這些要社工回捐薪資的主管和大老,還是可以繼續經營社福機構。
至於衛生福利部有沒有要補上這個洞?個人目前是悲觀的。
至於更創新的回捐手法,如果大家有興趣,我再多說點。
: ※ 引述《Ezimet (大俠)》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聯合
: : 2.記者署名:
: : 李青縈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社工薪資回捐起爭議 衛福部4點回應高雄社工工會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日前在社群發文質疑「社工師資格的主管要求社工薪資回捐
: : 沒有違反社會工作倫理?」。衛生福利部發布四點澄清說明,社會救助及社工司長蘇昭如
: : 說,「我們多次說不可以薪資回捐並且反對」。
: :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指出,先前台中市曾有薪資回捐爭議,台中市政府卻要求社
: : 工薪資回捐的社工師主管,移送台中市社工師公會後,最終審議的結果卻是不足以成案。
: : 第一,蘇昭如說,衛福部已多次重申反對社工薪資回捐,為確保社工的勞動權益及杜絕薪
: : 資回捐。社福單位如要求員工薪資回捐,遭查證屬實者違反勞動基準法並予以處罰;若為
: : 衛福部補助專業服務費的單位,則依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規範,一定期間內不補助
: : ,甚至公布單位名稱。
: : 衛福部第二點澄清說明,社會工作師法自1997年即明定社會工作師應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守
: : 則,並應加入公會始得執業,而倫理守則由公會制定,違反者由公會進行倫理審議與處置
: : 。
: : 另外,由於近年發生數起社福單位專業人員重大違失事件引發各界對於社會工作師執業規
: : 範的訴求,立法院在今年5月23日三讀通過社會工作師法修正案並在6月9日總統公布施行
: : ,衛福部也因此研擬社會工作師法懲戒辦法草案,近期將預告60日。
: : 第三點則針對懲戒案件流程說明,蘇昭如說,任何由公會移付的懲戒案件均先由委員二人
: : 先行審查,若案件缺乏明確違失事實及相關證據,懲戒委員會得不受理,審議過程均由獨
: : 立的懲戒委員會及懲戒覆審委員會進行審議,並視個案事實、證據、法規等,論斷其情節
: : 輕重與懲戒方式。
: : 最後,蘇昭如表示,懲戒跟倫理跟一般法律不一樣,是專業自律的機制,而倫理守則是社
: : 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如果有案件要進入倫理討論 是由各地公會來審議跟處置,而
: : 並非由衛福部出面說明,這樣違反倫理專業自律的精神。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346951
※ 編輯: HEROxHERO (36.236.150.206 臺灣), 08/17/2023 01: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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